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暴君:从拯救魏忠贤开始 第154节
两人在马上遥遥看见御驾,便飞身下马,将缰绳扔给亲兵,大步流星地赶到朱由检面前,单膝跪地,声音中气十足。
“参见陛下!”
朱由检的脸上,露出了灿烂至极的笑容。他快步上前,一把扶起袁崇焕,另一只手,则拉住了赵率教。
“元素,自明!你们二人,是此次大捷的‘点睛之笔’啊!”朱由检毫不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词,声音洪亮,“一个釜底抽薪,断其盟友,让建奴后院起火;一个千里追击,绝其归路,让残寇心胆俱裂!你们让皇太极,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大功!奇功!”
他先看向赵率教,这位袁崇焕的头号心腹,为人沉默寡言,但打起仗来,却如疯虎一般。
“赵总兵,你带着三千多人,就敢追着数万建奴的屁股打,把他们从辽西走廊,一直撵到大凌河。这份胆气,这份战绩,足以名垂青史!”朱由检重重地拍着他的胳膊,“我听说了,你发明的那个‘夜半敲鼓’、‘四处放火’的战术,把皇太极折磨得快疯了。干得漂亮!打仗,有时候就是要不择手段!对付建奴这种不通人性的禽兽,就不能跟他们讲什么仁义道德!”
赵率教黝黑的脸上,难得地露出了一丝激动的红晕。他只是一个武将,向来不被文官们待见。能得到皇帝如此直白、如此“接地气”的夸奖,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通体舒泰的畅快。
“末将……末将只是奉旨行事,不敢居功。”他瓮声瓮气地说道。
“好一个奉旨行事!”朱由检大笑,然后转向了袁崇焕。
此刻的袁崇焕,可以说是意气风发,顾盼自雄,达到了人生的巅峰。雪夜奔袭千里,捣毁科尔沁王庭,生擒其部落未来,掠其所有财富,这等功绩,在他看来,丝毫不亚于汉之霍去病封狼居胥,唐之李靖夜袭阴山。他觉得,自己已经用一场无可辩驳的、堪称完美的胜利,向这位年轻的皇帝证明了,谁才是真正能平定辽东的帅才。他甚至已经开始在心中构思,回到兵部之后,该如何说服皇帝,将辽东所有的军政大权,都交到自己手上,以实现他那“五年平辽”的宏伟蓝图。
朱由检看着他,眼神中充满了欣赏和赞叹,仿佛在看一件最完美的艺术品。
“袁尚书。”朱由检的声音,充满了磁性,带着一股让人信服的力量,“你此去科尔沁,做得好!做得太好了!好到超出了我的预期!”
他走上前,亲手为袁崇焕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衣甲,这个亲昵的举动让袁崇焕受宠若惊。
“我让你釜底抽薪,你不仅抽了薪,还把那口锅都给我端了回来!”朱由检指着他身后那无边无际的牛羊和被俘的少年,朗声对众人说道,“诸位爱卿都看看,这,就是大捷!这,就是战功!我大明的军队,不仅要在自己的土地上打败敌人,更要打到敌人的老家去!犯我大明者,虽远必诛!袁尚书,你为天下将士,做出了最好的表率!”
这番话,说得袁崇焕心花怒放,通体舒泰,只觉得平生之志,尽在此刻。他激动地说道:“此皆陛下天威,臣不过是奉陛下‘破局’之策行事,不敢贪天之功!”
“说得好!”朱由检重重地点头,然后他的目光,扫过那些被俘的科尔沁少年,声音变得深邃而冰冷:“这些孩子,我不会杀他们。我要让他们入我大明的国子监,学我汉家的诗书礼仪,考我大明的科举,让他们忘掉草原的狼性,成为我大明的忠顺之民。十年,二十年后,我要让他们,以大明臣子的身份,亲手去为我大明,镇守北疆!这,就叫‘文明其精神,改变其血脉’!”
此言一出,在场所有人,包括孙承宗在内,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狠!实在是太狠了!
这简直是比直接屠杀,还要狠毒百倍的诛心之策!这是要从根子上,瓦解蒙古部落的传承和反抗意志!
袁崇焕更是心头剧震,他本以为自己掳掠人口,手段已经足够酷烈,没想到,这位年轻的皇帝,想得比他更深,手段比他更绝。他在皇帝的面前,那点自以为是的“杀伐果断”,简直就像是孩童的把戏。他这才明白,皇帝让他奇袭科尔沁,绝不仅仅是为了报复,而是有着如此深远的可怕布局!
“陛下圣明!臣……五体投地!”袁崇焕低下他那高傲的头颅,这一次,是由衷地、发自内心的敬畏和臣服。
朱由检满意地看着他的反应,心中暗道:敲打?何须公开敲打?让你见识到你我之间,在战略格局上如同云泥之别的差距,让你从心底里认识到,你只是我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而不是那个可以和我平起平坐的棋手,这,才是最高明的帝王之术。
一场抚慰与表彰,至此完美落幕。
朱由检重新露出笑容,他走到队伍的最前方,面向那数万名刚刚从战场上归来的将士,面向那数十万翘首以盼的京师百姓,猛地拔出腰间的天子剑,剑尖直指苍穹!
“将士们!我的勇士们!”他的声音,通过内力,如同滚滚春雷,传遍了整个十里长亭内外,“今日,我,大明天子朱由检,在此,出城十里,亲迎我大明的英雄凯旋!”
“你们,用你们的鲜血和生命,捍卫了京师的安宁,捍卫了大明的尊严!你们向天下人证明了,我大明的军队,是不可战胜的!”
“我在此承诺,所有参战将士,官升一级!赏银百两!所有阵亡将士,追赠三级,入祀昭忠祠,其家人,由朝廷奉养终身!他们的子嗣,可免费入读官学!”
“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为国捐躯者,光荣!为国尽忠者,不朽!”
“大明万胜!!”
“大明万胜——!!”
“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短暂的寂静之后,是山崩海啸般的欢呼。数万名将士,激动地举起了手中的兵器,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吼着。道路两旁的数十万百姓,也跟着疯狂地呐喊,许多人热泪盈眶,不能自已。
这喊声,冲散了京师上空盘踞了数十年的阴霾。
这喊声,宣告了一个旧时代的结束,和一个新时代的来临。
朱由检收剑入鞘,脸上洋溢着自信的微笑。他转过身,对身后的文武百官,下达了最后的命令。
“摆驾回宫!传旨,今日,于皇极殿前,大宴群臣,犒赏三军!”
“我要让这些英雄们,在他们守护的这座城市里,享受最高的荣耀!”
他翻身上马,一马当先,向着那座巍峨的、象征着帝国心脏的北京城,行去。
在他身后,是绵延数里的凯旋之师。
队伍的最前方,押送着数百名特殊的“献礼”——那是在战场上被俘的、建州女真的高级将领,包括数名牛录额真,甚至还有一名甲喇章京。他们被脱去甲胄,反绑双手,垂头丧气地走在囚车里,接受着道路两旁无数百姓鄙夷和愤怒的目光。
这就是献俘。一场胜利,最直观、最震撼人心的展示。
当这支光荣与梦想交织的队伍,缓缓通过永定门,进入北京城时,整座城市,彻底沸腾了!
无数的百姓,从家中拿出准备好的食物、酒水,甚至鲜花,抛向行进中的士兵。绸缎庄的王顺掌柜,更是和伙计们一起,将一匹匹红绸,从二楼抛下,为将士们铺出了一条胜利的红毯。
“将军威武!大明威武!”
“打得好!打死这帮狗鞑子!”
百姓们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甚至有人对着囚车里的建奴俘虏,狠狠地吐着口水,扔着烂菜叶。
一名勇卫营的年轻士兵,脸上还带着稚气,他的胳膊上缠着绷带。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颤颤巍巍地挤到队伍前,将一个还冒着热气的煮鸡蛋,塞进了他的手里,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好孩子,好孩子,吃个鸡蛋,补补身子……”
士兵愣住了,他看着手中的鸡蛋,又看着老婆婆那满是皱纹的脸,眼圈一红,猛地挺直了胸膛,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这条长达十里的凯旋之路,他们走了整整一个时辰。每一个士兵,都感受到了什么是人民的拥护,什么是英雄的荣光。
当朱由检率领着他的功臣们,最终站到紫禁城皇极殿前的巨大广场上时,夕阳的余晖,正将整座宫殿,染成一片灿烂的金色,仿佛在为这场盛典,披上最华美的礼服。
一场史无前例的盛大庆功宴,即将开始。
朱由检看着广场上那一张张或苍老、或年轻、或刚毅、或儒雅的功臣们的脸,心中豪情万丈。
他知道,战争的阴影,还远未散去。大明的内部,依然有无数的问题需要解决。但是此刻,他只想让他的将士们,让他的人民,尽情地享受这份属于他们的、迟来了太久的荣耀。
因为,有了这份荣耀,有了这份信心,这个古老的帝国,才有了真正浴火重生的希望。他转头,看了一眼身侧依旧沉浸在巨大荣耀中的袁崇焕,嘴角微微上扬。
公开的庆典结束了。接下来,才是真正属于帝王与权臣之间的,私下的“对话”时间。
第147章 庆功宴
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如同熔化的黄金,泼洒在紫禁城巍峨的角楼之上,将那片象征着至高皇权的琉璃瓦,映照得流光溢彩,庄严而辉煌。
皇极殿前的广场上,为高级将领和文武百官们准备的国宴已经撤下。孙承宗、卢象升、秦良玉、袁崇焕等核心功臣,被皇帝留了下来,他们还有另一个任务。
“都没吃饱吧?”朱由检骑在马上回头看向孙卢等人,笑着说道。
“吃饱了吃饱了。”卢象升连连摆手。
孙承宗和秦良玉等老人笑而不语。
“那可有你后悔的。”朱由检说罢,一拉缰绳,朝着京郊大营跑去。
另一场,对于朱由检来说更加重要的饮宴,正在那儿等着他。
对于京郊大营中,那数万名刚刚从血与火的战场上归来的将士而言,朝堂上的风云变幻与他们无关。他们等待的,是另一场盛典。一场真正属于他们的庆典,即将拉开序幕。
夜幕,如同巨大的黑色天鹅绒,缓缓覆盖了整个华北平原。但在京郊的勇卫营、忠贞营以及蓟镇、关宁铁骑临时驻扎的庞大营盘里,却亮如白昼。数千个巨大的篝火堆,如同夜空下坠的星辰,在广袤的校场上熊熊燃烧。火焰冲天而起,高达数丈,将士卒们那一张张饱经风霜、带着刀疤和疲惫的脸,映照得通红。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复杂而浓烈的味道:松木燃烧的噼啪声与焦香,烤肉的油脂滴落在炭火上发出的“滋滋”声与肉香,以及,那冲天而起的、浓烈得几乎化为实质的酒香。
这,不是一场循规蹈矩的御宴。这,是一场属于战士的、最原始、最狂野的饕餮盛宴。
朱由检的旨意,早在两日前,就已经通过司礼监掌印太监王体乾,下达到了负责操办此事的兵部和内廷。当毕自严,这位掌管着皇帝私库,每一文钱都要计算到极致的“天下第一会计”听到皇帝的口谕时,他那永远波澜不惊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骇然之色。
“告诉毕自严,”朱由检当时的原话,王体乾几乎是原封不动地复述了出来,“把内帑的银子给朕敞开了花!去,把整个北京城,不,整个顺天府的猪、牛、羊、鸡、鸭,有一个算一个,全给朕买下来!不够?那就派快马去保定、去河间府买!朕要让每一个上过战场的士兵,都能吃到撑死为止!朕不管成本,只问结果!”
毕自严的胡子抖了抖,下意识地想开口劝谏,却被王体乾用眼神制止了。
皇帝的声音还在继续,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决绝:“还有酒!去,把京城所有酒坊的存货,不管是什么状元红、女儿红还是最劣质的烧刀子,一滴都不许留,全给朕拉到大营里去!告诉那些酒坊老板,朕给双倍的价钱!朕不管他们用坛子喝,还是用瓦罐喝,甚至直接用头盔喝!今晚,朕要让酒,在军营里汇成河!”
“规矩?”朱由检冷笑一声,“今晚唯一的规矩,就是没有规矩!让将士们把平日里所有的军纪都给朕暂时忘掉!他们想怎么闹,就怎么闹!想怎么疯,就怎么疯!谁要是敢拿什么‘有失体统’的屁话来烦朕,让他自己去喜峰口外,对着那些建奴的尸骨讲道理去!毕爱卿,你只管花钱,花得越多,朕越高兴。这些将士,是用命给朕换来的江山,朕用钱给他们换一夜快活,这笔买卖,朕觉得,值!”
毕自严沉默了。他从皇帝的话语中,听出了一股远超金钱计算的、深沉的用意。他躬身一揖到底:“臣,遵旨。”
于是,一幅堪称大明开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奇景出现了。
整个京师,乃至周边的府县,都陷入了一场甜蜜而疯狂的采购风暴。内帑的银子,如同流水一般,通过西厂和锦衣卫,涌向了各大市集。数百辆大车,满载着成扇的猪肉、整只的牛羊,在锦衣衛校尉的护送下,浩浩荡荡地驶向京郊大营。城里的屠户们忙得脚不沾地,乐得合不拢嘴。京城最大的几家酒坊,比如“醉仙楼”和“柳泉居”,老板们看着自己被搬空的酒窖,脸上露出了既心疼又狂喜的复杂表情。来拉酒的,是宫里的大太监,他们不讲价,只问“还有没有”,给的,是内帑直接拨付的、放在箱子里的现银,价格比市价还高三成。
当夜幕降临时,整个京郊大营,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露天的厨房和食堂。
上百头整牛、上千只肥羊,被粗大的铁钎穿着,架在由巨木搭建的烤架上,下面是烧得通红的炭火堆。伙头军们赤着膊,在寒风中干得热火朝天,他们用大刷子,将混着香料和盐巴的油脂,一遍遍地刷在牛羊身上,烤得外焦里嫩,金黄流油,香气能传出十里地。数百口直径近一丈的巨大铁锅,下面燃着熊熊的柴火,里面炖着香气扑鼻的猪肉块和整鸡,汤汁翻滚,肉块沉浮,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一筐筐白面馒头,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旁边还摆着大盆的蒜泥、葱段和咸菜,供士兵们随意取用。
酒,更是多得令人发指。一个个半人高的巨大酒坛,被揭开封泥,散发出醇厚或辛辣的酒香,沿着校场边缘摆放了整整一圈,任何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大碗,甚至是头盔,随意取用。
一开始,士兵们还有些拘谨。他们虽然兴奋,但毕竟是天子脚下,军营之中,长久以来的军纪,让他们不敢太过放肆。他们三五成群地围着篝火,虽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但说话的声音,总还是下意识地压低了几分,眼神中带着一丝不安和试探。他们不相信,天底下竟有这等好事。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亥时初刻,当晚宴的气氛达到第一个小高潮时,大营的辕门处,传来了一阵轻微的骚动。
朱由检来了。
他没有乘坐那象征着九五之尊的御辇,没有大队的大汉将军鸣锣开道,甚至没有穿那身在凯旋典礼上光芒万丈的锁子黄金甲。他就穿着一身半旧的青色箭袖,腰间束着一根普通的皮带,脚踩一双黑色的快靴,身边只跟着几位功臣,王体乾和几个穿着便服的侍卫。
他甚至没有骑马,就是这么步行着,从辕门,一步步地,向着那片灯火最辉煌、人声最鼎沸的校场中央走来。
他的出现,像是一滴水,滴入了滚烫的油锅。
离他最近的一桌士兵,最先发现了他。一个正在跟同袍吹嘘自己如何在战场上用三眼铳崩掉一个建奴牛录额真半边脸的勇卫营老兵,嘴里还塞着半块流油的羊腿,一转头,正对上朱由检那双平静而深邃的眼睛。
“我……我操!”老兵的脑子瞬间一片空白,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嘴里的羊腿“啪嗒”一声掉在了满是草屑的地上。他猛地从马扎上弹起身,手忙脚乱地想要行礼,却因为喝得太快,一个踉跄,差点一头栽进面前的篝火堆里。
“陛……陛……陛下!”他结结巴巴地喊了一声,声音因为极度的震惊而变了调。
这一声,仿佛带着魔力。喧闹的校场,以他为中心,如同被投入石子的水面,寂静的波纹迅速扩散开来。篝火的噼啪声,显得格外清晰。数万道目光,齐刷刷地,投向了那个独自走来的、身影在火光中显得有些单薄的年轻人。
“哐当……哐当……”
无数的酒碗、兵器,掉落在地上。士兵们一个个从地上、从马扎上,手忙脚乱地站起来,脸上带着震惊、惶恐、不知所措的表情。他们想要下跪,却又觉得在这满是油污和酒渍的地上,让天子看到他们如此狼狈的模样,是对天大的不敬。一时间,数万人就这么僵硬地站着,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整个校场,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充满张力的寂静。
朱由检没有停下脚步,他穿过人群,径直走到了校场中央,那个为孙承宗、卢象升等高级将领们预留的主桌前。
“参见陛下!”
这时,将士们才想起来朝着天子敬礼。
“都起来吧。”朱由检摆了摆手,他的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夜里,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今晚,朕不是来检阅你们的。朕,是来和你们一起喝酒的。”
他环视四周,看着那一张张紧张而肃立的脸,突然笑了。
他没有坐上那张明显是为他准备的主位,而是随手从旁边一个亲兵手里,拿过一个粗瓷大碗,碗沿甚至还有个小小的缺口。然后,他走到一个巨大的酒坛前,亲自抄起一个长柄木勺,满满地舀了一大碗浑浊而辛辣的烧刀子。
他端着那碗酒,走到了校场的中央,站上了一面临时用军械箱搭起的高台。
他举起手中的大碗,目光扫过台下那黑压压的人群,扫过那一双双在火光中闪烁的、充满了各种复杂情绪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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