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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唐春 第1014节

不就是借用三个月吗,十有八九是拿去牧场配种,这样也好,无论如何,阿波家族最后一定会倒,倒了以后,那些土地、财货、店铺、牧场、马匹还不是自己噶氏的家族的囊中之物吗,真是让她借走了,也不过替自己干活,让她种好果树让自己摘果也不错,不仅没有损失,还有赚呢,就是传到赞普耳中,也会赞自己顾全大局。

对,就是这样。

“好,就按你说的办。”噶·多瑟爽快地说。

沙玛吃了一惊,连忙确认道:“多瑟百户长,你,你真愿意?”

“是的,没错,怎么,沙玛小姐不方便?”

“也不是,查吧。”

噶·多瑟微微一笑,用手挥了挥开始检查。

“快点,把袋子打开”

“盔甲脱下来,我要看看你的脸。”

“叫什么?家住在哪里?”

那城门的卫兵,一个个开始认真检查了起来,人要把头盔拿下来,还一一查问家庭、住地等情况,就是那些粮食,也要一袋袋打开,查个仔细,噶·多瑟不时看着沙玛,那沙玛刚开始有些不满,可能是想到刚才谈好的条件,又忍了下来,最后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着的手下被盘查。

噶·多瑟开始有些纳闷起来,难不成,自己的怀疑是错误的?

阿阁世王子意外中箭,看起来只是一个意外,但是当中也有不少让人生疑的巧合,只是一直找不到有力的证据,此事一直拖了下来,不过阿阁世一向好好的,可是沙玛一回逻些城,很快就出现了意外,最重要的是,那与阿阁世立上赌约后又失踪的人,有人目睹他曾和阿波家族的人有过接触,二来就是那些密探报告沙玛的大宅有些异常,最近开销大增,种种的不利因素,都指向沙玛,但是此刻是用人之际,阿波·色还率着本部勇士在抵御唐军,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也不好动它,最后选择在城门堵住,一查究竟。

可是一直查到最后一名,没有一点问题,那跟随在沙玛身边的,都是阿波一族的人,没有一丝可疑之处。

事已至此,噶·多瑟也无话可说,犹豫了一下,亲自把自己那枣红色的汗血宝马牵到沙玛的面前,一脸愧色地说:“沙玛小姐,是多瑟错了,阿波一族都是吐蕃的勇士,而我也是奉命行事,请你多多包涵,我噶·多瑟愿赌服输,这汗血宝马就借你三个月,还请沙玛小姐善待此马。”

“好说”沙玛满心欢喜牵过这匹心仪己久的宝马,高兴地说:“百户长奉公办事,又言而有信,小女子佩服,现在大敌当前,我们应该消除误会,一心对敌,大唐肯定不是我们的对手,多瑟百户长请放心,我一定会善待这匹宝马,绝不会让它受一点点委屈的。”

客套了几句,沙玛笑着问道:“我哥哥最近折了不少马,急需补充,命小女子去牧场挑一批送去,噶百户长,小女子现在可以出城了吗?”

“当然,当然,沙玛小姐请便。”噶·多瑟说完,大手一挥,那些守门的士兵马上让了一条路。

“再会了,噶百户长。”

“祝沙玛小姐一路顺风。”

无奈之下,噶·多瑟看着沙玛骑着自己心爱的汗血宝马扬长而去,很快就消失在山的那边。

看来自己和赞普是多疑了,毕竟阿波·色的战功和缴获也不是假的,这么用心,估计是想趁着这场战争重要掘起吧,不管怎么样也好,等缓过这段时间,就会对阿婆一族下手,可不能再给他翻身的机会,算了,这些事交由族中长老们想吧,现在得回去禀报赞普大人,这沙玛并没可疑,看来要换个思路才行……

沙玛率着部下径直朝孙波茹的方向跑去,一连跑了二十多里后,这才缓了下来,扭头问心腹道:“没人跟上来吧?”

“回小姐,没有”那心腹一脸佩服地说:“幸好小姐英明,没让刘将军一行包裹在其中,若不然,我们这次真是凶多吉少了。”

“本小姐也吓得不轻,我们进城之时查货,没想到出城之时,连人都一一查问,那个噶·多瑟还真够小心的,三界神灵保佑,幸好听信刘将军的劝告。”

沙到不由回忆昨晚那一幕:

沙玛:“将军,有什么事?”

刘远:“沙玛小姐,刘某感觉的门前的密探好像还增加了,这说明,松赞干布一直防着你,狙杀阿阁世王子的行动,虽说各方都做得天衣无缝,但是纸包不住火,有可能他们已经怀疑,但是手中没有证据罢了,碍于现在是吐蕃的多事之秋,也不敢贸然行动,这次出城,我们还是小心一点。”

沙玛:“将军的意思是?”

刘远:“我率人今晚从地道先出城外,顺便把武器也运出,然后在前面等你们,把人换回来,到时,把替换出来的人再从秘道悄悄回到宅子,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了。”

沙玛:“好,还是将军想得周到,就依将军所言。”

……

预言成真,沙玛也不得不佩服刘远的远见。

“我们跑了多久?”

“估约二十多里吧,咦,小姐,有一队人向我们跑过来了。”那心腹突然指着前面,吃惊地说。

沙玛抬头一看,脸上马上现出了笑容,不是刘远是谁,也不说话,扬手一鞭,策马迎了过去。

刘远在千里目中看到没人跟踪,这才从隐蔽处出来,与沙玛会合。

“小女儿见过将军大人。”沙玛一看到刘远,马上行礼道。

“不敢”刘远笑着说:“沙玛小姐,路上没出什么意外吧?”

沙玛心有余悸地说:“将军真是历害,幸好你们一早出城,没有在队伍之中,若不然,我们这次就要交侍在这里,好在有惊无险,只是耽搁了不少时间,有劳将军久而久候了。”

“这不算事,咦,沙玛小姐什么时候换了座骑,刘某记得,沙玛小姐骑的是一匹骃马的,现在换成这匹枣红色骏马了,不错,不错,这匹马体格高大、毛色光滑、四肢强壮有力,一看就是不凡。”

沙玛从马上一跃而下,微笑着说:“将军果然好眼光,这匹是汗血宝马,在过城门时借来的,难得将军这般喜欢,正所谓好马赠英雄,这匹马就当是小女子赠给将军的一份薄礼了。”

汗血宝马?

刘远心中一凛,这可以名马中的名马,据说汗血宝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因此称之为汗血马,真是闻名不如见面,看其精、气、神就不凡,在一众马中犹如鹤立鸡群。

这么好的马,刘远都不忍说拒绝了,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既然是借的,刘某若是收下了,沙玛小姐怎么交待?”

“将军不必担心”沙玛知道刘远心动了,眨着眼睛说:“此马是从噶氏一族的人手中所借,虽说只借几个月,将军,你觉得到时还有还他的必要吗?”

再过几个月,大唐和吐蕃早就决战了,傻瓜才还呢。

刘远哈哈一笑:“有人这么大方,机会可不多,沙玛小姐有机会不妨多借一些。”

第939章 天马牧场

战场上,一匹好马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很多将士把战马当成自己的第二生命,刘远作为声名赫赫的扬威将军,不搞特殊化,铠甲一般、武器一般,战马也是一般,用的都是制式装备,和别的士兵差别不大,不留意的话,站在人群里都不容易找出来,不过一骑上这匹汗血宝马,马上显示出优越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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