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我的金手指是现代大国 第477节
“河工银、赈灾粮、农会田,这些是百姓的命脉。”
“对。”
魏昶君点头。
“河工银被贪,堤坝溃;赈灾粮被扣,饥民死;农会田被夺,新政崩。”
他目光渐冷。
“这些案子,不能拖。”
阎应元思索片刻。
“若遇此类案子,监察使可先斩后奏?”
“不。”
魏昶君摇头。
“先斩后奏,易生冤狱。”
他提笔在纸上写下。
“监察使查实根基弊案,证据确凿,立拿主官,不必回禀,但需三日内呈送完整案卷至监察部复核。”
阎应元皱眉。
“若监察使急于立功,草率定案?”
他掌管监察部这么多年,见过太多问题,自然问的细致。
魏昶君蘸墨写下补充。
“案卷需含五证:账册、物证、人证、现场勘验、主官供词。”
他笔锋一顿。
“缺一不可。”
“复核若发现错案?”
阎应元追问。
“查案者同罪。”
魏昶君笔锋一划。
“革职流放。”
阎应元思索片刻。
“可再加一条,重大弊案需双监察使联查,互相制衡。”
魏昶君点头,提笔补充。
“涉万两以上银钱、百石以上粮案,需两使共查,各负其责。”
接下来两人目光开始放在第二条。
阎应元皱眉盯着,脑海中闪过各类办案实际中遇到的细节。
“有些知县,案发后设法遮掩,甚至胁迫农会、贿赂监察。”
“所以第二条,专治瞒报。”
魏昶君冷笑。
“若监察使查案时,发现知县刻意隐瞒弊案。”
“如何界定'刻意'?”
阎应元神色凝重。
魏昶君蘸墨写下自己提前做好的预案,他也是真正从底层爬出来的,怎么会遗漏。
“三条标准。”
第一,账册涂改、销毁。
第二,证人胁迫、灭口。
第三,赃物转移、藏匿。
阎应元补充。
“还需加上一条,伪造灾情。”
魏昶君点头,继续写道。
“第四条,虚报灾情、夸大损失。”
“流放乌思藏是否过重?”
阎应元闻言苦笑,如今流放到边疆的实在太多了。
“毕竟只是瞒报,未直接贪腐。”
魏昶君抬眼。
“瞒报者,比贪腐者更恶,贪腐是私欲,瞒报是欺红袍新政,欺天下百姓。”
他笔锋加重。
“你也知晓,有些问题本不大,就是聚沙成塔。”
“且瞒报往往是为掩盖更大罪行,必须严惩。”
阎应元思索片刻,方才开口。
“里长,我建议可分级处置,首次瞒报,革职,二次再犯,流放;造成严重后果者,斩。”
魏昶君略一思索,提笔修改。
“瞒报者,初犯革职,再犯流放,致大害者斩。”
如今已是月上中天,两人还在继续敲定第三条的细节构架。
阎应元独眼微眯。
“最难防的,是监察使自身收贿。”
“所以第三条,最狠。”
魏昶君笔锋如刀。
“收贿一两,斩;收贿十两,斩三族。”
阎应元倒吸一口冷气。
“里长,监察使也是人,难免......”
“不严。”
魏昶君冷声道。
“监察使收贿,新政必溃。百姓信的不是官府,是监察;若监察腐了,红袍就完了。”
阎应元仍不放心。
“一两即斩,是否不给改过之机?”
魏昶君沉思片刻。
“那就明定标准,收贿分三等。”
“一等,收钱枉法,斩立决。”
“二等,收礼不办事,革职流放。”
“三等,被动收礼立即上报,免罪。”
阎应元点头。
“还需规定收贿举证标准,避免诬告。”
彼时魏昶君写下最后一条。
“收贿案需物证、书证、人证俱全,缺一不定罪。”
阎应元看着案上墨迹未干的三条铁律,眼眸灼灼。
“这三条,足以震慑天下。”
魏昶君合上册子。
“明日,你亲自向监察使宣读。”
“是。”
阎应元肃然应声。
翌日黎明,监察部大堂。
三百名监察使黑压压肃立,腰间铁尺泛着冷光。
阎应元高举《监察令》,声如洪钟。
“此次出巡,三条铁律!”
“其一,查河工、核赈灾、验农会,凡涉根基弊案,立拿主官,不必回禀!”
“其二,若遇知县勾结士族、强征民田,即刻锁拿!当地士族涉事者,一并问罪!”
“其三,监察使收贿枉法,斩,家属流放......”
刀光闪过,三百人齐吼。
“铁律如山!”
辰时正刻,京师火车站蒸汽弥漫。
三百监察使列队登车,黑制服笔挺,铁尺悬腰。
魏昶君站在月台上,靛蓝布袍被晨风卷起。
他静静望着这群即将奔赴四方的人,他们中有老兵,指节粗粝,曾随他血战济南。
有书生,眉目清朗,是他从启蒙部亲手选拔的寒门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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