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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嫪毐?开局拯救被霸凌的嬴政 第134节

  蒙武出生在将门,本来就马术厉害,有了马镫,更是如虎添翼。

  他的脑海中,突然冒出来一堆可怕的战术。

  赵国的胡服骑射闻名天下,如今看来,挺鸡肋的。

  由于身体无法稳定,他们不敢一边骑马一边射箭,而是停下来之后瞄准了再射击。

  即便如此,骑兵强大的机动性,依旧让六国吃了不少亏。

  那么问题来了,秦国现在有骑兵吗?

  自然是有的,而且秦国的骑兵战斗力,属于中原第二。

  由于秦国吞并了西戎的地盘,其地理环境的优越性,国内就能豢养马匹。

  “翼之北土,马之所生,无兴国焉。”

  因此,秦军的驷马战车数量,在战国七雄中,可谓是遥遥领先。

  可惜,秦军的骑兵人数不多,因为会马术的人不多,而且,发挥出来的战斗力,有点一般。

  只能在马上做简单的单手砍杀运动,很难做到骑射。

  但是!

  如果拥有马镫,就完全不一样了。

  首先能让士兵们的马术上升好几个段位,从青铜进化成钻石!

  其次可以缓解骑马的疲劳,没有马镫,双腿必须夹紧马腹,否则容易滑落。

  这样的动作,非常累,不能长时间骑行。

  最后,就是能让砍杀、射箭等这些马上高难度动作,非常轻而易举的实现。

  马镫,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啊!

  蒙武满脸震惊的望向宋坤,他如何都想不到,好兄弟居然这么有才华?

  坏消息,宋坤被吕不韦逼走,出逃到大草原上。

  好消息,他是我的妹夫,应该不会与秦国为敌。

  蒙武心里已经将吕不韦这个有眼无珠的人,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

  妈的,等老子回国,一定要好好的治治这个老不死!

  ......

  “如何?”

  “很好。”

  蒙武经过一番试驾,他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他犹豫片刻后,小声询问:“你这马镫,可以让我带回去吗?”

  “自然可以,本来就是为你们准备的。”

  这话一出,让蒙武更加难受了。

  司马吕不韦。

  “还有一个疑惑,匈奴这批军队,都是你一个人调教出来的?”

  宋坤点点头:“差不多。”

  蒙武再次受到震撼,因为,在先前的双军阅兵上,匈奴军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或者车兵,他们的动作都惊人的整齐划一。

  一定受过艰苦的日常训练吧?

  他不清楚,训练士兵走路,对作战真的有用吗?

  蒙武如果去过两千多年后,领略下阅兵典礼的中式正步,犹如复制粘贴的整齐,他就知道什么叫极致的震撼。

  正步的有迹可查,起源于普鲁士。

  中式正步以德式正步为模板,又借鉴了俄式正步,根据华夏人的体型特点,专业定制而成。

  宋坤训练匈奴兵走的不是正宗的中式正步,因为他没上过大学,没军训过,没学习过规范动作。

  但是,没吃过猪肉,总看过猪跑吧?这个形容好像有点不对。

  匈奴兵的正步,有那么一点点影子,却又有很大区别。

  动作规不规范不重要,反正整齐好看就是了。

  蒙武看这个正步是越来越喜欢,他想学习回去。

  他有些不好意思,秦卒来到大草原后,在匈奴人的教导下,马术有了巨大的提升。

  然后,他拿走了马镫,又学正步。

  《北上,我当匈奴留学生的日子!》

  宋坤略微思索:“我觉得,秦军不应该走这个正步。”

  “为什么?”

  “走正步是为了展现军威,培养纪律观念、磨炼意志,以及体现军队的风采。”

  “而秦军的武器与兵种,与匈奴有很大的区别。”

  “秦军光是步兵所持兵器,都有好几种。我觉得,应该要有所区别。”

  想象一下,秦军手持两米多长的戈,走起正步,怎么看都觉得很奇怪。

  不要固定思维,应该因地制宜。

  宋坤来到一旁的空地,实验着心中所想。

  他模仿的是秦军近战剑兵,先是用正步走一段距离。

  然后,左手握住剑梢,右手拔剑,朝下甩剑,动作有力,剑身与大腿形成四十五度角。

  没有高抬腿,而是不急不缓的步伐,沉稳有力,又不显浮夸。

  宋坤微微低头,目光向前,阳光照射在脸上,将俊俏的轮廓描了个边。

  蒙武一下子被镇住,你还别说,真有那味。

  如果有数千名士兵同时这个姿势走路——

  ......

  公元前244年,十一月底。

  宋坤召集匈奴十五名大将,以及秦军都尉以上的将领,联合开了个会议。

  “我觉得,是时候出兵了。”

  “可是单于,如今外面正在下雪啊。”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宋坤挑眉望向蒙武,“对吧,蒙君?”

  蒙武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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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不应该被定义!

  还是那个熟悉的山洞,不一样的是,这次演讲台下,不止有匈奴人,还有秦军。

  山洞很大很大,挤挤还是能站下几万人的。

  宋坤再次站到高台上,他俯视环顾一周,深吸一口气。

  紧张吗?有点,但是不多。

  前世是网络主播的他,直播间几十万人在听他讲故事,早已锻炼出强大的心理素质。

  只是现在不同,过去他看不到观众们的表情。

  当宋坤上台的那一刻,匈奴大军骤然响起热烈的欢呼,一个个人,神情激动的呼唤着他的名字。

  “独孤颂!独孤颂!独孤颂!”

  这场面,把秦卒们看得一愣一愣的。

  蒙武和姬馜两兄妹在最前排,抬头望着他。

  “女弟啊,宋他不紧张吗?”

  姬馜笑了笑:“我也不知道,反正,如果换做是我,绝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望向宋坤,眼中浓浓的爱意隐藏不住。

  这是她的男人,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男人。

  宋坤压压手,匈奴人像乖巧的小猫,迅速安静下来。

  “也许,你们都知道了。”

  “我来自秦国,我的妻子,大阏氏,是知名秦国将军的额很督(妹妹)。”

  蒙武愣住,好家伙,我怎么不知道,啥时候成为知名大将了?

  秦军队伍中,每隔一队,就会有口传翻译。

  因为宋坤说的是草原语,尽管同吃同住,但他们仅会一些日常用语。

  台下八万人,全都安静的聆听。

  ......

  “因为一些误会,我逃亡秦国,来到了燕国。”

  “后来,在机缘巧合之下,我被左贤王抓到草原,成为了一个奴隶。”

  挛鞮依低头浅笑,命运就是这么奇特。

  将宋坤俘虏,是她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事情。

  “我负责喂养部落里的牛羊马,就这样,过去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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