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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秦汉三国隋唐,建立帝国 第23节

“只知道燕甲士这一支燕国传承下来的军团,其他都是最近四年内诞生的,没有具体情报。”慕容恪面不改色的说道:“很强,

我看过去那七万大军可能全是单天赋军团,而且是成体系适合大军团做战的天赋体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意志类精锐天赋,我们恐怕要做好与戍边军耗到底的准备!”

丁零王听到后不敢置信道:“你没看错是意志类天赋?”丁零王见识过意志类军团的难缠,几乎只要统帅不率先战死,就绝对会死战到底的军团,更何况是七万。

“没错!”慕容恪说道这开始沉重起来,“在我看来虎豹骑已经不比黄金火骑兵那样的三天赋军团弱多少了,但来的援军中还有一支这样的军队!”

慕容恪认为自己不会看错,因为他一手训练出来的忍耐天赋勉强算是素质类和意志类的结合体,尤其是薪火天赋就是在与他交手的过程中诞生,他自然不会认错。

丁零王沉思道:“两支禁卫军军团,那恐怕只有我们丁零的军团才可以稳胜他们。”

这下年轻气盛的慕容垂可不乐意,被人看低,刚想反驳就被慕容恪拉住衣角,示意慕容垂不要说话。

这下,在场的人更是面色凝重,在场的人都是将领,自然对丁零的军团有所了解,在他们看来丁零其实也就只有一支狂牛战斧军团可与虎豹骑一战,那支神秘疑似军魂的军团至今也就在面对黄金火骑兵是出过手。

剩下的战车军团虽然凶猛,但是弱点太多了,一是不够灵活,二是有地形要求,三是戍边军对战车肯定有应付的手段。

慕容恪说道:“剩下的都是戍边军的骑兵,实力都很强,种类齐全,无论是重骑兵,还是轻骑兵都有!而且速度都很快!至少比我们的骑兵要快!”

慕容恪在见识过高规格的战斗后,十分清楚自己几斤几两,也非常清楚丁零的战力如何,可惜丁零王在战胜过大秦后,明显骄傲自满,在他看来若不是丁零的军魂出手,北匈奴联军当初未必能赢。

但慕容恪在了解过军魂后,对丁零那所谓的军魂,产生了巨大的质疑,尤其是见过匈奴单于禁卫之后。

慕容恪并不看好这场战斗能够取胜,不仅仅是鲜卑的战力不够,还有丁零的军团十分不稳定,何况丁零和鲜卑压根就不是一条心,在鲜卑已经抢够粮食后,他已经有了退兵的念头,现在留在这就是希望能够通过这几场大战为鲜卑练出几支精兵。

等到草原或大秦大乱,诸侯争霸,没有功夫注意我们,到时候无论是侵占漠南,还是侵占漠北,未必没有希望取代匈奴成为新的草原霸主,在伺机而动,看准机会,背刺与中原诸侯争霸的幽州,入侵中原。

但前提是他能在这几场大战用打胜仗的方式练出至少五万精兵,对慕容恪来说难度巨大,和之前与大秦交战不同,是用他最熟悉最擅长的方式在打仗。

这次的攻城战,他显然不可能用战败来练兵,需要消耗精锐,甚至有可能越战越弱,已经在损失一支双天赋军团后,他可不希望再损失一支,所以他可以放低姿态,让丁零人试试戍边军的战力。

慕容恪的想法现在还没有人知道,丁零王自信满满道:“那些重骑兵、突骑兵、轻骑兵很好,等他们过来,我会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第52章 杀胡令

刘华在出发前,刘华在寇恂和沮授的见证下,写下修改版的杀人歌。这件事刘华在游戏中也做过,毕竟他面对五胡乱华,怎么可能会忘了大名鼎鼎的杀胡令。

“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

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

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

“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蛮夷头,渴饮匈奴血。

儿女情,且抛却,瀚海志,只今决。

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

黄河两岸飞战歌,歌歌为我华夏贺。

龙城内外舞大刀,刀刀尽染匈奴血。”

“立徐绩志,建蒙恬功,歌诗经词,做易水别。

落叶萧萧,壮士血热,寒风如刀,悲歌声切。

且纵快马过天山,又挽长弓扫库页。

蛮夷运已绝,华夏如中天。

拼将十万英雄胆,誓画草原同为华夏色,到其时,共酌咸阳酒,醉明月。”

刘华需要修改不少原本的杀人歌,毕竟歌中的许多事都还没有发生。修改后的杀人歌,依然豪迈和激昂,寇恂本来还在默默看着此时也忍不住念了出来,却不由想要拔剑在军营中舞了起来,恨不得立即杀胡。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

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寇恂念着,也不由的感受到诗文豪迈的同时,也蕴含着刀光剑影。

“君不见,

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

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

这里就是用来刺激儒家的,如今不少人将扶苏的死怪在儒家教导上,一朝太子竟然因为伪造书信而自杀,导致无数扶苏派系的人无奈被杀,寇恂自然对此事有所耳闻,他对于那些只会动动嘴皮子,满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没有任何好感。

“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

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

千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

专诸田光俦,与结冥冥情。

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

在这个百家学说盛行的世界,可谓是武德充沛,四大显学:儒墨道法。讲究的基本上就是以力服人,春秋乱世过去不过二十余年,提剑杀人的风气,虽然在秦国这个国家暴力机构面前,被狠狠的打压了一番,但秦国尚武,民间还是有大量杀人事件。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

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

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

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

女儿莫相问,男

儿凶何甚?”

“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

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

君不见,

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

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刘华很清楚世界上所有的仁义道德,都需要手上有足够强悍的刀枪去维护,否则谁会去听你的道理,整个现代史,就是用刀枪去掠夺和维护的自己国家的利益和秩序。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名。

放眼华夏三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我辈热血好男儿,却能今人输古人?”

到这里,足以将见此文这惊出一身冷汗,尤其是那句“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杀神白起的事迹才不过五十余年,而白起就是最好的典范。

“今,胡狗猖狂,南侵杀我子民,抢我食粮。我等堂堂炎黄子孙,何时为胡人如此欺辱!

先蒙恬将军追亡逐北,修拒胡长城,今吾愿效仿之,直捣龙城,封狼居胥。

凡我炎黄子孙,或心慕我炎黄之英雄豪杰,愿随我杀胡者,割右手手掌献于幽州府,可得铜钱十贯,羊五只或牛两只,并刻碑记之。”

寇恂瞪大眼睛,以利诱之,以义导之,以名驱之,前面一文将会引得所有豪气冲天,恨不得提刀杀人。

之后以秦军覆没,胡人南侵之事,之后只要杀胡人就可以名利双收,估计会冲昏想要扬名天下之人的脑袋,刻碑记之这种青史留名的机会,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完全无法拒绝,草原上将会掀起无尽的腥风血雨、刀光剑影。

然后派人带着杀胡令去招募刘华记忆中各地的人才,尤其是幽并冀三州未曾出仕的人才,在这个暴秦与黄巾碰撞的年代,一些豪杰明眼人能够看出暴秦在昏君的带领下绝对长久不了。

而黄巾起义前有陈胜吴广起义失败的案列,让不少人踌躇不愿意投靠暴秦或黄巾,现在又了第三个选择,那就是北上抗胡。

而且抗胡是绝对政治正确的口号,远的有齐桓王尊王攘夷,成为春秋第一霸主,近的有秦始皇命蒙恬追亡逐北,远征草原,收边疆民心。大义之下绝对会有英雄豪杰前来投靠,更何况,刘华并不是在喊口号,而是在真正的抗胡。

其实,刘华更想立个黄金台,然后高举唯才是举的大旗,尤其是在这个秦末三国隋唐的缝合世界,人才质量之高,恐怕会让幽州的实力上数个档次,但考虑到大秦还没有倒下,地方政治还被旧六国贵族把持,还是先低调一点,就像之前的求贤令一样。

第53章 天下英豪1

大秦不会阻止,毕竟二十万秦军在草原几乎全军覆没才没多久,并州兵力不足,幽州这时高举抗胡的大旗,他们绝对不会阻止,否则就是自绝于大秦的基本盘,说不定还会推动杀胡令的传播。

先有二十万秦军的覆灭,绝对会引起老秦人的怒火,在大秦没办法重新派兵远征的时候,从幽州而来的杀胡令绝对会吸引大量的秦人自掏腰包,来到幽州参军

黄巾更不用说了,以百姓为根基的他们,同时也是幽州的隐藏盟友,会扩散杀胡令的传播,一是为了避免各地的人才被大秦强行征辟,二是为了增强幽州的力量。

而且他们可是被大秦二十万大军被胡人击败吓了一大跳,胡人如此之强竟然能击败大秦,他们一这么想就会感到不安,所以必须强化幽州的力量,避免胡人打入幽州,威胁到黄巾的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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