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抽象天命,你千古一帝 第8节
最没用的应该是【熙陵幸小周后图】,这是幅失传的画,据说画里赵二头戴幞头,面黑而体肥,XO很大,小周后则肢体纤弱,由数宫人抱持,作“蹙额不能胜之状”。
效果说多了容易404,目前刘恪用不上,如果真有一天兴复汉室还于旧都,天下大定四海承平,肯定往死里抽。
心里有底之后,刘恪也认命了。
眼睛一睁。
【高粱河车神:驴车漂移,千军万马望之莫及】
刘恪:“.”
不能说完全没用,只能说太丢人了。
赵二不知兵,数次亲征大败,还能安安稳稳回到京师,比堡宗强就强在这一手驴车漂移,打不过,他能跑啊!
驴车狂飙,人家辽军骑着马都追不上,只能干看着风驰电掣的驴车一骑绝尘。
“应该用的上吧.”
刘恪黑着脸,丢人就丢人吧,大汉都要亡了就不要在意面子问题了,至少从效果上来看,是不错的.
最后一发。
【叮!宿主已获得不可思议的天命,请自行查看!】
刘恪想着长痛不如短痛,为避免失落感,先闭着眼等了会儿剪影。
睁开眼时只剩最后一段,看完还在纳闷呢,狗里也有皇帝?这可不兴抽啊!
【狗狗舞:演狗像狗,扮猪像猪(演技提升,示敌以弱)】
靖康耻后,徽钦二宗去金国留学。
据说金国皇帝在开宴会的时候,就在地上铺一层烧得滚烫的沙子,让徽钦二宗带一个狗皮帽子,拴一条狗尾巴,光着脚丫子在沙子上跳来跳去,引来满堂喝彩开怀大笑。
不穿衣服的舞女都没人看,就爱看这个。
这是从宋徽宗身上抽出来的,是不是意味着还能从宋钦宗身上再抽出来一次??!
想到这里,刘恪就有点气急败坏,去尼玛的狗狗舞,我还狗狗币呢,好歹能割点韭菜,名字倒是整的挺可爱,实在玩不起
“我实名反对,这踏马是评书里编的,野史!野史!!”
抗议显然无效。
“陛下,太师杨仲求见。”
刚抽完天命,杨仲就来了,刘恪想着抽出来的几个狗屁玩意就闹心,索性换个心情。
“进来吧。”
杨仲入殿,毕恭毕敬,礼节十足。
刘恪轻瞥一眼:“比宇文拜那狗东西顺眼多了。”
杨仲拜道:“不知陛下深夜召见老臣,是有何事?”
“自己看吧。”
刘恪一甩手,将三个金丝木匣扔到杨仲脚边。
杨仲不解,打开第一个木匣。
“嘶”
杨仲不愧是五朝老臣,大风大浪见的多,也就在打开木匣的第一时间,被宇文拜头颅死不瞑目的模样,给微惊了一下,很快便恢复如初。
看完还不忘补个刀,拍手叫好:
“谋逆权臣,该死,陛下杀得好!”
接着,是第二个木匣。
里头是一颗脸颊火红、眼睛眯缝,留着辫发的头颅。
东胡人。
杨仲神色如常,甚至还不如看见宇文拜时,来的惊诧。
“老太师,打开第三个木匣再看看。”
杨仲开盒。
空空如也。
他理了理衣摆,缓缓跪下,顿首拜道:
“老臣私通东胡,陛下可尽管处置。”
毫无挣扎,直接躺平。
刘恪笑得和蔼可亲,咧着嘴:
“朕赏你还来不及,怎么会处置你呢?”
“嗯?”
杨仲心中惊疑不定,猛然发现自己侍奉五代君王,却看不透当今天子的心。
宇文拜这种手握兵权,大汉唯一能打的猛将,都被天子一箭杀了,何况自己这种空有威望的老臣?
至少从武力方面,他这老胳膊老腿是绝对打不过的。
而且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私通东胡,通敌卖国比妄图谋逆性质更恶劣,绝不可能姑息。
杨仲再拜:“老臣卖国,是为汉奸,不忠不义,死有余辜。”
“是吗?”
刘恪把玩着狼毫笔,依旧笑着:
“那老太师就给朕称量称量,大汉山河能卖上几两银子?”
第9章 当狗有什么不好
称量大汉?
说实话,就大汉这一城之地,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杨仲哪敢回答,只是连连磕头,磕出了血。
“这个狗东西,朕一番言行逼供,就全交代了。”
刘恪站起身,将那第二个木匣里的东胡人头颅踢了一脚,骨碌骨碌的。
“他说了,老太师你已和东胡往来多年,愿意开城投降。”
“所谓知命而行,尽诸人事,朕之所为,乃逆天而行。”
刘恪替杨仲整理着因为连连拜伏而凌乱的衣衫:
“老太师做的没错,大汉亡了,开城投降,朕也能做个安乐侯富家翁,不至于血脉断绝,老太师当有保全汉室之功啊!”
逻辑上没毛病,刘恪所处的架空世界没有司马懿对洛水起誓,亡国之君大多能混得不错,无力翻盘的情况下,献城投降争取更多利益保全汉室,是最好的选择。
杨仲抬起头,还以为是反讽,深陷的眼窝中,两行清泪和额头上的鲜血,一同流着:
“臣有过,臣有过,臣有过!”
“太师何过之有,给东胡人当狗有什么不好?”
刘恪将装着宇文拜头颅的木匣交到杨仲手里:
“既然老太师早就与东胡来往,就继续吧,这是朕的诚意,交予东胡左贤王,朕愿意开城投降。”
刘恪一番话直接给杨仲干懵了。
你这皇帝当得跟战狼一样,刚上位就咔嚓了权臣,着手肃清朝纲,结果说要投降?
感情宇文拜的脑袋,是送给东胡人的礼物?
还真说得通,砍了最猛最能打的将军,东胡人就彻底没了忌惮,这诚意诚的不能再诚。
可这也不对啊,真要是拿宇文拜投诚,早就将东胡密探好吃好喝的供起来了,怎么只剩个脑袋?
喜怒无常,猜不透,猜不透啊!
刘恪由不得他多想,语重心长道:
“量大汉之物力,结东胡之欢心,朕的性命,就全交由老太师了。”
“老臣”
杨仲只好拜道:“肝脑涂地,必不负陛下所托,此去便与东胡左贤王立下盟誓!”
“去吧,秘密出城,切莫让他人知晓,若是朝中文武知道朕要投降东胡,只怕投的比朕还快,一旦乱了套,可保不准会发生什么。”
“是。”
杨仲拱手,额上的血都来不及擦,这下他明白了。
皇帝就是胆子小,杀宇文拜投诚,不是争取肃清朝纲掌控朝政的时间,而是争取投降时间,就怕在投降之前出乱子。
毕竟狗急跳墙或是破罐子破摔的人,也不少。
万一有心人借着乱象劫持皇帝,更有甚者抢在大汉投降之前举起东胡义旗发动叛乱,献城投降可就白献啦!
说白了,看谁投降点得快,玩的就是一个生死时速,杨仲顿时感觉十万火急,身负重任。
刘恪亲自将杨仲送出殿外,忽然转头问向守在殿外的侍卫:
“你们是怕朕,还是怕东胡哪?”
侍卫们目不斜视,依然警惕着四周,同时恭敬答道:“怕陛下。”
“怕陛下?”
刘恪哂笑:“陛下又不是什么虎狼之辈,何来怕呢?”
他望着杨仲远去的背影,喃喃道:
“献城投降?盟誓?”
“东胡人,蛮夷也,一群喂不饱的狗东西,入我中原,哪怕汉化二十年,难道就会信守道德约束,讲究结盟立誓?”
随后背手走入殿中:“反正朕是不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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