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末长剑 第73节
如此周而复始。
新兵们渐渐渡过了最初的紧张,肾上腺素飙升后,躯体僵硬的情况大大缓解,杀人的效率急速提升。
落在后面的邺兵很快被屠戮一空。
其他人扔了衣甲、器械,亡命狂奔,只为了能跑得更快。
三千多人,从被突袭开始,到彻底崩溃结束,也不过就小半个时辰罢了。
王国军象征性追击了一番,收获了百十个倒霉蛋的人头后,便收兵回营,打扫战场。
他们没有骑兵,追不上的。
逃跑的人可以把一切碍事的东西都扔掉,你不行。
逃跑的人可以不管阵型,怎么快怎么跑,你不行,你追着追着还得停下来整队。
追击残敌,扩大战果这事,还得靠骑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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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战斗结束之后,浑身浴血的陈有根从城门洞回来复命:“战殁了五个弟兄,伤了十来个。贼众尽被斩杀,我把头都割下来了。”
“伤得可重?”邵勋坐在一辆车上,吴前正在给他裹伤。
“有一两个怕是不成了,其他人将养一阵子,还能回来。”陈有根回道。
“还好。”邵勋舒了一口气。
伤愈归队的老兵是非常宝贵的财富。
教导队又都是技艺比较出众的勇士,平时充当的是邵勋亲兵的角色,死一个都很肉疼。
“邵师,本队战死两人,伤七人。”王雀儿也走了过来,禀报道。
“死的是什么人?”邵勋问道。
“新兵。”
“还好。”邵勋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大胜之役也会死人,这是难以避免的。只要死的不是学生兵就好,洛阳苦力要多少有多少。
“你们队打得怎么样?给我说实话,不要掩饰,也不要大言。”邵勋又道。
王雀儿想了一下,道:“一开始非常紧张,有人甚至忘了挺枪刺杀的动作,有人浑身颤抖,使不出什么力气,枪刺得绵软无力。还有人恐惧到极点,就不听号令,乱扎枪。但刺过几轮后,情况有所改观,到了后面,顺畅许多了。”
“你们运气不错。”邵勋说了句非常奇怪的话。
陈有根咧嘴一笑,道:“命好啊。第一次上战场,打的就是这种顺风仗。”
王雀儿没有反驳。
如果今天是一场双方都准备充足的野战,别的队不好说,他手下这五十人估计会伤亡惨重。
没别的原因。新兵太紧张了,有人脑袋嗡嗡地听不清口令,看不见旗号。
有人不会合理分配体力,打着打着就没力气了。
甚至还有人闭着眼睛乱刺,让人很是无语。
这般表现,只能一声长叹。
还好,这些兵比较老实、听话。训练时能吃苦,被棍棒揍了也没怨言。回去好好总结,做针对性训练就行了。
上过一次战场,见过血之后,新兵们也会从心理层面产生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
下次再与人厮杀,情况就会好很多。
总之,新兵都要经历这一遭的。适应越快,越容易活下来。
等到这些新兵都能以相对平和的心态面对血肉横飞的战场,尽可能发挥出平时训练中的水准时,他们就成为老兵了。
如果他们经历的战阵再多一些,经验丰富一些,打的胜仗多一些,培养出必胜的傲气来,那他们就可称劲旅。
到了这个时候,这支部队就成气候了,不会轻易被人击败。
从无到有,手搓一支劲旅出来,非常不容易。可一旦成功,同样非常有成就感。
而且忠诚度会非常高,因为你是这支部队的缔造者,在士兵们还是菜鸟的时候就全程参与,一步步带他们走上巅峰,与他们有着太多的共同记忆,建立了独属于自己的威望。
你就是他们的神,是父亲一般的人物。只要你活着一天,就没人敢反对伱。
如果你死了,子孙兴许还能受点余泽。至于能不能压住那帮骄兵悍将,就看子孙的本事了,反正像你一样对他们如臂使指是很难的了,这是独属于缔造者的“最高权限”。
“带我去见见他们。”邵勋拍开了吴前的手,胡乱裹了一下伤口,在王雀儿的陪同下,来到第七队士兵身前。
他们正在搬运尸体,听到口令时,立刻原地站立。
这是条件反射了,训练场无数次棍棒、皮鞭打出来的结果。
邵勋看着一名身上染有鲜血的士兵,问道:“杀过人了?”
这人看起来有点木讷傻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问你话呢!”陈有根拿刀鞘打了他一下。
此人立刻反应了过来,大声道:“杀了一人。”
“感觉如何?”邵勋问道。
“好像……不难。”此人艰难地回答。
众人都笑了,这是什么话!
邵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杀人的时候紧张吗?”
此人竟然真的仔细回忆了一下,半晌后才说道:“忘了。”
众人再度哄笑。
邵勋又拉过他身旁一人,问道:“第一次上厮杀,怕吗?”
这人犹豫了半天,最后才道:“一开始想尿尿,心里想挺枪刺杀,但喘不过气来,手脚还不听使唤,怎么都刺不出去。”
“后来呢?”
“后来有个贼人脚底一滑,撞在我枪头上,死了。我突然间就能喘气了,后来又杀一人。”
这次没人笑他。
他能杀两人,你行吗?
谁都是从新兵走过来的,他的表现其实很不错了。毕竟,没几个人像邵司马那么变——那么天生勇猛。
邵勋随后又重点询问了第七队的十余名学生兵军官,了解他们的状态后,才放下了心来。
第七队十六名伍长以上军官全是学生兵,士兵则全是相对愚昧,不通人情世故的集市苦力,这是自己掌握程度最深的部队。
这次战斗结束之后,或许可以尝试组建第二乃至第三支了。
第77章 信号
粗略的战斗结果很快就统计出来了。
此番趁敌不备,突下杀手,取得了辉煌的大胜,计斩首一千二百余级,俘八百余人,其余贼众溃散——他们的下场好不到哪去,洛阳周边还好,再往远走一点,坞堡帅、庄园主们会把他们统统抓走,成为庄园奴隶群体中的一员,能够回到河北的不多。
糜晃对这个结果十分满意,甫一见到邵勋就大笑:“我料此战必胜,但没想到胜得如此干脆利落。邵君左突右冲,杀伤甚众,功居第一。”
邵勋谦虚地笑了笑,道:“以有心算无备罢了。贼众又不是什么精兵,有此结果,寻常事也。”
“可没小郎君说得那么简单。”糜晃感慨了一声,道:“我方才询问了众突将,得知小郎君身先士卒,所向辟易,杀得敌军狼狈而走。若换一个人来,或许也能赢,但绝不可能赢得这般干脆利落。有功便是有功,我定会向司空禀报。”
邵勋又笑了笑,没说什么。
禀报有何用?撑死了钱帛赏赐罢了,这个时候也腾不出官位给他。更何况他太年轻,升官太快,容易引起其他人的叽叽歪歪——他又不是司马氏宗王或世家大族子弟,二十多岁就可统领大军。
糜晃说到这里的时候,何伦、王秉联袂而至。
王秉还没说什么,但何伦是真的服了,只听他道:“二百选锋破入营中,将三千贼众搅得天翻地覆。待我领大军赶至,就只有收拾残局了。这一仗,打得让人服气。”
何伦是上军将军,他都说话了,王秉也只能附和了两句:“骁勇悍捷之处,当世难寻,我也服了。”
花花轿子众人抬。
邵勋这般勇猛,他们亦能跟着分润些许好处,毕竟三千王国军是一个整体嘛。
于是乎,一個接一个军官过来拜会,说几句或真心或假意的恭维话。
邵勋当然不会全信。
何伦、王秉心情激荡之下,固然会说些溢美之词。但涉及到具体的利益之争时,又会冷静下来,该怎样还是会怎样。
人啊,要分得清真话和假话——呃,还有半真半假的话,或者纠结犹豫之下可真可假的话。
杨宝是走在最后一个的,待众人都散得差不多了之后,他神秘兮兮地凑了过来,低声道:“司马,突将们对你赞不绝口,甚至顶礼膜拜,都说以后还要跟着你,不想回原本的幢队了。”
“就这事?”邵勋拿起牛皮水囊,喝了一口水后,漫不经心地问道。
杨宝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说出了他的真实来意:“司马,这些人如此勇猛善战,又都佩服你。不如请中尉出面,提拔他们为伍长、什长,编入上军,把何伦的人顶掉。他招的那些洛阳市人,方才交兵之时,犹豫胆怯,在看到我方即将大胜之时,方才出了把子力气。他们的带队军官,本就不行,合该被人顶掉。”
邵勋沉默了一会,然后笑了,道:“你的忠心我知晓了,但这会还不能做。”
“为何?”
“大战在即。有些事,当徐徐图之,急不得。”
“诺。”杨宝失落地点了点头。
调到前幢已经半年了,他不是没有犹豫过。
在一开始的时候,他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来汇报,非常勤谨。但过了两三个月后,他来的频率就渐渐少了,显然有所动摇。
但在看到高翊都被制得服服帖帖之后,他再度转变立场,又三天两头巴巴地跑来汇报。
这个滑头,没治了!
“下去吧,和高翊说一声,集结部伍,咱们入城。”邵勋将牛皮水囊递给吴前,道。
“诺。”杨宝乖巧地应道。
杨宝走后,吴前忍不住问道:“司马,为何入城?”
“此间战事已毕,贼众不敢再回来了。方才听中尉所言,广莫门那边的贼众亦已溃灭,城北无事,不入城何待?我自与中尉分说去,你带人收拾东西。”邵勋吩咐道。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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