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的水晶宫 第709节
“嗯,有一个很有趣的推想,但现在说出来的话,脑洞可能大了一点,说不定你会笑话我异想天开……”陆希一边回答,一边向地穴领主的残骸走去:“说起来,看疾风的样子,应该是也想起来了什么吧?”
“呵,我只是突然想起了埃尔亚斯这个名字来了。”疾风道:“如果说出来,陆希说不定也会笑话我异想天开呢。”
“说说看呢,我一定不会笑话你的。”陆希已经走到了伯利甘的尸体旁边,随手从地上抄起一柄牛头人用的大斧,拨弄起那对残骸来。
这样猎奇的举动,疾风却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她就这样站在一旁,一边看着陆希异常的行为,一边继续道:“埃尔亚斯是火吻佣兵团的创立者和第一任团长,而在历史上,这个名字也出现过好几次,都是当代最著名的佣兵。佣兵界都有这个传说,‘埃尔亚斯’就是授予世界最强佣兵的一个称号,现在想想,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呢。”
“是同一条龙……总之,就跟杰拉特是同一个意思吧?”
“杰拉特是谁?”
“一个喜欢伪装苦大仇深文艺青年的中二病脑残,据说还是什么毁灭世界的魔神转世之类的,但这根本不重要,说出这个名字的我都已经完全暴露年纪了呢。”陆希道:“反正,那个埃特亚斯就是个很牛掰的佣兵,正因为如此,现在还说不清楚到底是敌是友呢。”
他从那对地穴领主的尸体残骸中掏出了一枚炎红色,仿佛正在燃烧的晶体,递给了疾风。(未完待续)
第七百四十三章 佣兵传奇的“传奇”
“这是一枚红龙精华。”凯尔莉安娜用两根手指捏起了炎红色的晶体,“是孕育着红龙的火焰和呼吸而自然凝结出来的天然宝石,价值连城。而且看这纯度,应该是在一条太古红龙的巢穴中,至少花上一千年时间才能长出来,拿到涅奥思菲亚,至少可以卖到200万贝克以上呢。”
陆希心想废话,我不但知道这是红龙精华,而且还知道这特么是极品的红龙精华,但关键是那有什么意义?除了拿来卖还能干吗?难道磨成粉给自己灌进去还能让我的“红龙”战斗持续力增加九分钟吗?
“这是一种非常使用的物质,不但蕴含着强大的火焰原初的源头本质,倒是非常好的施法道具……”大祭司老奶奶继续说。
陆希心想这我也知道,已经用系统看过了。
“当然了,有趣的是,这还是一种药物,磨碎了了之后,对男性可是大补之物呢。”凯尔丽安娜露出了促狭的笑容,但眉眼中却又带着说不出来的讽刺:“涅奥思菲亚的土豪、索斯内斯的王宫,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商品。可以让他们的身心和男性的自尊得到极大的满足,一晚上搞定七八个姑娘都没问题。”
我勒个去……还特么的真是“红龙精华”啊口胡!话说这么重要的功能为什么系统照不出来啊魂淡!
(系统:老朽是一个三观正确纯真善良小清新的好孩子。任何物品都只会展示其“有意义”的属性。记住,是“有意义”的哦。另外也要务必提醒宿主,借外物来寻找男性雄风不但伤身而且丢人。这是来自多元宇宙的老朽对于生物和自然规律的真心忠告哦咪啪。)
“小疾风,你确定刚才遇到的那条红龙,是叫埃尔亚斯吗?”在得到了对方再次肯定的回答后,老妇人的脸上有了一丝凝结的沉重:“如果是我认识的那个埃尔亚斯的话,那就确实是个大麻烦了。”
“是您的老熟人?”陆希咧开了嘴,特意露出了很欠揍的表情,并且有意在“老熟人”上加重了语音。当然。以他的颜值,就算是故意耍贱。也像极了某种无节操的恶意卖萌。陆希知道卓尔精灵都是个重口味的肉食系,这个老奶奶别看现在笑得一脸慈祥中透着腹黑,但年轻时也一定是个阅人无数的主儿,这种玩笑对她来说根本是无伤大雅了。
果然。凯尔莉安娜用非常理所当然但同样也轻描淡写,就像在说“我熊孩子时也玩过泥巴”的表情安然地回答:“的确是老熟人,而且就是你想的那种,小陆希。必须要说的是,那家伙身体强悍,博学多才,也很有品味,变成人形也是最极品的美男子,而且活儿也确实不错。是个很完美的情人。”
“毕竟是条真龙嘛,不可能活儿不行啊。”陆希道。
“嗯,的确也是这样。哎呀。人上了年纪,就是喜欢讲废话嘛。”
对于节操早已经喂狗的陆希和年轻时代就是肉食系的凯尔莉安娜,这种对话根本就不疼不痒,但一旁的某黄花大闺女疾风来说,可就稍微有些重口了。
她倒是没有想普通的小女生那样面红耳赤坐立不安,只是抗议性地敲了敲桌子。轻描淡写地道:“那么,我们能不能因为这个关系。劝他倒戈呢?”
表现得越淡定就表示越不淡定嘛,疾风这种作法瞒得过其他人,但是已经不可能瞒过陆希了。他用玩味的眼神看着妹纸,于是立即换来了对方恶狠狠的一个白眼。
“是啊,那可真是一个好情人,可惜,也仅仅只是一个好情人而已。那家伙太神秘了,而且精神结构一直不太稳定,在我看来,就算是这一秒钟正在和你共赴巫山,下一秒钟突然把你吃掉都不奇怪。”凯尔莉安娜用理所当然的口吻道:“我多少有点担忧。当然,有一次因为分账不均大打了一架,便这么分手了。看上去如此,其实不过是找了一个能让双方都下得来台的方法罢了。”
“分账不均居然比感情破裂还更能下台吗?”
“这是当然的了。因为钱啊,财宝啊,力量啊等等没品位的东西而分手,但至少还可以得到一点实惠;可因为感情这种心理幻觉而黯然伤神,不但没有实惠且伤己伤人,就是最愚蠢的事情了。我们卓尔和暮光岛上的笨蛋们最大的区别,便在于此了。”看得出来,虽然是一个在地表长大,虽然也是一个交友遍及天下很开放的卓尔精灵,但一旦涉及到暮光岛上的高精灵,凯尔莉安娜也是很乐意狠狠地黑上一下的。
听起来真的是好有道理啊,虽然总觉得似乎有哪里不对就是了。陆希想。
疾风则苦笑了一声,明显是不赞同,但也不准备反驳。
“那家伙一直都有一句名言——佣兵不选择敌人。他觉得,身为一个佣兵,谁给了钱谁就是客户,客户让你杀谁你就要杀谁。嗯,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凯尔莉安娜道:“明明红龙都是一群见钱眼看见利忘义的熊孩子,偏偏出了这么一个怪胎呢。”
“这么说,这位佣兵界的传奇,其实是一个很有敬业精神的职业典范咯?这一次,我们呢必须要做好面对他的准备了。”
“至少在大多数时候,他的确是佣兵中的职业典范,否则‘埃尔亚斯’也不会成为佣兵界最著名的都市传说了。”凯尔莉安娜笑道:“他创立了火吻佣兵团,某种意义上,也是奥克兰炎龙皇朝最重要的开国功臣之一。几百年后,他只不过换了个外貌,却依旧以那个身份出现。在涅奥思菲亚建立了佣兵工会。再往后,他莫名地成了克诺乌斯的老师和军事顾问,参加了启明战争。嗯。在剑帝雷斯纳特威名赫赫的那个年代,他又是那位佣兵皇帝的战友。最近一次以这个名字出现是二十年前,以资深佣兵的身份说服了佣兵工会投资,在涅奥思菲亚发行了《战场前沿》这本杂志,哦,顺便还以主编的身份在杂志上连载冒险小说,获得了文学大奖呢。”
“《战场前沿?被莉姆用来当武功秘籍的那本杂志?我还不知道那上来还有小说专栏呢。”
“以前还是有的。但自从那家伙离开以后,之后的几位小说专栏作家都不给力。再也写不出让刀头舔血的佣兵都能支持的文学作品了。于是,文学专栏便在五年前取消了。”
“真,真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啊!”疾风听得叹为观止。
“因为他有的时间学习让自己感兴趣的事务嘛。那激活是一个典型的享乐主义者,只要让他觉得有趣的事情。他都是会毫不犹豫地做。不存在善恶,不存在对错,只存在有趣与否。他觉得外面的世界很有趣,于是离开了龙城;他觉得当佣兵很有趣,就成了佣兵;他觉得创造一个都市传说更有趣,于是没过一个时代,就伪装成人类的外貌,以‘埃尔亚斯’的真名出现,于是便有了佣兵世界最强的称号传说。”
“听起来。还是个……很危险的家伙呢。”疾风蹙着眉头。
“是啊,从本质上来说,这才是真正的混沌呢。比混乱邪恶的恶魔还要混沌的混乱。”
“没你们说的那么夸张。从本质上,那家伙还不至于仅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就去任意践踏弱者的尊严和生命。我虽然不算好人,但毕竟是丹特米尔斯之女,怎么也不太可能对一个大恶人另眼相待。”凯尔莉安娜笑道:“我不是说过了,他是一个好情人。”
“可是,这位好情人。或许马上就会成为您的敌人了。”疾风说:“他是一个很敬业的佣兵的,现在的雇主却明显是地穴领主。甚至蛛后或岩隐之王本人。”
“那你又怎么知道,当代的夜天之玩小姑娘,‘让蛛后成为我的雇主’,本身就不是雇佣契约的一环呢?”一个声音忽然突兀地在屋内响起,整个陆希和疾风心头就是一紧。要知道,这里可是数万大军簇拥环绕的中军营在,门口更是有好几名黄金级的卓尔战士守卫,屋内的三人也全都是顶尖的施法者。这是要强悍到什么地步的人,才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潜入屋内,并且不被发现啊?
“有五百多年没见了吧?还是这么一个恶趣味的家伙呢!”凯尔莉安娜冷哼了一声,将手中的红龙精华丢在了桌子上:“这一次又准备以‘埃尔亚斯’的名字重出江湖,是又遇到什么有趣的事了吗?”
“你是知道我的,亲爱的凯特。如果不是如此,我宁愿再睡上二百年的时间。”桌上炎红色的晶体一闪一闪。陆希和疾风这才注意到,对方的声音竟然是从这晶体中发出来的。
“那么这一次,你选择成为我的敌人吗?”凯尔莉安娜不由得笑了:“那的确是很有趣,连我到了这把年纪,都开始血脉贲张起来了。”
“是啊,这可真是前所未有大手笔的旧情人撕逼啊!”陆希认真地附和道。
“为什么你总是在微妙的时刻表现出看不清气氛的钝感呢?这分明就是故意的吧?这样下去一定会让人讨厌的。”疾风没好气又翻了一个白眼。
“又不是金币,还指望人人都喜欢我?有你喜欢就够了。”
“到这种时候,还能用这么理所当然的口吻说着冷不丁的甜言蜜语。”疾风长长地叹了口气:“到底是怎样的环境才能出现你这样的怪胎啊!”
“对啊,所以怪胎和怪胎,才有合作的基础嘛。”红龙插话道。
“嗯,至少都有不分场景不看气氛乱插话的好习惯,我觉得你们俩一定会非常合得来的。”疾风冷笑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