建隋大业 第229节
须知,富商大户人家虽然没有多少武装力量,但每家每户数百号人还是有的,若是加上依附于他们的佃户,那人数还可以增加上数倍。高兴没有大肆逼迫他们,实在是不想看到狗急跳墙的事情发生。虽然这些人就算闹起事来也奈何不得自己,但一个城市不稳定,那谈何发展?
“大人,依您看,咱们该如何应对?”张顺之见高兴心情不甚好,说话的声音不由有些小心。
高兴皱眉看着张顺之,有些不悦地说道:“顺之,你又没有做错什么,你拘束什么?自然点,不然我都有些不自在了!”
张顺之浑身轻轻一颤,眼神微动,严肃的脸庞软化了一些,语音有些发颤地说道:“是,大人。”
张顺之可以说是高兴亲密的心腹,但也正因如此,张顺之才时刻提醒自己不可有任何逾越之处。在高兴交代的事情上,他总是尽心竭力,兢兢业业,生怕出了什么差错。如今,高兴已经展露出欲要争霸天下的意思,张顺之对高兴则更加尊敬,一是他有自知之名,二是他要取得表率作用。
“那些富商大户想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想要制造混乱啊!很好,既然他们出了招,那我怎么能不接招呢?”高兴点头,冷笑一声,然后话锋一转,淡淡地说道:“顺之,吩咐下去,叫负责这些事情的人注意,从现在开始,无论是在我们这里领过粮种与救济钱,还是购买粮食的人都给我做好记录,务必要清清楚楚,仔仔细细。这粮食和钱是借给他们的,秋后可是要翻倍收回的,他们既然愿意多领,那就让他们多领好了,记录在我手上,害怕了他们不成?”
“另,公告全城,所有百姓现在互相监督,只要举报一个将贱价粮食转卖他人的人,拿到确切的证据就可以来刺史府领取一份相同数量粮食。而敢将粮食卖于他人者,第一次,没收一半土地,第二次罚没所有财产,至于第三次么,呵呵,直接发配成奴隶。这南青州的城墙委实有些残破,是时候修葺一番了!”
高兴的声音虽然很淡,但语气中的冷意却让张顺之心中颇是凛然。这些时日,张顺子陪着高兴转战四州之地,也算是见识了一下高兴的魔鬼手段。
以当前北齐的大形势,当地的大族富户,身上没有背负人命官司,苟且勾当的几乎没有。所以只要他们范到高兴手上,那绝对逃不了好。在张顺之看来,落在高兴手上,死亡实际上还是一种解脱。这倒不是说高兴有多么残忍,实在是他处理别人的手段当真销魂。
做高兴手中的奴隶,实在时间痛并快乐的事情。因为高兴从来不让奴隶挨饿,也不鞭笞他们。但经受过高兴调教的奴隶,之后却乖巧得不行。
举个例子,前血煞寨二当家易风,滚刀肉一样的人。在奴隶营中干了几天重活,见高兴没有杀心,便耍横,威胁高兴有种就杀人。高兴对此却是不屑一顾地一笑,二话不说,直接将易风丢进一个暗无天日的小屋子内。
那屋子面积十分狭窄,纵使一个人坐下也无法将退伸展开来。小黑屋很牢固,更是安静得可怕。当易风咋里面呆了三天三夜,再出来时,整个人都瘦了一圈,那张扬蛮横的脾性再也瞅之不见,干起活来更是积极异常。当周围人问起小黑屋中感受时,易风便会浑身颤抖,一脸惊恐,对其中的情形讳莫如深。
再比如,胶州有个尚算殷实的人家,因为反对高兴收缴五成财产的提议。高兴找出这人贪赃枉法,**掳掠的罪证,直接抄没了那人的家产,贬斥成了奴隶。为了杀鸡儆猴,高兴和张顺之陪那人在一个灯火通明的屋子中呆了三天三夜,没有让那人合上一下眼皮,喝过一滴水。这一招直接将那人制的服服帖帖,再也不敢叫嚣。
“是,大人!”张顺之连忙躬身应道。
“嗯,你去吧,我去军营中看看!”高兴挥挥手,然后站起身,整理了下衣衫便向外走去。
张顺之落后高兴一步,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态度甚是恭敬。对此,高兴轻轻摇摇头,却也不能说什么。在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等级甚是森严,尤其是如今自己乃是一方诸侯,张顺之虽然是自己身边的红人亲信,但说到底他还是一介白丁。
出了刺史府,高兴让张顺之自去,没有让人陪同缓缓向城中的校场而去。
据丐帮传回的消息,高思好不日必败无疑。北方很快就会安歇下来,自己必须要将胶东四州的局势稳定下来,同时也要训练出一支可以一战的武装力量。
南青州比起盱眙城实在有些过于萧条,更不必说与一国之都的邺城相比。虽然这之中高兴“功不可没”,但主要还是北齐昏聩的政治所导致。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这句话不止适用于封建时代,更适用于后世。无论什么时候,绝对的公平都是不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总是存在着差距与等级,或为财富,或为权力。大自然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才能不断推动社会的进步。
高兴虽然入驻南青州已有十天,但城中百姓认识他的并不太多,如此一来,高兴也乐得自在。许是修习《长生诀》所致,许是前世在黑暗中太久的缘故,高兴向来不喜欢万众瞩目的感觉。他喜欢融入人流,扑通扑通,潇洒淡然,却有超然物外,用一个旁观者的心态去感受黎民百姓的喜怒哀乐。
“小娘子,请留步!”
突然,高兴的目光被一个年近三十的和尚所吸引。
看着那和尚锃光瓦亮的光头,高兴不自觉失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几个月过去,虽然那头飘逸的长发还未回归,但高兴的头发已经勉强能够挽出一个发髻,这样让他不再那么引人注目。
高兴看和尚,倒不是因为那硕大的光头。实在是因为那和尚此时正拦住了一个模样清秀,愁眉紧缩的年轻女子,而和尚虽然脸上一片慈悲之色,但高兴却敏锐的发现那和尚眼底偶尔闪过的一丝yin光。
第三卷 大风起兮云飞扬 第二百三十八章 留下名字
雪花似掌难遮眼,风力如刀不断愁。泡*书*吧()
“四月飘雪,数年难遇,难道有什么大事将要发生了吗?”
靠近城门的大道边,卖油翁双手拢在袖中,轻轻地跺着脚,将厚厚的积雪踩得嘎吱嘎吱作响。抬头望望依旧阴霾沉重的天空,一夜之间银装素裹的邺城,他低声叹息着。
此时时间尚早,路上行人寥寥,都是为生活奔波的底层百姓。
“呀,快看,那不是大司马吗?他怎么成了这样?”
“是啊,怎么了这是?”
人群纷纷驻足,纷乱嘈杂地议论起来。卖油翁踮起脚尖循声望去,浑浊的眼中竟是诧异与担忧。
三个身穿麻布衣衫的人,自缚着双手,缓缓地向城中走来。
当中的男子约莫三十来岁,身形颀长匀称,样貌生得白皙俊美,直让无数女子羞愧嫉恨。只是此时,他披头散发,一身单薄的麻衣,脸色木然,双目无神,脚上趿拉着一双草鞋,僵硬蹒跚地一步一步走着。
在男子的右手边,跟着一个美貌少妇,二十八九岁的年纪,身段窈窕,面容秀雅,只是此时双眼泛红,默默垂泪,一脸的凄然,让人心痛,惹人垂怜。
另一人却是个少年,十二三岁的样子,相貌甚是清秀。虽然他一脸悲愤,但眼中却没有一丝悲伤,反而咕噜噜地转动着,流露出苦恼无奈地神情,嘴唇翕动,卖油翁离得有些远,却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哎呦喂,我这是出的什么馊主意啊!这么冷的天儿,就穿着一件破单衣就出来了,既没有风度有没有温度!高纬,你这个死变态,臭瘪三,坑爹的倒霉孩子,要不是你,我怎么会受这种罪过?偶米头发,神啊,真主,快将那天杀的祸害玩意儿劈死吧,这样我那便宜老爹就不用死了,我就更不用受这种非人的折磨了。”少年嘴里絮絮叨叨个不停。
“兴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冻坏了?”少妇低着头,啜泣着问道。
少年答道:“娘,劳您挂心了,孩儿无事。都怪那无愁天子,害得咱们一家提心吊胆,活活遭罪。”他语气低沉,甚是愤恨。
那男子神色依然木然,不声不语,眼神空洞,僵硬机械地向前迈着脚步。
地上的雪太厚,直没脚踝,少年的身体稍显孱弱,走路又不甚专心,“噗”,脚下一绊,一个恶狗扑食扑在了地上,吃了一嘴的雪。
“呸呸呸,贼秃,瞧瞧你干的好事!给了我一个有名的爹,却是快死的爹,早几年你能死啊!”少年从地上爬起来,吐掉口中的雪沫,一脸愤恨地低声咒骂着。
他叫高兴,可他此时却很不高兴,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爹是兰陵王,如今北齐帝国的大司马高长恭,在北齐地位尊崇。但是,声威赫赫的结局就是功高盖主,不得善终。
高兴,本是国家龙组成员,前天夜里却赶上了穿越的潮流,于睡梦中来到了南北朝末期公元573年的北齐。
刚醒来时,高兴知道自己穿越后当真高兴坏了,一蹦三尺高,期盼了十数年,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理想实现了,他如何不兴奋。
但他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为何?他爹高长恭马上就要死了,因为功高盖主,被北齐后主赐死。而他作为高长恭的世子,焉有幸存之理?更何况,在西边还有个可怕的敌人呢,伟大的帝王杨坚,那个对待自己儿子非常严厉苛刻的牛人,将在不久之后吞并齐国,而自己身为高氏嫡系子孙,命运堪忧啊。
因此,当高兴见到便宜老爹高长恭的第一句话便是“老爹,你快逃吧,高纬将杀你!”
这一句话之震得高长恭如遭雷击,呆愣当场,吓得高兴之母郑氏差点没当场便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