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拯救大明开始 第53节
韩金儿想追,可李自成毕竟是做过邮差的,脚步极快,已经是跑过了校场进了营房。
那边的地界,哪怕是军卷也不得入内。
韩金儿气的直跺脚“你给额等着!这个月都别想上炕!”
李自成那边遇上了高一功,两人目光对视心有灵犀。
“醉月楼?小桃红?”
“走着!”
长期执行每日操练,十日两沐的京营将士,得到了一段轮流修整的假期,每人最起码五天以上。
等到假期结束,军士归营。
李云泽这里去太庙祈福,随即在崇祯二年九月二十九这天,亲自带领兵马北上,御驾亲征。
第四十五章 吃大鱼
带着腥味的海风,卷起层层海浪涌上岸边,留下满地的白色浪花。
一艘蓝底白漆的五百吨渔船上,‘突突突’的在微波荡漾的海面上披荆斩棘。
手持尼康阅野的李云泽,站在甲板上手指前方“鱼在正前方,加速追上去!”
发动机咆孝,渔船逐渐追上了前方一大群的鲸鱼。
几百年后,这片海域几乎已经见不到鲸鱼的踪迹。
而现在的话,在这里它们就是祸害。
不但影响了捕捞收获,之前还有过撞击渔船的事情。
“让开!”
进入射程,李云泽上前推开了守着捕鲸叉的太监。
一番测算瞄准之后,感觉大差不差的直接把鱼叉打了出去。
‘彭’的一声响。
拽着绳索的鱼叉,飞出百十米之后,精准的插入一头体型庞大的鲸鱼后背上。
就这点距离,以鲸鱼那体格来说,瞄不瞄准的其实无所谓。
鲸鱼吃痛,当即开始加速游泳。
可带着倒刺的叉子,已经牢牢的锁定了它,所有的挣扎都没意义。
一番激烈的挣扎与追逐之后,这头目测至少几十吨的大鲸鱼,被一路拽回到了岸边码头。
此时的天津卫,早已经不是之前的海边小渔港,经过这段时间的大力建设,已然是欣欣向荣初具规模。
巨石砌的码头上,已经安装上索轮吊塔,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总算是把鲸鱼给拽到了岸上。
足有上百渔民一拥而上,掐首去尾掏肚子。
没多大会的功夫,小山似的鲸鱼就已经被拆解成了无数小块。
跟着板车登场,将那些成块的鲸鱼肉运往不远处的加工厂。
从船上下来的李云泽,抬眼看了下时辰“今天收获怎么样?”
晕海没敢上船的王承恩,急忙上前禀报“万岁,今日船队已经抓了八只鲲鱼回来。”
这年头鲸鱼不叫鲸鱼,叫大鱼。
大鱼死,王侯薨的大鱼。
再有就是叫鲲,北冥有鱼,其名为鲲的那个鲲。
鲸鱼什么的叫法,那都是舶来品。
“可以了。”李云泽将身上的防水服脱下来“弄四只的份量出来,招呼全军晚饭的时候一起吃。港口内外的百姓军民,所有人全都一起吃。”
京营兵力约八万,没带民夫,杂活都是辅兵营与炮灰营在做。
加上李云泽的随行人员,以及天津卫的驻军,来往船只的水手船工,当地渔民百姓什么的,十万人差不多。
按照一人两斤肉的量来计算,那就是二十万斤一百吨。
四只鲸鱼的话,哪怕掐头去尾掏肚子,也肯定不止一百吨的重量,那就可劲的吃呗。
“万岁。”
略显犹豫的王承恩,硬扛着让他头晕的海风腥味上前“古语有言,大鱼死,王侯薨...”
“你懂得倒是挺多。”
用清水净手,洗去浓郁的海味,李云泽迎上了诸多恭候自己的文武“那黄台吉不是自称天聪汗吗,也算得上是王侯。今天打了这么多大鱼,大家伙一起吃,就是要薨死那黄台吉。”
说到这里,他目光环视四周众人“都给朕敞开了吃,谁都得吃。吃的越多,那黄台吉死的也就越快!剩下的鱼肉都带上,一路到辽地发与众人,咱们薨死那个逆贼!”
四周顿时响起一片欢笑声,诸多军士们纷纷高呼‘薨死他!薨死他!’
这事儿并不犯忌讳,因为《礼记》有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
事情扯不到皇帝身上去,自然也就没什么忌讳。
至于那些封爵的勋贵们薨不薨的,现在谁还在乎他们?
毫无疑问,在李云泽看来这是封建迷信,可这个时代的人,他们就相信这些,而且是真的能提升士气。
吃大鱼的人越多,那什么天聪汗就死的越快,也就意味着咱们赢定了,确定能打胜仗,士气当然会提升。
这个世界大部分没接受过教育的人,真的就是这么想的。
全新的京营虽然训练严格,装备精良。
可实际上除了些许的剿匪作战之外,压根没什么上战场的经验,与那些常年厮杀的后金兵马,在心态上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李云泽是可以弄来大批量先进的装备,可再先进的装备,使用者也是人。
就算是一水进口机械化的部队,士气不行的时候也会惨败在拖鞋军的脚下。
‘全新款枪械,只被仍在地上过一次。’
一句话就阐明了,人才是决定战争的关键因素。
李云泽之所以要绕路先来天津卫,就是为了想方设法的提升士气。
像是某些小说里,有了先进装备拉上一批新兵直接上战场就能大杀四方什么的,那就真的是在忽悠。
到了晚上,装着鲸鱼油的火盆窜着火苗,在海风下猎猎作响。
近十万军民分坐各处,欢声笑语的胡吃海塞。
老实说,鲸鱼肉味道不咋地,哪怕是添加了大量的香料与调味料,也就是那样了。
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敞开肚皮吃肉就已经是烧高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酒足饭饱,所有人都心满意足的时候,换上了常服的李云泽走上临时搭建的木台。
他的面前是麦克风,音响早已经准备妥当。
“夏商有鬼方,周朝有戎狄。先秦强汉是匈奴,巨唐面突厥。两宋的时候最惨,先有契丹后有女真,最后为蒙兀所灭。到了我大明,威胁天下亿万子民的,就成了鞑虏!”
背手而立的李云泽,目光环视四周“两宋亡于异族之手的时候有多惨烈,想必你们都是听闻过的。”
“现在鞑虏崛起,劫掠大明屡屡击败王师。这一幕,与女真蒙兀崛起之时,何其像也!”
随驾的温体仁,下意识的就想要起身劝阻,这种长敌人志气的话怎么能说呢。
李云泽一个眼神过来,他的屁股立马就贴回到了座椅上。
“儿郎们,你们知道一旦让鞑虏做大,会是什么后果吗?”李云泽的语气愈发凌厉“他们只要奴才,不要百姓!会杀光男人,抢光X人。占据你们的田地家宅,让你们的子孙后代留着鼠尾,成为奴才!”
“神州陆沉,血流漂杵。汉家衣冠,千年传承都会毁于一旦!”
深深吸了口气“儿郎们,你们吃的用的穿的都是大明百姓的血汗,此次征讨鞑虏乃是大明国运之战,万万不可懈怠。”
“朕在此立誓,不灭鞑虏绝不回朝!”
他的目光示意,之前就安排好的军将们当即起身,振臂高呼“誓灭鞑虏!誓灭鞑虏!”
有了军将们带头,吃饱喝足有些晕的将士们纷纷高呼“誓灭鞑虏~~~”
十万人的怒吼声,声震四野!
等到高涨的情绪逐渐平缓下来,李云泽抛出了甜枣。
“鞑虏那边,据说是从旗丁到贝勒,有二十四个前程。朕的赏赐,也对应这二十四个前程。”
“此战斩鞑虏旗丁者,赏纹银百两,赐辽地田土百亩......有斩黄台吉者,封辽王,赐世劵!世袭罔替!”
“朕以天子身份承此诺,如有违背,天打雷噼!”
夜空之中繁星点点,没有云层自然也没有打雷。
毫无疑问,李云泽这是下了血本了。
最普通的旗丁,都是纹银百两起步。真要是打赢了,单单是赏赐都能让大明朝的财政破产。
可效果上来说,却是直接点燃了现场的激情。
无数人红着眼睛摩拳擦掌,恨不得立马就与鞑虏死战到底。
在大明这里,想要出人头地实在是太难了。
哪怕是读书人,全天下那么多的读书人,最终能够高中进士的又能有多少,更别说是他们这些军中士卒。
现在一步登天的机会,改变家族子子孙孙命运的机会就在眼前,当然是要拼命去抢。
看着躁动宛如即将爆发火山的诸多将士,李云泽满意点头。
他很清楚,大道理的确是有用处,可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真正能够打动军心,让他们出死力决战的,唯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句话,从未过时。
李云泽就算是拿钱砸,也要把鞑虏给砸趴下了。
相比起鞑虏崛起之后带来的毁灭性损失,这点支出不值一提。
毫无疑问,京营的军心士气被提振到了巅峰,哪怕是最为胆怯的人,此时也是嗷嗷叫的想要跟鞑虏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