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风再起之帝国时代 第168节
一座城市居然可以这么干净整洁!
一栋楼房可以盖得那么高、那么壮观,为城市搭建起令人惊叹的天际线!
城市里的工厂是如此之多,一根根高耸的烟囱,在不断向外喷吐着黑烟,从车间里是源源不断流出各种工业制成品。
在汉洲大陆,即使是一个普通的齐国人,也可以穿得非常体面,没有破衣烂衫,更没有衣不蔽体。
所遇到的齐国人,脸上无不充满了一个大国子民才具有的骄傲和自信表情。
他们身材匀称,面容饱满,而且目测平均身高应该是普遍要超过欧洲人。
城市道路异常平整,无数的马车和行人穿梭于其中。
居民住宅和公共设施都有完善的上下水系统,使得整个城市根本没有欧洲城市那般污水横流、屎尿遍地的情景。
城市中心区域的街道宽敞而大气,铺有漂亮而整齐的石板路,这应该是市民的商业购物街区。在这里,人们可以看到充满生机和繁荣的一座座市场,里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商品,生活用品、服装衣帽、五金工具、各色食品,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特有商品,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
在沿街的铺面,还有许多高级饭店、茶馆、娱乐会所,提供各种美食、可口饮品,以及诸多娱乐活动,让人们享受尊贵的品位和生活。
不得不承认,齐国的城市令人神往,它的宏伟和繁荣,给所有的到访者都带来了无尽的震撼和惊叹。
而桂州,也仅仅只是齐国的一个缩影,却使得人们心底不由自主地生出无限的期许--理想之国,梦想之地!
第273章 被唤醒的腓特烈二世
在后世,曾有一句非常文艺清新的话语:“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如今灯火通明,万里可闻百年,又能念几人心?”
首次乘坐火车的中二文艺青年弗里德里希王子若是听到这句颇具意境的东方语句后,一定会为此感慨万分。兴之所及,说不定会将这句话稍稍改动一下。
“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如今铁路飞驰,瞬息可至,咫尺天涯亦可立见挚爱之人!”
弗里德里希王子在抵达桂州火车站准备前往长安,第一次见到趴俯在铁轨上长长的火车时,内心充满了好奇和惊叹,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他登上火车,看到专用包厢里有柔软的床铺和舒适的皮椅,还有专属的衣柜和橱柜,墙壁和地板上都是板状的木料,还贴上了一层华贵的绒布。
弗里德里希王子十分吃惊,包厢的地板上竟然是铺着名贵的波斯地毯,一侧的窗户边上挂着淡紫色的密绒窗帘,下面吊着漂亮的流苏,几案上面提供了热饮和点心,以及十余份报纸和书刊。如此精致而周到的服务,让他想起旅途中所入住的那些豪华酒店。
火车启动后,他感觉到车身轻微地颠簸,那是因为轮子在钢轨上滚动。
火车行驶途中,他看到了一片片无边的草原,林海和山川。窗外的田野上有风车和田地里的农夫,还有三五成群的牛羊,农人们头顶着草帽,用心地耕作着,对铁路上驶过的火车视若无睹。
与铁路伴随的公路上,有疾驰着的马车和骑马的骑手,一个个像画卷上的人物,缓慢消失在视线中。不过,这样的风景不能持久,因为火车时速越来越快,风景也随之瞬间溜走。
弗里德里希王子突然感到有些害怕,这般飞驰的火车会不会在急速中脱离铁轨,冲入无边的旷野,继而造成可怕的翻车事故。
而且,火车在驶入戈壁和荒漠后,大地仿佛变得无限宽广,目之所及,除了苍茫的原野,只有两条平行的铁轨向前方无尽的延伸,给人以无法预料未来道路感觉。
但是,他觉得这次乘车体验是一种全新的感受,火车的速度让他想到了原野上奔驰的骏马,天空中自由翱翔的鸟儿,将他的身心飞快地带往远方,这是他远离家乡后的又一次奇妙经历。
甚至,他还觉得,乘坐火车飞驰在汉洲大陆上,也许是他人生中最壮观和最精彩的一场旅行。
听说,齐国目前在汉洲本土就修建了四万五千多公里的铁路,可以说是除了内陆荒漠地区,基本上覆盖了本土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建制县份。
仅在最近十年时间,齐国就修建了一万余公里铁路,并向海外领地扩展,使得整個汉洲大陆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密集铁路网,为这个国家的人员和物资流动,提供了最为快捷和便利的交通方式。
在这个世界上,火车出现之前,人类可以移动的最快速度为马的奔跑速度,即每小时约六十公里左右,但这个速度并不能持久,而火车的出现,则将这个速度提高了一倍以上--是的,随行的齐国人言之凿凿地说,他们最新研制的火车,速度最快可达每小时130公里,只要蒸汽机运转良好,有充足的煤炭和水,在理论上,火车可以永不停歇地奔驰行进。
如果说商业是工业化齐国的血液,那么铁路就是齐国的动脉和静脉。
“铁路引发了技术和组织的重大变革,铁路建设不仅刺激了经济的发展,也完全改写了陆地的面貌。”
作为工业文明的汽笛,蒸汽机火车对所有初次接触的人们而言,震撼是前所未有的。
铁路与火车或许将成为人类命运的象征,历史如同火车这个钢铁巨兽身下冰冷的铁轨,伸向无穷的远方。
“作为有史以来推动经济起飞的最强有力的单一因素,铁路无疑是人类经由技术而取得巨大胜利的标志。”
反观这个时期的欧洲,如果想要进行一次说走就走的长途旅行,能选择的交通工具只有马、木船和自己的双腿。如果道路不好,他就要费力走上几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到达在齐国人看来并不远的地方。
夜晚的时候,他只有昏暗的油灯或蜡烛来照明,在这样的传统社会,绝大多数人口是农民,他很少能碰到识字的人。
而当这位旅行者来到齐国后,他就会惊讶的发现,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已的齐国已经使这一切都完全改观了。
速度变快了,距离变短了,时间变少了,旅行的方式也随之变得简单了。
桂州至长安,距离超过四千七百多公里,若是乘坐马车的话,估计要花两到三个多月,若是用两条腿走的话,呃,那怕是要半年?亦或一年?
但乘坐火车,弗里德里希王子及随行普鲁士使团仅用了不到八天时间,一个令人惊叹的速度。
长安城,齐国的首都,给所有到访者的第一印象就是大气磅礴,充分彰显了一个大国的深厚底蕴和雄大气势,让人感受到这个国家的富庶和强大。
城市中心是一条宽敞的大街,两侧是高耸的建筑,层层叠起的阁楼和塔楼,玻璃幕墙和石材立面,装饰着城市的繁华景象。
街道两旁,人们熙熙攘攘,有着各式各样的商铺,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
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彰显着城市的繁荣和齐国的强盛。城市的建筑风格,也展现了这个国家传统的华夏文化底蕴和东方艺术水平。
整个城市的环境和氛围,让人深深地感受到一个工业发达、商业繁盛的国家首都的气派和宏伟。
尽管一路上所见所闻,让弗里德里希王子切实感受到了齐国的发达和先进,他们能制霸东方,统治印度洋,继而将他们的影响力扩展至欧洲大陆,确为实力使然。但真正让他意识到齐国的强大,还是在他亲历了齐皇登基大典,以及随后在汉洲本土一年多时间的考察和游历。
前来参加齐国皇帝登基大典的外国使团非常多,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大国都派了重要代表参会,甚至还有不少国家是国王亲自不远万里赶来。
一时间,长安城冠盖如云,王冠遍地。
齐国是一个不受任何宗教控制和影响的世俗国家,皇帝的加冕(登基)大典自然不是像欧洲大陆那般,由高级神职人员将皇冠戴在加冕的皇帝头上。
在大典举行的这天,太初宫内外布置得极为隆重且富丽堂皇,殿堂楼阁无不披挂金箔,银烛煌煌照耀夜空,各色丝帛绣成的帷幔随风飘逸,展示出大齐帝国的富饶与强大。
宫廷之内,金玉交辉,琳琅满目的珍奇异宝陈列其中,映衬出皇家的尊贵与荣耀。
登基大典上,群臣毕集,皆身着华美的官服,分列两旁,各国使臣和国王身着礼服,排列于侧,场面肃穆而又庄重。
齐国皇帝身着五爪金龙纹样的衮龙袍,头戴十二旒冕冠,手执镇国神器,按周公古礼完成了一系列繁复而神圣的登基仪式。音乐方面,宫廷乐师演奏着优雅激昂的雅乐,营造出浓厚的大国皇室氛围。
随后,便是一场盛大而威扬的阅兵仪式。
宽阔而平坦的广场上,气势空前壮观,超过五千名军人将接受皇帝的检阅。
广场上,一支支威武的军队整齐地排列着,令人感受到鲜明的铁血军国气息。
队列中,士兵们高高扬起的枪,硬朗的身姿和坚毅的目光,让人感觉到他们的冷酷与坚定。
一队队整齐有序的齐国官兵身着威武的制服,披挂着闪亮的装饰。在阳光的照耀下,这些军人仿佛散发着令人炫目的光芒。他们骄傲地站立在队列中,每个人神情专注,目光坚定,脸上带着自豪和庄严。
一队鼓乐手协同吹响他们标志性的军队进行曲旋律,无数号角呼吸间奏起美妙的乐章。大鼓的节奏跟随着空气中弥漫的紧张气氛,震耳欲聋的噪音从耳边掠过,仿佛描绘出了一个国家全力以赴的战斗场景。
一阵激昂的长号吹响,令人期待的阅兵仪式也随之开始。皇帝所坐的御座观礼台,开始了一连串士兵的队列行进。
士兵们一个个齐步走过,雪亮的刺刀闪耀着冷芒,铿锵的步伐整齐划一,坚定而有力,扬尘中踏步铁靴的声音显得格外醒目,把他们坚毅的意志和训练有素的技艺展现得淋漓尽致。
威武的大盖帽,花哨的肩上绶带,胸前的荣誉勋章,束腰的武装带,配上肃然的军姿,无不夺人摄目。
阅兵队伍的后面,是一辆又一辆巨大的战车,挂载着一门门威力巨大的火炮。
雄壮的骑兵队列,如墙推进,给人以强大的压迫感。
广场上空中漂浮着十几个鲜艳的热气球,下面的吊篮里都挂出了一道道彩招幡挂,写着恭贺皇帝的标语。
在阅兵的后半程,最令人记忆犹新的景象,那就是齐国皇帝御驾检阅的场面。
一辆金色的豪华马车缓缓驶过,华丽的马车迎着旗帜招展的风,围绕着广场行进,排列在马车两侧的士兵们,无不向着皇帝和皇后致以敬意,让人们不由自主的沉浸在帝国荣耀与庄严的氛围中。
阅兵的高潮时刻,炮声震天,烟雾弥漫。一个个整齐的方阵,士兵们高呼着皇帝万岁,帝国千秋的口号,向他们的皇帝、向他们的帝国表达尽忠效命的保证。
这个时刻,齐国的阅兵场仿佛已成为全世界最为瞩目的壮观景象,肃穆、庄严、强大,一支立于世界之巅的军事力量,亦将成为了人们心中的永久记忆。
在阅兵仪式结束的时刻,弗里德里希王子跟无数的嘉宾一样,依旧沉浸在其中,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过去,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只为刚才的激动和狂热而难以自拔。
无疑,这是无与伦比的一场视觉盛宴和气势宣泄,让他记忆犹新,更使得每个人感到自己身处在一个充满力量,激情和荣耀的国家里。
原来,军队可以如此热血,军人也可以这般荣耀。
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在那一刻,隐藏在弗里德里希王子内心深处的霍亨索伦家族铁血意志仿佛被一下子被唤醒了。
我们普鲁士王国的军队也该如齐国这样,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有力量的武装部队,而我,将来作为王国的统治者、军队的统帅,也要享有齐国皇帝这般威望和荣耀。
昔日,他对父亲腓特烈.威廉一世强制他学习和接受军事教育曾百般抗拒和抵制,甚至还对军人极为鄙视,认为这极不符合他作为王室贵族的“文艺气质”。
但是,当他观看完一场盛大而热血的齐国阅兵仪式,看着一身戎装的齐国皇帝骑着白马,依次走过阅兵队列接受士兵们的狂热欢呼后,他简直嫉妒得发狂,眼中也流露出无数的小星星。
身为男儿,当如是也!
齐国皇帝登基大典结束后,弗里德里希王子确如计划般那样未跟随普鲁士王国使团返回欧洲,而是留在了汉洲。
此前,他只是一心怀着逃出普鲁士躲避父亲的粗暴教育和无情管制的目的,方才借机率团来到汉洲,并谋划着要想法设法长久地赖在这里。
但是,现在他却没了这个心思。
之所以还要滞留齐国,最主要原因是他想深入地考察和研究这个国家,了解他们的发展和崛起路径,获悉他们强大的内生原因,从而可以借鉴和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将普鲁士王国也打造成一个富庶而强大的国家。
在长安,他受到了齐国皇帝的热情款待,而且还因为年龄相近和习性相同的缘故,两人很快便成为了朋友。
他会陪同齐国皇帝去郊外狩猎,也会参加宫廷举行的各种宴会,甚至还会身着齐国禁卫军的军服,随同皇帝陛下视察周边府县村镇。
闲暇之余,他则会乘坐齐国皇室为他提供的马车以及安全护卫游览长安,走访市井,以及参观大学和各种艺术博物馆。
弗里德里希王子不仅在音乐方面有很深的造诣,而且在建筑、设计、哲学、艺术等诸多方面均有涉猎,并且天赋极高,在跟齐国的相关学者们讨论交流后,能很快地融会贯通,说出非常有建设性的论断。
除了以上叹为观止的技能,他还是一位语言大师,在普鲁士国内的时候,他就在掌握了母语德语之外,还能说较为流利的法语、英语,就连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也能听得大致明白。而到了汉洲后,不到三个月时间,竟然就能与人进行简单的对话了。
在游历和考察齐国期间,他也没忘记对艺术品的鉴赏和收藏。
有赖于齐国发达工业化生产和遍布世界的商业渠道,在汉洲本土你能买到你想要的任何商品,更兼之齐国还于海外建立了广阔的殖民领地,也籍此搜罗了这个世界上最为丰富多样的古物珍玩和艺术品。
华夏文明、印度文明、波斯文明、阿拉伯文明,乃至地中海文明的典藏古籍,历史文物,以及大量的民间收藏品,在齐国的诸多商品交易市场上,你都能淘到自己最为满意的艺术品。
作为一名典型的艺术品收藏癖,弗里德里希王子仿佛在齐国打开了一间世界最大的宝库,尽情地将自己所喜爱的艺术品,一件一件地收入囊中,准备带回普鲁士,充实自己的收藏库。
花钱一时爽,若是一直花钱,就会一直爽。
但是,可怜的弗里德里希王子却没有这种能“一直花钱”的雄厚财力。
仅在长安城待了不到三个月,尚未准备启行开始环游汉洲大陆时,他的财政管家一脸忧虑地告诉他。
咱们的钱花光了。
第274章 “剁手党”的理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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