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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天命谋士,助刘备诛袁灭曹 第14节

虽然故土难离。

但也得分时候。

尤其是如今乱世,能活,才是最大的奢望。

这几个乡邻,跟太史慈一样,都是孤儿寡母的。

家中的男人,都是杳无音信,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在哪里逃难。

微微一想,荀牧来到太史夫人面前。

“太史夫人,此番来黄县,除了赔礼之外,更重要的是,希望太史夫人,能一并迁徙,去东海!”.

第16章 将太史慈的寡母和乡邻,都迁徙去东海!

“去东海?”

“这是何故?”

太史夫人没有怀疑荀牧的用心,而是直接询问缘由,显然对荀牧已经非常的信任。

“太史夫人,如今青州,州牧是田楷。”

“而田楷此人,是公孙瓒的人。”

“在这之前,袁绍也派遣了臧洪,想要掌控青州。”

“袁绍和公孙瓒之间,必有一战,青州已经成了两边角逐之地。”

“将太史夫人留在东莱,我不放心!”

“去了东海,我才能确保太史夫人,不会被青州的战乱波及!”

荀牧语气诚恳。

太史夫人是一定要迁徙去东海的。

对于太史慈这样注重孝义的在野武将。

只有对其家人施以恩惠,确保其家人的生命安全,才能让太史慈真正的效力。

而这。

跟荀牧的迁徙五万黄巾去东海的计划,不谋而合。

今后的东海。

将会成为刘备麾下将校的家眷,最安全的地方!

即便偶尔战术上有失利。

只要东海还在,刘备就不会输!

更不会仓皇而逃!

“这....”

太史夫人犹豫片刻,有些疑惑:“荀先生,为何子义不曾告诉我这些?”

荀牧扫了一眼在院中忙活的太史慈,轻笑一声:“并非我小看子义,只不过术业有专攻!武将斩将夺旗,谋士运筹决算,子义不敢让太史夫人去东海,是担心我主刘备,不能在徐州立足,牵连了太史夫人。”

“但我担忧的,则是太史夫人身边无人照料,且不提兵灾匪祸,有个病痛意外,都可能让太史夫人蒙难。”

“至于我主刘备,能否在徐州立足,这反倒是没什么可担心的!”

“若不能在徐州立足,我又何必将这五万黄巾,迁徙去东海,替人做嫁衣吗?”

荀牧的笃定自信,打消了太史夫人的疑惑。

太史夫人不傻,也听明白了荀牧的话中含义。

“荀先生,以你之才,竟然甘愿投效那个平原令刘备,想必这刘备,必有过人之处。”

“子义的性格,我非常了解,他一向看重的,是扬州的刘繇,想去刘繇处建功立业。”

“但刘繇未必看得上子义,我虽然有心想劝,但又不能让子义委屈。”

“荀先生,你的意思,我听明白了,待会儿,我会主动跟子义说,要去东海。”

荀牧大喜。

太史夫人愿意主动跟太史慈提出去东海,自然再好不过了。

“太史夫人,深明大义,荀牧佩服!”

“院里那几个小童,我颇为欣赏,若太史夫人能说服乡邻跟随,可一并前往东海!”

太史夫人吃了一惊:“荀先生,你愿意让她们也去东海?”

荀牧笑道:“子义要随军,太史夫人身边,若没几个熟悉的人,岂不是显得孤单?我听那几个小童谈话,这几个乡邻,跟太史夫人关系挺好,能一起去,自然最好!”

太史夫人大喜:“荀先生,她们都是苦命人,家中男人因为战乱而杳无音信,孤儿寡母的相互扶持,若能去东海,不仅有个伴儿,也是报答了这几年对我的照顾。”

有了太史夫人的承诺。

接下来的事,就变得轻松多了。

有了太史夫人的配合,院子里的孤儿寡母,全都答应了荀牧的邀请,迁徙去东海。

太史慈虽然觉察到了不对。

但也没有反驳。

毕竟。

荀牧的理由很充分。

父母住,不远游。

你太史慈要建功立业,追求梦想,就要将寡母留在东莱受苦?

再加上太史夫人的配合。

以及荀牧邀请其他几个孤儿寡母一同迁徙去东海。

太史慈那反驳的心思,就变得更淡了!

“荀军师办事,滴水不漏。”

“虽然猜到荀军师来东海,是想让我不会背弃刘备而去投奔刘繇。”

“但荀军师所考虑的,又都是为了能让我没有后顾之忧。”

“我这个当儿子的,都没考虑到这么周全!”

“况且,母亲对荀军师非常欣赏,如此恩义,比之前的孔融更胜一筹。”

“罢了!且看刘备能不能成事,若有危险,我拼着命也要护住母亲周全!”

荀牧调出了太史慈的动态,对太史慈的想法,已经知悉。

虽然有心算计太史慈。

但荀牧无愧于心。

身为谋士,若不会算计,还当什么谋士?

更何况。

荀牧的算计,都不是什么下三滥的手段。

“乱世之中,没有人能真正独善其身,不被算计。”

“很快,你们就能明白,有我荀牧在的阵营,就是这乱世中的乐土!”.

第17章 启程,东海郡,偶遇的少女!

在黄县待了三日,荀牧替太史慈一行办理了户籍迁徙。

又租了一辆马车代步。

一行人出了东来郡,来到北海郡,跟张飞汇合。

到了北海郡,太史夫人又去了趟孔融府上,登门拜谢。

诸事完毕。

荀牧让张飞领燕云骑兵先行,去徐州打探曹操、的军情。

荀牧则是跟太史慈领平原步兵,前往东海郡。

沿途有前往东海的黄巾,见到荀牧的兵马,纷纷问礼让行。

更有老者,来到马车前道谢。

这一幕,让马车上的太史夫人几人,对荀牧更是钦佩。

尤其是那几个顽童。

此时看向荀牧的眼神,仿佛见到了偶像一般。

荀牧如今,不过弱冠之龄。

青年俊杰,总是受人青睐和仰慕。

“可惜我只有儿子,没有女儿,若能许给荀先生,当妾也是福分啊!”

“还当妾哩,我要有女儿,在荀先生府上当个丫鬟都开心。”

“你们就是喜欢碎嘴,荀先生那是我们能高攀得上的?我就很实在,虎娃能给荀先生当个护卫就满足了!”

“这话没错!荀先生只是个文人,力气还没我大,总得有忠厚的人护卫安全!你家虎娃瘦不拉几的,哪有我家牛娃壮实?太史姐姐,不如你跟荀先生说说,让牛娃跟着荀先生?”

“什么叫我家虎娃瘦不拉几的?你家牛娃的确壮实,但不够机灵,我家虎娃虽然瘦小,但脑瓜子打小儿就聪明。”

几个顽童听着各自母亲的碎嘴,眼眸中闪过一丝期待。

被称作牛娃的壮实顽童,更是摩拳擦掌。

太史夫人笑道:“荀先生以后是要办大事的,办大事的都有风险,你们舍得让各自孩子去?”

牛娃的母亲是个膀大腰圆的悍妇,当即一摩拳:“荀先生是办大事的,牛娃能跟着荀先生,是他的福分,世道这么乱,办什么事没风险?我家那男人,还不是坐在家中,就被个贪官给抓去服兵役了,至今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虎娃的母亲,却是生得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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