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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测字天师 第47节

既然大哥有意思,张天赐觉得自己义不容辞,于是赶紧上前向掌柜的拱手:“老哥,既然我大哥对令爱有意,不知老哥意下如何?我大哥的家境老哥不用担心,我张天赐的所有财产,都有我大哥一半。令爱过门之后……”

萧风这才明白这个年代问女孩年龄意味着什么,吓得一把把还在狂喷的张天赐拽了回来,张天赐立足未稳,张云清体贴的上前扶住了父亲,然后张天赐倒吸一口凉气:“嘶嘶,云清,你扶我不用这么大劲,掐的好疼。”

萧风连连道歉:“老哥,实在抱歉,一时不慎,唐突了。在下只是想了解的更详细一点儿,好帮二位讨个公道罢了。”

掌柜的松了口气,又有点莫名的失望。自从女儿超过十八岁后,他其实是一直希望有人来提亲的。虽然在之前还不知道萧风的身份,但看他一表人才,气度不凡,虽然有些唐突,但也不失为好人选。

虽然看起来就比女儿年轻不少,但女大三,抱金砖嘛!如果不光大三,那就多抱几块也无妨。

现在听张天赐口称大哥,掌柜的在街面上做生意,也不是聋子瞎子,马上就猜到萧风是谁了。他甚至有点后悔,如果刚才趁萧风犯错误时,直接抓住话头答应了是不是更好?带着这种心情开口,掌柜的话也自然多了起来。

“这位是萧大人吧,哎呀,你看我这老眼昏花的,不知道贵人登门啊!小人陈忠厚,这是小女柳如云,小人今年四十六岁了,小女今年二十五岁,我这女儿虽然只会五道招牌菜,但勤劳节俭,温柔体贴……”

萧风嘴角抽了抽,勤劳是肯定的,温柔却未必。说来也奇怪,自己认识的这些女孩,除了刘雪儿还算得上有点温柔之外,巧巧是天真懵懂的,张云清是敢说敢笑的,扒墙头的王小姐虽然平时看着腼腆,那日与刘府丫鬟一战,也不是省油的灯。

至于安青月,萧风自动忽略了,一个成天叉着腰,拎着刀的女子,跟温柔有一毛钱的关系吗?所以说还是巧娘好,称得上温柔二字。

听着陈忠厚唠唠叨叨的,跟后世那些替儿女发愁的老人一样。萧风不知不觉间,也忘记了自己此时的年龄,自动代入了前世的父亲身份,就像两个老头在公园里聊天抱怨子女一样。

“老哥,既然小姐如此优秀,为何到现在还没婚配呢?另外,何以老哥姓陈,而小姐姓柳呢?”这个年代的女孩是姑娘还是媳妇,是不需要问的,发型不一样,而且媳妇是开脸的,姑娘是毛脸的。

陈忠厚摇摇头:“因为我是上门入赘的,小女自然是要随岳丈之姓的。也正是因此,小女也是要招赘的。所以啊,虽然每年上门提亲的都踩破了门槛,但一听要入赘,又有几个愿意的呢?”

萧风忍不住问道:“你岳丈在此地可尚有亲族?”

陈忠厚摇摇头:“岳父孤身闯荡京城,此地并无亲族。”

“既无亲族,岳父和妻子都已去世。你又无子,为何没续弦生子,改换门庭?”

萧风确实有些纳闷,以当时人的观念,不管是不是上门入赘,总是要有儿子才好。这陈忠厚虽然看着老点,其实还不到五十岁,还有战斗力啊,再生两个不是问题。

何况又不是娶不起,这醉仙楼生意再不好,日子肯定也比普通百姓殷实一些,娶个小媳妇,生个胖儿子,从陈某某变成陈老爷,不是分分钟人生巅峰吗?

想不到陈忠厚脸色一变,肃然道;“大人此言差矣!小人出身贫寒,岳父不嫌,娘子不弃,招我入赘上门。上门时我就说除非绝后,否则绝不二娶,而且无论生子生女,均为柳姓。今虽无子,但有小女在,小女招赘后自可开枝散叶,延续柳家香火,何须续弦?至于大人所说改换门庭,更是欺心欺天,畜生所为。”

这话说的很不客气,周围的人都替他暗暗捏把汗。老头,你还记得是在跟谁说话吗?

柳如云也担心的拉着父亲的衣袖,不让他说了。她敢骂史珍湘是一回事,父亲骂萧风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史珍湘的身份,能和萧风比吗?

正好此时史珍湘从太白居走出来,一脸强笑的跟那些临阵倒戈的“朋友”们打招呼告别。那些人手里拿着作废的未来欠条,也都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他们看见张天赐毕恭毕敬的站在路对面,自然目光就跟过来了,自然也就看见萧风了。见萧风在和醉仙楼的人说话,史珍湘顿时脸色变得更难看了,勉强装出来的笑容也消失了。

萧风被陈忠厚斥责后,愣了片刻,忽然笑道:“我总算知道,为何你平庸如此,你岳父和娘子还坚持选择你了。”

他指了指对面的史珍湘道:“如果当初你娘子要是选了他,恐怕现在连家里养的狗,都得姓史了。”

围观的人里,很多都是知道这两家的恩怨的,听萧风这番话,心里都暗想:“史老板真是脑子进水了,好端端的跟张天赐争什么会长啊!现在好了,萧风这话明显是要针对他了。”

史珍湘并不愿意和萧风发生正面的冲突,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他和张天赐一样,都是棋子,跟萧风正面冲突,那是自己身后大人物的事儿。

因此他一拱手,挤出微笑道:“张兄,萧大人,在下竞选商会会长,也是为了帮大家谋福利,与张兄乃是君子之争。如今张兄获胜,在下心悦诚服,定会在张兄领导下好好配合。如有所需,必然尽力。还请萧大人不要听信小人谗言,产生误会。”

萧风已经又在专心的打量着柳如云了,对史珍湘的话听而不闻,倒是张天赐为了避免冷场的尴尬,站出来说了两句公道话。

“史老板,你跟我争不争的没什么。不过太白居和醉仙楼的事,在场的恐怕没人不知道,是不是小人谗言,大家自有公论。这是你饮食业的事,本来我们也不便干涉的……”

萧风接过话来:“但既然张会长已经当选,作为商会会长,京城商圈各行各业,你都得主持公道。依我看,这醉仙楼不错,张会长若有意饮食业,倒不妨入上一股。”

萧风说完,冲父女俩淡淡一笑,转身走了。巧娘、巧巧和张云清,立刻跟上去,小小的队伍,颇有气势。

张天赐想喊女儿回家,事都完了,谈新仁也滚出京城了,似乎没必要继续让女儿赖在大哥家了。奈何张云清在几个人里跑得最快,比萧风都快,想喊也来不及了。

张天赐只好把心思收回来,想着萧风临走时的话,虽然还不太明白为啥要这么干,但听大哥的话绝不会错这一理念已经深入我心,所以张天赐毫不犹豫的表态了。

“陈老板,如果我想入股醉仙楼,你看多少银子合适?”

第九十二章 调虎离山

大同城里,仇鸾很忙,忙着保护自己。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何况是大同这个兵凶战危的地方。

所以胡宗宪给他出的主意,他立刻就采纳了。因为他知道,整修城防,不但可以保命,还可以发财。

领兵大将怎么发财?克扣军饷喝兵血,吃空饷,这都是常规操作,不值一提,而且只能发小财,不能发大财。想发大财,古今中外都一样,得搞工程。

而军队搞工程,最大的就是整修城防。单价不高,总价很大。城墙那么高那么长,加固要多少工程量?城与城之间的要塞,矮墙,更是不计其数。

关键是安全啊,那些御史文官,就是脑袋进水发昏了,也绝不会弹劾边防守将加固城防的。谁敢弹劾,谁就有里通外国的嫌疑!

何况所有的事,胡宗宪都帮他操心了,仇鸾只需要批准并等着拿自己那一份就行了。当然,看着胡宗宪忙里忙外的,仇鸾也有些不好意思干坐着,于是也亲自到城防上巡视一番,自己这个总兵还是要尽到领导责任的。

修补城墙的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糯米熬煮后的米汤,搅拌的三合土,把城墙的破旧之处一一补齐。那些矮墙,不看不知道,这一查,确实也有了很多薄弱之处,都要重新加固。城门口站着的守门士兵,已经换了一茬。

仇鸾警惕的上前询问:“你们现在是几个人守城门?”

士兵大声道:“白天四人,晚上八人!半夜子时再加八人!”

仇鸾满意的点点头:“名字里有带云的吗?”

士兵们齐齐摇头,忽一人狐疑的说:“我叫张风雨……”

仇鸾愣了一下,果断的说:“你调个位置吧,去守城墙吧。大门这边换一个人,又是风又是雨的,实在离云太近了点……”

胡宗宪从远处走过来,仇鸾举手打招呼:“老-胡,这边这边!”

两人并肩而行,走到人少的地方,胡宗宪小声道:“户部那边没有为难,银两已经拨付出来了。除去归还库里买材料的钱,大概还余下三万两左右。”

仇鸾兴高采烈的说:“这个老-胡你看怎么分?萧真人那边,是不是也得……”

胡宗宪摇摇头:“萧真人说过,他一文钱不要。就是张天赐,按萧真人的吩咐,糯米卖给咱们也是按照今年的时价三倍,并没有特别加价。这些钱,自然是将军你拿大头。以下官之见,大人拿两万,下官拿五千,剩下五千,守城的各级将官也该分润一些的。”

仇鸾咧着嘴笑道:“这……这不妥吧,万一萧真人是客气呢?再说了,此事中你出力甚大,我怎好稳坐收大头?”

胡宗宪深知仇鸾对金钱的渴望,如此分配也是深思熟虑过的。他志存高远,并不在乎此时分多分少,当下笑道:“萧真人与我相知甚深,他即说不要,那就肯定不要。他不让张天赐要,张天赐也不敢要。就这么着吧。”

仇鸾这才心满意足的拍拍胡宗宪的肩膀:“好说,以后老-胡你有什么事只管说。萧真人那边也是,他的事就是咱们的事。”

深夜,一个黑影在大同城外逡巡,他在等着城内的灯光信号。可惜一直等到天亮,也没有等到任何信号。风寒夜冷,黑影流着鼻涕和眼泪,沮丧的离去了。

流星探马几乎就没停过,不断的将前方的信息送到几百里之外的俺答汗营帐中。这就是大同长期面临的局势,由于常年只能守,不能攻,导致敌人的定居点不断前移。

敌人近在咫尺,而且那些牛皮营帐都是能折叠起来的,堪称拎包就走,绝对是一群说来就来的旅行家。不过正常情况下,入冬后敌人来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寒冷和冰雪对骑兵绝对是很大的限制。

俺答汗和萧芹面对面在喝酒,两人酒量都很好,每人一条烤羊腿,一坛子烈酒,香气四溢。本来鞑靼人多喝奶酒,但自从萧芹来了之后,俺答汗也跟着萧芹喜欢上了喝中原出的烈酒。

接到又一个探马的汇报后,俺答汗嘴里的酒肉有些不香了,他郁闷的放下酒杯。

“萧先生,这仇鸾并不像你说的那般无用啊,看他到任后,整修城防,加强巡逻,防止偷门夜袭,颇有章法。难道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了?”

萧芹喝了一杯酒,站起身来踱了两步,猛然站住:“不会,此人贪财畏死,志大才疏,我绝不会看错他。他整修城防,尚在意料之内。既能趁机捞钱,又能增强安全,正符合贪财畏死。但他能想到城中会有内应,还能想到内应会趁夜半夺门纵敌入城,倒是让我没想到。”

萧芹的教众在大同城内已经集结了不少人,本想等着仇鸾这个笨蛋到任后,搞一次奇袭。仇鸾肯定认为鞑靼人不会在冬季发动进攻,防守必然松懈。他已经让俺答汗做好了准备,只要城中传来内应的信息,那就是有可乘之机。

到时俺答汗带着骑兵悄悄逼近,内应忽然暴起,杀死城门守军,打开城门,然后用土石将城门卡死。骑兵先锋就可以快速冲击入城,大同可破!

城内的内应估计是活不下来的,就算夺门时没死干净,骑兵冲入城门时也必然死在乱军之中。但白莲教众不怕牺牲,萧芹保证过,他们死后可以被大明王弥勒佛带入极乐世界,如果想转世的,来生起码是个地主!

地主的诱惑力对教众们甚至比当官还大。因为在很多教众的眼睛里地主比当官强,当官的动不动就被杀头了。被杀头的地主可没见过,一样锦衣玉食,美得很。

可不知道这仇鸾抽的什么风,竟然像未卜先知一样,把城门看的死死的。还在城门左右的城墙上修了两个小房间当箭塔,箭塔里面的士兵啥都不用干,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盯着下面的城门,只要发现异动,直接放箭。

胡宗宪还给仇鸾出主意,在城门上面的城墙上放了几块巨石,下面垫好了撬棍。

工作思路是这样的:如果来偷袭城门的贼人太多,守门士兵顶不住了,箭塔里的两个射手也射不过来的时候,城墙上的士兵先不急着冲下去援助,而是用力搬动撬杠,让巨石落到城门里面。

这样一来,即使守门士兵都被干掉了,巨石落下来,从里面挡住城门,那些偷袭的贼人短时间内搬不走巨石,也没法打开城门。

这一整套的骚操作,让城里的内应彻底绝望了,所以迟迟也发不出有好机会的信号来。

萧芹思来想去,认定问题出在胡宗宪身上。

他对俺答汗说:“仇鸾是个废物,胡宗宪却不可小视。此人之前任余姚知县时,曾遇到倭寇袭扰。当时慈溪、奉化、义乌等地,均被倭寇予取予求,只有余姚,倭寇数次袭扰,都是败多胜少,一度出现在沿海地区,倭寇打劫都绕过余姚的情况。”

俺答汗皱眉道:“莫不是余姚易守难攻?还是民风彪悍?”

萧芹摇头道:“都不是,因为自胡宗宪升官离开余姚后,余姚就被倭寇几次报复性抢劫。城还是那个城,民众还是那些民众,只因为换了个知县,余姚就不行了。”

俺答汗喝了杯酒:“若是如此,有此人在,想奇袭就难了。难道明年春天,也只能强攻不成?”

萧芹冷笑道:“倒也不必,胡宗宪碍事,调走他就是了。”

俺答汗眨眨眼睛,他对萧芹再次产生高深莫测的感觉:“萧先生能调走胡宗宪?”

萧芹慢悠悠的举起酒杯:“财能通神,我有钱,找到能调走他的人,又有何难?”

第九十三章 隔壁老王

萧风一大早上就被吵吵嚷嚷的声音闹醒了,而且听着还是两拨人,一拨在自己门前,另一拨好像是在隔壁门前,各喊各的,乱成一团。

萧风伸个懒腰,缓步走出正屋,看见巧巧已经拎着根根子站在门前了,巧娘则拉着她,不让她开门。

见萧风出来了,巧娘松了口气:“老爷,你可醒了。门外乱哄哄的,也听不清喊什么,巧巧想开门,我没让她开。”

萧风点点头,他倒是不担心大白天的会有人敢干什么:“巧巧,开门吧。”

巧巧往前一窜,往里一拉门,然后戒备的攥紧手里的棍子。巧巧本来跟着萧万年是练过几天刀法的,但后来俞大猷说巧巧还小,刀法刚猛,杀气太重,容易练伤了身子,暂时不适合。

让她还是先从棍术练起,棍为百兵之祖,而且以止杀为先,对女孩子的身心有好处。萧风觉得很有道理,巧巧练武就是为了强身自保,不是为了当杀手啊。

门外一群人,领头的居然是张天赐,他努力的喊着什么,但人声实在是太嘈杂了,以至于都听不清他说什么。

揉着眼睛从客房出来的张云清顿时就垮了脸:“爹,我不回家,我要跟巧巧玩!”

张天赐擦着汗挤进院子里,让其他人等在门口,没管女儿的司马昭之心,而是哑着嗓子冲萧风喊:“大哥,我是来帮你搬家的!”

萧风一愣:“搬家,搬什么家?”

张天赐诧异道:“当然是搬进谈新仁的宅子了!牌子我都让人做好了,萧府!一会儿派人去挂上,丫鬟仆从我也帮你雇好了!肯定够用!”

萧风摆摆手:“我住那么大的宅子干什么。你搬去住吧。我住在这儿挺好的。”

张天赐连连摆手:“哪有这样的道理,大哥,空着也是空着,你就去住吧。你是官啊,又是真人,这座宅子太小了!”

萧风看了巧娘和巧巧一眼:“你们愿意搬家吗?”

巧娘低头说:“全凭老爷吩咐。”巧巧却恋恋不舍的看了隔壁墙头一眼,不说话,显然是有点舍不得玩伴王小姐。

张云清心里一动,本想帮着老爹劝劝萧风搬家,也好远离那个扒墙头的。但随即觉得自己有些过分,毕竟是一起玩的手帕交啊,便也不说话了。

萧风正在思考是否要搬家,隔壁门前已经不是吵嚷了,竟然有砸门和兵器相交的声音!杨柳巷本来就不宽敞,张天赐带来搬家的仆从被吓得直往后缩,却不敢造次进萧风院里躲避。

萧风皱皱眉,正想出去看看,忽然一个人从隔壁墙头扑通一声掉了下来。

萧风一回头,只看见灰头土脸的王小姐,趴在地上,一张满是泪水的脸在墙头一晃就消失了。巧巧惊叫一声,和张云清一起跑过去,拉起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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