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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唐春 第474节

“不,不委屈,不委屈,只要能和师兄在一起,干什么我也愿意。”小娘连连摇头,仰望着刘远,一脸真诚地说。

“刘远……”

杜三娘只是说出二个字,长长的睫毛一抖动,两颗晶莹泪水是顺着脸庞悄然滑下,想说什么,可是激动之下,哽咽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曾经幻想过希望,可是希望被现实击个粉碎;曾经奢求过幸福,可是那幸福离自己是那么遥远,那奴籍犹如一座翻不山的大山,砸不掉的枷锁,一度以为,等自己年老色衰时,艰难度日,也许以小妾身份嫁入商贾之家,被正室悍妇折磨;也想像过嫁作村妇,了渡余生,她没想到,可以遇到一名可以为自己把命都豁出郎君,可以遇到一个让自己倾心的郎君,可以遇到一位人中龙凤的郎君,最后还能长厢厮守,白头偕老的郎君。

命运己经为自己打开了一扇幸福之门,希望就在眼前,幸福唾手可得,能不激动吗?

黛绮丝拉着杜三娘的手,奇怪地说:“三娘姐,你怎么哭了?你不高兴吗?”

“没有,没有,我那是高兴得忍不住哭的。”杜三娘发现自己失态,连忙以袖遮面,饶是一向大胆的她,连脖子都红了。

刘远伸出双手,一手拉住一女说:“好了,好了,你们高兴什么,是我的运气太好了,刘某何德何能,上天把这么两位动人的女子送到我身边,应该我高兴才对,小娘、三娘,你们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待你们的。”

“嗯”

“嗯”

两女现在温柔得犹如两只小绵羊,若无旁人地靠在刘远身上,刘远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啊,刘远,不好。”杜三娘突然惊叫一声,一下了从刘远怀里挣了出来。

刘远吓了一跳,连忙问道:“三娘,有什么事?”

杜三娘连忙说道:“长乐公主有一张请柬给你,因为你不在,小娘代为收下,然后在偏厅中坐着二个,自称是程府的家将,他们一来就找你,看你不在,就一直在偏厅里等着,也不和有什么事?”

“三娘不说,我差点忘记了”小娘从身上拿出一个请柬,递到刘远的手上。

咦,李丽质有请柬给自己?而程府还派人在这候着自己?不会出什么事吧,刘远一边嘀咕一边打开那请柬,打开一看,写请柬之人,的确是李丽质,邀请自己明天到醉仙楼一聚。

一个公主,主动约自己,自然不是风花雪月之事,不用写明,刘远都明白,十有八九是为了办报纸之事,在过年前,因为墨韵的掘起,伤害了几位公主的利益,最后达成和解,墨韵负责印刷,而几位公主一起经营的京华书斋负责销售,而刘远也提出办报纸赚银子构想,听得零花钱欠缺的几位公主内心大动,本打算过了年继续开办,不过因为吐蕃犯境,这事就拖了下来。

现在终于忍不住了吧。

“得,我知道了。”刘远把请柬收好,然后转头问道:“不是说有两个号称是程府的人吗?他们在哪?”

“师兄,他们在听雨厅”

“也不知程老将军找我有什么事,你们几个好好聊聊,我先去会会他们。”刘远对三女笑了笑,扭头就走了。

程府的人?是混世魔王程咬金,他找自己干什么?不是递送请柬,而是直接派人来的,听起来有点稀奇,看样子是急事,不会是有关他的儿子的事吧,自己在吐蕃,好像和程怀亮也没多少交集,算了,先看了再说吧。

“在下刘远,有劳两位久待了。”一进听雨厅,刘远马上笑着说。

一听到是刘远本人来了,那二个身穿下人服饰的、孔武有力的男子马上站起来,双双向刘远抱拳道:“不敢,刘将军好。”

“两位是……”

那个稍为年长的下人向刘远行了一礼说:“在下程福,这位是程旺,我们皆是程将军的家将,奉我家将军之命,特邀刘将军到府上一叙。”

刘远好奇地问道:“程将军唤晚辈,不和所为何事?”

“这个小的不知,我家将军只是让我们请刘将军,马车己在外面候着,所为何事,刘将军去了,一问自然得知。”

“不是晚辈不去”刘远有些为难地说:“只是现在天色有些晚,宵禁也快开始了,只怕有所不便吧?”

程旺笑着说:“刘将军不必多虑,程府和刘府皆居于胜业坊,并不需要出坊门,那些坊间的武候,欺负那些平头百姓还行,见到我们都得夹着尾巴逃,不然见一次揍一次,他还敢到国公府拿人不成?何惧之有?”

真不愧是混世魔王的家将,近得程魔王多了,身上都染了二分匪气。

“这倒不是”刘远笑着说:“就怕打扰老将军,二位既然这般说辞,那我交待家人几句,马上随二位走一趟吧。”

程咬金请人,还是派了家将和马车来接,显得郑得其事,刘远也不敢推辞,虽说刘远不会刻意拍别人的马屁,但是和长安的权贵搞好关系,刘远也不会拒绝。

眼看差事顺利,二人对刘远行了一礼:“刘将军请便,小人就在门外等候。”

“请。”

刘远找到小娘她们,把程咬金相邀一事说了一遍,然后就跟随程府的两个家将,直奔程府。

程咬金很会看人,也很会站队,早早就投到李二的麾下,跟随李二的铁骑,踏遍了大半个河山,建立了大唐的基业,开谓开国功臣,然后参与玄武门之变,又多了从龙之功,因为性格直率,没什么野心,深得李二的喜爱,待偶甚优,光是那两扇朱门上那块写着[程府]的硕大两个金字,就显得气派不凡,那两字比别人府第大上三分之上。

好像就是字大也气派一般,混王魔王就是混世魔王。

最令刘远吃惊地是,那程咬金虽说是一介武夫,但是审美观点和那些王公大臣没有什么两样,程府雕梁画栋、假山、长廊、凉亭就有尽有,看起来非常漂亮、大气,这倒是出乎刘远的意料之外。

“刘将军,请你在此稍候,我去禀报我家将军。”那程福把刘远迎进一个偏厅后,让给刘上送上水果和点心,这才很有礼貌地对刘远说。

“好,你去吧。”

那程福和程旺虽说穿着下人的衣服,但是目光炯炯有神,步伐沉稳有力,隐隐带着一股煞气,一看就知是从战场上下来的虎狼之士,有可能类似荒狼和血刀一样的人物,不过他们没有荒狼和血刀那样有气度和高手特有的骄傲,那性子都磨圆了,这程府有混世魔王程咬金坐镇,估计是就是龙进来了,也得盘着,虎进来了,也得趴着。

“原来是刘家的小子来了,果然一表人才,好个风度翩翩的风流少年郎啊。”刘远刚刚吃完一块红豆糕,旁边突然响起了一个银铃般的声音,柔柔的,很悦耳,很动听,扭头一看,一下子张大嘴巴,一下子说不出来了。

女人,一个完美的女人,一个完美得让人窒息的女人。

眼前站着一个年约三十的女人,身高大约一米六八,削肩细腰,身材长挑,身段风流,穿着一套绿色绣花小圆领抹胸长裙,举止间,娴静优雅;转眼间,顾盼神飞;眼晴好像藏了一潭秋水,看人时,有若秋波暗送;声音很好听,一开口,就让人如沐春风之感;微笑时,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引人侧目,和少女的那矜持不同,这个女子浑身下,都流露着一种成熟女人的气质和艳丽。

那个淡淡的气质,让人有一种容易亲近之感,肤色白如雪,从她敢穿绿色的衣裳就知道了,对女子来说,红、白、粉、杏这些色都很容易搭配,但是穿绿色的长裙则需要皮肤非常好,很有自信的人才能穿出味道,而眼前的这个女人就是完美的给刘远演绎出来。

身高、身材、容颜、气质都是无可挑剔,绝对是一名“祸水级”绝色美女。

“怎么,奴家的脸是不是花了?”那女人看到刘远快成一个猪哥了,盯着自己那眼睛一眨也不眨,也不生气,微微一笑,声如黄黄莺出谷般动听。

刘远楞了一下,终于配悟过来了,连忙站起来行了一礼道:“在下正是刘远,不位这位是……”

“奴家程裴氏,见过刘将军。”那女子微微一笑,给刘远行了一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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