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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世家:从商鞅变法开始崛起 第593节

  “古之圣贤,除却汉末、大虞初年时候的那位“祖天师”之外,其余哪有人活的时间比我长呢?”

  他呵呵一笑:“人力终有尽时,能够活着看着陈氏的百年大计完成,这对于我来说已然是一个莫大的荣幸和奖赏了。”

  春风落地,但陈若瀚总觉着自己有些秋日的哀伤。

  秋日总叹离别。

  离别苦痛。

  贞观十一年,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完成,年迈的权臣再一次踏上了前往太极殿的道路上,这一次他没有停止自己的脚步,而后缓缓的说出了关于新的土地制度的改革。

  这一次.他提议将九州天下的土地收归大唐国有,而百姓也好,权贵也好,都只能够拥有使用权,而不能够随意的处置这些土地。

  但若是国家要使用这些土地,也是需要给被征收之人钱财的。

  这样的制度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同样也是对权贵的一次巨大伤害。

  本来哪怕是陈湛提出来这样的话语,那些世家们明面里暗地里也是要进行反驳的——虽然最后也是要实行,但一定会遇到一些障碍的。

  可是

  就在提出这个制度的一天之后,在群臣们刚刚准备好了“辩驳之词”,准备将这个改革拖延一段时间,给自己家族一些多余准备的时候.

  前一日还在上朝的镇国王.逝世了。

  是的。

  逝世了。

  李世民在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十分崩溃.他无法想象这样的一位镇国柱石竟然逝世了.

  而比他还更加疯癫的则是那些本来打算辩驳“改革”制度的世家们,他们更加疯狂

  “逼死镇国王”

  “使镇国王死不瞑目”

  这几个字,天底下,谁敢承担?

  别说谁敢承担了。

  只是说天底下谁敢沾染上这几个字的一丝一毫.?不用多,沾染上万分之一,谁敢?

  没有人敢。

  所以.

  镇国王提出的土地改革制度,只能够平稳的运行下去。

  而这个时候,镇国王的嫡长子、已经继承了镇国王爵位,所以自动卸下了镇国王世子以及安国王爵位的陈若瀚站了出来。

  他表示,他有另外一个主意。

  一个.更好的主意。

  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主意。

  贞观十一年。

  在夏天的某一个寂静而又寻常的日子,大唐的太极殿中汇聚了一众权臣,这些人随便找一个都是大唐最顶尖的掌控者。

  他们跺一跺脚,整个大唐都要抖三抖——甚至整个世界都要抖三抖。

  这群人后来被世界范围内的所有国家列为最不受欢迎人物,其中以李世民和陈若瀚、陈临安、李靖四个人为首。

  后世许多国家中的文学作者进行创作的时候,都将李世民当做最大反派的模板——甚至某一个国家还以他为模板写出了一个十分恐怖的“灭世魔王”。

  陈临安、陈若瀚、李靖三个人则是这个魔王手下最大的三个狗腿子。

  贞观十一年。

  在那个寻常的下午。

  这群人举起手中的金杯,就连高士廉的脸上也露出了难得一见的微笑。

  他们举杯庆饮。

  似乎在欢呼着什么。

  所有人都开心了。

  所有人都满意了。

  而世上的事情必然不可能如此。

  所以依照常理,有一群人,他们该不开心了。

第500章 他的名号

  贞观十二年。

  大唐的权贵们好似商量好了一样,所有人都平静了下来。

  以高士廉等人为首的世家则是交出了自己手中的土地,并且心甘情愿,一点反抗都没有——或者说不是一点反抗都没有,他们甚至开始帮助朝廷清点自己手中土地的数目。

  平静而又诡异

  贞观十三年,关于土地改革的下一步开始进行了。

  那就是分配

  毕竟清点土地并不是目的,将土地进行重新分配,这才是他们的目的,也是他们必须要做到的事情,唯有做到这件事情,他们才算是真正的完成了土地改革。

  以陈若瀚为首的陈氏子弟们开始将自己的足迹走遍天地,而后行使着分配土地的责任。

  一条条政令十分配合的从太极殿中发出,这座恢弘的殿宇建筑之中端坐着属于大唐的.皇帝。

  这些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点。

  第一点,关于土地的分配,以及黔首们该如何获得土地。

  第二点,备战准备。

  第三点,科技、文化、政治制度的改革。

  三点政策无论是哪一点政策放在其余的任何一个时代中,都应该是十分繁琐而又需要思量才能够得出的,但在开国皇帝李世民的治理之下,这些政策十分平整有序的从太极殿中发出。

  朝廷的官员们本来对此是有些不满的,但随着事务的繁多,他们逐渐的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质疑这些问题了。

  于是,他们也十分配合的开始完成这些事情。

  整个大唐陷入了繁忙而又充斥着“生机”的贞观治理年间。

  是的

  生机。

  并非是那种“万物竞发”的勃勃生机,而是字面意义上的生机。

  从太极殿中流传出来的第一条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中,十分明确的指出了普通黔首们和那些权贵们该如何获得土地。

  两者获得土地的办法是不同的。

  黔首们想要获得土地,其一是购买,其二是生孩子

  是的

  生孩子

  根据新的唐律·土地法规定,每个黔首在出生的时候,拥有两亩田地,其中半亩为上等良田,一亩为中等田地,另外半亩则是下等田地

  请注意,是“每个黔首出生的时候”

  这也就注定了一件事情,一个家庭人口越多,那么他们能够获得的土地就越多,这是唐律中写明白了的——哪怕这个孩子刚刚出生,甚至没有什么意识,也能够获得

  而更加重要的一件事情是——唐律中明确记载了,哪怕是女子也能够获得相应的田地

  这一点规定使得女婴的生存率持续提高——毕竟往日里女婴即便是养大了,也大概是不能够给家里面提供什么好处的,而且还有坏处

  比如:嫁妆。

  华夏古代的习俗,彩礼和嫁妆从来都不是所谓的单独存在的,而是共同存在的,而且是强制要求必须要存在的。

  没有嫁妆的女子根本嫁不出去,而没有彩礼的男子也完全娶不到媳妇。

  这才是阴阳相长的道理,而非是谈论彩礼的时候就是态度,讨论嫁妆的时候就不是男人。

  放在古代,要是婆家给了彩礼而娘家没有给嫁妆,那这户人家几乎是要被戳碎脊梁骨——这辈子都别想好好的生活了,也会影响他们家中的一切。

  比如他们家的男子再也娶不到媳妇儿——因为所有人都会觉着,你连自己女儿的嫁妆都不肯给,那你会善待我家女儿?

  他们家的女子再也嫁不出去——你不给上一个女儿嫁妆,那岂不是也不给我们?

  而嫁妆才是古代女婴死亡率很高,或者说人工死亡率很高的原因。

  因为平民黔首嫁出去一个女儿等于是分出去了一大部分的财产,而彩礼可不是给女方家里的,而是给女方的,之后女方是要带回新家当做自己的“家产”的。

  这些财产的动用分配也十分有讲究。

  一般的寻常百姓,这些彩礼和嫁妆基本上不会很值钱,所以到了家之后俩人也都一块使用了——当然女方是会留一点的。

  而富贵人家,这些钱财则是由女方自己收起来,当做是自己的财产使用,当然了,在某些时候她们要拿出来这些东西贴补家用、甚至是贴补自己丈夫的小妾等。

  什么家庭经受得住这种财产分割?

  所以女婴的死亡率提高了。

  而如今.唐律中规定女婴也可以分配一部分的田地使用,甚至在离开了这户人家之后,女子名下一半的“土地”留在这户人家中,而另外一半的土地则是被带往新家。

  这在另外一种程度上提高了女子的地位——毕竟一个女子和一个男子是一样的了,她们是能够拥有土地,给这个家里面带来收入的。

  即便是再怎么重男轻女的家庭,也不会轻易的将女儿嫁给不好的人了,因为这个女儿若是留在家里,能够带来的利益,比她嫁出去带来的利益要强得多。

  而唐律中关于这一点的规定还在延续——比如和离。

  唐律中规定,若是和离,则女方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和财力,甚至可以带走自己的那部分土地,若是娘家接纳她们,则这一部分土地可以继续划归这个女子所有。

  请注意一点。

  这里的土地指的并非是女子所带去的那些土地。

  女子带去了一部分的土地,等到入了婆家的户籍之后,还可以再领取一部分的土地,基本上和原本的量是一样的,而走的时候也同样是带走这全部。

  这就更进一步提高了女子的生存概率,也提高了娘家人看顾嫁出去女子的概率。

  毕竟若是过得不好,那走了之后还是能够带回来一部分土地的啊,这一来一回不就是他们占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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