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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暴君:从拯救魏忠贤开始 第225节

  那里似乎防守薄弱,没有官军的旗帜。

  “那是陷阱!”孙可望大喊。

  “陷阱也得跳!留在这儿就是死!”张献忠也是个狠人,他一把扯掉身上的披风,露出精赤的上身,挥舞着那把锯齿长刀,“弟兄们!不想死的跟我冲!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杀!!!”

  张献忠带着剩下的三千亲卫,像是一群疯虎,硬生生从曹文诏的包围圈里撕开了一条口子,朝着那片密林冲去。

  然而,当他们冲进密林,才发现这里虽然没有大军,却布满了陷马坑和铁蒺藜。

  “啊——!”

  惨叫声此起彼伏。无数战马折断了腿,骑士被甩飞出去,然后被暗处的冷箭射杀。

  张献忠的战马也踩中了铁蒺藜,悲鸣一声跪倒在地。张献忠就地一滚,狼狈地爬起来。

  “张献忠,降了吧。孙督师有好生之德,或许能饶你一命。”

  一个冷冷的声音从树林深处传来。

  张献忠抬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千户,正站在一棵大树下,手里端着一把精致的燧发短铳,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脑门。

  “降?老子这辈子就不知道‘降’字怎么写!”张献忠狞笑一声,抓起地上的一把沙土猛地扬过去,身形如鬼魅般向侧面一扑。

  “砰!”

  枪响了。

  子弹擦着张献忠的头皮飞过,带走了一缕头发和一块血肉。

  “走!别恋战!”张献忠顾不上疼痛,拉起李定国就往深山里钻。他知道,这片林子后面就是连绵的大山,只要钻进去,官军的大炮就没用了。

  这一天,荥阳变成了修罗场。

  鲜血染红了溪流,尸体填满了沟壑。十三家七十二营,除了少数像张献忠这样命大的逃进了深山,其余大部被歼灭或投降。

  北路,潼关前线。

  这里的画风与另外三路截然不同。

  虽然也炮声隆隆,硝烟弥漫,但仔细看就会发现,闯军的炮弹都打在了城墙根的空地上,炸起一团团无害的黄土。而城头上官军的火铳,也是高高抬起,朝着天空放空枪。

  两军阵前,李自成独自一人,策马立于风中。

  他的身后,是两万名经过精挑细选的“老营”兄弟。这些人神情肃穆,早就接到了命令:只许呐喊,不许冲锋。

  潼关厚重的城门,伴随着令人牙酸的摩擦声,缓缓打开。

  一队全副武装的骑兵鱼贯而出,如同一道钢铁洪流,在李自成面前百步处停下。

  为首一员大将,金盔金甲,面容冷峻如铁,眼神锐利如鹰。正是大明三边总督,孙传庭。

  战场上一片死寂,只有战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李自成深吸一口气,翻身下马。他解下腰间的佩剑,双手托举过头顶,一步一步,沉重地走向孙传庭。

  这一幕,在无数闯军士兵的眼中,是屈辱的投降。但在知情者眼中,这是一场权力的交接。

  走到孙传庭马前十步,李自成单膝跪地,声音洪亮,传遍全军:

  “罪将李自成,感念皇恩浩荡,迷途知返!今日率部两万,向孙督师归降!愿为大明鹰犬,效死疆场!”

  孙传庭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曾经让大明头疼不已的“闯王”。他不得不承认,陛下这步棋,走得太险,也太绝。

  “李自成。”孙传庭的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威严,“陛下有旨,念你反正有功,特赦你死罪。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请督师发落!”

第199章 狗咬狗

  孙传庭居高临下地看着跪在地上的李自成。

  他的眼神很冷,像是在看一件工具,一件虽然锋利但随时可能反噬主人的凶器。

  他并不信任李自成,但他信任那个远在京师的皇帝陛下。

  陛下说,这把刀还能用,得磨一磨,去砍另一块硬骨头。

  “起来吧。”

  孙传庭淡淡地说道,语气中听不出喜怒。

  李自成缓缓直起身子,却不敢完全站直,依旧保持着躬身的姿态。

  “谢督师。”

  孙传庭翻身下马,走到李自成面前。他比李自成略高,那种常年身居高位养成的气势,压得李自成有些喘不过气来。

  “李将军,你这身皮,穿了多久了?”孙传庭突然伸出手,用马鞭挑了挑李自成身上那件破旧的布甲。

  李自成一愣,不知该如何作答:“回督师……三年了。”

  “脏了。”孙传庭收回马鞭,轻轻拍了拍手,“该换换了。”

  他一挥手,身后的亲兵立刻捧着两个托盘走上前来。

  左边的托盘上,放着一套崭新的大明二品武官服饰。绯红色的官袍,胸前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狮子,金丝银线,在阴霾下熠熠生辉。旁边是一顶做工精致的亮银凤翅盔,红缨如血。

  右边的托盘上,则是一方用黄绸包裹的大印。

  “剥去你的贼皮,穿上这身官衣。”孙传庭的声音陡然转冷,带着一股肃杀之气,“从今往后,世间再无闯贼,只有大明荡寇营总兵,李自成。”

  风,更大了。

  卷起的黄土拍打在崭新的红漆托盘上,发出沙沙的声响。那件绯红色的二品武官狮子补服,在灰暗的天地间显得格外刺眼,像是一团燃烧的火,又像是一摊尚未干涸的血。

  李自成跪在那里,膝盖下的石子硌得生疼,但他纹丝不动。他的目光死死盯着那个托盘,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团浸了油的棉花,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四周静得可怕。

  两万闯军老卒,三千秦军铁骑,几万双眼睛此刻都汇聚在这一处。没有欢呼,没有辱骂,只有一种令人窒息的压抑。谁都清楚,这不是简单的升官发财,这是在拿命换皮。

  “怎么?李将军嫌这官小?”孙传庭的声音打破了死寂,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嘲弄。

  李自成猛地回过神来,他深吸一口气,双手高举过头顶,声音沙哑却坚定:“末将……谢主隆恩!”

  他颤抖着手,触碰到了那件官袍。丝绸的触感冰凉滑腻,与他穿惯了的粗布麻衣截然不同。他抓起那件袍子,仿佛抓起了一座大山。

  在孙传庭冷峻目光的注视下,李自成站起身,开始当众宽衣。

  他解开了那是满是油污和血渍的布甲扣子,“啪嗒”一声,护心镜掉落在地。接着是里面的单衣,那上面早已辨不出颜色,散发着汗酸味。他就这样赤裸着上身,露出了满身的伤疤——那是刀砍的、箭射的、火烧的,每一道伤疤都是一次死里逃生,都是他对大明王朝的“罪证”。

  对面的秦军阵中传来一阵骚动,那些训练有素的骑兵看着这个伤痕累累的男人,眼中的轻蔑少了几分,多了一丝对悍匪的警惕。

  李自成没有理会那些目光。他拿起那件绯红色的官袍,缓缓穿在身上。

  袖子有些紧,领口勒得慌。

  当他系上玉带,戴上那顶沉甸甸的凤翅盔时,那个在陕北黄土高原上呼啸往来的“闯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面容阴鸷、神情肃穆的大明总兵。

  但他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像是一头野狼被套上了项圈,哪怕这项圈是金子做的,也依然勒得他喘不过气。

  “接印!”孙传庭低喝一声。

  亲兵捧着那方铜印上前。

  李自成双手接过。那铜印入手极沉,冰凉的金属棱角硌着他的掌心。他低头看去,印底刻着四个篆字——“荡寇总兵”。

  荡寇,荡寇。荡的是谁?寇又是谁?

  “李将军,恭喜。”孙传庭策马近前,手中的马鞭轻轻敲打着自己的皮靴,声音压得极低,只有他们二人能听见,“但这印,不是白拿的。陛下说了,这是个投名状。”

  李自成抬起头,迎上孙传庭那双仿佛能洞穿人心的鹰眼:“督师请明示。”

  孙传庭手中的马鞭缓缓抬起,指向了西南方向。那里是崇山峻岭,是通往四川的险途。

  “张献忠跑了。”孙传庭淡淡地说道,“带着几千残兵,像条丧家之犬一样钻进了四川。那是你的老熟人,也是你的……心腹大患。”

  李自成的心猛地一缩。他当然知道张献忠跑了,甚至某种程度上,是他故意放跑的。只要张献忠还在,朝廷就还得用他李自成。若是流寇死绝了,那便是“飞鸟尽,良弓藏”。

  “你去四川,把张献忠的脑袋拿回来。”孙传庭的声音变得森寒如铁,“拿回那颗脑袋,你这‘荡寇营’总兵的位置,才坐得稳。若是拿不回来……呵呵,李鸿基,你应该知道,这潼关的大炮,不只是用来听响的。”

  李自成咬着后槽牙,腮帮子高高鼓起。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选择了。从他跪下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是一枚过河的卒子,只能进,不能退。

  他猛地再次单膝跪地,手中的大印重重顿在地上,激起一蓬灰尘。

  “末将领命!不杀张献忠,李自成誓不回师!”

  这句话吼得声嘶力竭,既是说给孙传庭听的,也是说给自己听的,更是说给身后那两万兄弟听的。

  孙传庭满意地点了点头,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意,但那笑意未达眼底。

  “很好。入城休整一夜,明日寅时拔营。粮草军械,我会让人给你补齐。记住,你只有一年的时间。”

  说完,孙传庭一勒缰绳,调转马头:“回城!”

  三千秦军铁骑如潮水般退去,只留下李自成一人,穿着那身光鲜亮丽却又沉重无比的官袍,站在空旷的荒原上。风吹动他头盔上的红缨,像是一团跳动的火苗,在风中摇摇欲坠。

  入夜,潼关城外的闯军大营——现在该叫“荡寇营”了,气氛压抑得可怕。

  换装是大规模进行的。那些破烂的号衣被扔进火堆,换上了官军淘汰下来的鸳鸯战袄。虽然是旧的,但比起流寇的破布烂衫,已经是难得的好东西。然而,衣服换了,心却没那么容易换。

  中军大帐内,灯火通明。

  “大哥!咱们真要去杀八大王?”刘宗敏一脚踹翻了面前的酒坛子,酒水洒了一地,“那可是咱们的盟友!当年在十八寨会盟,可是喝过血酒的!”

  “盟友?”李自成坐在虎皮椅上,身上穿着那件并不合身的狮子补服,显得有些滑稽,又有些阴森,“老刘,你还没看明白吗?在皇帝眼里,咱们和张献忠都是必须要死的毒疮。现在皇帝给了药,让我们自己剜肉。要么剜掉张献忠,要么……咱们自己烂死。”

  “那也不能对自己人下手啊!”高一功也忍不住了,“这要是传出去,江湖上谁还服咱们?以后谁还敢跟咱们干?”

  “江湖?”李自成冷笑一声,站起身,走到地图前。那是一张孙传庭刚刚送来的《川陕详图》,上面清晰地标注了张献忠的逃亡路线。

  “从今天起,没有江湖了。只有朝廷,只有大明。”李自成的手指在地图上狠狠一划,“你们以为孙传庭为什么给咱们发枪、发炮,却不发一两银子?他给的粮草,只够我们走到汉中!这是逼着我们去抢张献忠,去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大帐内一片死寂。

  就在这时,帐帘被掀开,一身文士打扮的骆养性走了进来。他手里摇着一把折扇,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但在座的悍匪们,谁都不敢轻视这位“军师”。

  “大帅说得对。”骆养性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诸位将军,咱们现在是官兵了。既然是官兵,剿匪就是天职。张献忠在四川烧杀抢掠,民愤极大。咱们去剿他,那是顺应天意,也是顺应民心。”

  他转过身,看着刘宗敏,眼神中带着一丝警告:“刘将军,我知道你讲义气。但义气能当饭吃吗?咱们这两万兄弟,若是不去四川,明天孙督师的红夷大炮就能把这大营轰平。你是要死守那点江湖义气,还是要带着兄弟们活下去?”

  刘宗敏涨红了脸,憋了半天,最终一拳砸在桌子上:“妈的!”

  李自成看着骆养性,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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