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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测字天师 第26节

这分量!萧风挑挑眉毛,包袱不大,分量很重啊。俞大猷解开包袱,里面黄橙橙的十锭金元宝,每个都有十两重。这么重的东西,他缠在腰上,脚步竟然丝毫看不出沉重来。

巧娘带着巧巧端菜进屋,一眼看见桌子上金光闪闪的金元宝。因为这个月开始,张天赐送了十几两银子的粮店分红过来,萧风都让巧娘收着了,所以娘儿俩也算是见过钱的女人了。但这一桌子金元宝确实太震撼了,两人同时被定住了,连菜都忘记放下了。

萧风笑了笑,不在意的说:“俞兄身家不少啊,出手就是黄金百两。”

俞大猷苦笑道:“我是个武夫,只知道打仗,也不能说一点没贪过,但也无非是下属送点礼,哪里拿得出这许多黄金来。这是汝贞兄让我带上的,他说山高路远,宁可带多,不可带少。我俩是过命的交情,我也就没矫情,都拿上了。”

萧风觉得这人直的可爱,笑道:“你就是带了这许多,也不用都给我亮出来吧,就算一半,也不少了。”

俞大猷愣了一下,挠挠头:“汝贞兄说你不是凡俗之人,只可以诚相待,不可藏头露尾的。”

萧风心中一动,这胡宗宪当真是个人物,他跟自己素未谋面,可能听画姑娘说过几句,当然也可能从其他渠道听说过自己的事。就凭这个,就能判断出该如何对付自己最管用!

萧风敬重俞大猷是民族英雄,也就不再说虚的。他让巧娘母女将手里的酒菜放在桌上,将金元宝重新包好,推给俞大猷,正色道:“你既来找我,又坦诚相待,萧某交你这个朋友。既然是朋友,我就不能收你的钱。”

见俞大猷有点着急,萧风摆摆手:“你听我说,不是我故作姿态,我就是帮了你,也只能给你指条路。而路上你的对头还有很多,到处都需要打点,没钱不行。等你脱了此难,飞黄腾达后,再想送钱给我花,我肯定不推辞。”

俞大猷也是爽快人,心里感动,面上却不再表露,反而比之前显得更自在了,他一挑拇指道:“就这么说!萧公子,不,萧兄,以后有什么事用得着俞某的,刀山火海,绝不推辞!”

萧风心想,自己小小年纪,先当了张天赐的大哥,现在俞大猷又叫自己萧兄,看来明朝人还真是对年龄看的够淡的。他倒了两杯酒,想了想自己的酒量,决定还是先把正事办了。

萧风拿出纸笔,交给俞大猷,俞大猷应该也是听胡宗宪说过了,当下提笔就写,一个“猷”字龙飞凤舞的出现在纸上,虽不算端正,但锋芒毕露,霸气十足,笔笔如刀似剑。

萧风赞赏的看着这个字:“问什么?详细点!”其实他知道俞大猷要问的事,但这句话就像开关一样,他如果不问,对方如果不说,那他看这个字,就很费劲很费劲,就像和一个聋哑人沟通一样。

俞大猷想了想:“我该如何渡过这次难关?”

萧风凝神静气,看着那个字。巧娘和巧巧怕出声打扰了他,也不敢退开,只能站在原地,看着他。

都说认真工作时的男人最有魅力,现在萧风大概就处在这种状态,状似沉吟,面静如水,不经意间霸气侧漏。不但巧巧看的两眼崇拜的小星星,巧娘也无缘无故的心里猛跳了几下,随即觉得不对劲,手指狠狠在袖子下掐了自己一下。

“‘猷’字左为酋,酋者,首领也,然酋虽尊,终非天子,等而下之。你的危机在朝堂不在地方,如今朝堂能当得起一个酋字的,无非严嵩。所以此事你不用寻天子鸣冤,还是要着落在严嵩身上。”

俞大猷皱眉道:“严嵩不知为何,对朱大人下了狠手。我也四处打听过,他确实还想顺便搞掉我呢。我靠他,能行吗?”

萧风不看他,只看着字:“‘猷’右侧为犬,犬为子也,你的事,不在严嵩身上,而在他儿子身上。不过他有一个亲儿子,一个干儿子,这事却需要确定一下。”

俞大猷连连点头,期待的看着萧风。

“酋下为酉,酉为鸡属,严世藩是正德八年出生,他该属什么?”萧风对古人用年代计算生肖的掐指法还不太熟,故作反问,以便藏拙。

俞大猷心算了一下,眼睛一亮:“正德八年,那就是属鸡啊!赵文华大他十岁,与我同岁,却是属猪的!”

“酉又有酒之像,你当以酒为媒,来办此事。严世藩贪财、好色、嗜酒。你身上有钱,酒量如何?”

俞大猷哈哈大笑,抄起桌上的酒壶,打开壶盖,一饮而尽,抹抹嘴角,毫无醉意。萧风倒吸一口凉气,这可不是米酒,这是初步蒸馏过的酒,虽然比不上后世的高度酒,但也有三十度左右。看俞大猷这架势,喝上几斤不是问题!

萧风一指桌上的熟牛肉:“今日仓促,没太好的酒菜,就以此酒肉,为俞兄壮行!只管去,断然无事!”

第四十五章 黄金虎骨

问题一归结到喝酒上,俞大猷就聪明起来了。他先花钱买了京城最好最烈的烧锅酒,然后又把自己珍藏的一副虎骨拿了出来。

这副虎骨还是他当年去关外云游时亲手杀的雄虎,珍藏了许久,一直舍不得用。这次得了萧风的指点,终于用上了。

接着俞大猷去拜访了陆炳,这招不是萧风教他的,而是胡宗宪。胡宗宪告诉俞大猷,陆炳此人面冷心热,且有个最大的特点——惜才。虽然他首要是明哲保身,但在不危及自身的情况下,对人才是能帮则帮的。

俞大猷在沿海抗倭有功,且武艺高强,绝对符合陆炳心目中的人才标准,所以胡宗宪告诉俞大猷,不管萧风给他指点了什么办法,最好都先去拜望陆炳,看他能不能帮手。

陆炳在私宅接待了俞大猷,两人一见面,俞大猷一愣,这不是那天咳嗽的人吗?陆炳微微一笑:“你从萧风那里来的?可得了什么主意了吗?他轻易不给人测字了,对你网开一面了?”

俞大猷知道以陆炳的身份,京城没有能瞒住他的事,当下爽快承认:“他让我请严世藩喝酒,说只有严世藩能帮我逃过这一劫。酒我准备好了,钱也准备好了,只是与严府素无往来,无从上门,不知如何能见严世藩。”

陆炳没说话,只是默默的喝茶,当茶水喝尽,他长吁了一口气:“我带你去吧。刚好上次沈炼的事,也需上门表个态的。”俞大猷知道他这是要帮自己,急忙起身道谢。

陆炳身着白袍在前,俞大猷和沈炼各抱着一个大酒坛子跟在身后,来到严府,门房一看是陆炳,立刻眉开眼笑的打开门:“陆大人,您今天有空闲!”

陆炳微微一笑,随手扔过去一个银角子:“东楼世兄可在?告诉他,我给他带好东西来了。”

门房笑着揣起银子:“在的在的,正喝酒呢,我去给您通报。”

片刻后,门房飞跑出来:“几位大人,里面请,陆大人熟门熟路,小人就不带路了,免得扰了大人们的兴致。”

严世藩正在拥着一个美女喝酒,另有两个美女在给他捏脚。见陆炳三人进来,严世藩也不站起来,随意冲陆炳招招手:“今天你来的巧,这三人都是新来的,你挑一个。”

陆炳摇摇头:“你抱着的我不好意思要,给你捏脚的我不想要。”严世藩哈哈大笑,踢开两个捏脚的美女,将怀里的那个用力一推,那美女跌跌撞撞的摔向陆炳,陆炳伸直手臂,一粘一抖,女孩缓缓坐在了陆炳身边,就像被人搀扶着一样稳当。

俞大猷暗暗点头,陆炳这一手连接带化,功力不浅。陆炳却如寻常一般,笑着坐在严世藩对面,倒了杯酒闻了闻:“这酒是极好的了,不过今天我带了更好的给你。”

严世藩早就看见身后两人,沈炼他是认识的,俞大猷却面生。不过他知道陆炳为人精明谨慎,既然敢带进来,就不会有问题,便笑着说:“哦?什么好酒,尝尝再说。”

陆炳挥挥手,俞大猷和沈炼各自解开了酒坛上的红布,阳光正盛之时,坛子里发出微微的黄色光芒。严世藩眼睛微微一亮,看清了每个坛子的底部,是四个金元宝。然后他又轻轻闻了闻,眼睛又眯了起来。

“雄虎骨?看这爪子的骨头粗细,该是十年虎,正是血气最旺盛的时候,难得难得。陆兄这么重的礼,我都有些惶恐了。”严世藩见惯了好东西,但这样的虎骨确实是难得,其价值不下于坛子底下的金元宝。

陆炳伸手轻拍了一下俞大猷:“这不是我的东西,是老俞来京城前,听说东楼好酒,特意置办的心意。他因为不认识东楼,请我帮忙转送。老俞是爽快人,对东楼又仰慕许久,我就私下做主,干脆带来彼此认识一下。”

俞大猷赶紧上前施礼,按品级,他比严世藩的太常寺少卿高一级,但他直接就行了下属礼,这点心眼他还是有的。

严世藩看了一眼酒坛子,皮笑肉不笑的说:“老俞这酒虽好,只怕后劲太大,我却不敢多喝啊。”

陆炳叹口气:“老俞确实有点倒霉事,这事本来跟他无关的。”说完把俞大猷的事讲了一遍,当然极力说明俞大猷跟朱纨没有半点关系,纯属倒霉。

陆炳亲自带着俞大猷上门,就已经说明了能帮就帮的态度。这份礼不算轻,父亲要收拾俞大猷也不过是想趁机壮大严党声势,属于搂草打兔子,有也不多,没也不少,还有很多人可以株连的。

严世藩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也不过是片刻功夫,就笑道:“这算个屁事,既然是误会,我回头和家父说一声就是了。不过万岁对倭寇之事也很是关心,老俞既然当上了备倭总指挥,今后有倭寇之事,老俞记得先跟我说说。”

这不是请求,而是命令,倭寇之事属于军情,俞大猷应该禀报兵部,或者直接禀告内阁也可,无论如何轮不到严世藩这个太常寺少卿。

不过俞大猷在萧风测字后,就已经打定了主意,今天严世藩就是说要一起举兵造反,他也立刻答应,过了这关再说。萧风不会错,这是俞大猷的坚定认知。

严世藩对这个态度很满意,目光就从俞大猷身上滑到沈炼身上。

“还没恭喜沈大人升官呢,今日既然见了面,就喝一杯吧,小红,敬酒。”

一个被踢开的捏脚姑娘赶紧拿起酒壶,倒了一杯酒,端起来给沈炼。沈炼冷冷的看着严世藩,一点也没有伸手的意思。

“下官有伤在身,医嘱不能饮酒,请大人见谅。”有伤在身是实话,在刑部大牢里虽然没被下死手,但挨的揍也不轻。不过此时若是萧风请他喝酒,就是喝了吐血他也会喝,他压根就是不想喝严世藩的酒。

陆炳咳嗽一声,还没说话,严世藩哈哈大笑:“你还说老俞爽快,依我看沈大人更爽快啊。我府里有规矩,婢女劝不动客人的酒,就得挨罚。来人!”他前面哈哈大笑,后面这句“来人”忽然间声色俱厉,就连俞大猷这般战场杀伐的人都忍不住全身一颤。

从后堂冲出来两个高大的女人,虽高大,却是腿长腰细,不失秀美,这两个人像抓小鸡一样将那婢女小红拎走,小红吓得拼命扭动身子求饶。

沈炼一惊,伸手抓过桌子上的酒杯,一饮而尽:“大人,下官喝了。”

严世藩恢复了笑容:“你喝不喝是你的事,我的婢女,我要责罚是我的事。陆兄,你看我这两匹胭脂虎,是孪生姐妹呢,都有一身功夫,出门时带着,最是可人心意。”

话音未落,外面已经传来了皮鞭的声音,和女子被堵住嘴发出的“呜呜”惨叫声。沈炼眉毛跳了两下,转头看向陆炳,陆炳却像没事人似的,从头到尾脸色都没变过。

“猛士难得,胭脂虎更难得,居然还是双生女儿,确实让人羡慕。不像我,出门身边只能跟着一群老爷们儿。这等人才,若是还有,不妨推荐给我,让我锦衣卫也招几个进来。”

严世藩大笑:“好你个老陆,给我挖坑是不是,我胆子再大,还敢往你锦衣卫里塞人?万岁知道了还不砍了我的脑袋?”两人都是哈哈大笑,好像极其开心,俞大猷和沈炼面面相觑,竟不知这两人开心个什么劲。

从严府出来,俞大猷知道陆炳必然要训斥沈炼,当下告辞。陆炳微笑拍肩,亲热的送走俞大猷后,默默往前走,沈炼在后面跟着。走了好久,沈炼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大人,卑职无状,让大人为难了。”

陆炳没回头,淡淡的说:“你若要喝,一开始便该喝。你若不喝,后面便不喝也罢。我护不了你多久,既然不想装糊涂,就少让人知道弱点。那女子在严世藩手中,早晚难逃一死,与你何干。”

沈炼愣了半晌,才发现陆炳已经走远了,他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严府,咬了咬牙,快步跟上去了。

第四十六章 期货合约

天赐粮店在各地大量收购糯米,这个消息很快就被谈新仁掌握了。他作为京城商会会长,手中有三大板块的业务。

春燕楼,日进斗金之地,是他的本钱。不过春燕楼背后撑腰的势力却不是赵文华,而是宫里的司礼监大太监陈洪。黄锦虽然任司礼监佥书,大权在握,但他之上名义上还有个掌印太监陈洪。

陈洪是先帝留下来的老人,嘉靖不动陈洪完全是因为顾忌名声。嘉靖不是明武宗的儿子,而是堂弟,他不是在宫里长大的,因此当上皇帝后,就把自己从王府带来的内侍都安排在了要害位置上。

不过因为已经有过大礼议,嘉靖不愿意在内侍换班的问题上做的太激烈,就搞了个奇葩的设计,让自己人当二把手,但是掌实权。而原来的一把手当神像供着,给其体面,不给实权。这陈洪就是神像之一。

不过即使是神像,那也是有一定权利的,而且只要做事不过分,皇上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于教坊司实际上是属于司礼监统管,而京城有名的青楼,都和教坊司有密切关系,自然陈洪就成了春燕楼的靠山。

盛世粮行,背后的靠山是户部尚书潘璜。说潘璜是靠山,可能有点冤枉他,因为这事主要是户部二把手,左侍郎谈同。谈同是谈新仁远房亲戚,在户部任职多年,关系深厚。潘璜睁一眼闭一眼,给钱也拿着,只要不是太过分就不出声。

因为有户部做靠山,平时筹备粮草,赈灾买粮之类的事,谈新仁的盛世粮行都是第一选择,自然就很容易赚钱了。

谈记营造,这是谈新仁现在最挣钱的生意,背后的靠山正是赵文华。赵文华本身是工部侍郎,凭借严嵩的关系,连工部尚书都要让他三分,堪称是天下最大的包工头了。

皇城里的工程自不必说,就是外地的很多工程,赵文华也会交给谈新仁来做。

谈新仁之所以横行无忌,有恃无恐,就是因为他这三大产业背后,都有不同的靠山。堪称盘根错节,不动如山。也因此,虽然他对萧风有些高深莫测,但对于萧风说要让自己破产,压根就当笑话听。

在傍上严世藩这条大腿后,谈新仁的嚣张达到了新高度。张天赐算个屁,不就是有萧风撑腰吗,这次老子要连他一起收拾了。

听说张天赐在收购糯米后,谈新仁大笑三声,立刻命令自己盛世粮行的掌柜,也去抢收糯米,挣不挣钱不重要,重点是不能让张天赐挣钱。

而且谈新仁知道高粱一案让张天赐起死回生的事,他断定收购糯米,一定是萧风算出来的,只会赚,不会赔!

想不到过了几天,掌柜的告诉谈新仁:“东家,糯米恐怕是买不到了呀,都被张天赐买了!”

谈新仁瞪大眼珠子:“这怎么可能,糯米产量又不小,他张天赐哪来那么多的银子全包圆?”

掌柜的摇头道:“他确实没那么多银子,可他十分狡猾,派人到所有产糯米的地方,连商户带农户,都签了合同,付了定金。这定金,他还是出的起的。然后他正在四处筹钱呢,等糯米集中后,他的钱也就该筹的差不多了。东家,张天赐自从上次高粱买卖后,名声大涨,他借钱是能借到的。”

谈新仁冷笑道:“算他下手早,不过生意是讲究实力的,我要用财力碾压他!让那些商户和农户毁约,把糯米卖给咱们!”

掌柜的犹豫了:“东家,违约金可不是按定金算的,咱们让他们违约,差不多等于价格翻倍啊。咱们每年糯米一进一出,也就是五成的利润,这直接翻倍,是要赔五成的钱啊!”

谈新仁一挥手:“格局小了!那张天赐敢用身家去赌糯米,那肯定是萧风的主意!想想高粱吧,张天赐挣了几倍的利润!收购翻一翻不算什么,肯定能挣回来!关键是,就算不挣钱,这钱也不能让张天赐挣去!”

第二天晚上,天赐粮店的掌柜跑到萧风家里,满头是汗:“东家,二东家发来急信,咱们在各地预定的糯米都要违约,说宁可给违约金,也不卖了。”

萧风正在喝茶,手顿了一下,放下茶杯,想了一会儿,笑着说:“告诉他,那就收下违约金,把合同收回来,让他马上回来,但不要来见我,我给你一封信,交给他,让按我说的做。”

掌柜的不敢多问,回去按吩咐给张天赐去了信。张天赐虽然不太理解,但对萧风的信任根深蒂固。何况这次买卖已经大赚了,啥也没干,只签了一堆合同,转手就拿到了比每年卖糯米更多的利润,已经是很成功了。

谈新仁这边大笔的银子花了出去,支付了给天赐粮店的违约金,又给商户和农户下了新的定金,总算签下了新的合同。谈新仁看着掌柜心疼的样子,嗤之以鼻:“在盛世粮行当掌柜的,就这么点魄力?我的钱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放心吧,亏不了!”

正说着,管家来报:“老爷,云姑娘来了。”谈新仁微微一笑:“请进来!”

春燕楼的云姑娘,袅袅婷婷的走进来,冲着谈新仁微微一福:“谈老爷,有着急的消息告诉你,怕丫鬟说不清楚,就自己跑一趟了。”

谈新仁给云姑娘倒了一杯茶:“云姑娘辛苦了,这春燕楼虽说是我的本钱,可楼里很多人与我并不一条心,还是姑娘用心。”

云姑娘微微一笑:“云儿本是犯官之后,入教坊司自知再无出头之日。是谈老爷看中,进了春燕楼。虽仍是罪人之身,却比在教坊司要好到天上了。云儿有今天,都要感念谈老爷。”

抿了一口茶,云姑娘正色道:“谈老爷,今天张天赐到春燕楼来了。看他风尘仆仆的,应该是刚从外地回来,都没有回家呢。”

谈新仁心里一动:“他去干什么了?”

云姑娘脸色微红:“他能干什么,找水姐姐呗。看他那个兴奋劲,见面就先给了水姐姐一个大元宝,然后拉水姐姐进屋,大白天的就折腾上了。我假装路过几次,听见了他和水姐姐说的话,感觉和谈老爷有关,就赶紧来报信了。”

谈新仁目光闪动:“他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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