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秦王,从吃下金蝉开始 第142节
“将军,外面秦军来袭,我二人是来通报将军迎敌的!”
堂前燕连忙举起双手,用最快的速度转动脑子,然后想出了这么一个蹩脚的理由。
“区区的方术而已,真当老夫看不出来吗?”
项燕一手摸著胡须,八尺的身高让他居高临下俯视著二人。
只是让堂前燕没想到的是,自己的鱼龙混目按理来说应该是完美无缺的才对,怎么会被眼前这壮硕的老头轻易识破。
“既然是方术的话,小人就先退下了!”
说罢,堂前燕便拉著金蝉准备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毕竟这可是在中原,百万军队的兵气可不是闹著玩的。
“想走?”
项燕轻哼一声,手中的偃月刀轻轻向下一划,便在堂前燕的脸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血口。
虽然伤口很浅,但却吓的堂前燕浑身发寒。
“白起那个老家伙,为何还不出战?是秦军畏我如虎,这老东西不敢与我一战了吗?”
因为唐国的军队迟迟未到,相帅昌灵君便下令让楚、齐两国以练兵为主。
而白起自率秦军抵达函谷关后也是屯兵不出,毫无一点开战的意图。
导致三国的军队虽只相隔百里,却从未发生过一场战役,哪怕就连小规模的械斗都不曾有过。
这让对秦军恨之入骨的项燕,有种无力发泄的憋屈感。
“项大将军,白起那老匹夫一定怕了您,要不我俩这就回去通报,让那个老混蛋速速投降,然后亲自打开关门,为将军您含玉牵马!”
反正自己也不是秦国的人,既然已经暴露了,堂前燕索性马屁怎么拍的响怎么说。
“白起居然会有你这种兵?油嘴滑舌,留著也是浪费粮食!”
不知为何,这一番马屁似乎拍到了马腿上。
只见项燕神色不悦,单手高举起那柄沉重的偃月刀,朝著堂前燕的脑门劈了下去。
不同于在南荒时候遇见的唐国将军司马飞。
如今身处中原境内,各国军队皆有兵气在营。
项燕这势大力沉的一击,发出尖锐的破风声,犹如龙吟虎啸般威震四方。
刀刃还未劈下,四周的军帐便被震裂成碎布。
“该死,这老头是个疯子吗?”
眼见避无可避,堂前燕立马双手插入怀里拿出了一沓符箓。
而这些符箓迅速凝结成了一柄长剑,挡在了头顶。
咚!!!
一声沉闷的巨响,在楚国的营地中炸开。
引得四周的卫兵纷纷朝这边汇陇。
“金哥,这老东西太厉害了,快来帮我。”
只见堂前燕双手紧握剑柄,嘴角和虎口均渗出了一丝血迹。
“两个小贼而已,也敢在老夫的军中放肆?”
项燕的手上继续施力,虽然只用了一只手,但这千钧之力差点压折了堂前燕的膝盖。
眼见四周围来的人越来越多,金蝉瞬间纵身向前一跃,握著鱼腹便朝著项燕的咽喉刺去。
“下手果断狠辣不废话,你这小鬼倒是不错!”
虽然金蝉的攻击只发生在了一刹那间,但项燕却反应神速。
一边抚须谈笑,一边用偃月刀的刀身挡住了鱼腹的一击。
不过当两件兵器交刃的一瞬间,远比鱼腹大了几十倍的偃月刀,居然被震的嗡嗡作响。
“这是鱼腹?”
当项燕看到一柄短剑,居然能在自己的偃月刀上刺出了一道浅痕。
他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一丝诧异。
能够拥有中原绝兵,这人在秦军中绝不是普通的小角色。
“伱是什么人?”
项燕在问话的同时,用力的把刀柄朝下砸去。
随著地面轻轻晃动,堂前燕布施的方术“鱼龙混目”也随之消散。
很快。
以三人为中心,围满了乌泱泱的楚国军人。
而面对项燕的提问,金蝉没有开口回答,他的目光从始至终一直都在寻找“登楼”。
“爷爷,秦国的孬种,直接烹了就行何必废话!”
人群之中。
只见一位与金蝉、嬴楼同岁的银甲少年,拿著一柄银色的长枪走了过来。
他的体型与项燕所差无几,但乌黑的长发和一双炯炯有神的虎目,无一不彰显他年轻旺盛的气血。
仅仅只是握著长枪站在那里,便能散出著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羽儿,你还没有和中原绝兵交过手吧!去,杀了他,这柄鱼腹就归你了。”
项燕坐在手下搬来的椅子上,朝著名为“羽”的少年说道。
“区区的中原绝兵而已,也不一定够资格配我!”
说罢。
只见少年横握长枪,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他的眸子里根本就没有金蝉的存在,自信到目空一切。
“羽儿,这是中原绝兵,万不可大意!”
项燕无奈的叹了口气。
自己这孙子天生神力,十五岁便被楚王封将,甚至刚入军营便能掌握兵气,为楚国屡立战功。
但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于心高气傲。
放眼整个中原,竟无一人能入得了他的眼。
“爷爷,我若一击杀不了这小子,我便亲自送他们出营!”
项燕明明是好意提醒,但到了少年的耳中却变成了小瞧自己。
“霸王枪,朝天!”
少年大吼一声,然后单手握枪将其置于身后,一脚向前迈出狠狠的踏在地上。
只听轰隆一声,土地居然被少年这一脚踩出了一个巨坑。
数道裂缝从少年的脚下向四周蔓延而开。
霎时。
整个楚国军营战鼓喧天,无形的威压笼罩在这方领土之上。
就连远在大营后方的昌灵君,都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这便是兵气吗?还是第一次见到。”
金蝉拿出鱼腹,看著少年那如霸王一样的身姿,开口低语。
国运、绝兵、兵气。
这三件东西,便是中原能坐拥最肥沃的土地,但四海八荒却无一势力敢入侵的理由。
兄弟们,开书以来第一次请假,今天只有一章了,身体实在有点不舒服,状态也差的出奇。
额外说下:四海八荒这个理念,第三章就提起过。
第144章 项羽,败!两件中原绝兵的对峙
一人孤,二人伴,三人成众,四人成群。
百人成势、千人成阵、万人成城。
十万雄师破楼兰,攻城拔寨、建功立业。
百万铁骑灭王朝,可吞日月、可定山河。
兵气。
将士们斗志和军心的凝结,甘愿为之效命的体现。
在中原境内的土地上,只有那些所向披靡,决胜千里的名将们才能有资格拥有。
相传中原七国中,能够凝聚百万兵气的大将军仅有四人。
秦国白起、楚国项燕便是其中之二。
哪怕强如王翦、赢疾、史内腾这种雄才伟略、威名远扬的名将,也只能凝聚五六十万的兵气。
小一辈例如李信、王贲的极限也就只能达到十万兵气左右。
但让金蝉感到诧异的是。
眼前这个年龄甚至比嬴楼还要小的少年,居然已经凝结出了二十万磅礴的兵气。
“霸王枪,朝天!”
少年单手握著枪柄末端置于身后,一双锐利的眸子里涌出丝丝雷光。
如小蛇一般的青筋在脸上鼓起,银色的甲胄居然都有了崩裂的趋势。
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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