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的水晶宫 第523节
身为木精灵的妮维雅?林歌小姐果然是无师自通的神炮手,三门大炮三发炮弹,一发落进了骸骨守卫方阵的中央,一方落在刚刚集合完毕的半人马集团的中央,总之都是敌人布阵最密集的地方。在这样一个冷兵器的时代,所有的军阵都是要求手持刀枪的士兵相互配合的,自然是越密集越好,当然不可能听说过空心方阵或者散兵线这样高端的东西。那么,一个冷兵器最多文艺复兴初期的密集方阵。遇到了一发来自工业时代中后期的开花弹,那效果会如何呢?
反正陆希没有看就已经醉了,系统面板上跳出来的一大串击杀经验便是这样告诉他。
至于第三发炮弹,则落到了那两个骑着骷髅战马的死灵骑士的旁边,瞬间便被火光覆盖。他们身旁那个站在高耸的石头上摆造型装逼的狼骑兵,也在第一时间被狂暴的冲击波直接掀了下来,生死不知。
这个时候,妮可不由得咦了一声,张开五指看了看自己的手掌。然后又看了看身旁的陆希:“哎呀……果然跟在陆陆身边,就会觉得自己被女生赐福了似的,不管是武技还是魔法,都会开了窍似的很快悟通。实力总是突飞猛进地增长呢。”
妮可应该是升级了吧。陆希看了看精灵少女头上那金光闪闪的实力评价,知道她也终于从白银级的中坚实力者成为了黄金阶的上位实力者。
“填弹!再开上一轮!”陆希吩咐道,随后他一手拔出了剑。一手抽出了世界树权杖:“其余人,拔剑!随我来!”
他跳下了山崖。一马当下地向山洼中那些刚刚中了三发轰炸还处于浑噩状态中的敌人冲去。
“你们要找的陆希?贝伦卡斯特大人驾到!谁堪与我一战?”陆希如此装逼地大吼道。他总觉得作为一个纯爷们,如果没有在战场上学着评书中的古代猛男们这般地吼上一吼。人生一定不是完美的。
现在,洒家人生中的遗憾又补上了重要的一项啊!陆希如此地感慨着,然后顺手便丢了一个连珠火球的五连星过去,连续五次爆炸,虽然威力和规模应该比刚才导力炮制造的要下了一些,但目测也至少干掉了七八个食尸鬼和五六个半人马。
他也听到了身后小伙伴的呐喊冲锋声,不到二十人(扣除了换炮弹的苦力)的小队伍,在这个时候爆发出来的煞气竟然压倒了对方百余人的军阵。
陆希同样还听到了炮弹的破空声,这是妮可发射的第二轮齐射。紧接着,陆希便看到在自己腾起的三朵美妙而又炽热的火花。或许是敌人有了准备,这一次的齐射,带来的杀伤不如第一次,但一样让至少五十人以上的敌人失去了战斗能力。
之后,便再没有发射的机会了,因为冲在最前面的陆希已经正式接敌了。
然后,就是要真刀真枪地干了。虽说理论上敌人剩下的人还是比自己这支二十人不到的小队伍多不少,但陆希却确信自己赢定了,只要山上那些被围困着的友军们不是太逗逼。
他一边思忖着,一边便看到一个披着甲胄的高大身影从火光中扑了出来,一手符文剑,一手则是一柄单手战锤,不是那个叫做库诺尔斯的死灵骑士却又是谁呢?当然,他此时的状态确实很狼狈的,胯下的骷髅战马自然是已经没有了,身体的半边都是灼伤的污渍,一些地方还发出了“兹兹”的奇特声音,冒着刺鼻的青烟,明显是被水银溅到了。
“陆希?贝伦卡斯特?”他挥舞着长剑和战锤,覆面盔后面传出了森然的声音,似乎是为了再一次确定陆希的身份似的,仿佛自言自语般的“问”了一句,手中的动作也没有片刻停歇,那柄符文剑已经斩向了陆希的头顶。
“算是个猛将兄吧。”陆希可观地评价了一下对方,但脚底下的步子只是轻轻地一挪,身体便仿佛漂移似的往右边挪了一步。轻描淡写不带着一丝烟火气,就这样避开了对方的这一次斩击。这个时候。死灵骑士的战锤也挥了过来,但只砸到了空气。陆希已经腾空而起。踩了一下对方的战锤借力跃起,右手的黎明骑士之剑的剑刃上镀着一层蓝色的破邪之火。现在,以陆希的能力,已经能够将这种具备特殊属性的魔力之火当做元素链接强化在武器上了。
陆希翻过了死灵骑士的身体,将蓝火覆盖着的剑刃从他的肩膀和脖颈之间的铠甲间隙处刺了进去,然后用力地一拉。对方的头颅便仿佛是被绞断了根部的椰子脱离了他的躯干,直接被陆希抓在了手里。
(系统:击杀精英死灵骑士一名,获得经验值1125。)
一个黄金1阶的死灵骑士,算得上是高深的实力者了。可惜。这家伙已经受了不轻的伤,动作的灵敏度和延续度多少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况且,这家伙就算是完好无损之辈,在今时今日的陆希面前,其实力也是完全不够看的。
陆希随手将首级丢了出去,当面命中了一个刚刚弯弓搭箭的半人马射手的面门。包裹着厚实头盔的人头还是很沉重的,丢出去的破坏力不亚于铅球,当场便将这个半人马射手砸的满脸血肉模糊。当场毙命。
另外一个死灵骑士也从火光中冲了出来,不过真可惜,他离爆炸的中心位置还要近一些,而且实力也不如那个死掉的库诺尔斯。半边肩膀连着右臂都没有了。如果是活人,这样的创伤即便不会马上致命,也完全失去战斗力了。可他毕竟是一个完全没有痛觉的活死人,用单手提着长剑扑了过来。
“呯!”陆希刚刚准备出手。脑后便响起了清脆而熟悉的声音。他用眼角斜看了看身后,看到的是一手握着持剑淑女。一手持着法杖的卓尔萝莉。
仅仅论攻击力,丧心病狂地几乎可以和辉煌神器媲美的子弹就这样转入了那名半残的死灵骑士的头颅中,将其绞成了一堆血肉。
阿克迪娜兴奋地一笑,法杖一挥,释放出一面冰墙,将一名衣甲鲜明的半人马射手冻住了四蹄,然后又开了三枪,一枪击中了马形的躯干,另外两枪则非别击中了人形的腹部和胸口,这种情况下,对方还不死,那就可以自称小强了。
连续干掉了两个头领级的敌人,小萝莉脸上的笑容更是灿烂了,她打开了持剑淑女的轮盘弹匣,开始慢条斯理地上子弹。一个食尸鬼似乎是发现了破绽,一声“嗷呜”,从“尸体”堆中跃了起来,扑向了小萝莉,却被一旁的格瑞玛少校眼疾手快地一刀劈中了面门。
另外一边,穆拉子爵要对付一个白银级的兽人狼骑兵,完全就是一瞬间的秒杀。他现在已经虎入羊群般冲入了对方残余的兵阵中,猪突猛进所向披靡,一柄看似沉重的双手大剑,在他手中却灵活迅猛得仿佛猎豹的獠牙。
陆希走上前去,又一次将库诺尔斯的头颅刚刚地提起,大喝道:“敌羞吾去脱他衣!”
在场除了他本人,估计所有人都有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就像他当初随口喊的“德玛西亚”一样,已经成为了布尔那只蠢牛冲锋前的必备口号。总之,当他提着敌人首级大喝的时候,对面的山坡上终于传来一阵沸腾的欢呼声。
“是陆希?贝伦卡斯特大师?真的是他吗?”
“是的,的确是他!我收集过他的海报的!啊啊,感谢女神,露西大人终于来救我们了!”
“我就知道,露西学姐一定会来的!”
呃,似乎掺入了一些奇怪的称呼,不过这也无所谓了。总之,对面那些被困了不知道有多少天,疲病交加的联邦残兵们,忽然一个个都背上了士气max悍不畏死的狂人buff,就这么如同猛虎下水般从山坡上冲了下来。
那个本来还准备带着骸骨卫士领头冲锋的死灵骑士,这个时候才刚刚从爆炸的火光中缓过神来,便被几个看上去特别威猛的联邦士兵当场乱刀剁碎,甚至连临死前的拉轰造型都来不及摆。
在指挥官一个照面便全灭,以及遭到这样的两面夹击之下,敌人自然是难逃全灭的命运的。剩下的,也就是己方会有多少伤亡,以及敌人有可能逃走多少的问题了。
陆希手中的法杖划出了一连串风刃,将几名已经开始落跑的半人马撕成了两半。
“一个不留!”他大声地喝道,下达了此生为止最残酷的命令。(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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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章 又一个脑残粉
打扫战场——说白了就是给还没有断气的敌人补上一刀,顺便拿走其身上可以用的干粮、药物亦或是武器;点名集合——看看还有多少能战斗和行动的人;认命基层指挥——救出这批残兵败将之后,陆希的队伍已经有了七八十人,已经算得上是支可以打硬仗的部队了。君不见在陆希家乡的大航海时代,这么一支部队,只有武器齐整衣甲完备,甚至都可以征服一个古老的帝国呢。
既然是军队,那就需要一定的指挥体系了,哪怕是再简陋的指挥体系。
当然,以上的琐事其实并不需要陆希亲力亲为。格瑞玛少校和艾明中尉都是经验丰富的资深军人,参军之前可是拥有佣兵甚至于“马匪”这样的丰富从业经历,他们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在短时间内将一群乌合之众聚拢成姑且可以作战的团体。穆拉子爵虽然是个诺德人,但人家也是北方帝国年轻一代中最负盛名的青年将领,几万个杀气腾腾的诺德兄贵都统领过,要整合这不到一百号人的残兵败将,自然也不在话下。
陆希很担心自己救出来的这批人中还存在之前的艾德拉尔中校这样的重伤或残疾者。而若这些人没有大无畏的牺牲精神,陆希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狠下心肠,将这些信任着自己,等待着自己来救他们,并且好不容易才逃出生天的人“被自愿”地留下来。
好在这一次的运气还不错,这几十号人虽然人人都带伤,而且显得非常疲惫,但总还是保留了一定的体力和战斗力,否则也不会在那个时候忽然爆发出疯狂的战意,居然非常巧妙地和陆希完成了一次完美的前后夹击。当然。在这次战斗中,却还是有四个小伙伴被最后疯狂反扑的敌人杀害,这也是陆希此次行动中遇到的第一批战死者。好在。最早一起行动的thefellowshipoflucy,好歹还没有伤亡。
“将战死者的尸体都烧了吧。”陆希叹息了一声。最终还是狠下了心肠如此地道。他的命令当然包括了敌人,当然同样也包含了自己人。之所以要做到这个地步,一方面是尸体灼烧的黑烟会引来敌人的注意力,反而有助于大家浑水摸鱼;另外一方面,任何没有被烧毁的尸体,都有可能在之后变成亡灵军团的一份子。只要是有良心的人,恐怕都不愿意看到亲友的尸体在自己面前变成只有杀戮本能的行尸走肉。
当被堆在了一起的尸体化作一个巨大的火炬时,陆希看了看全息地图。果然在地图的西北角边缘看到了红点的闪烁。
“我知道大家已经很累了。但是这里的战斗很快会引来敌人的包围,我们时间不多,请再坚持一下。”陆希对新加入的小伙伴们说。
当然,以他现在在残兵的心目中已经max了的声望值,自然没有人会反对。
“您就放心吧,学姐!我们都是联邦的好汉子,不会给大家拖后腿的。只要有您在,一切艰难险阻都会跨越过去的!”为首的年轻军官如此地拍着胸口道。
他是这支五十人队伍中的领导者,为是陆希目前为止救下来的唯一的施法者,一个在今年的十月份才会满18岁的年轻人。嗯,或者说是少年。当然,从外表上来说。说他只有十三四岁都有人信,一头让人感觉非常热情的红发,圆圆的脸蛋上有一双仿佛小鹿一般人畜无害的浅绿色眼睛,以及看上去非常精细鼻梁和下巴,嘴角一只都在翘着,仿佛无时无刻不在洋溢着讨人喜爱的笑容。如果再长大一点,这骚年一定会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吧,但这么一个个头和五官都还没有张开的外表,只能说是一个可爱的骚年。说得再刻薄一点,就是一个刚刚过了保质期的萝太。
话说。你这家伙真的没有谎报年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