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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高歌 第112节

当中没贪一点功劳。

李隆基看看手里的字模,巧的是,手里拿的字模是一个“忠”字,不由长长叹了一口气,开口道:“真是一门忠良,大唐多一点像郭氏这样的忠臣良民,何愁大唐不兴,郭鸿是忠良之后,又有献新式印刷之功,来人,传朕旨意,召贵乡郭鸿进京,听候重用。”

太监领命下去后,李隆基拉着李成义的手说:“二哥举荐有功,朕一定要好好赏赐。”

李成义连忙说:“不敢,这是臣兄应尽的要份,皇上,难得兄弟这么齐,不如就在这里用膳吧。”

“就依二哥的话,朕与诸位兄弟,今日不醉无归。”心情大好的李隆基大手一挥,就把事情定了下来。

皇帝摆驾申王府,申王府上下一片喜庆,可谁也不知道,新式印刷的真正开发者郑鹏,此刻骑着高头大马,正在通往长安的官道上策马狂奔......

102 拉风的代价

郑鹏在是在三月初六出发,这是郑福选的黄道吉日,骑上从崔希逸手里忽悠来的雪里追风马,带着阿军和两名下人,四人四马,直奔长安。

小音一直想跟着待候,可郑鹏想了想,最后还是拒绝。

出门在外,人身安全最重要,阿军不能不带,带了阿军再带小音的话,感觉有些别扭,总不能当着别人哥哥面前调戏吧,失控怎么办?还不如不带,这样也可以轻装上阵。

此时正是一年中当中最好的时节,阳光明媚、春暧花开,鸟儿在枝头上欢快地歌唱,花儿在阳光下尽情地绽放,微风轻拂,树木抽出的新叶翩翩起舞,简直就是“翠翠红红,处处莺莺燕燕”。

看着如画的美景,听着鸟儿清脆的歌声,感受着风中夹带泥土的芬芳和花的清香,让人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唐朝对自然的破坏有限,也没有工业污染,真是天也清水也净,到处都可以看到原生态的美景,骑着马,走在景色怡人的官道上,有种置身于画卷中的感觉,郑鹏想到一个词:江山如画。

路上风光秀丽,途人也很友善,一路走来,看到最多的一个个衣着得体的过客、一张张充实而自信的笑脸,郑鹏还看到有一个包裹挂在路边的驿亭上,应是哪个粗心的客人掉下,被好心人拾到,挂在路边显眼的地方等原主人把它取回。

国强民富,衣着得体、路不拾遗,这些都是大唐盛世的迹象。

没有要紧的事,这次去长安发展,郑鹏就当成一次旅行,一边走一边游玩,碰到好玩有趣的地方,还停下来玩赏。

鲜衣怒马,带着随从在官道上奔走,看起来非常拉风,不时引起年轻女子侧目,郑鹏想起后世的一个笑话:骑马是真皮坐骑,环绕立体声,360度无死角摄像头,配备全球最先进的声控驾驶技术,环保无污染,百公里零油耗。

只是骑了没几天,郑鹏就后悔了。

骑在马背上,要经受日晒雨淋不用说,古代的官道可不是后世的高速路,靠城的官路还好一些,离县城远的官路大多沆沆洼洼,雨天泥泞不堪,晴天尘土飞扬,郑鹏早上把脸擦得再干净、头发梳得再整齐,一到晚上投宿时,都是风尘朴仆仆、好像逃难的样子。

像脏这些,咬咬牙还能忍受,可有一样让郑鹏叫苦不堪,那就是痛。

骑一会马,好玩又拉风,可是骑得久了,特别是马奔跑时,马背和大腿内侧不停地磨擦,对精于骑马的人来说没关系,就像练武的人,手背都练出一层厚厚的茧,打沙包打树木轻而易举,可对没训练过的人来说,说不定打一拳就得进医院。

郑鹏会骑马,但骑术不精,大腿两侧先是起泡,后来泡都磨穿,在马上骑一会就痛得不行,特别是在太阳底下骑,汗水一碰到伤口,那感觉,就像在割肉。

每次下马休息,那裤子都是一大片血迹,看到都有些触目惊心。

这逼不好装啊。

“少爷,快要正午了,不如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点东西,等没那么晒了再赶路,你看怎么样?”阿军拍马靠近郑鹏,开口问道。

对阿军来说,骑马只是小科,骑一天也不见他叫累,郑鹏有种感觉,回到马背上的阿军,就是一条回到水时的鱼。

郑鹏抬看一看,烈日当空,接下来的一个时辰,就是一天最热、温度最高的时候,点点头说:“也好,休息一下,顺便喂喂马,让马也休息一下。”

再跑下去,自己也得中暑。

一行人在官道旁边一片小树林休息,阿福给众人装备水和干粮,阿寿去喂马。

“少爷,先喝点水。”阿军拿过一个装水的皮囊,递给郑鹏。

骑在马上走了半天,郑鹏喉咙早就干了,二话不说,接过仰头一口气喝了大半皮囊,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

“阿军,我们这是到哪了?”郑鹏随口问道。

“回少爷的话,我们已经过了魏州地界,进入冀州,估计还有三天的路程,就可以到达滑州。”

郑鹏的计划是从贵乡出发,途经冀州、滑州、郑州,过了郑州就是洛阳,在洛阳逗留几天,感受这座千年古都的风采,然后由水路进京。

“走了这么久才到冀州,这路还长着呢。”郑鹏有些苦笑地说。

才到冀州,自己就累得不行,从冀州到洛阳还很长的一段路,这苦还有得受呢。

阿军犹豫一下,小声地劝道:“少爷,这一路奔波,你受累了,不如买一辆马车来坐,比骑马舒适得多,没必要吃这份苦。”

少爷就是少爷,出发前自己就劝过,可郑鹏就是放着马车不坐,偏要骑马出行,这下体会到了吧,每次投宿,阿军都听到郑鹏在脱裤时倒吸冷气的声音,拿衣服阿福洗,每次衣裤都有一大块的血迹。

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吗?

“不用,本少爷决定的事,一定要坚持到底”郑鹏咬着牙说:“阿军,你一会再教我那套拳法,有几处地方我打得不好。”

失去绿姝的那一夜,给郑鹏一次极大的打击,特别是那种孤立无助、任人宰割的滋味给郑鹏前所未有的冲击,从那一刻开始,郑鹏就渴望强大。

不仅要实力强大,自己的身体也要强大,也就是这样,郑鹏舍弃舒适的马车和水路,用骑马的方式前往长安。

马是大唐最快的交通工具,一定要把它练好,在骑马的过程中,也可以锻练自己的意志,先把自己的身体锻练强壮起来。

在空闲之余,郑鹏还让阿军教自己武艺。

“是,少爷。”阿军的声音来,带着几分敬佩。

自家少爷年少多金又才华横溢,可就是这么优秀,他还那么努力上进,别的不说,郑鹏就是磨到大腿内侧都出血,可他从不叫苦叫累,咬着牙抗下去,光这一点就让人佩服。

这时阿福走过来,打开一张特制的折叠桌子,拿出炊饼、糕点等干粮请郑鹏享用,还摆上随身携带的蜜饯、桃子等应时水果。

锻练不是吃苦、亏待自己,郑鹏早早就作了准备。

带上阿福阿寿,就是路上可以好好照顾自己。

刚准备吃,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很快听到一个哄亮的声音:“太热了,再跑马吃不消,前面有一大片树荫,先休息一下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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