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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泼皮 第63节

  哪怕是一条狗,被杀时都会咬人逃跑,更遑论一个大活人呢。

  略微休息了片刻,感觉身子恢复了些气力,马三狗便挣扎着站起身。

  见状,对面的方脸壮汉面色微微一变,警惕地握紧手刀。

  马三狗却没有理会他们,而是吩咐道:“伤势重的自己包扎一下,剩下的人随我去助韩二哥。”

  闻言,二十多名士兵纷纷起身。

  正当他们准备出门时,那方脸壮汉开口道:“某家也去出份力。”

  唇亡齿寒的道理,他还是懂得。

  马三狗略微迟疑了一下,便点头答应。

  一时间,方脸壮汉领着五名逃军加入其中。

  待到他们走出大厅,眼前的一幕,让他们纷纷一愣。

  只见雨幕中,韩桢一手持马槊,一手拎着石碾,正在追杀上百山贼。

  那石碾子是寨中逃户们用来给麦子脱粒的,看着不算太大,可少说也有两百多斤。

  此刻,却被韩桢当作武器使。

  挥舞间,荡起阵阵呼啸声,凡是被砸中的山贼,非死即残。

  一名逃军喃喃自语道:“怎会有如此神勇之人?”

  “韩二哥是神人转世,有金光护体。”小虫说道。

  这话本来是他们当初编出来,骗那帮村民顽儿的,可是当下,他自己却有些信了。

  “快,放箭射他!”

  “放箭,放箭!”

  一个小头目一边跑,一边慌乱的指挥。

  闻言,几名山贼停下脚步,慌忙取下弓箭。

  刚刚拉弓搭箭,还未等他们瞄准,便见一个石碾子朝着他们飞来。

  “跑啊!”

  几个山贼立马扔掉弓箭,转身就跑。

  其中一个反应慢了些,躲闪不及,被石碾子蹭到了肩膀。

  咔擦!

  但听一声脆响,整条臂膀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拧向后方。

  下一刻,凄厉的惨叫在雨幕中响起。

  这时,马三狗等人纷纷回过神,提刀加入战局。

  “小郎君少待,且看我西军战力!”

  眼见这神勇的一幕,方脸壮汉只觉热血沸腾,大吼一声,领着五名逃军扑向山贼。

  只见六名逃军,以方脸壮汉为尖刀,如同一支箭矢突入山贼群中。

  每个人分工明确,配合紧密。

  方脸壮汉手持朴刀,只管厮杀,左右两侧的逃军则负责补刀,并且时不时帮他格挡开山贼的反击。

  待到方脸壮汉力竭之后,立即后撤,由另一名逃军顶上。

  虽只是六人,但却在山贼群中如入无人之境。

  相比之下,马三狗他们就显得毫无章法,一窝蜂的冲上前,劈头便砍。

  山贼没杀几个,反倒自己还挨了两刀。

  韩桢看的一阵眼热,心中升起拉拢之意。

  一刻钟之后,战斗结束。

  近两百山贼死伤过半,剩下的百八十人则化整为零,逃入了山中。

  韩桢懒得追,这些逃窜的山贼成不了什么气候。

  一番大战下来,饶是以他的体魄,都感觉有些脱力。

  马三狗拖着疲惫的脚步来到他身边,关心道:“韩二哥,你受伤了!”

  直到这时,韩桢才发现自己腿上和右臂上,多出了几道伤口。

  不过好在伤口并不深,出血量不大。

  “小伤,不碍事。”

  韩桢摆摆手,吩咐道:“三狗,去将袁初六唤来!”

  马三狗点点头,转身朝着山谷方向走去。

  接着,韩桢又喊道:“张和!”

  “在!”

  张和虚弱的应了一声,踉跄着走了过来。

  “统计士兵伤亡!”

  “得令!”

  很快,张和便回来了,面色难看地禀报道:“二十一人轻伤,三人重伤。重伤的三人,只怕挺不过今晚。”

  “我去看看。”

  韩桢说着,转身走向聚义堂。

  三名重伤的士兵,其中一人是王五,也是三人中伤势最重的。

  身中数刀,伤口长且深,如今虽已经止住了血,简单包扎了一番,但此刻却依旧双目紧闭,陷入昏迷之中。

  其他两人稍好些,脸色惨白的躺在桌上。

  古时受到严重的刀伤,能不能活下来完全靠运气。

  刀伤不致命,随之而来的伤口感染和炎症才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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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疗伤】

  第66章 0064【疗伤】

  古时没有抗生素,伤口感染之后只能硬抗,寄希望于自身免疫系统。

  能扛过去就能活,扛不过去,也只能怪自己命不好。

  青霉素的制作与提取太麻烦了,别说韩桢压根不知道方法,就算知晓全过程,当前的环境下也根本造不出来。

  所以,只能听天由命了。

  韩桢心中默默叹了口气。

  忽地,他瞥到地上散落的一把蒜瓣,脑中顿时闪过一道灵光。

  韩桢双眼一亮,赶忙吩咐道:“张和,带人去找找大蒜,越多越好!”

  大……大蒜?

  张和愣在原地,满脸茫然。

  回过神,他神色怪异道:“村长,眼下离晚饭还早,要不等晚点再吃罢。”

  除了吃,张和实在想不到,韩桢这会儿突然要大蒜有何用处。

  北宋时期,大蒜已经成为炒菜的必备调料。

  而且,蜀中与关中百姓尤爱吃生蒜。

  “废甚么话,让你去就去。”

  韩桢懒得解释,吩咐道:“记住,越多越多,再寻个捣臼和一些温水来。”

  打发走张和后,他又唤来小虫。

  “去找些烧酒来,一定要是烧酒,黄酒和米酒不要。”

  “好!”

  小虫点点头,开始在大堂内翻找酒坛。

  北宋时期就已经有了烧酒,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便记载了:“孝仁坊口,水晶红白烧酒,曾经喧唤,其味香软,入口便消。”

  这会儿黄酒与果酒产量极高,可这两种酒由于酿造工艺较为粗糙,不耐储存。

  炎热的天气下,放的稍久一些,便会变得酸涩。

  直接倒掉,又太浪费了。

  于是便有人想出个点子,专门低价收集这些酸坏的黄酒与果酒,进行二次蒸熬,最终演变成了烧酒。

  烧酒的出现,并未改变什么。

  香气虽浓,但味道太过浓烈,所以得不到上层阶级的认可。

  相比于烧酒,达官贵族与富商豪绅们,更喜欢清新淡雅的黄酒与果酒。

  如今喝烧酒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底层百姓。

  比如码头工人,冬天来上一碗,又便宜又能解馋,还能暖和一整天。

  “韩二哥,俺找酒时,发现这人躲藏在桌下。”

  小虫说着,手里还拖着一个人,来到韩桢身前。

  还未等韩桢开口问话,大堂另一边包扎伤口的方脸壮汉,便出声提醒道:“小郎君,此人是山寨里的三当家,亦是石宝的军师。”

  闻言,韩桢摆摆手,轻描淡写道:“杀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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