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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超市:开局辣条辣哭李世民 第51节

魏征脸色没什么变化。

他怀疑魏征这个小老头,就是在说自己。

自己就是很典型的那种,读了许多书、写了不少诗,但偏偏没什么名篇的人,当然…他才写多少首,和那种一辈子写了四万余首、差不多穷举法了都,还没一篇佳作的人好不少。

“不说这个了。”李世民一挥手,“那店家,真像你说的那样,在说‘大唐应该是不想看到我会那么处理的’时,胸有成竹?”

魏征点点头。

那种自信的模样,他太熟悉不过了。

不是没有底气、不了解现状的自大,而是“我知道、我了解、我可以”的自信。

他年少时,是如此的。

李世民年少时候,也是如此的。

再加上,许墨掏出来的那些东西,尤其是火锅、食盐这些,大唐无论怎么折腾,都折腾不出来的东西。

就让魏征更倾向于,许墨是真的有这个能力的。

李世民乐呵一笑:“这店家,本事看来比朕想的本事还要大。”

他生气吗?

他应该生气吗?

他并不生气。

许墨说出这番话,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大唐律法不为所用,县衙和国公勾搭到一块去了。

甚至听完了魏征的这一番话,李世民是高兴的。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是好诗,他喜欢。

“大唐应该是不想看到我会那么处理的”是豪言壮语,他也喜欢。

但他最喜欢的,莫过于那一句话——“如果他想怎样那就怎样,那要大唐律法还有什么用?”

是啊,国公与大唐孰大?

在李世民心里,自然是大唐大,他也希望在别人眼里,也都是大唐大。

“这件事,朕会同万年县说一声,必须秉公处理。”李世民大手一挥,吩咐了下去,“无论是他郧国公也好、还是你郑公也好、乃至于是朕的堂兄河间郡王,在大唐律法面前,都得一视同仁。”

魏征应喏一声。

李世民搓了搓自己的手:“明日休沐,朕要和你们一起去食肆,让知节备一些吃食,朕要吃火锅!”

魏征一愣,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叹了口气,也应了下来。

他知道李世民特意叮嘱,要程咬金备吃食是什么意思。

不就想吃牛肉?

自己是应该开口劝阻的,但魏征发现自己开不了这个口,他也是想吃牛肉的。

魏征出宫。

万年县他是不用去的,陛下自己操心,转道顺便去了程咬金家一趟,让他明天一早,备上吃食。

牛杂、羊杂不说,魏征还特意嘱咐了一声,一定要备些鸡杂。

嗯…

这是他自己想吃的。

不得不说,许墨真的扩宽了他们的食谱。

隔天。

大唐超市。

许墨才刚刚开门,没多一会,程咬金就带着一马车过来,扑面而来的浓郁血腥味。

鹦鹉扯着嗓子,站在程咬金脑袋上,大声嚷了起来:“杀人了,杀人了!”

周边人群骚动。

程咬金连忙捉住鹦鹉,捂住它的嘴巴,动作之快,把鹦鹉都给吓了一跳。

这丑货之前不都还抓不住自己的吗?

怎么现在就能抓住了?

“绿毛鸡,别吵吵。”程咬金压低了声音,“不是人,是肉!”

说完了后,他才撒开手。

鹦鹉一扇翅膀,迅速地飞开,站在袭人脑袋上,疑惑地盯着程咬金的双手。

它还是很不解,为什么今天自己会被抓住!

难道是最近吃多了,长肉了,没以前那么敏捷了?

许墨看着这一马车肉食,疑惑起来:“今天也不是什么好日子,怎么备了这么多肉食过来?”

程咬金面不红、心不跳:“店家你这就不知道了吧。”

“我家一头牛,最近喜欢上了武枪耍棍,今天早上拿了一对脑袋大的铜锤,刚耍没多久,一失手、呸,一失蹄、呸,一失嘴!”

“那锤子就飞到天下,重重落到它脑袋上,把它给砸死了。”

许墨张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程咬金:“阿丑啊,你这个理由…可说服不了人啊。”

“说服不了吗?”程咬金挠了挠自己后脑勺,有些不解。

他觉得自己这个理由挺好的。

练习武艺,一个失误把自己给弄死的,又不在少数。

他小时候就亲眼见过一个。

许墨点着头:“当然不行!你家牛要会使锤那就成精了,你不知道是不允许成精的嘛?来来来,我给你编,不是,我来给你想一个。”

程咬金一挥手,家里仆人把食盒给搬进去。

他则是把脑袋往许墨身前一凑,耐心听了起来。

第60章 李二,我来给你谈谈李白

等到半个时辰后,李世民他们也都陆陆续续赶来。

第一件事,自然是起麻将桌。

程咬金给李世民让了位置。

他在旁边出谋划策。

这让许墨、魏征、李靖他们不由感慨,两个臭棋篓子聚在了一起,看来今天是有福了。

若是李世民只一个人来,说不定他强运还能赢上一些。

但他们太相信李世民和程咬金,一加一的强大效果,已经不是寻常霉鬼的范畴。

打了几张。

李世民忽然开口:“昨日听玄成说,店家说了一句诗,可有全篇啊。”

“什么诗?”许墨有些不知情,迷茫地反问了一句。

李世民好心提醒了起来:“是那一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许墨身子忽然一僵,他瞥了一眼魏征。

不是…

这小老头记性未免太好了些,这一句都记下来了?是不是昨天自己说了什么,都一字不差地汇报给了李世民?

要不要这么离谱!

他心里有些虚。

倒不是因为这句诗的内容,他胆子很大,要是哪天机会合适,他说不定一句“满城尽带黄金甲”都会丢到李世民脸上。

问题就出在了这篇诗身上。

现在他才想起来,李白虽然也是大唐人,可现在他还没问世呢,甚至…李白的爷爷都说不定还在玩泥巴。

“有倒是有。”许墨点了点头,应了下来,“不过先说好,这不是我写的。”

桌子上几个人斜眼瞅过去。

这是…实话实说?还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许墨招了招手,让袭人把纸笔取来。

说谎话,说自己只是随口说说?

自己刚才愣神,一个失误,就已经将自己内心里的想法给暴露了出来,再说谎支支吾吾的,这几个小老头肯定要追问。

谎话圆谎话,不是许墨的性格。

再说了,这么好的一首诗,早点让这些人看到,也很不错。自己实话实说就是了。

他也不是那种肯做“文抄公”的人。

这句诗文,是出自《梦游天姥吟留别》,全篇一共二百八十六个字,是高中时候学的一篇诗篇,当初为了背这个东西,许墨不知熬死了多少脑细胞。

不过对他来说,记住了,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默写下来,也不是件难事。

写好之后,许墨递给了李世民:“你看看吧。”

李世民细细看完,惊讶地抬起头:“这篇奇文,真不是店家写的?”

许墨点头,坦荡的很:“当然。”

李世民眼里还是满满的不信。

这篇诗文,写的是天姥山景色,其文绮丽,若是从之江地传到长安来,不可能他没听过!甚至…他应该是第一个看到这篇诗文的人才是。

毕竟…

之江那边出了这样的佳作,那里的官员定会如获至宝、第一时间就把这篇文作送到长安来,以示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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