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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我的时代 第174节

“不去了,有湘虎在。”迅哥儿端起一杯热茶,上升的丝丝白气,熏的迅哥儿的眼睛轻眯了一下,满是担忧的说道:

“新式学堂若是与北大相比,那真是人间天堂,皖之,你知我的意思!”

“呕.....”钱玄突然脸朝下,差点吐出来,中午喝了几杯酒,怕是有点多,虽如此,却是听不得迅哥儿的话,直拍着自己的胸脯,说道:

“我在前头,你们俩尽管站我后边,早就想会会这一帮酸儒,大家各凭本事,且看我如何一战!”

“吕奉先万人敌,也讨不到三英的便宜,德潜,别失了分寸!”汤皖拍拍钱玄的后背,大概是因为酒喝多了,有些难犯呕,呼气不顺畅。

钱玄虽有些醉意,但是思路清晰,指天论地,直抒胸臆道:

“他们也配为......三英?哼哼.......国之大者,由盛至衰,莫过于人心不齐,古之训也,我国已弱40载,正是我辈呕心沥血之时,岂能靠他们?”

“对!对对,靠你就行了!”汤皖笑着附和道,又拍拍钱玄后背,端来一杯茶,说道:“不能喝,就不要喝,身体不舒服,人也遭罪,快喝点茶醒醒酒!”

“好,下次一定记住,不多喝酒!”钱玄晕晕乎乎,却异常肯定说道。

“哈哈哈哈.......”

此话一出,汤皖和迅哥儿都忍不住笑了,想着钱玄的醉酒历史,刚好诠释了什么是:我知道做这了这件事会很后悔,但就是忍不住要去做,结果就是三年有期徒刑起步。

“我记得,你上次醉酒后也是这么说的!”汤皖适时候提醒道。

“他不光上次,上上次.....哪一次不是这么说的?”迅哥儿无语道。

钱玄却不在意,撑着左右摇摆的身体,反而抱怨道:

“你们俩.....光会说风凉话,也不拦着我一些。”

“你钱二愣子要喝酒,谁能拦得住?”汤皖揶揄道。

“困了!”钱玄突然没来由的一句,然后就往桌上一趴,睡了过去,直叫两人看的傻眼。

汤皖摇摇头,龇着嘴笑,表示无语,却又怕这样睡,容易着凉,只得和迅哥儿架起钱玄的两只胳膊,往房里走。

亭外小雪簌簌下,三三两两一杯茶,久违的和迅哥儿聊聊天,扯扯淡,又是一下午的闲暇时光悄然而逝。

等钱玄醒了,迅哥儿顺路送了回去,院子里冷冷清清的,又剩了汤皖一人,大牛不知何时,凑了过来,征询道:

“先生,中午还剩了许多菜,是不是让湘灵小姐晚上来吃饭?”

经大牛一提醒,汤皖忽然间想到,放着湘灵这么一个同声翻译先生不用,岂不是空有宝山而不识,而且湘灵会瑛国,珐国,曰本三国外语。

如若要是都学会了,以后梦里看个片子都不带用翻译的,于是,正经说道:

“先等等,我去写张帖子,还有正事需要湘灵相助!”

说办就办,汤皖一个转身就往房子里,写了一封拜师帖,递给了大牛,并且郑重嘱咐道:

“亲自交给湘灵小姐,就说我特设拜师宴,有事相求!”

正儿八经的拜师可是一件大事,大牛即使再没有见识,也还是多多少少知道点,一时难堪道:

“先生,用中午剩下的菜,是不是有些不妥当?”

汤皖眉头一皱,想着大牛的话,也觉得有些不妥,下意识看向大牛,问道:

“家里还有没有新鲜菜了?”

“没了!”大牛脱口而出,想了想,不过却又说道:“还有一些羊肉。”

“那就做羊肉宴,什么白萝卜炖羊肉,红烧羊肉什么的都可以。”汤皖寻思着说道。

“好嘞!”大牛转头一想,也觉得可行,手脚麻利的解下围裙,接过拜师帖,就向门外跑去,至门口时,又听到先生喊道:

“别忘了叫上湘虎!”

“晓得了!”大牛回答的干脆,滋溜一下就没影了。

看着天上飘着的丝丝雪屑,汤皖顿觉得人生难料,没想到都混成了全国大名人,依然逃不了“学英语”的命运。

正想着,又忽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部“胜天半子”电视剧,从那以后,“学英语”从一个积极正能量的词语,忽然就变成了一个梗。

“世事无常么?”汤皖躺在躺椅上,嘴角喃喃道。

不多久,大牛就回来了,呼啦啦的像风一样,从院里掠过,大牛就是这般,似乎从来不用走的,无论多长的路,多短的路,都是用跑的。

即使是从湘灵家里回来,也跑的个气喘吁吁,头上布满了雪屑,刚喘上一口气,想要说话,就看到先生在摇摇手。

“赶紧歇会,跑什么,路上结冰,小心滑倒了,再摔出个好歹来,岂不是自讨苦吃。”汤皖沉着脸,没好气道,见大牛手里空空如也,随即释然,便又说道:

“我知道了,先去做饭吧。”

“啊?”大牛边往厨房走,边憨憨的挠着头,疑问着,怎么自己没说,先生就知道了呢。

大牛憨憨的模样,惹得汤皖心里一阵蜚语,谁像你一样没个脑子的,手里的拜师帖都不在了,说明湘灵分明就是在家里,不言而喻的事情。

不过,大牛走后,汤皖的目光在不经意间,瞟向了门口,同时心里下定了决心,要闭门三个月不谈事,定要习得一口流利的口语。

湘灵收到大牛送来的拜师帖,其实心里是震惊的,一时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不过从大牛后来支支吾吾的只言片语中,倒是明白了大概的意思。

一想到先生要教国际班,夸下海口,要三个月会讲一口流利英文,顿时心里就揪住了,担心了起来。

学过英文都知道,要想英文入门很简单,但是要讲一口流利的英文绝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情,更何况还是要短短三个月。

“嗯,我知道了,我等会就去!”湘灵对大牛说完,就陷入了沉思之中,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个好办法,可以帮助先生三个月速成。

不过再去先生家之前,湘灵特意换了一身衣服,先去了街上的书局一趟,买了一本厚厚的词典带上,这个是学英文的必需品。

“砰砰砰!!”

汤皖听到大门被轻轻的敲响,知道是湘灵来了,赶忙回道:“来了!来了!”

门打开,便看到湘灵捧着字典,顿时流露出懊恼的神情。

“诶呀!我倒是忘了买字典了!”

领着湘灵到棚子下面,倒了一杯茶水,汤皖才说道:“我想跟你学习英文口语,不过对英文的用法,以及俚语,以及专业词汇不是很懂。”

湘灵把头发往耳后拨了一下,有些不是很明白,疑问道:“先生,日常用语的词汇量是口语的基础,需要掌握大概2000个左右的单词。”

“也就是说要背2000个单词是么?”汤皖下意识问道。

湘灵点点头,因为无论是书面语还是口语,掌握一定的单词量才是基础。

否则看到一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英文名字,或者不知道如何用英文句式去表达,也只能望洋兴叹。

因此,第一道拦路虎就是英文词汇量,这也是湘灵最担心的,哪知汤皖却是“扑哧”一笑,湘灵最担心的事情,对于汤皖来说,却是最简单的。

有大bug在,这道题目简直就是送分了,于是,汤皖大致的估算了一下,无所谓的说道:

“这个简单,我几天就能背完单词。”

“啊?”湘灵着实被惊讶的不轻,自始至终不苟言笑的面庞,开始有了些变化,犹豫着,说道:“先生,这可是2000个单词,几天是不是.......”

“托大”或者“夸张”一类的词,就差没有直接说出口了,反正是那么个意思。

汤皖自然是明白的,换谁也会有湘灵一样的表现,但是,有bug在,依旧自信无比道:

“对,几天就能背完,不信,先来100个单词,我背给你看看。”

“好!”湘灵答道,取出随身携带的钢笔,尽量写一些简短的单元音单词,比如:of、cup、at之类的,便于好记。

不消一会儿,湘灵就写完了,递给了先生,心里不禁有些担心,是不是100个多了,先生能不能记得住。

看着这些比较熟悉的单词,汤皖心里一暖,自然是明白湘灵的好意,不过有bug在,还真就没难度。

汤皖一边挨个看过去,一边嘴角喃喃道,不消一会儿,就全部记下了。

然后,闭着眼,在脑子里又过了一遍,确认无误后,把纸递还给了湘灵,说道:

“好了,我都记下了,背给你听听,你对照着,看看可有错的。”

湘灵一杯茶还没喝完,就又被惊讶到了,然而先生已经开始按照顺序,旁若无人的背起了单词,不出意外的全部背下来。

“先生,你以前学过?”湘灵不可置信道。

“学过一些,不过有一年多没用了。”汤皖道,为了彻底打消湘灵的疑虑,指着纸张上的单词说道:

“这些单词太简单,你换长单词,至少3个元音以上的。”

湘灵大吃一惊后,半信半疑,主要是先生之前的表现给了湘灵很大的信心,于是,接过纸张,又开始写单词,都是长单词。

第二次的结果依旧不出意外,全背下了,不过时间比第一次的长,虽然有些单词的读音是错的,但是汤皖却能给他默写出来。

两次之后,湘灵对先生几天就能背完2000个单词,有了不少信心,只是再怎么的不去多想,也掩盖不住内心里的无比震惊。

“先生,既然单词可以背下来,那么,那么先学习发音吧。”湘灵又拿出一张纸,开始写国际音标。

只要学会了音标的用法,那么即使不知道单词是什么意思,也可以通过音标拼读出来,刚好汤皖记忆好,甚是契合所需。

不知不觉间,汤皖的英文学习正式走上了路子,而湘灵的英文水平确实很高,教的也很用心。

从音标拼读,到背单词,再到英文8个时态,以及语句的表达,汤皖学习的速度惊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刷新了湘灵的三观。

在湘灵有限的生命里,就从来没有见过记忆力如此变态的,仿佛正是传说中的过目不忘,而汤皖的bug也正是超级记忆。

所以,本来就有基础,再有bug相助,短短10天不到的样子,至12月中旬,汤皖就已经能正常的与湘灵用英文日常交流,不过就是湘灵说话的速度不能太快,听力这一块,还是稍有些欠缺。

这里面就涉及到口语的一个关键点,那就是连读,前一个单词的最后一个字母,与后面单词如果第一个字母是元音,在口语表达中会经常连在一起发音,比如:not at all,就要连贯的读在一起,像是一个单词。

这也是英文初学者在口语听力中最大的障碍,这就导致口齿伶俐说的慢,就能明白,说的快就两眼一抓瞎。

不过,这个也不是大问题,只要花费一些时间来练习和习惯,还是可以克服的。

总的来说,以汤皖自己的经验来看,相比较于学习中文,不必去说文言文,英文那就简直太简单了,小学生级别的。

也正是因为,英文的简单易学,所以成为了盛行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

经过了差不多20多天的英文学习,到12月底,在湘灵的谆谆教导之下,汤皖的英文口语基本已经可以出师了,正常的交流是没有什么问题。

12月底的首都,天气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寒冷就是寒冷,特别是北风一刮,简直就要冻死个人。

这个时代,北方还没有地暖和空调,因此,房间里只能靠火炉子供暖,另外就是厚厚的几层被子压着身体。

一般人的家里,出门都手提一个火坛,或者脚放在火桶里取暖,要么就不出门,靠储存在家里的蔬菜粮食过冬。

而冬天里一般储存的蔬菜无外乎就三种,大白菜、土豆和各种颜色的萝卜,所以经常能看见有人一车一车的往家里拉,反正冬天天气冷,蔬菜又不会坏。

而对于南方人来说,哪里见过这种场面,汤皖记得以前自己去菜场买菜,买土豆都是论个数,买黄瓜都是论根数买。

买条鱼,商贩都能给你去鳞杀好,买排骨都得剁碎了,每天都是吃啥买啥,今天只买今天吃的,绝不买明天的。

因此,后世经常有一句话说南方人活的精致,北方人活的粗狂,这其实是不对的,而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谁也不想在能冻死人的天气里,天天去菜场买菜。

刚巧,湘灵和汤皖都是南方人,在这将近一个月朝夕相处的时间里,早就受够了每天这几样蔬菜来回转的日子。

于是,两人趁着学习间隙,开始挖空心思,变着花样变换吃法,这就让做饭的大牛很受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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