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的水晶宫 第805节
6希虽然有卡琳交给自己的信物,想要通过哨卡当然没问题,但想到只要走上几步都有可能遇上巡检,当场就觉得麻烦得要死,顿时就想要打起退堂鼓来了。
仔细想想,已经过去了快三年的时间了,当时的大使先生伯伊尔?杜兰达已经在去年退休,正好在内战爆的前一个月完成了交班,返回联邦安度晚年;最高武官参赞帕斯卡女士先升任少将,调往赫纳斯半岛统兵。当年在大使馆的工作人员更是换了一大半,或许几乎不会还有人记得,大名鼎鼎的6希?贝伦卡斯特的第一份公职,其实就是在联邦驻奥克兰大使馆担任武官参赞助理吧?虽然只有两个月的时间而已……
人嘛,对于自己的第一次总是会有些缅怀的,但既然不是什么很有回忆的工作,也就没必要花太多功夫了。非常现实主义的6希当下便准备带着大家离开。却忽然听到旁边传来了一个惊喜的声音。
“贝……贝伦卡斯特大师?是6希?贝伦卡斯特大师吧?”
6希转过了头,当下便在街角的另外一边看到了向自己快步走来的中年男子。这人的年纪确实已经不轻了,头泛着花白的色彩,面上的皱纹也很明显。但这种外貌却给人一种沧桑和知性沉淀下来的稳健气质,再配上那几乎可以和年轻人媲美的矫健步伐和身形,一个风度翩翩,儒雅沉稳的大叔型美男子形象,就这样扑面而来。
我们的主角花了将近三秒钟才将对方回忆了起来。不过在此之前,他已经露出了笑容,接住了对方伸出了手,很亲热地寒暄了一声。
“看到您依旧健康,这实在是太值得开心了。”6希满脸都洋溢着可以让枯木逢春的治愈系笑容,握着对方的手亲密的摇晃了两下:“嗯……菲尔克先生。”
“我打赌,大师,您一定是颇花了一番功夫才想起下官来的。”联邦驻奥克兰大使馆的大使助理,菲尔克?马克维尔感慨地摇了摇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虽然是这种很容易让人尴尬的“玩笑”。但由这位助理先生说出来,却一点都不会让人反感;更何况,他和6希共事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相处的却很愉快,彼此对对方的映像都不错,或多或少都有着一点友情的成分。虽说是近三年之后的次见面,说话之间却自然是少了许多社交上的客套,却带着几分朋友似的亲密。
“格兰特先生越来越干练了,布尔先生的个子也魁梧了许多,一定都已经成为三军侧目的勇士了吧?只要莉姆小姐依旧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那么光彩夺目。”作为外交人员,他菲尔克先生做事果然是滴水不漏,又顺便给6希的跟班们一人送过去了一句奉承话。
虽然显得有点刻意,但奉承话谁又不爱听呢?果然。除了莉姆依然面无表情——估计她压根把这个中年美大叔忘了个一干二净,另外两人则明显非常受用。傻大个牛头人布尔只知道傻乐,而基本上已经相当于6希的管家和男仆头目的格兰特则得体地回了一个礼:“承蒙您还能记得在下,真是莫大的光荣。我家少主人也一直都在想念这您,这次过来,也是为了专门来拜访您的。”
啧。瞧瞧这贵族式滴水不漏的虚伪……话说格兰特同学,你一个村民a到底是从哪里学的这些五迷三道的东西。难不成你每天晚上捧着看的那本《论豪门执事的自我修养》还真的起到作用了?要知道,那本书的作者可是叫个什么“塞巴斯钦‘的,一听就不是什么太正经的名字!
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6希虽然不是宰相,但以他现在的成长性和年纪轻轻就立下的功业来看,就算成不了奥鲁赛罗?贝伦卡斯特那种几个世代才能出现一个奥法之神,但至少也一定可以成为拉瑟尔那样的联邦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到了未来,就算是他的扈从,说不定也能混个将军市长之类的来当当,反正在联邦类似的例子也已经生过很多次了。
菲尔克先生对6希的扈从表现出这种程度的客气和吹捧,也是很正常的。
“至于这位……呃,您是诺尔达精灵?”他其实已经早已经注意到妮可的存在了,不过基于一个外交人员的第六感,第一时间就判断出,这妹纸和6希绝非主公和扈从这样的主仆从属关系(实际上莉姆也不算,但这妹纸好歹每个月还是要从6希手里领工资的,理论上也算是扈从雇员)。基于礼仪角度来考虑,自然是要留在最后寒暄的了。
“这是妮维雅?林歌小姐,嗯,我的青梅竹马……”6希向对方介绍道:“您估计也知道,我在十六岁之前都是在诺尔达长大的。”
“不止是青梅竹马,而且人家还是66的爱人哦!”能够从气场方面完全碾压精灵姑娘的疾风眼前不在,她自然便无视了莉姆犀利如剑的目光,理所当然地宣示了主权,接着便握住外交官先生的手,用力地摇晃了两下:“您好,菲尔克先生,初次见面多多关照,虽然66从来没有提过您,但她也难得笑得那么有诚意,那一定也是66的朋友吧?”
所以说了,天然呆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天然黑,咱们早就得有心理准备了,好在菲尔克先生也没有在意。或者说,他根本就来不及在意这种细节问题了。
“林,林歌吗?”身为外交官,起码的知识自然也是具备的,菲尔克先生自然明白这个姓氏所代表的含义。
“当真是莫欺少年穷啊!”这位马上就要年满五十岁的大使馆事务助理,望着比自己年轻三十岁的6希,就算是表现得再轻松再自然,心中多少有了一些唏嘘和感慨。
“找个地方去喝两杯?”6希应该是看出了对方复杂的心境,先一步提出了邀请:“当然,这是再您不赶时间的前提下……”
菲尔克先生微一沉吟,似乎有些犹豫,大概是在琢磨自己身为一个普通的外交部基层工作人员,和6希这种注定要成为国家级“权贵阶层”的公子哥喝一杯是不是有什么不妥之处。
不过当他的视线在妮可脸上扫过的时候,却不知道为什么,仿佛终于下定了决心似的,冲着6希微微地点了点头,随即又笑着补充道:“您已经不是大使馆成员了,所以这里我才算是东道主,还是该让我来请您才对。我知道有一间店的早餐非常不错。在这种时期还能正常营业,已经算是这不幸的世道中最大的幸运了!”
第八百五十五章 上一代女皇的时代
封锁使馆街的禁令当然没有解除。不过这是所谓的“保护”而非监禁,无论是伊肯的军队还是现在的奥克兰禁军,当然也不可能真的把整条街道都封锁得水泄不通,而且许进不许出什么的。总有一些人,在经过层层检查之后还是可以自由通行的。比如给各家大使馆运送生活必需品的货运车辆;比如大使馆正常外出采购的工作人员;再比如说,伪装成普通工作人员跑到外界去探听八卦和最新消息的情报收集人员,比如像菲尔克先生这样的。
“瞧您说的,我可不是什么情报人员,而确实只是联邦大使馆的普通工作人员。”菲尔克先生一本正经地分辨道:“之所以人家不拦我,是因为我不但还是涉外成员,而且和那边守卫的禁军骑士们都是好朋友。他们知道我早上有来这里用餐的习惯,便网开一面了咯。”
……话说,禁军骑士们是今天凌晨在接替伊肯皇帝的部下换防的吧?就这么几个小时您就和那几十号人都成了好朋友,人家还很淡定地接受了你早上要到一条偏僻小巷的小饭馆吃饭的设定?嗯,这种谜一般的社交能力,已经算得上是洗脑了吧?
当然,系统氪金狗眼早在三年前就告诉过陆希,这位菲尔克先生就是个毫无战斗能力的普通人,“普通”的大使馆工作人员,一个(至少在职务)很平庸,混到快要退休的年纪也只不过是个基层人员的外交官。而现在,它也依旧是这么说的。
呃,反正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科学的存在是今天也无法解释的。我们只要淡然地接受,然后微笑就好了。
菲尔克先生请客的地方是在光辉广场和使馆街以南,靠近穿城而过的索尔米斯河的一条街区中。比起帝都城北大多数富丽堂皇的纪念性建筑物,这里的房屋就显得低矮陈旧了一些,算得上帝都北城难得的比较平民化的街区。隔着大河,遥望着和这里的格调景致差不多的南城,倒是有几分相得益彰的感觉。
真是不会经营啊!和涅奥思菲亚的豪商财阀们相比,奥克兰的贵族在方面简直就是弱爆了。陆希想。临河这么好的地理位置和景致。不开放成豪华的商业区和超级精品住宅区,居然还仍留着这些咋看就很**丝至少有千年历史的平民社区是想要闹哪样?如果是我的话早就要雇打手强拆了嘛!否则你以为七海之都那华丽的城市氛围是怎么维持下来的?
穿过街道,沿着小巷一直走到底,已经能看到河边的小型码头和围栏了。菲尔克先生所推荐的早餐铺就在眼前了。
“这家店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菲尔克先生对陆希介绍道:“店长兼主厨从开店那一天就从来没有变过,这样的美味花了三个世纪的沉淀,自然已经入了化境。当然了,在帝都北城的达官贵人看来,这种餐厅或许是难登大雅之堂。而南城的普通市民也很少会来到北城,所以店面一直都没有扩大。某种意义上,这或许也是一件好事吧?只有这样淡定自如的经营方式,才能保证店铺和美食的原汁原味呢。”
一听就是个经营方式很极客的美食店,这种类型的小店,老板很任性,餐点估计也很任性,赚大钱是不太可能的,但喜欢这种方式的客人却一定又会死忠得不了。这倒是一个很有趣的设定了。
不过,店长三百年都没有变过……只能说明那是长生种了吧?这倒是有点少见了。奥克兰帝国毕竟也是以人类为主体。比较传统的文明古国,并非联邦那种不过数百年历史的移民国家。这个帝国中的外族定居者并不是没有,但和庞大的人口基数相比自然就很少见了,更何况是一个在帝都城北临河这样寸土寸金开了一间并不怎么赚钱的早点铺。
就像陆希所想象的那样,这家餐厅的铺面确实也不大,也不过是个二三十平大小的店面。不过由于是临河的原因,河边的街道也被这家店理所当然地占据了,于是便多了一个露天的用餐区。没有城管这样强悍的神军编制,市民们自然可以堂而皇之地沾一点点国家的便宜了。当然,由于是在冬季。估计也没有人会脑残到跑到街边吹快要冻结的河风,露天区自然是空无一人的。
此店小归小,内里的装饰得倒是很有味道。淡淡浅蓝色,宛若夏日湖水一般的整体风格。墙壁上挂着雅致的挂件和油画,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放着花瓶和鲜花,散发着清香。这在这种冬天的寒意远未褪去的时节,其实是比珍惜食材更为奢侈的享受。总而言之,小清新的气息风格扑面而来,但也绝非矫揉造作的小布尔乔亚风。而分明是一种低调中的素雅和舒适。没有品位的人也能感受到真正的舒心,有品位的人则必然为这里的设计而惊叹之极。
就和店一样,工作人员也不多。两个二十岁上下,穿着很得体干净的小姑娘是侍者,两个在后台的帮厨,再加上兼主厨兼会计兼收银还要兼大堂经理的老板本人,这就是这家店所有的工作人员了。
一行人,四个人加一个牛头人刚刚找了一个空桌子坐下,老板便迎了出来。很显然,她应该和菲尔克先生的关系还不错,看到后者进屋刚刚坐下,便用很明媚爽利的笑容打了一个招呼,迎了过来:“你今天倒是难得带着朋友过来,是从天上过来的客人吗?”
是的,老板就是位颜值至少在90分上下的女士,从外表看,不过是三十几许的美少妇,正是一个女人陈酿出最华美滋味的年纪。她的五官精致明朗得几乎有些非人,充满了一种立体的雕塑美,一头偏深色的棕色齐耳短发,显得非常干练,还带着一种美少年似的帅气,而这样也露出了修长尖锐的耳轮。
陆希可实在是太熟悉这种长相的高颜值种族了,他在诺尔达生活了十几年,天天见到的都是他们。现在又见到一个,真的有一种老乡见老乡的唏嘘感……什么,你说妮可也是诺尔达精灵。也天天能看到?不不不,妮可和蒂朵姐妹的“林歌家族”虽然是诺尔达精灵的合法统治者,身上的黄金血脉来源于古代精灵帝国王裔。严格意义上,与白银血脉的诺尔达精灵并非完全的同族。这一点。暮光岛高精灵的维林诺、菲诺尔、希尔梵蒂等古代精灵王室的后裔家族也是如此。纯粹以血脉论,她们同完全黄金种的暗夜精灵血缘反而更近一些。
虽然经过了数代的通婚,林歌家族的新一代成员们越来越接近普通诺尔达精灵,譬如妮可就拥有一头非常诺尔达的棕色长发,但那双充盈着生命魔力的生气盎然的绿色眼眸。可就不是普通的木精灵能长得出来的了。
比起普通的诺尔达精灵,蒂朵姐和妮可这对林歌家的姐妹花,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都更有仙气儿一些,总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当然,这仅仅只限于不说话的时候。
陆希都有一种老乡见老乡的感觉,妮可和老板娘自然便更不必说了。实际上,两人在看到对方的时候,便彼此都愣住了,随后便渐渐露出了惊喜的神色。没心没肺的妮可只是单纯因为见到了家乡人而开心,而对方在惊喜之中。却带着一种别的成分——类似于那种见到大人物的惊喜和手足无措。
“哎呀,你也是木精灵啊?”精灵姑娘跑了上去,很亲热地抓住了对方的手:“居然能在这里见到家乡人,这可真是太好了!”
“是的,能见到您真是我的荣幸……殿下!”最后这个“敬称”,声音已经小到了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地步,但却瞒不过陆希的感知。
被自家的公主这么握着手,老板娘似乎是觉得有些无礼,想要挣脱却一直做不到,便只能任由妮可这么拽着了。她既然已经认出来了妮可。目光自然也停在了陆希的脸上:“那么,您就是那位了吧?唯一能拥有林歌之号的人类。原本对于这一点,我也是有些不以为然的,但为什么看到了您。却又觉得是如此的理所当然呢?”
是啊,为什么呢?因为我的buff实在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这种事情我可真的没办法解释啊!
精灵老板娘确实是显得很开心,还忍不住对菲尔克先生抛过去了一个风情万种的眼神已做奖赏:“你倒是挺能领人的!带来了这样我连想都想不到贵客,是希望我今年的早饭给你打9折吗?”
“我还以为你至少会给我免费呢。”对于老板娘的媚眼,菲尔克先生很受用,但对于她的吝啬。却也依旧是无可奈何。
老板娘直接忽略掉了对方,对大家笑道:“既然是有家乡人来了,我们就到楼上去吧,那才是一个能聊天的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