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崛起 第985节
“在把中文歌曲演唱完毕后,合唱团又唱起这首歌的英文版,我终于听懂他们的歌词内容: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这是美丽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风光……”
“在那一刻,仿佛有道闪电直击我的灵魂。我想起我31岁前的祖国波兰,想起美丽的维斯瓦河,想起我那在德国统治下的家人……好的音乐总是有着无穷魅力,她超越了国界,她超越了种族,让陌生的人们能够理解彼此。”
“有人说,犹太人是没有祖国的,我对此并不认同。至少在我31岁加入美国国籍之前,波兰一直是我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我热爱那片土地。该死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让父母带着3岁的我逃离波兰;该死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让背景离乡的我无法回归故土,让我的家人死于纳粹集中营。”
“在那忧伤而美丽的旋律中,我对中国人的遭遇感同身受。‘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中国人正在抵抗侵略,我想我应该去看看,用镜头记录他们的顽强抵抗。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年半里,我来到了中国战场,认识了许多可爱的中国朋友……”
……
听到在场两千多华人的集体大合唱,周赫煊感觉非常惊讶。
除了少数的留学生、商人、驻美官员、访美学者之外,其他大部分都是纽约及周边地区的华侨。他们居然人人会唱《我的祖国》,什么时候这首歌都在美国华人圈子普及了?
那种在异国他乡的爱国大合唱,听得周赫煊全身汗毛竖立,难以言语的情感刺激得他眼眶湿润。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全是爱国抗战歌曲,一组《黄河大合唱》把周赫煊听得热血沸腾。
不得不说,刘良模真是个人才,他把《黄河大合唱》的朗诵词全都翻译成了英文,然后用原版的中文歌词进行演唱,还把三弦等民族乐器搬过来。
那气势激荡磅礴,在《保卫黄河》的多声部合唱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美国观众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朗诵词却听得懂,大致能猜到在唱些什么,一个个在座位上听得目瞪口呆。
“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河西山岗万丈高,河东河北高粱熟了。万山丛中,抗日英雄真不少……端起了土枪洋枪,挥动着大刀长矛。保卫家乡!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
黑人爵士之王路易斯惊得差点蹦起来,连连说道:“这首歌……这首歌……简直难以想象,太精彩了,太宏伟了!”
保罗·罗伯逊笑道:“我第一次听的时候,也是你这样的反应。”
路易斯遗憾道:“可惜,乐队跟合唱团配合有些瑕疵,合唱团的专业水平也有些问题。”
保罗·罗伯逊说:“合唱团并不是专业的,而且他们的排练时间也不长。”
在两个黑哥们儿议论的时候,胡适和张彭春也吃惊万分。
“两年没回去,中国什么时候创作出这么振奋人心的音乐作品了?”张彭春惊道。
胡适说:“听歌词的内容,应该是共党那边的人创作的。”
张彭春道:“管他哪个党!这首《黄河大合唱》唱出了中国的抗战气势,唱出了中国人的抗战决心。”说着,他低声朝旁边的周赫煊喊道,“周先生,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是谁?”
周赫煊说:“冼星海先生作曲,光未然先生作词。”
张彭春期待地说:“等回国以后,我一定要亲自拜访他们。”
美国陆军部长史汀生在演出串场的时候,怪叫道:“哦,哦,哦,这是一首战歌,只听歌曲就让我想到战场。”
周赫煊说:“这是一个民族的怒吼。”
“啪啪啪啪啪啪啪!”
大合唱结束,露天音乐堂的掌声空前热烈,好多美国观众由衷的自发起立鼓掌。
抛开《黄河大合唱》的民族性和抗战意义,它的艺术价值就足以让美国观众感到惊艳了。
为了筹办这场大型演出,于珮琛把周赫煊给她的生活费全投进去了,足足几千美元,上个月家里的伙食还是找费雯丽汇的款。其中《黄河大合唱》就排练了两个月,还请来专业的管弦乐队,想不精彩都难。
当然,比起《义勇军进行曲》在美国的影响力,这首《黄河大合唱》还是难以匹敌的。因为前者朗朗上口,短小精悍,更加利于传播。
早在全面抗战爆发以前,陶行知访欧归国的途中,就在埃及金字塔下听人唱过《义勇军进行曲》。而在抗战胜利后,梁思成前往美国讲学,在美国街头也听到人唱这首歌,他以为是中国人,回头一看却是个十多岁的美国少年。
这不,当保罗·罗伯逊登台演唱《义勇军进行曲》,顿时把今天的演出推至最高潮。
演唱结束后,保罗·罗伯逊没有直接离开舞台,而是说:“接下来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是周赫煊先生填词作曲的英文新歌。由周先生、路易斯和我联合表演,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哦哦哦哦哦哦!”
全场尖叫喝彩,对三人的表演万分期待。
一个是黑人歌王,一个是爵士歌王,还有一个是曾写出《我心永恒》的中国名人,他们的合作让现场记者都兴奋不已。
第九百七十一章 效果惊人
舞台上,放着三种乐器。
周赫煊走到钢琴前坐下,保罗抱着一把吉他,而路易斯身前摆着爵士鼓(架子鼓)。
即将演唱的这首歌,他们只排练了一天。但保罗和路易斯这两个黑哥们儿,在拿到周赫煊歌谱之后,足足花了三天时间重新编曲,把迈克尔·杰克逊的原曲改得面目全非。
是的,周赫煊这次选了一首迈克尔·杰克逊的反战歌曲——《We've Had Enough》。但周赫煊把歌名和部分歌词改了,《我们受够了》改为《我们必须反抗》,歌词“为何你要这样做?哦不,请不要这样”改为“快停止你的暴行。停止!我们将反抗到底”。
在两位黑人歌王的编曲下,这首歌的前半段基本保留原版风格,但后半段从哀求变成了积极抗争。
路易斯的架子鼓和周赫煊的钢琴声同时响起,保罗偶尔扫动吉他琴弦,一段典型的摇滚前奏就此出现。这段前奏长达20秒钟,三人还没开口唱歌,就已经引起台下数千观众的兴趣。
这是什么音乐风格?
观众们面面相觑。
1940年连节奏布鲁斯都还没出现,更别说是摇滚了。现场的一些白人观众直接皱起眉头,因为他们听出了布鲁斯和摇摆乐的味道,前者只有低贱的黑人才会喜欢。
此时的美国乐坛,正是三分天下的年代。
黑人和底层贫民喜欢听布鲁斯和摇摆乐,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喜欢听叮砰巷歌曲,中西部农村则喜欢听乡村音乐。
未来摇滚乐的诞生是怎么来的?
首先,布鲁斯和摇摆乐融合为“节奏布鲁斯”。接着,叮砰巷歌曲进化为“波普音乐”。当“节奏布鲁斯”与“波普音乐”撞到一起,再掺杂部分乡村音乐的特性,摇滚乐的雏形就诞生了。
可以说,摇滚乐的出现,其实意味着美国战后的种族和阶级融合。这种音乐类型能否被1940年代初的美国人接受,没人能够保证,反正周赫煊是无法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