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唐中兴 第10节
“殿下,今晚就让奴婢服侍殿下就寝吧!”小英主动说道。
“不用了,你去休息吧,本王也要休息了。”
李晔果断的拒绝了对方的请求,他知道对方的想法,但他也有自己的原则。
“是,殿下。”
见李晔态度强硬,小英只能遵命,眼神中带着些许幽怨,不甘的朝外面走去。小英和小月休息的地方其实就在李晔这个房间里,只不过作为侍女的二人在外面的小隔间里,那是专门给她们休息用的。两者距离并不远,这也方便李晔随时召唤。
随着蜡烛熄灭,李晔忘掉脑海中那些杂念,快速进入了睡眠。而在隔间里的小英却是没有睡着,而是看着李晔的方向,眼神中充满了不甘。没想到她几次主动挑逗对方,对方都能忍住,这让她很是疑惑,也很不甘心。
熟睡中的李晔不知道他还是小瞧了身边这个侍女,不过在第二天早上起来看见有着明显黑眼圈的小英,他也很意外。不过他也没细问,而是把马车让了出来,给二女使用,他则是选择骑马。
他骑的这匹马是李儇上次给他的,而之前这匹马是牛勖进献给李儇的。兴元府并不产马,加上地形比较复杂,也没有多少骑兵,常见的马也多是西南地区的本地马,不过西南地区的马适合运输,但并不适合充当战马。就像李晔的马车,就是4匹西南马,这种马肌腱发达,善于翻山越岭,按照现代的标准可以驮运100公斤的货物日行3、40公里。
不过僖宗李儇擅长骑射,好马球,作为节度使兼兴元尹的牛勖之前供职于神策军,自然知道李儇这个皇帝的爱好。在得知李儇是匆忙出走,牛勖便抓住机会,把自己之前收集的好马贡献给了李儇。
李儇把最好的一匹留给了自己,再把仅次于自己那匹的另外一匹马赏给了李晔,也就是现在李晔所骑的这匹---一匹黑色的马。李晔看到这匹马的时候第一眼就很喜欢,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去试骑过,还好这马是被驯服了的,不然就他那骑马技术,不摔才叫怪事。
李晔这具身体之前的主人倒是会骑射,但他自己却不会,只能在旁人的教导下,重新掌握骑射本领。而且在古代,没有汽车、没有飞机,马才是最快、最常见的交通工具,学会骑马是很有必要的。所以李晔就打算利用前往成都府这段路多练练骑马。
离开了兴元府,众人的赶路速度就不像之前那么快,这上千里的路程一行人走了二十多天,在正月初八才抵达成都。这一路上,李晔由开始对骑马的好奇,慢慢对骑马赶到恐惧,主要这个时候的山路太难走了,平地还好,但山路占了一半,骑着马那才叫受罪。
不过在这二十多天里,李晔对于骑马基本上掌握了,不说上阵杀敌,但一般的骑行却是没有问题。中途他还和李儇以及其他几位宗室在剑门关附近去打过猎,有着不少收获。
至于小英这个有着很深心机的侍女,在途中也没忘引诱他。李晔也是正常人,虽然不能吃掉,但却可以饱饱眼福什么的。其中最大的收获就是跟李儇合格便宜皇兄的关系更加密切,这倒是让田令孜等宦官心声恨意,不过暂时却拿李晔没辙,只能看着李晔愈发受圣上的重视。
“皇兄,我们终于到成都府了!”
看着远处那巍峨的城墙,还有那队列整齐的军队,李晔就知道这是西川节度使陈敬瑄率军前来迎接了。
“寿王,等安顿下来,我们一起去狩猎。”看到终于可以不用风餐露宿,李儇神色也面带红润,到了这里,他才算是真正安下心,不用再逃命了。
“好的,皇兄!”
对于李儇的性格,这段时间李晔也算是了解不少。这位皇兄,不像是逃难,反倒是来游玩的,特别是在过了剑门关后,更加明显。之前即便是山路,都坚持都百十里路,但过了剑门关,每天能走到50里都算是快的了。
李晔很快中沉思中醒过来,看着远处的成都府城,他知道他要在这里待上好几年,直到朝廷大军收复长安,他才有可能回长安。此时的成都府,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宝地,长久在这里人会变得毫无斗志,但这里却可以作为大后方,其的富饶,也就江浙地区可以超过。而且此时江浙地区并不太平,反倒是蜀地,多年没有爆发大战,百姓安居乐业。
同时这里也是大唐最后一块宝地,也是大唐中兴的希望。
第12章 初临锦官城
从李晔来到大唐这一个来月,从来没有像昨天晚上这样睡的舒适。不用担心有贼军追来,也不用焦虑第二天要赶路,除非是黄巢贼军接连攻克斜谷、剑门关,否则黄巢大军不可能打到成都来。
起来洗漱后,小月和小英便伺候李晔穿衣。其实在李晔抵达成都的时候,他现在的寿王府就已经配了几十个男仆、侍女,不乏一些貌美的女子,只不过小英不想其他女子接近李晔,所以便坚持自己和小月来服侍李晔穿衣等。
由于今天要去拜见皇帝,所以李晔的穿着很正式,身紫腰玉,身穿紫袍,腰佩玉带。按照唐朝的规矩,‘亲王及三品以上,若二王后,服色用紫,饰以玉。’这是太和六年(公元832年)定下的新规矩。
总而言之,衣服颜色的高低依次是紫---绯(即红色)---绿---青---黄。不过跟其他普通的三品以上官员不同,李晔作为亲王,其紫袍上的纹绣有所不同。当然李晔不用带冠,因为其没有行弱冠之礼,用双玉发簪即可。
“皇兄那边现在什么情况?”
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李晔有一种把这铜镜砸了的冲动。玻璃怎么制作的?看着这铜镜,他真觉得别扭,可他一时也想不起玻璃怎么做的,如果能制作出来,倒不失为一个赚钱利器。
“陈节度使已经前往陛下那边,蜀地官员多在陛下居住之地等候。”说这些话的自然是张威,这些消息一般是他在负责打听,“另外陛下赏赐了5000贯钱、1000匹蜀锦,骡马20匹,而且后面每个月都会有1000贯。在几位王爷中,就殿下最多。”
“皇兄倒也大方,一下就赏赐这么多。”正在穿衣的李晔听后,倒也颇为惊讶。
其实李晔还是不太懂这个年代的钱的价值。如果从粮食角度来看,不太好估算,因为各个地方的粮食价格并不一样。比如说现在的长安,由于遭受战乱,斗米500钱,也就是一斤米40钱;但是在蜀地,因为粮食产量高,近十年没有战乱,斗米才60钱,也就是一斤米不到5钱。
不说那赏赐的5000贯钱,仅仅是每月的1000贯,就能买20万斤大米。而寿王府现在就算是加上全部仆人,也不到100人,就算每人一天2斤米,一个月也消耗不了1000斤大米。不过蜀地交通不便,即便是这边产粮,想要卖出去也不是那么容易,所以才造成粮食价格一直不高。
要是李晔有想法,可以从蜀地收购粮食卖到关中、中原、河东等地,那肯定是赚钱的,只不过能不能顺利运过去是另外一回事。
“陛下除了赏赐殿下等王爷们,随行的神策军将士和蜀军将士都有赏赐,每人三贯。”
“那你呢?得到多少赏赐?”李晔玩味的打量着张威。
张威没有丝毫犹豫,腆着脸回答道,“沾殿下的光,奴才也得到了30贯的赏赐。”
“你倒是得了不少。”李晔笑了笑,然后对其吩咐道,“待会拿着皇兄赏赐的那些钱,你、小英、小月,还有裴长史和李洪,你们各拿20贯钱,其他王府随行人员每人10贯。”
“多谢殿下赏赐!”
听到又有20贯的赏钱,张威脸上笑开了花。他可不是田令孜、杨复恭等权宦,李晔又年幼,他的俸禄其实并不高,50贯钱对其来说,也算是一小笔巨款了。
“只要你们对本王忠心,这些赏赐不时会有的。张威你去把马车准备好,待会跟本王一起去皇兄那里。”对于这个时代的钱,李晔也没多大概念,加上又是别人给的,所以花着也不心疼。
“是,殿下。”
有了赏赐,张威干事的激情明显高涨,说完就出去准备马车。
“殿下,中午还回来用餐吗?”
在李晔穿好衣服,小英还是认真地检查了一番,看向李晔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冀。
“小妖精,别这么看着本王,真当本王不敢拿你怎么样是吗?”李晔伸出手勾起对方的下巴,玩味的笑道。
小英并没有回答李晔,但实际动作却丝毫没有退缩,反而挺起胸脯,用着挑衅的眼神看着他,仿佛就再说他不敢似的。
“殿下,车准备。。。。车准备好了。”
张威在把车准备好后就来到李晔房间,发现李晔正抱着小英,顿时愣在那里。其实李晔并没有抱着小英,只是两人贴的很近,只是从张威所站的地方来看,有点像李晔抱着对方。
“好,你先退下。”李晔吩咐一声后,也没去看张威是否真的退下,而是把头伸到小英的旁边,嘴对着其耳朵,轻轻咬了咬对方那敏感的耳垂,明显感觉到对方身子一紧,他才笑着在其耳边轻声道,“小妖精,以后在别人面前不允许穿这么透明的纱衣。”
说完,李晔就没管小英的反应,大笑着走出房间,留下一脸通红的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