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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嫪毐?开局拯救被霸凌的嬴政 第102节

  有了马镫的宋坤,骑着马在草原上奔驰。

  “呼——”

  他高兴得大喊大叫,甚至双手放开缰绳。

  宋坤忍不住高歌一曲,右手甩动着马鞭,在马背上嘚瑟的一摇一摇。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这一幕,让头曼看呆了。

  好家伙,真有那么好用吗?让一个菜鸟,突变进化成马术高手?

  光是脱手驾马这个操作,在如此高速的情况下,他可不敢啊。

  刚好,挛鞮依和姬馜有说有笑的走过来。

  姬馜见到这一幕,吓得俏脸一白。

  “宋郎,你小心点啊,不能这样骑马的。”

  挛鞮依则是瞪大了双眼,宋坤的马术她是见识过的。

  也就是小学生水平,勉强能让马走,连跑都不会,一跑就摔,菜得抠脚。

  怎么现在,这么猛?

  她定睛一看,很快就注意到,对方脚上踩着一个奇特造型的木头。

  宋坤见到老婆,他兴奋的骑马飞奔过来,一把将姬馜拉上马背。

  “套马的汉子你在我心上,我愿融化在你宽阔的胸膛。”

  姬馜听到爱郎唱歌,她羞红了脸,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之上。

  挛鞮依则是皱眉啐了一句:“死淫贼,这么不堪入耳的曲都唱得出?”

  宋坤沉浸于惊喜之中,没想到第一次使用马镫,竟有如此效果。

  他抱着姬馜,绕了牧场三圈,终于是停下来。

  挛鞮依走上去质问:“你脚上踩的,是什么东西?”

  “马镫啊,怎么?你们没见过?”

  姬馜摇摇头说:“我博览兵书,从未听闻过,有如此物品。”

  “呃——”宋坤愣住。

  挛鞮依一把抢过了他手中的马镫:“让我试试!”

  她上马之后,发现一个悲催的事情。

  完全踩不到!

  由于宋坤的身高远在她之上,腿比她长得多,导致她的双脚,够不着。

  挛鞮依寒着脸下马,她大声呵斥:“头曼,你去试试!”

  “好的,额格其(姐姐)。”

  头曼的身高与宋坤差不多,他上马之后,双脚有了着落,顿时脸色一惊。

  你还别说,真有点用啊?

  他右手抽出佩戴在腰间的马刀,左手握住缰绳,身子往下倾,朝着牧场中另一匹马砍去。

  宋坤急了:“喂!别杀我的马!”

  妈的,这三十多匹马,全是老子辛辛苦苦喂的!

  《重生之我在匈奴当弼马温》

  头曼当然不是真的砍,毕竟马匹对于部落而言,是宝贵的财富。

  他虚晃一刀,灵巧的在空中变换轨迹。

  试驾一番后,头曼重返,他下马后,满脸震惊的对挛鞮依说。

  “额格其,这马镫,真的好用!”

  挛鞮依疑惑问他:“对于我们这些善马术之人,也有用处吗?”

  “有啊!能够更好的控制马匹,让骑马之人较为舒适、稳固和省力,解放双手。”

  以前的骑射,极少人能够做到一边骑马一边射箭的,很难保持平衡。

  但是,有了马镫就不一样了。

  射箭不用再停下来驻步瞄准,不仅便利,还能增强灵活性。

  挛鞮依若有所思,她眯起了眼睛,她望向宋坤。

  想不到,原来最大的宝藏不是姬馜,而是他啊?

  ......

  【胡言乱语:晚上,宋坤抱着姬馜亲了一口:“老婆,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她羞红了脸,眼神躲闪了一下:“啊?宋郎,你,你还想在哪里,啥啊?”

  “别乱想,那里很多人,不仅有我三叔宋真的书粉,还有我的粉丝,大家都是爱坤。”

  “暗号:⑧⑨③④⑨①0⑦⑧”】

第99章 我要统一草原!

  宋坤原本还以为,这个时代应该已经存在马镫。

  现在看来,好像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

  “坏了!”宋坤暗暗皱眉,“我好像,一不小心的闯祸了?”

  马镫这玩意,对于草原人是大加强,没有错。

  而相对天生没什么机会骑马的中原人,加强更大。

  毕竟是手动挡升级到自动挡的超级进步。

  《孙子兵法·谋攻》:“识众寡之用者胜。”

  “无论如何,得想个办法,将马镫送到秦国。”宋坤沉吟。

  如果战国七雄,只有秦国骑兵拥有马镫这种神器,那不是可以加速横扫六国?

  宋坤在秦国时期,之所以没有弄出来,是因为他完全不需要,暂时没想到。

  以他的爵位,平时都是坐马车的,五年期间,骑马的次数屈指可数。

  在秦国,甚至他都不会骑马,一直蹭蒙武的屁股。

  宋坤已经脱离现代社会二十多年,脑子里储存的现代记忆忘得差不多了。

  他只是普通人,不是计算机,千万不要站在上帝角度。

  举个例子,以前的你,因为好学,只是偶尔看过令人作呕的动物世界。过去二十几年,满腹经纶却从未有机会实践。

  等到不得不交作业的时候,时常因为写题速度太快而苦恼,你才会想起来——哦,要戴笔帽。

  如果没有外部刺激,宋坤还真的想不起来马镫。

  那么问题又来了,就算秦国有马镫,可是马匹数量不够怎么办?还有士兵们也需要专业的马术训练。

  宋坤眼神巨变,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能继续咸鱼下去。

  他原本只是想着在北方草原混日子,一有机会就立即带着老婆跑路,拍拍屁股溜溜球。

  可自己搞出那玩意,如果匈奴不受自己控制的话.......怕是要被骂死。

  男儿志在四方,宋坤的人生原则是,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他的目标不仅仅是匈奴,而是整个大草原!

  ......

  “夫人,你有时间去问问她,如今草原的局势如何?”

  姬馜疑惑的望向宋坤:“宋郎,难道你?”

  “嗯,你猜对了。”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想把她?”姬馜做了个,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手势。

  “???”宋坤皱眉戳了戳她的额头,“你的脑子,整天想什么呢?”

  “可是,大草原的规矩,从来如此啊。”

  “什么规矩?”

  “就是,哎呀,我不知道怎么说。”

  宋坤无语,这个时代的大草原,也跟中原一样,注重血统?

  应该没有吧?

  他仔细观察过挛鞮依和挛鞮头曼,两姐弟相貌有很大的区别。

  头曼的长相更趋向于东亚黄种人。

  而挛鞮依却更像高加索人种,白肤高鼻子蓝眼睛,但不是金发,而是棕色,应该是混血儿。

  为何两姐弟会有这么大的相貌差异呢?

  大概率他们是同父异母,父亲分别娶了中原妇女和欧亚草原妇女。

  而部落里的大部分族人,都是东亚人种。

  《史记》:“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

  匈奴人祖先来自中原,因为到处迁徙,最终形成一个以东亚血统为主,与周边族群多次遗传混合的族群。

  挛鞮依和房东长相有点相似,但又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宋坤才猛然醒悟过来,她们特么的完全就是两个人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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