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唐春 第407节
一想到她们,刘远突然想起候君集“权宜行事”的指令,心里暗暗下决心:干完一票,再洗劫了那个什么大镇巴寺,干了那“肥羊”,说什么也要打道回府了。
什么虚名,珍重不如亲情,贵重不如性命。
自己本来就是半路出家,临危受命,现在拿到这样的成绩,特别是摧毁吐蕃的锻造工场,光是这一件,就足够自己显摆了,现在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
……
翌夜二更三刻时分,星稀、风高,马用络头套嘴,脚上包着厚厚的布,刘远一行悄无声息摸到那吐蕃人的临时营地附近。
“将军,他们的戒备森严了很多啊,还设了机动巡逻队。”赵福小声地对刘远说。
刘远点点头,很明显,这些吐蕃人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不敢轻松大意,警戒大大加强,光是看明里的,防守力量比一次的增加了一倍不止,营地不再选那些狭隘的山沟,就设在背风大空地之上,在营地中央,还搭起了一座简易的了望塔,有吐蕃士兵在上面守望,的确很难。
有难度,也就是有挑战,刘远在千里目里看到那些挤在一起的羊,特别是那身又厚又长的羊毛时,嘴角带着一丝难以觉察的笑容:那上万只羊,在刘远的眼里就像上万个火把,只要把那些羊点着,大功可告成。
观察了一会,刘远招招手,把荒狼、金勇还有十几个精锐的镇蕃军战士叫到眼前说:“大伙看,在西南角那个地方,是一个开阔地带,离粮草和羊群近,防守相对薄弱一点,容易撤退,一会荒狼大哥带队,你们最快的速度点火,然后什么都不要理,尽快撤出来,我会率人在这里帮你们阻击,千万不要恋战。”
方法不怕旧,只要能凑效。
还是混进去,伺机放火,然后趁乱逃跑,刘远现在己经开始幻想着这里火光冲天的样子了。
荒狼一行点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慢慢摸了过去。
冷箭、暗杀,鱼目混珠,荒狼和金勇这些人可以说是工多艺熟,轻车就路,在那身吐蕃全身只露出双眼的装甲掩护下,很快就接近了那堆放粮草的地方,旁边就是用栏栅简单围起来的牛羊,这是吐蕃人的习惯,活着的牛羊也是粮草的一种,带上它们,一来方便运输,不用背不用驮,自己就行,二来打持久战的时候,不仅有羊奶喝,说不定那羊群不减反增呢。
眼看就要得手,一众镇蕃军眼里都有了莫名的光芒,就在所有人,包括刘远以为又一个大功在大火中诞生的时候,突然间,有人突然“啊”的一声惨叫,接着传来一阵低沉而有力的狗叫声。
那似一种很威严、很有力量的声音,听起给人的感觉,高傲且充满力量。
事发突然,刘远连忙举起千里目标一看,没想到这么一看,一下子吓了一大跑:不知从哪里跑出七八条好小犊子一大的大狗,一边狂叫一边扑向那乔装的镇蕃军进行嘶咬,刘远在千里目里看得清楚,被咬的那士兵被一头身高达到一米五,身高、体长、毛黑,头上顶着一圈金色的毛发,好像戴了一个皇冠一般的大狗一咬一扯,那手己经弯曲变形了。
刘过内心一个激灵:不好,是吐蕃的藏獒。
藏獒,又称番狗、羌狗、松藩狗、苍猊犬、雪山狮子,是一种原产于吐蕃高原的大型烈性犬种,主要特征为高大、凶猛、垂耳等,成年个体威风凛凛,神似雄狮,体长可达1.5米,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对陌生人怀有强烈的敌意,但对自己的主人却极为忠诚,如果说海冬青是吐蕃人眼中的神鸟,那么藏獒,则是吐蕃人心中的神狗。
怎么也没想到,吐蕃人竟然在哪里悄悄放置了藏獒,这些藏獒的鼻子非常灵敏,吐蕃人的气息和大唐人有明显的区别的,吐蕃人因为吃得太多羊,身上有一股羊肉的檀腥味,镇蕃军那身“皮”可以骗得吐蕃军的眼睛,却骗不过藏獒的鼻子,不同的习惯,那气味相差得实在太远。
这些凶狠而又巨大的獒,是这时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稳妥的道防线啊。
“啊,这是什么狗,这大只的?”
“快跑,这些狗都发疯了。”
那藏獒爆发力很强,身形虽说有点大但非常灵活,猝不及防,乔装的镇蕃军一下子被扑倒了三四个,被那些藏獒嘶咬着,就是想反抗也反抗不了。
“快,有人袭营”
“都快起来,有人要攻击这里,快起来”
“有人袭营,快,把红巾绑在右手区分敌我。”
藏獒一出动,一下子所有人都惊动了,一个个吐蕃士兵吼叫着提着武器冲了出来,刘远赫然发然,这些士兵都是衣不解甲,一拿起武器马上就能参加战斗。
荒狼的反应很快,那藏獒一扑出来,马上就一箭射出,这一箭射在那藏獒的背上,仅箭头射入,没有要它的性命,那藏獒一时凶性大发,吼叫着,带着箭扑了过来,那血盆大口,好像一口要把脑袋咬掉一般,极为凶残,荒狼身形一闪,一脚正正踢在那跃中空中藏獒的肚皮上,那藏獒一下子被踢到近米的地方,只见那藏獒掉倒地上,只痛不伤,一个打滚又站了起来,又吼声连天一样扑过来,斗志极高。
一手丢弃了随身携带的长弓,荒狼“唰”的一声把长横刀抽了起来,一边和藏獒搏斗,一边吼道:“任务失败,杀出去。”
也一会儿的功会,己经有三人命丧在那藏獒的手下,而惨叫声、藏獒震天的吼叫声,早就营地里的吐蕃士兵吵醒,有人看到那神狗咬的人,用的竟然是大唐的话,知道有人乔装进来袭营,忙提醒吐蕃士兵绑上红丝巾以区分敌我。
“呜”一声,那条近米高的藏獒被武艺高强的荒狼一刀砍中它的脑袋,呜咽着倒下,那狗血溅了荒狼一身,荒狼一翻身,一刀刺中另一头藏獒的肚子,把一个镇蕃军士兵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出来,大叫一声:“走,别纠缠,杀出去。”
“柱子他们怎么办?”被救的士兵哭着噪子喊着说。
一共八条藏獒,荒狼一人就杀了二条,金勇杀了一条,而另外的镇蕃士兵又杀了二条,剩下那三条,正在拼命嘶咬着地上那三团血肉模糊的尸体,也就是一会眼的功夫,二十名混入营地的士兵三死六伤,伤亡近半,真不愧是吐蕃的神狗。
要不是这二十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武艺高强,临危不惧,及时作出反正,要是那些普通士兵,估计都不用吐蕃士兵出手,就是那八头藏獒都把他们给解决了。
“来不及了,他们己经战死了,快,蕃奴围上来了。”荒狼二话不说,带人就往外冲。
剩下的十七人,伤的被包裹在里面,围成一团,拼命向外掩杀出去。
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谁也没有注意到吐蕃士兵竟然把藏獒带到军队中来,一下子把突击小队暴露在敌人面前,所有的一切,半盏的功夫还没到,刘远放下手中的千里目标,略一犹豫,“唰”的一声,抽出了横刀。
第361章 踏血而行
“将士们”刘远一脸郑重地说:“上到了战场,每一位都是患难与共的兄弟,我说过,绝对不会遗弃每一位兄弟,他们不会遗弃,如果你们有难,我也一样不会放弃,现在,拿出你的武器,把我们的兄弟救出来。”
赵福举起手里的长槊大声吼道:“杀蕃奴,救兄弟。”
“杀蕃奴,救兄弟”
一众将士眼里没有半分惧色,目光坚定,双手紧紧握住手里武器,低声跟着吼叫道。
刘远大手一挥,率先冲了出去,血刀和赵福一左一右紧紧跟随在身边,而那二百多精锐,也毫不犹豫跟着冲了上去。
“杀啊”
“杀”
“兄弟们,我们来了。”
虽说不足三百人,但毫无畏惧地冲了上去,快如风,士气如虹。
金勇听到镇蕃军的怒吼,一下子热泪盈眶,眼泪都快掉出来了,没想到在这种时候,刘将军明知不敌,还是义无反顾冲了上来,在这种险境,自己这里只剩十多人,也许需要搭出五倍、十倍的人来救自己,这是一种赔本的买卖,换别的将军,肯定早就放弃了,最多就是战后多给给一点抚恤,碰上黑心的,连抚恤金还有战功都给贪墨。
[你们放心,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会遗弃任何一位兄弟],刘远说的话好像还在耳边回荡,以前打仗如有神助,顺风顺水,也没有出现像这样的险境,没想到,刘远言出必行,明知不敌,还是率人直冲敌营,接应这些被困的士兵。
刘将军,以后金某这条命,就是你的了,金勇心中暗暗发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