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崛起 第762节
孙永振把人抓住,一拳揍在对方肚子上,接着就将对方踢到在地。
“都老实点,我会出医药费的。”周赫煊说。
“啊!”
“啊!”
接连两声惨叫过后,三个跟班的腿骨全断了,那清脆的骨裂声听得人背心发寒。
张乐怡担忧地站在丈夫身后,张谋之一脸忧虑的考虑如何善后。远处的贺国弼却热血上涌,一脸崇拜的看着周赫煊,心想:大丈夫当如是也!
张满怡吓得不敢看,但又忍不住去看,惊恐之余又心头甜蜜,她觉得姐夫这么做都是为了自己。
见到自己跟班的下场,孔令侃已经气焰全消,趴在地上浑身打哆嗦。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吃过亏,更没想到自己会被人打残,这让他此时感受到的恐惧成倍放大。
周赫煊拎着带血的椅子,笑呵呵说道:“孔大公子,轮到你了。”
孔令侃猛地跪起来,疯狂磕头道:“周先生,周爷爷,你大人有大量,就放我一马吧。呜呜呜……求求你了,我给你十万大洋,我举荐你当统税局长,不,我举荐你当财政厅长。求求你了,妈妈救我,呜呜呜……”
“把他手按地上!”周赫煊命令道。
既然要逼孔令侃出国避风头,那就不能伤了腿,尽快出发才是正道。
孙永振立即去按住,孔令侃惊恐挣扎,瞬间爆发出的力气大得惊人,以至于孙永振向朱国桢求助:“快来帮忙!”
朱国桢犹豫了一下,脸上突然浮出快意的微笑,他俯身一肘子砸在孔令侃背心,半身麻木的孔大公子立即就老实了。
周赫煊高高举起椅子,猛地朝孔令侃的手掌砸下去。
“啊!痛……我的手,我的手啊……妈妈……”孔令侃哭得撕心裂肺。
周赫煊扔掉椅子,再次拔出手枪。既然要把事情彻底搞大,那就必须动枪,而且子弹必须打在孔令侃身上。
孔令侃被踢翻在地,见到周赫煊又拿枪,吓得魂飞天外,直接就那么尿裤子了。他涕泗横流的苦苦哀求道:“饶了我,求求你饶了我,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啊,呜呜呜……”
周赫煊把枪口抵在孔令侃的锁骨下方,砰的就是一枪,接着准备换地方再来。
“不许动!”
“举起手来!”
警察终于来了,速度有些慢啊。
周赫煊放弃了第二枪,笑嘻嘻地转身举手,对警察说:“跟他们没关系,三个人的腿是我打断的,孔大公子的手是我砸坏的,他身上的枪伤也是我打的。另外,我举报孔令侃谋杀,洪门致公堂的一位干事,被他枪击腹部,已经送到医院抢救。”
那个带队的警察头皮发麻,他只是个小队长而已,可伤人者是周赫煊,被伤者是孔令侃,得罪哪边都不好弄。
警察队长叹了口气,走到周赫煊面前说:“周先生,兄弟公事公办,得罪了!把你行凶的枪交出来吧。”
刚刚还被吓得尿裤子的孔令侃,突然忍着痛嚣张大吼:“快抓他!快把他枪毙!我姨父是常凯申,我爸爸是孔祥熙,他要杀我,快把他当场击毙!”
周赫煊把枪缓缓放入警察手中,微笑叮嘱道:“这把枪,是德国元首希特勒赠送的,请兄弟帮我妥善保管。”
“一定,一定。”警察队长忙不迭的把枪捧着,就像接了一块烫手山芋。
周赫煊又招手让张乐怡过来,打开勋章盒子,取出一支金笔夹在中山服的胸前口袋上,说道:“这是苏联总书记斯大林送我的金笔,我怕弄丢了,可以带在身上吧?”
“可以,可以。”警察队长连连点头。
“哦,对了。”周赫煊从盒子里取出一把手枪,递给警察说,“这是张学良将军送我的配枪,你也帮我保管一下。”
“没问题。”警察队长的表情越来越精彩。
周赫煊又把特种大绶戴在胸前,拿出一枚枚勋章、奖章别上,口中念念有词:“这是委员长亲自授予的一等卿云章,也不能丢了。这是委员长颁发的二等采玉章。这是希特勒先生授予的帝国总理勋章。对了,这还有诺贝尔文学奖章,法国龚古尔文学奖章,伦敦荣誉市民纪念章……咦,这些是什么?哦,想起来了,这是英国艾伯特王子送我的纪念币,还有美国总统罗斯福送我的雪茄钳。兄弟,纪念币和雪茄钳你也帮我收好了。”
“好,好的……”警察队长已经快哭了。
周赫煊低声对张乐怡说:“联络所有国内外报纸,不但要报道我被抓的事情,还要搜集报道孔令侃的劣迹!放心吧,我没事的。”
“好。”张乐怡重重点头,“你小心一点。”
周赫煊转身对着警察微笑:“兄弟,带我走吧。”
警察队长恭敬地说:“周先生请!”
第七百四十三章 喝咖啡
为什么宋美龄没有参加周赫煊的勋章授予仪式?
因为当时她在补觉。
宋美龄生平有两大嗜好,一是喜欢抽烟,二是爱过夜生活——这跟常凯申恰好相反。
常凯申年轻时候放荡不羁,但从政之后就变得自律了,他不抽烟、不喝酒,一般很少超过晚上十点睡觉。
而宋美龄呢,从小生活在美国,习惯了那边的气候。她回到中国以后,皮肤无法适应南方的湿热,患上非常麻烦的皮肤病。偶然发现抽烟可以缓解皮肤之痒,宋美龄由此打开一道新世界大门,渐渐变成超级老烟枪。
至于夜生活,那就真是单纯的夜生活。
宴会、舞会、听戏、麻将……反正不到半夜,宋美龄是睡不着的。如果实在没事儿干,就算看书看报看电影,宋美龄都要熬到点了才睡,典型的夜猫子属性。
抽烟和晚睡的不良习惯,导致宋美龄的皮肤越来越差,到了中年时期,就不得不在脸上擦厚厚的粉底。
这天,宋美龄睡到将近中午才起床。享用完午餐之后,她就翻出衣柜里的服装细心挑选,既不能太保守土气,又必须时尚美丽,还要做到端庄得体,这难度就有点高了。
晚上有一场舞会,是宋美龄专门为周赫煊举办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嘛,放在哪个国家都受重视,宋美龄身为一国之母,自然要表现出自己对文学家的尊重。
更何况,宋美龄超级喜爱出席这种场合,将自身的魅力无限放大,成为全场万众瞩目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