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秦王,从吃下金蝉开始 第222节
金蝉揉了揉还有些酸胀的太阳穴,然后开口问道。
“也不算是假名吧!大概两百多年前,我在唐国的一个好友曾做了一首诗,我觉得还不错,便用其中三个字给自己改了名。”
“活了这么久,我似乎用过一、二、三、四,数不清了,反正好几个名字,就连原本的名字我都忘了!”
堂前燕低下头,掰著手指数了起来。
“你是怎么做到长生不死的?”
当日在咸阳城的天牢里,堂前燕那死不了的手段,已经让金蝉够吃惊的了。
虽然与自己的不死不灭看起来并不一样,但似乎也差不了多少。
“哈哈,哪有什么长生不死啊,我只是把自己做成了一具行尸而已!”
堂前燕在说出这句话时,眸子里流出了稍许的寂寞与无奈。
“行尸?”
突然,金蝉想到在天牢里,堂前燕曾说过把小洛阳炼制成行尸,便可逃避命格的安排。
原来这话并不是随口一说的。
“这说来就话长了”
只见堂前燕蹲坐在了地上,双手伸向之前廉颇架起的篝火。
然后缓缓的开口说道。
初代天子,于二十七岁时一统中原,号为:周。
都城定在如今的咸阳城西边,命名为:镐。
周王朝一年。
中原北方久旱无雨、大地干裂,江河断流,良田荒废,处处都是黄沙飞石。
仅剩不多的田地,还经常被蝗灾过境。
当时的北方,人口不足现在的一成。
百姓食不果腹,易子而食处处可见。
而南方也不好过。
瘟疫横行,疾病肆虐。
高温持久不下,到处都是死人的腐烂气味。
连年的大雨,又导致江河决堤、沃土尽毁,一死便是数十万人被吞没。
在那个年代,人命贱如蝼蚁,一头肥猪就能让山匪屠村。
为了活下去,成年人被逼的可以杀父烹子。
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周王朝十年。
天子筑造国玺以改中原国运。
从此以后。
南北方处处都是生机盎然,百姓们不但不愁吃喝,甚至整个中原都礼乐盛行。
周王朝十一年。
天子收集八件天下间最强的武器和另一奇物,并给其命名为中原绝兵。
周王朝七十年。
中原已达盛世顶峰。
周王朝七十七年。
天子体衰,险些驾崩。
整个镐京城,都弥漫在不详和阴霾之中。
不过茅山的九仙道长不请自来,在与天子密谈十日后,便将其炼制成行尸,以保其万年不死,周王朝永世不朽。
但是,就在周王朝一百一十一年时。
盛极一时的王朝,开始急转直下。
国运日渐不稳,天灾频出不断,而天子也力不从心。
无奈之下,周王朝只能迁都于洛阳,然后将国玺分为八块,并且分封七国。
让诸侯各自去管理一方国土。
又过了十八年,周王朝一百二十九年时。
洛阳城内,突然传出天子驾崩的消息。
从此以后,周王朝再也不复盛况。
中原同时打开了七国争雄的时代。
“金哥,这就是我曾经身为天子的短暂时光!”
“当日假死之后,我便隐藏身份,游走在各国之间,这上千年里,什么天下第一飞贼、天下第一玄门、天下第一方术,甚至是天下第一的骗子,我都虔诚学艺,最终学会了百家所长。”
听完堂前燕所说的一番话后,金蝉重新打量了起来眼前这个人。
现在看来,长生真的能改变了一个人的本性。
谁能想到,当初的中原天子,如今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这么多年里伱就没想过复辟天子王朝?”
金蝉问道。
“有,但三百年之后,这种想法就变了,有一件事需要我去做,那才是我的宿命。”
堂前燕在说出这话时,思绪似乎短暂的回到了千年前还是天子的时候。
威严、肃穆,让人无可反驳。
“什么事?”
“我现在还不能说,只能告诉你和我统一前的中原有关,金哥,到时候你可得帮我一把啊!”
看著两人一句一句的交谈。
一旁的林语溪却偷摸摸的把手别到了后腰,握住了那柄赝品鱼腹。
看这样子,似乎还是想取了金蝉的性命。
“语溪,不要让我说第二遍,虽然你是我最后的血脉,但是你若再敢刺杀秦王,刺杀金哥,我真的会杀了你!”
冷冽的眼神紧盯著篝火,堂前燕头也没回便淡淡的说道。
红色的火光映在他面无表情的脸上,让金蝉都看不透他的心中所想。
“你,你不配当天子,我以流你的血为耻,你难道不知道嘛,总有一天秦王会一统天下,彻底抹掉周王朝的存在,而后便是中原生灵涂炭、横尸沃野!”
林语溪气的直接破口大骂起了自己的祖宗。
“这件事我和你的想法不同,没必要再聊下去!”
说完,堂前燕便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把炸毛的头发重新捋顺了下去。
“哼,我偏不听你的,你可以不作为,但是我身为林氏唯一血脉,为了周王朝,我必须杀了他,杀了秦王。”
林语溪怒了,完全无视了堂前燕,直接从腰后抽出鱼腹和天子剑,杀向金蝉。
“定身无痕,封固身形,定!”
只见堂前燕轻描淡写的随手一挥,然后只见漫天的符箓朝著林语溪飞去,就像是包粽子一样,包裹住了她的全身。
“金哥,鱼腹剑有些特殊,而且第一段的威力也远超刚才,至于终解的第二段,则需要以天子为器,若是日后需要的话,你便用她吧!”
堂前燕指了指林语溪,声音冰冷无比,不夹杂一点血脉亲情。
“走了,我这身体不似你,毕竟只是一具行尸,差点被刚才那雷劈死,我要去找人修复一下,几天后回来。”
朝著金蝉挥了挥手后,堂前燕便扛起林语溪,像阵风一样消失在了黑夜。
与此同时,天空上还飘落下了一件黑色的长袍。
“这家伙有衣服也不早点拿出来!”
金蝉笑了笑,然后弯腰拿起地上的长袍,披在了自己赤裸的身体上。
而另一边,只剩下半个剑身的鱼腹,也已经恢复成了原样。
回到函谷关后。
金蝉将白起的尸体交给了白马错,并且嘱咐将其运回大秦,秦王会以国葬礼之。
“谢谢将军送回我父亲的遗体,从此刻起,我白家军以将军马首是瞻。”
单膝跪地,白马错抱拳行礼。
“为了大秦,为了大王!”
金蝉拍了拍白马错的肩膀,便起身朝著营帐走去。
鱼腹终解的第一段,虽然没有要了他的命。
但也让金蝉浑身疲惫,酸软无力,就连脑袋都有点发胀。
只想好好的躺在床上睡一觉。
而在金蝉入睡后,他不知道的是,刚才的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函谷关军营。
从中原四大名将之一廉颇的手里,毫发无损抢回白起老将军的尸首。
这种壮举,恐怕整个中原都无一人可以做到。
另一边。
咸阳前往函谷关的车队中。
嬴楼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赵高,召李斯与吕不为前来。”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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