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古代,我成了穷酸秀才 第174节
这里面涉及到一些敏感的话题,赵贤不敢多问,可心里却多了一份担忧。
看着姚大人眼里闪着兴奋,赵贤点了点头,开口道:
“前段时间,朝廷奖赏给本官一些良田,加上购置的一些田产,便从南洋引进了一些新型农作物,进行种植。
这些农作物适合在这里生长,产量非常高,可以作为主粮,我们准备将这些农作物进行推广,大规模进行种植。”
姚大人闻言,非常高兴,开口道:
“我想看看这些农作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看看它们的长势。”
赵贤一听,便开口道:
“现在已进入深秋,农作物已经收获,地里已经看不到生长的农作物,农庄里有收获的土豆和红薯。
姚大人这几天车马劳顿,非常辛苦,休息两天,我带姚大人去农庄看看。”
“不必了,等会儿本官去野外走走,先收集一些土壤,回去与库的土壤进行对比分析,就知道这种农作物适合在大北朝哪些地方种植。”
姚大人的话让赵贤肃然起敬,看来大司农并非只是一个官衔,作为大司农具备的专业知识还是非常丰富的。
通过对各地的土壤进行对比分析,就知道土豆和红薯适合种植的区域,这个专业性也太强了。
姚大人让随从取一套服装过来,随从很快从马车上拿来的一件衣服,姚大人将这件衣服换上。
这是一套农村里老农穿的衣服,姚大人穿上这件衣服后,已经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
另一个随从递过来一只鞑袋,姚大人立即将鞑袋系在腰间,鞑袋里面装着干粮和水,姚大人每次到野外考察,都是这样的装束。
赵贤和曹县令都惊呆了,这个姚大人也太敬业了。
刚到水仙村,还没有休息片刻,就要下地考察,赵贤没想到在古代还有这样如此敬业的官员。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姚大人此时的心情,他想尽快见到李广。
在他的心里,他已经将李广当成了自己的小儿子姚剑了。
这时,姚大人看了看曹县令,开口道:
“曹县令辛苦了,本官已到水仙村,你就回去吧,我可能要在水仙村呆上几天,你不必挂念。”
“好的,姚大人在水仙村的这几天,要注意身体,千万不要太辛苦,下官就此别过。”
曹县令告辞后,便坐上马车,回县衙去了。
赵贤看向姚大人,知道他要去田间调研,便开口道:
“姚大人对水仙村情况还不熟悉,还是由下官陪姚大人一同前往。”
“赵少府不必客气,听郡主说水仙村风景优美,如同仙境,这次本官要返璞归真。
来水仙村调研只是一个方面,由于老夫在朝廷里呆得太久了,这次要好好亲近大自然。
这次去野外,老夫连随从都不带,就更不需要赵少府陪同了。
赵少府只需将我等住处安排好,本官将在天黑之前返回,与赵少府共进晚餐。”
“行,那就说定了,我这里有好酒,晚上与姚大人喝上一杯。”赵贤开口道。
姚大人点了点头,从随从手中接过一个小铲子和一个背篓,他将背篓背在肩上,与赵贤告别,向村外走去。
“真是一个怪老头。”赵贤嘴里嘟囔了声,估计姚大人的随从应该听到了。
赵贤看向随从,开口道:
“此时已近晌午,二位在此用餐,饭后我将姚大人和二位的住处安排好,二位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谢谢少府大人。”随从开口道。
姚大人本来可以让人带自己去见李广,可是他不想这样做,他想自己找到李广,了解李广在这里真实情况。
他很快离开了村庄,来到了田野,极目四望,正如李雪所说,这里的景色确实很美,如同一幅美丽的画卷。
晌午时分,人们开始陆续回家吃饭,田野里劳作的庄稼人开始减少。
在一望无际的田野里,农庄非常显眼,姚大人一眼就看见了。
姚大人一阵激动,刚才急切的想见到李广的心情,此刻反而平静下来,他不知道此时李广是在田地里,还是在农庄。
不管怎么说,先到农庄那边去看看。
路上,姚大人不时的碰到回家吃饭的庄稼人,他们好奇的打量着姚大人,姚大人便向他们打招呼问候。
人们机械的回应着,眼前这个老人明显就是一个老农,村子就这么大,人们都相互认识,可村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老农。
再说,此时是回家吃饭的时间,应该回村才对,可这个老农却往田野里赶,感觉有点奇怪。
不管别人怎么想,姚大人还是继续向田野里走去,很快就来到农庄的附近。
姚大人知道,李广种了好几块地,每块地面积都还很大。
前段时间,朝廷赏赐了三千亩良田给赵贤,这块地也是由李广来种植,要想将这些地种好,是要请不少帮工的。
此时田野里的人已经不多了,大部分人都回家吃午饭去了,可有一块地里,仍然有许多人在忙碌,根本没有回家吃饭的打算。
也许这些人是李广请来干活的,姚大人准备过去看看。
这块地面积不小,有数百亩,干活的人至少有三十多个,他们好像是在种植蔬菜。
第303章 忽悠孟瑶瑶
姚大人走到田埂边,将田地里每个人都打量了一遍,并没有发现李广。
他抬头看了一下四周,农庄就在旁边。
李雪说过,农庄旁边有一块三百亩的荒地,是李广开垦出来的,她去年还在这里干过农活,帮李广种过蔬菜。
李广应该在农庄里吃饭,如果此时去农庄,见到李广,不一定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让其他人看见就不好了。
想到这里,姚大人准备对这里的土壤先作些研究,这也是自己来这里一个重要的目的。
这块地既然是刚开垦出来的荒地,就看看地里的土质怎么样,这样的土质在这个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
他将肩上的背篓放下,用小铲子取了一些土壤,抓在手心里,开始察看起来。
荒地里的土壤在正常情况下是非常贫瘠的,一开始并不适合种植农作物,必须经过长期的改良。
可是这里的土壤明显经过改良,似乎是多年的熟土,看来李广对这块土地花了不少的功夫。
李广博学多才,有治国安邦的才能,可是却躲在这个旮旯里来种地。
姚大人看着眼前这块土地,思绪万千。
这时从农庄里走三个女子,她们每个人手中都提着竹篮子,向这边走来。
几人走到蔬菜地里,干活的人立即放下手中的活,围了过来,原来她们是来送饭的。
“少主,中午吃什么?”有人问道。
“少主。”
姚大人不由得一愣,李雪向他提过,几个月前,她带李广南下,意外被南衣族族长的女儿看中,二人结为夫妻。
难道前面这个女子就是南衣族少主,当初抓获纳士白时,她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馒头、包子和红薯,还有泡菜,快趁热吃。”
“还有红薯,太好了,都说红薯好吃,可是没有吃过,这下要好好品尝一下。”
姚大人在旁边听着,觉得不可思议,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知道农民非常辛苦,干着最苦的活,吃着最差的食物。
可在这里干活的人,竟然能吃到包子和馒头,至于红薯,他也刚刚听说过,别说尝了。
见干活的人聚在一起,吃起了午餐,姚大人感觉肚子有点饿了,他在田埂上坐了下来。
他将腰间的鞑袋打开,拿出了干粮和水。
所谓干粮,就是几块烙饼,是出门在外必备的食物。
姚刘大人一边嚼着烙饼,一边喝着水,吃得津津有味。
姚大人啃干粮动作,被孟瑶瑶看见了,她不明白怎么有一个老农坐在田埂边吃干粮,他为什么不回家吃午饭呢。
变凉了的烙饼非常硬,吃起来很费劲,只有不停的嚼,不停的喝水,才能下咽,这么大年纪了,光吃烙饼怎么行?
孟瑶瑶拿了几个馒头包子,还拿了一个红薯,放进碗里,然后整了点泡菜,向姚大人走过去。
姚大人正在专心致志的吃烙饼,并没有注意到孟瑶瑶向他走来。
直到孟瑶瑶来到跟前,姚大人才发现,见她手中端着一个碗,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大爷,吃点这些吧,还是热乎的。”孟瑶瑶说完将碗递了过去。
姚大人站起身来,本来还想拒绝,可见到碗里的红薯时,立即兴奋起来。
“谢谢姑娘。”姚大人将碗接了过来。
此时,姚大人是第一次与红薯近距离接触的,由于红薯太大,被切成数块蒸熟,一种特有的香味进入他的鼻孔。
“这是不是红薯。”姚大人开口问。
“对,这就是红薯,大爷应该没有吃过,味道不错,大爷尝尝看。”
姚大人放下吃了一半的烙饼,抓起一块红薯,尝了起来。
红薯里淀粉含量丰富,香甜可口,是一种非常不错的农作物品种。
孟瑶瑶见姚大人吃红薯时非常兴奋,便开口道:
“大爷喜欢吃红薯,可以买一些种苗回去种植,红薯的产量非常高,种上一亩地,就能保证一家人一年的口粮。”
“谢谢姑娘,我是外乡人,前段时间买了一些红薯种苗,不知道如何种植,听说这里有一位公子会种红薯,特过来讨教。”
姚大人没想到自己怎么就编出来这样一个理由,来忽悠孟瑶瑶,一时还感到过意不去。
“大爷说的是我家相公吧,今年他种了一千亩地的红薯,喜获丰收,明年将大面积推广。
相公说了,大北朝有了红薯,将不再有饥荒。”
孟瑶瑶的话让姚大人一阵感动,他看向孟瑶瑶,开口道:
“你家相公在那里,我能见见他吗。”
“他不在这边,吃过午饭后,去了湖边,那里有不少的地,刚收获过红薯。
他想在那块地里种上冬小麦,现在去那边察看,准备整地。”孟瑶瑶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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