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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血刃 第857节

李世民再给杜伏威斟满酒,李世民期期艾艾的道:“杜……兄长,真是抱歉……我答应让你重回江淮,但现在……我却食言了。”

杜伏威一声叹息道:“贤弟,事已至此,我也不再奢望重返江淮,只希望陛下,能够看在杜某诚心归顺的份上,善待江淮将士。”

李世民拍着胸脯道:“兄长放心,此事我一定倾尽全力,居中斡旋。”

杜伏威不予置否的看着李世民道:“你知道,我现在最担心的人,是谁么?

李世民疑惑的道:“谁?”

杜伏威端着酒杯,一脸苦笑道:“我那个结义兄弟辅公祏。”

李世民莞尔一笑道:“为什么?”

杜伏威淡淡摇头道:“我太了解他的为人了,辅公祏,是一个绝不甘心雌伏的人。江淮军掌握在他手中,早晚要出大事,所以我才让雄诞陪着长孙无忌一同前往江淮,以雄诞的威望,夺下辅公佑的兵权,应该不难!”

李世民试着问道:“兄长,你的意思是,辅公佑有割据东南的雄心?”

杜伏威道:“他有这个野心,只是一方面!”

“还有一方面!”说到这里,杜伏威苦笑道:“还有江淮世族门阀,就连为兄也是骑虎难下!”

李世民点点头,他明白杜伏威的担忧。事实上,这也是整个大唐的隐忧,河北世族不满河北被关中的治理,所以他们才会跟着刘十善这个粗鄙之人反叛,明明知道他们的反叛不会成功,仍旧铤而走险。

这也让李世民有机可趁的关键因素。

整个南方世族中,李唐朝廷只有萧时文这一个相同,六部尚书与侍郎,几乎没有江南人,地域排外还有内心的怨恨,很可能会如火山一般爆发。

杜伏威微微有些醉意,他起身时,身子摇摇晃晃,几乎站不住了。杜伏威望着李世民道:“江淮十数万兄弟的性命最大,为今之计,杜某只能对不住辅公佑了!”

李世民惊讶的望着杜伏威,实在难以想象,杜伏威居然敢朝辅公佑下狠手。

杜伏威其实心中更苦。

九州一统,天下归心,大唐占据了大义之风,根本就不会允许像江淮军这等政治势力集团的存在,更何况这个政治势力集团还与朝廷风牛马不相及。

辅公佑一直像让杜伏威称制登基,他好当一个一字并肩王。如果不是看着杜伏威在军中威望太高,又有五百义子掌握诸军,辅公佑肯定会取而代之。

杜伏威也在感叹,人啊,随着地位的不同,人心总会变的!

杜伏威拿着酒坛子,往嘴里倒酒。

李世民看着杜伏威的状态不太对,赶紧上前劝道:“兄长,你醉了!”

“酒了好啊,只有醉了,才能解千愁!”杜伏威继续灌着酒,渐渐变成一团烂泥。

李世民望着地上的杜伏威,脸上一团纠结:“对不住了兄长!”

……

长孙无忌与王雄诞携带着一辆辆大车进入江淮军帅堂,数十上百名江淮将领与辅公佑一起接见长孙无忌与王雄诞一行。

“辅仆射,这是秦王殿下送你的礼物!”长孙无忌捧着一个剑盒递到辅公佑面前。

辅公佑接过长剑,只见剑鞘是用鲨皮制成,乌黑油亮,不过没有什么装饰,显得平平无奇,他随手抽出长剑,一道寒光透匣而出,这把长剑长三尺,剑身二指半阔,剑脊很厚,剑刃看上去也不是很锋利,但是上过战场的老兵都知道这才是真正可以用于战阵厮杀的利器,像那种剑身比纸还薄,随手一挽就剑花乱闪,貌似轻灵的剑,只能是拿来耍帅。

长孙无忌解释道:“此剑是用高锰钢铸造而成,八斤重左右,能一剑斩断并排的十六卷草席!”

长孙无忌此言一落,众人一阵惊呼。

劈斩草席是测试刀剑锋利程度的常用办法,通常是将一卷卷草席并排着固定好,然后使出全身力气劈斩过去,斩断草席越多,证明刀剑越锋利,因为草席这玩意很柔韧,阻力很大,劣质刀剑根本就斩不动。

唐军制式的横刀一般是以一刀斩断六卷草席为准,每一把刀都必须达到这个标准,否则工匠就要倒霉了,这把长剑能一剑斩断十六卷草席,说它“削铁如泥”一点也不为过。

事实上,高锰钢的硬度比高炭钢高出将近五十洛氏硬度,如果拿同等质量的高炭钢与高锰钢相砍,高炭钢肯定砍不过高锰钢。

辅公佑试着挥舞长剑,只听到风声啸起,寒光逼人,不禁笑道:“好剑!看起来平平无其,但握在手中,总有一种驰骋沙场冲锋陷阵的冲动,真是好剑!”

长孙无忌满脸堆笑道:“辅仆射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辅公佑收回剑。

身边的江淮军左副统军阚棱望着此剑眼馋不已,不过他不擅长使剑,他的兵刃就是陌刀,霸道无比。不过,陈应交好阚棱,不仅送了阚棱一身高锰钢明光铠甲,同时也送到他一套刀,包括九斤六两的高锰钢横刀一柄,两斤三两的短刀一柄,重达三十六斤的高锰钢陌刀一柄,还有一柄破军刀。

阚棱兴奋的道:“有我的礼物吗?”

长孙无忌笑道:“阚将军勇猛无双,秦王殿下听闻阚将军缺一匹上好的坐骑,所以让无忌带来宝马一匹!”

阚棱身高八尺六寸,相当后世的两米零二,他的体重超过二百二十斤,如果算上他的陌刀和铠甲,全身重量超过三百斤。足足是两个人的份量,一般战马托起阚棱,根本走不了多远,更别提在战场上冲锋了。

为了解决个人的战马的问题,阚棱无奈之下,只好寻找了一匹壮硕的骡子,勉强可以驮着阚棱上战场。

只不过,骡子太不像话了。

这也是阚棱感觉不爽的地方,可是没有办法。江南本来就缺马,杜伏威也从来不与突厥打交道,哪怕让人从草原买马,买到的也大都是矮小的突厥马(既蒙古马的原型)。

不一会儿,长孙无忌让人牵来一匹战马。这匹战马高达七尺,足足比平常的战马高了将近一尺有余,有一抹淡金色的鬃毛,这匹马齿数还很轻,但精神抖擞,睥睨之间有一股王者气派!

阚棱看了一眼,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眼中露出赞赏的光彩,兴奋的道:“好啊,好马,你真舍得把这匹马送给我?”

长孙无忌笑道:“当然,宝马配壮士,更何况,这匹马是秦王殿下亲自从颉利可汗手里夺回来的,并且亲自给驯服的。这匹战马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血里红!”

阚棱走向这匹“血里红”,“血里红”很是通人性,原本它睥睨众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可是随着阚棱走向它,它那原本嚣张的目光,顿时温顺了下来。阚棱身材高大,煞气腾腾,给它了太多的压力。

不过,“血里红”到底是马中王者,没有那么容易驯服,随着阚棱靠近,“血里红”突然仰蹄嘶,甩掉身边的马奴,开始朝着远处狂奔。

阚棱大吼一声道:“哪里跑!”

说着,撒开大腿,朝着战马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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