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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崛起,从百年战争开始 第6节

  布索莱神父见埃德蒙一脸认真,便耐心地开导道。

  “不用着急,你今年才十五岁,大多数贵族家的少爷,像你这个年龄时,顶多也就得到个骑士的头衔,请不要因为爵位而有太大的压力,这会影响到健康。”

  埃德蒙虚心地点点头,接受了布索莱神父的意见。

  凭借做导游的丰富地理知识,他当然知道,卢瓦尔河地区气候宜人,可以种植小麦和大麦等粮食作物,种植方式与地中海相同,后世是葡萄酒的高端产地之一,可种植的面积足有3461公顷。

  整个区域都可以享受到卢瓦尔河的浇灌,完全不像他的老家,到现在还得靠天吃饭,在卢瓦尔河尽头的南特,是法国的第六大城市,拥有非常好的港口。

  可以与当时欧洲的商业联盟——汉萨同盟建立贸易线路,出售种植的农作物,购买所需的各类商品,充分享受大航海时代的红利。

  当然,他也知道,这一时期的卢瓦尔河地区,还会有零星的黑死病爆发,说不定不少的村镇里面,都是十室九空,为了安全起见,应该提前备好稻草和硫磺用来消毒。

  这时,从枫丹白露宫的大门外面,进来了一队马车和士兵。

  眼疾嘴快地杰拉尔见状,立刻兴奋地道。

  “大人,摄政王殿下的赏赐到了,咱们快过去看看都有些什么!”

  埃德蒙点点头,跟杰拉尔和布索莱神父一起走了过去。

  经过仔细查验,这批来自查理五世的赏赐的确很有意思。

  除过20辆满载着大麦和黑麦的马车之外,还有3辆马车上面,居然拉着优质的黑胡椒、肉蔻、丁香和桂皮,这些上好的香料,可以与黄金等重交换。

  埃德蒙粗略估计了一下,居然差不多足有80斤之多,可以交换80斤黄金,如果换成目前法兰西流通的货币,至少相当于200英镑,或者3000法郎。

  这个时期的法兰西,流通的货币非常复杂,既有来自英格兰的,也有法兰西本地的,还有意大利或者神圣罗马帝国的货币。

  人们根据货币不同的含金量,赋予它们不同的价值,其中一英镑的含金标准最高,超过了4.6克,纯度也达到了96%,所以它的价值也最高。

  当然,当时没有纸币,一英镑是金子做成的圆形硬币,既精致又值钱。

  震惊之余,埃德蒙很快就发现,这批香料是盖克兰的战利品,它们原本属于英格兰人。

  由此可见,查理五世手里不光金币紧缺,时间也很紧迫,甚至来不及用香料换成法郎,再封赏给埃德蒙,而是直接用战利品代替。

  不过埃德蒙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对他来说,只要把香料换成金币就可以了,正好感受一下14世纪的买卖方式,为今后做大买卖积累些经验。

  所以,埃德蒙心情顿时好了很多,怀着愉悦的心情,发现这批赏赐中,还有50名穿着破旧盔甲的步兵, 125名无家可归的农奴,以及若干年迈的挽马、耕牛和绵羊。

  他知道,这些东西虽然没有什么诚意,可也能糊弄外人,否则光开一份晋升子爵的空头文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赏赐,肯定会被无数人嘲笑。

  很快,一名年龄差不多快45岁,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步兵少尉,带着所有的士兵,来到了埃德蒙的面前,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尊敬的埃德蒙子爵先生,我叫弗雷德,是法兰西第2兵团的少尉,奉盖克兰统帅的命令,特来宣布埃德蒙子爵先生,被光荣地晋升为上尉!”

  埃德蒙很快明白过来,盖克兰打算给自己一份军中的差事,方便今后被他调遣。

  不过,盖克兰并没有提供这50名士兵的粮饷,也就是说,这家伙想要让埃德蒙替自己养护这些士兵。

  想到这里,埃德蒙不禁在心里面暗骂盖克兰狡猾,然后拿出韭菜应有的态度,欣然接受了这个事实,然后从弗雷德那里,接过了崭新的军服,随意地回敬了一个军礼。

  “稍息,弗雷德少尉。”

  “是,长官,我们以后就是您的士兵,随时听候您的差遣!”

  弗雷德与其所有的士兵,满脸严肃地站直了身体。

  埃德蒙一本正经地点点头,用目光检阅了一下自己的队伍,脑子里大致对他们的战斗力,有了个初步的了解,于是,很快下达了第一道命令。

  “非常好,扔掉所有的武器和盔甲,原地解散!”

第九章——前往封地(求推荐、求收藏、求支持!)

  弗雷德脸上的皱纹,被惊得变深了一倍,他愣了足足快1分多钟,才不解地问道。

  “上尉先生,现在是战争时期,我们作为法兰西的军人,必须要与侵略者死战到底,除过战死之外,绝不会丢下盔甲和武器!”

  埃德蒙随手把军服放到马车上,背起双手,踱着步子来到了弗雷德的面前,露出友善客气的笑容,然后迅速变脸成了愤怒。

  “弗雷德先生,请问军人的天职是什么?”

  “服从命令,上尉先生!”

  弗雷德连忙立正站好,紧张地冒了满头的汗。

  “很好!”

  埃德蒙用不容置疑的目光,依次扫过队列中的50名士兵。

  尽管穿越后,他的实际年龄只有15岁,是个没成年的小屁孩。

  可是在这具看似年轻的皮囊之下,是一个熟知欧洲历史,一肚子鬼主意的灵魂。

  如果说得再过分一点,这家伙就是个野心家和阴谋家的缝合怪,从他用杀死了三名英格兰长弓兵的那一刻起,做事情就变得杀伐果断起来。

  “全体解散!”

  弗雷德随即大喝一声,带头扔掉了铁剑,摘下头盔,手忙脚乱地开始解除武装。

  他清楚地感受到,面前这个不过15岁的年轻人身上,透着一股勇猛与无畏,仿佛已经料定,自己的这支队伍并没有什么作用。

  叮叮当当……

  在弗雷德的带领下,其余的士兵,也有样学样,才过了十来分钟,就脱得只剩下了麻布长袖和长裤。

  “非常好,换上平时的便装之后,即刻启程前往图尔市!”

  埃德蒙大手一挥,把这支盖克兰精挑细选的队伍,拆分成了逃难的农奴。

  他知道,带着这个仅有50人的法军队伍,大摇大摆地穿越交战区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肯定会引来英格兰人的攻击,倒不如伪装成赶路的商人,就算遇见了英格兰人或者散兵土匪什么的,拿出香料充当买路钱,还能保住一条小命。

  很快,一行人就整装完毕,踏上了前往图尔市的土路。

  在公元前300多年时,罗马帝国的各大城镇之间的道路,大多铺设了石板或碎石,使得路宽达到了1到7米,可以极大地提高通行的效率,方便市民的出行。

  在罗马帝国鼎盛时期,至少有30条大道从罗马城辐射而出,总长超过40万公里,这也就有了条条大路通罗马的说法。

  可是随着罗马帝国的衰弱,周边各个公国之间的内部矛盾,以及英法战争的开始,这些道路几乎都被摧毁。

  从枫丹白露宫出来后,他们中午就来到了归属于诺曼底大区阿朗松市,名叫旺斯特的村子,南下到图尔市的路程,大概有260公里左右的样子。

  步行大概需要7天时间,才可以勉强赶到。

  埃德蒙骑着一匹白色的西班牙马,尽管马儿卸去了金属护甲,少了些凶猛的感觉。

  可它骨子里的骄傲,却让这匹高达1米7多的马,看上去十分威风,让埃德蒙有种白马王子的气质。

  穿越前,他根本没有骑过马,穿越后骑着速度较慢的挽马,都有些不适应。

  如今,换上了速度更快的战马,他感觉自己的小兄弟和小宝贝们,已经失去了知觉。

  尽管宿主埃德蒙,很好的传承了阿兰·德·阿尔贝伯爵骑砍的基因,拥有成为优秀骑士的资本,可换上了冯铭的灵魂之后,似乎这个优质的基因也被稀释了。

  所以,埃德蒙骑在战马上的感觉,完全跟威武霸气没有关系,只剩下了煎熬二字。

  但是,他明白,想要在黑暗的中世纪生存下去,骑马是一项必须得掌握的技能,更何况目前英法百年战争才打了一半。

  于是在漫天的尘土中,埃德蒙显得有些狼狈,他不满意地抱怨起来。

  “噗……这路简直太破了,法兰西真的落魄了,怎么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

  杰拉尔也骑着一匹马,笑眯眯地回答道。

  “有灰吃,说明天气不错,总比遇上阴雨天,咱们在烂泥滩上面打滚强多了!”

  埃德蒙苦笑一声。

  “那倒也是,否则恐怕需要花费一个月的时间,我们才能返回图尔市。”

  布索莱神父坐在后面的马车上,有些顾虑地道。

  “已经进入秋天了,随时都有可能下雨,至于雨下的大还是小就不得而知了,咱们最好走快点,不要耽误时间为好,上帝可不会保佑浪费时间的人。”

  埃德蒙认同地点点头,他当然知道,法国中部的雨水充沛,尤其在入秋之后,一场雨能连着下好几天,于是也不再闲聊,开始专心致志的赶路。

  一路无话,所有人都怀着各自的心思埋头赶路。

  弗雷德看着周围高大挺拔的橡树,一想到很快就要回到家乡,心情也变得舒畅了很多。

  他二十岁出头就穿上军装,加入到约翰二世的军队中,抵抗外来的入侵者,能够在死伤率极高的战场上,幸运地坚持到了五十岁,完全称得上是个奇迹。

  只可惜,小伙子变成了半截老头,可战争依然没有结束,故乡反倒成了敌占区。

  这对于弗雷德来说,这些已经不再重要,即便战死在家乡,也是一种幸福。

  不过,新上司看上去不怎么聪明,还让他卸下了武装,这让他非常恼火。

  天色很快变暗,埃德蒙等人很快来到了沙朗镇。

  这个小镇毗邻萨尔特河,直通卢瓦尔河,可以乘坐小船抵达比斯开湾,进入大西洋。

  由于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不少胆大的商人,把很多违禁的商品,运到这儿售卖,赚取高额的利润,这使得镇子成为了一座附近小有名气的黑市。

  尽管已经到了夜晚,可集市里面依然灯火通明,显得十分热闹。

  埃德蒙决定在镇子里过夜,顺便看看能否卖出去一些香料,换点金币或者银币什么的,购买一些农具以及其他必备的东西。

  于是,他抖了抖身上的尘土,拉动缰绳,改变了前进方向。

  “走,进去看看吧!”

第十章——沙朗镇

  “站住,你们是谁,从哪里来的,要到什么地方去?”

  一名手举火把,穿着亮闪闪金属盔甲,半披着头发的中年人,拦在了埃德蒙的面前,用浓重的法国西部的方言喝道。

  他叫阿方斯,负责维持沙朗镇的治安,他身后还站着十来名穿着轻型旧锁链甲的士兵,拿着木质的弩箭,瞄准了杰拉尔等人。

  弗雷德等人,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中年人,是法国的叛徒,他们出卖了自己的任何和尊严,加入到了敌人的阵营中。

  于是,50名伪装成农奴的士兵,都不禁握紧了拳头,准备拼命。

  显然,他们相较于敌人来说,更憎恨叛徒。

  埃德蒙很快察觉到弗雷德等人的情绪变化,他随即意识到,这些人大概率是叛徒旺多姆伯爵的人,这家伙不仅带头撕毁了约翰二世的法令,还向黑太子爱德华投诚,属于100%纯法奸。

  于是,他谨慎地回答道。

  “我是埃德蒙·德·阿尔贝,在巴黎市购买了一些商品,准备返回老家图尔市的洛什镇,途中路过沙朗镇,听说这儿的集市非常热闹,打算进来逛逛,随便买点什么。”

  阿方斯略做思考,很快就想起了图尔市的那个倒霉的贵族,可怜的阿尔贝家族,立刻放声笑了起来。

  “哦天呐,我听说过阿尔贝家族的故事,你们简直太倒霉了,有传闻说,你会给去到的地方带来霉运,所以沙朗镇不欢迎你,请你赶紧离开吧!”

  埃德蒙很想抽阿方斯几个嘴巴,让他当面为这种无礼的言论道歉,缓解心头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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