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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领主:我有生存栏 第258节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老师说有可能……”

“圣地啊。”泥巴大叔咂咂嘴,“听说在圣地,住宿都是免费的,孩子们上学也不用花钱,他们有吃不完的肉和蜂蜜,生病了还能去医院,里面据说有神奇的医生和药师,就是骨头断了也能帮你接起来,不像我们粮城,就只有一些半吊子的巫,除了开些草药让你自己去熬制,就什么也做不了……”他的语气当中满是向往。

他口中的圣地,其实就是夏城。

夏城和粮城采用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管理模式。

夏城的田地公有,大家虽是农民,却更像是雇工,集体种植,集体收获,虽根据最后的收货量,负责某块田地的负责人,能拿到一些提成,但大多数选择下地的领民,都是为了那比工厂更高的工资,以及没那么乏味的工作——并不是每个人都擅长木匠铁匠之类的工艺,而炼金引擎的工坊又管理严格,一旦入选就不能说不来就不来,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在一台机器面前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重复着枯燥而又无味的投料工作。

有些人宁愿辛苦一些,下地干活,至少是在他们熟悉的野外环境,还能和旁边人聊聊天,说说话。

粮城的田地则分为公田和租田,公田的规则和夏城差不多,只不过由于土地没有夏城肥沃,也未曾经过开垦机的处理,因此工作量远不如夏城那么多,只用在需要的时候,招募人手下地干活就行,平时有那么几个人监管即可;租田则顾名思义,就是可以私人租赁的田地,粮城提供种子,提供田地,提供开垦的工具,但地里种出来的作物,粮城要分走一半。

以系统出品的种子产量,一人劳作的田地,即使是分走一半,剩下的一半,也足以供养一家三口一整年的开销。

而如果只是单纯的在粮城打零工,挣的钱往往只够一个人开销,当然,如果不住在粮城的话,省吃俭用,还是能攒下一些钱来,换做物资,供养自己的部落,但这哪有租田好啊,只要能租到田,就相当于直接解放了两个人的劳动力。

但想要在粮城租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想在粮城租田,首先得有一套房,不拘泥于是买的还是租的,当然,租的房子至少得一年起步。事实上,大部分人压根就买不起粮城的房子,或者说,粮城一开始就没提供卖房这个选项。

而且租房还有押金,因此往往一套房子,要好几个人共同攒钱才能掏出以年为基础的租金。

所以在粮城租田的,往往是以部落为单位,多人凑钱,租下一套房子,再向粮城租赁田地。

至于为什么不在粮城买了种子自己开垦自己种……emmm……聪明人是有的,但一来技术不达标,同样的种子,没有专业的农业指导,这些从来没有自主农耕过的部落民们,连挖坑放种子这种最基础的操作都不知道,更别提合适的灌溉施肥管理了,二来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大量的可食用作物被聚集在一起,往往会吸引来大量的动物。

都不说跟着素食动物屁股后面过来的那些捕食者了。

就是森林里个头一个比一个巨无霸的素食动物们,已经够部落民们好受的了。

这些动物对他们未必有多少杀意,可架不住体型差摆在这里啊,人家往你地里一杵,你赶还是不赶?

赶,就人类那小体格子,说是蚂蚁搬山夸张了一些,也和蚍蜉撼树差不多;不赶,花了钱买的种子,辛辛苦苦种的粮食,就这么被别的动物连皮带杆的啃了个干干净净,吃你的就算了,人家打旁边路过,还能把家给你推得差不多……

有部落吃过亏之后,大家就老实了,宁愿给粮城打工,也要在粮城附近开垦。

像是雷这样,并非以部落为单位,而是以家庭为单位,还是母亲姐姐弟弟这样的三口之家,能在粮城租赁到自己田地的,还是比较少见的,泥巴大叔却知道,这一家子能有这样的福气,全靠这个叫做雷的小小少年。

他和他的家人,原是受另一个领主统治的领民,但那个领主是个残忍冷酷的暴君,不仅将部落中稍微有一点姿色的女性都占为己有,纳入后宫,还各种欺压部落中的普通民众,是雷主动联系了粮城的城主,推翻了暴君的统治,他们家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城主大人给他们的奖赏。

羡慕不来,羡慕不来啊……

泥巴大叔想着,驾驭着牛车出了城。

他也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一开始是来粮城打工,他就盯上了城里的建筑队,从小工做起,很快就成了能独当一面的人物——比如说单独砌一面墙什么的,队长很欣赏他,他的工资也随着技术的提升水涨船高,但他并不满足,后来又跟着城里的货郎,到处做起了买卖,挣到钱以后,又心思活络地搞起了牛车运输。

他这么拼命,不为别的,就为自己的孩子能入学,粮城依旧是不收学费的,但有入学条件,同样是租房,而且有服装和纸笔上面的开销,很多部落民们觉得孩子读不读书无所谓,但他却是难得的觉得只有读书,孩子才会有更好出路的人。

牛车出了城,城外是一片叫人震撼的景象,平坦的地面,被人为分割成了一格一格的小格子,每个格子里都种满了不同的作物,其中数量最多的,当属主粮稻麦,仿佛一直生长到天际的稻麦已经金黄饱满,连绵在一起,风轻轻一吹,便是麦浪层层,随之而来的,是浓郁的麦香,这股香味在城里已经十分明显,出了城之后更是浓郁到令人陶醉。

“就送我到这里吧!”雷看见了自己那在田间忙碌的母亲和姐姐,忙对泥巴大叔说道。

“再往前一点吧!”泥巴大叔指着前面的一个十字路口说道,“正好我要在那里做点生意!”

那个十字路口离雷家的田地更近,他自然没有拒绝的意思,等到了地方,他跳下车来,礼貌道谢后,便撒开脚丫子,叫着“姐姐”和“阿妈”,直奔不远处的稻麦田而去。

泥巴大叔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也将自己车上的东西搬下来,然后大声地叫卖道:“饼子,香喷喷的饼子,又管饱又好吃的饼子,买饼子还送一壶茶……”

第257章 NO.264:雷

雷的姐姐很漂亮,是那种在人类领主眼中,部落民里少见的美人。

她的皮肤虽然也像她的同族那样,因长时间的户外活动发黄发黑,但精致的五官弥补了这一点缺陷: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眶,明亮的大眼睛,再配合上微微嘟起的唇,以及一米七出头,八头身接近九头身的极限比例,任谁见了,都要夸一句,好一个明艳的大美人,此时她哪怕未染纤尘,笑起来时,也仍旧明媚地叫人睁不开眼。

“姐,阿妈……”雷呼喊着姐姐和母亲,跑到两人的身边。

雷的姐姐心疼地用袖子,擦去弟弟额头上的热汗,“不是都说了吗?让你在家里好好待着,地里的事情,有我和阿妈就够了,你在学校上一天的学,还要帮老师干活,已经够累的了。放了学,就该好好休息休息!”

“姐,我不累的,学校里的工作很轻松,就是一些动脑子的活,费不了多大的力气。”

雷在学校,还有一份助理的工作,每月能领到一笔被称作是学生补助的工资,这笔钱可不少,比大多数来粮城工作的部落民们收入还高,而且工作轻松,其实也就是帮着老师打印一下卷子,批改一下作业,又或是老师不在时,代上一两节他已经熟悉了内容的课程。

姐姐是上过扫盲班的,他们这些在粮城定居的居民,就算没有时间上夜校,也必须要学会数数和拼音,不识字可以等到冬天来了慢慢学,但是连数都数不清楚,连标注了拼音的招牌都不认得,很多事情都是办不好的,光是学习这两件事,已经耗尽了姐姐所有的精力,她简直不敢想象冬天扫盲班对她来说会是多么大的一个挑战,因此对于现在已经能认识好几百个字,甚至还能用汉字写一篇文章的弟弟非常的佩服。

雷的母亲虽然同样也心疼儿子,嘴上却恶狠狠地说道,“萤,你别太宠着他了,他是家里的男子汉,多干点活是应该的,以前在部落里,是你供着他吃,供着他穿,现在到了粮城,合该是他养着你了!”

“阿妈不要这样说,我们是一家人,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阿妈说的对!”雷很赞同母亲的话,他抓着姐姐的手道,“姐姐,我现在已经是大人了,我能养你和阿妈的,我们老师说了,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虽然没有父亲,但是姐姐就像是我的阿爹一样,一直照顾着我,我养你们两个,也是应该的,对了……”

他说着,竟是从背包里翻出两个肉饼子出来,“阿妈,姐姐,你们还没有吃饭吧?这是我们学校里的肉饼,据说是用来福羊的羊肉做的,可香了呢!给你们一人一个,快吃!”

“雷!你是不是又把你的午饭剩下来了?”姐姐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她训斥道,“不是跟你说了吗?你在学校读书就好好读书,该吃饭吃饭,不用管我和你阿妈,我们都是大人了,我们肚子饿了,自己知道去找吃的!”

雷的母亲也很赞同女儿的说法,她道:“等你以后工作了,能挣到钱了,我们想吃什么肉买不起呢?你现在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若是饿着了肚子,小心像豆丁一样,再也长不高!”

她所说的豆丁,是他们原来部落里的一个个子很矮的男性,从雷姐姐的身高上就可以看出来,雷原本所在的部落,整体身高都是较高的,但就有这么一个男性,父母都是高个儿,而他本人却因为成长期间的食物短缺,导致个子比部落里的其他人矮上一大截,因此落了一个豆丁的名字。

雷感动于母亲和姐姐的关心,却依旧将肉饼往两人面前推,“阿妈,姐姐,你们不用担心,我今天是吃饱了的,这两个肉饼,是我的老师让我打包回来的,她的人很好,知道我们家里困难,特别允许我每天吃过饭以后,可以偷偷打包两份回家,不信的话,你们摸摸的我的肚子,是不是饱饱的?”

姐姐半信半疑,将手伸向了他的肚子,果然摸到鼓鼓囊囊的一块。

雷的母亲却说道:“这样会不会不太好,你又吃又拿,肯定会有人不高兴的……”

“怎么会呢?”雷不理解地说道,“这是老师特别允许了的呀!”

雷的姐姐也反应过来,摇摇头道,“以后不要这样做了。”

话虽这样说,今天的肉饼她们母女俩还是收下了。

粮城虽没有夏城那样的免费食物,却也有非常低廉的穷人餐。

雷的姐姐和母亲,舍不得动用雷立功时城里奖励下来的金钱,因此每天都只是吃乏味且没有多少营养的穷人餐,这种餐食,基本上都是用正常餐食的边角料做成,淡而无味,基本看不到荤腥,最多熬制一些骨头进去,却也不是一般的部落民能吃到的东西——穷人餐,有得有租房才能吃呢,不然你拿着钱都买不着,那些前来打工的部落民,若想在粮城的食堂里吃饭,就得花正常的价钱,去购买正常的餐食。

不过饶是如此,在食堂吃饭的部落民们还是有不少,他们大多是部落里的首领又或者是长辈,数人供养着一个人。

但是雷始终觉得,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多久,向他这样,推翻领主统治,投奔粮城的部落民,肯定不会只有一个。

在十字路口叫卖的泥巴大叔,很快就迎来了自己的顾客,他卖的都是一些价格不贵的杂粮饼子,很管饱,关键是这些饼子被厚实的被子包裹着,拿出来时还热呼呼的,又软又弹,仔细品尝的时候,还能吃到一两点肉味儿,配合上一壶泥巴大叔送的茶水,那真是一天的疲惫,都消磨在了肚子里。

许多人都有带饭的习惯,但在粮城,自己开火做饭的成本,其实是远高于直接去食堂吃放的,毕竟食物要钱,柴火要钱,若是购买的食物多了,还要自己承担因为天气变化而带来的损耗,而外出采集食物和砍伐柴火……emmm,有那时间和功夫,多的钱都挣出来了,因此大多数人带的饭,其实就是粮城食堂里的穷人餐。

不过这玩意儿也就只有管饱一个功能,下大力气要干苦力活的人,吃的久了,会觉得身上没劲儿。因此隔三差五,大家还是会下大价钱,在食堂里好好开一顿荤,泥巴大叔这饼子针对的人群,就是那些活干到一半,觉得提不起劲儿的人,吃上一口热饼,喝上几口凉茶,又重新有了力气,于是继续干活。

泥巴大叔的吃食卖的差不多了,又有人招呼他过去拉货,地里种的是什么样的作物,又要上交多少的粮食,基本上是早已经确定的,五成粮食的租田费用,并不是真的收正正好的五成,而是官方根据分布在不同地方的公田收获平均量,统计出一个大概的数字,大家就按着这个数字去交就是,通常来说,官方会将这个数字比实际的量定得稍微低一些,也就是多留一些粮食给领民,若是勤劳肯干,精心打理,交了公粮之后,还剩下六成都有可能。

但若是疏于管理,不听指挥,不按照农业局的指导伺弄田地,导致产量不足,届时可就不仅仅是要将大部分粮食都上交上去的问题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要被打鞭子,至于第三次,就会直接被收回耕种的田地,驱逐出粮城,想要回来,就得把曾经走过的路程,重新再走一遍!

雷已经见过不止一个人挨鞭子。

他们大多是一些自由散漫的部落民,将粮城派来的农业官视作无物,也不觉得种到地里的作物有什么好伺候的,就跟以往一样,把种子往地里一洒,就任由其自然生长了,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至于为什么在吃了一次亏之后还会挨鞭子,就不得不说种地的辛苦了,很多部落民习惯了天气不好就留在家中休息,等到天气适宜再出去捕猎采集的生活,哪能顶着太阳又或者是雨雪到地里处理一些作物遇到的问题……

好在雷一家三口都很勤快,他们不仅听从农业官的指挥,将田地里的作物伺候的一丝不苟,更是让雷去学校的图书馆里,学习了不少与作物有关的知识,因此放眼看去,雷家的几块田地,不敢说是长势最好的,却也是最好的之一。

雷的母亲已经在安排起这一季的粮食和作物收货后的收入。

“倒是给萤买两身衣服,我听说那什么红尾鸟绒的衣服,可暖和呢,冬天穿出去都不怕……”

萤吓了一跳,“我们哪买得起那个?太贵了,太贵了!”

“是要买的,冬天你也要去上学,没有一件厚实的衣服,你连门都出不了!

“等咱们有了粮食,就没有花钱的地方了,以后每次去食堂吃饭,只需要把粮食交上去就可以了!”

金钱在粮城的流通虽然已经很顺畅,但顾虑到领民们“手里有粮”,心里才不会慌,因此在收走公粮之后,粮城并不强制要求领民们将所有粮食都卖给官方换做金钱,而是允许城里的居民,每天用粮食到食堂去换取粮票,再用粮票兑换相应的食物,这样虽然麻烦了一些,可对于这些饿出了心理阴影的百姓而言,冷冰冰的金钱,就算是再漂亮再好看,如何比得过满谷满仓的粮食?哪怕不大的屋子,被装粮食的粮仓筒,占据了三分之二还有多的面积的,大家也甘之如饴。

雷的母亲虽然节省,但在给儿女花钱的地方,却从不吝啬。

“那也不用买红尾鸟绒的衣服呀,那也太贵了,实在不行,买件大一点的袄子吧,我在服装店里看到过,就是那种用动物皮毛做的,长长的,像是裙子一样,能从脖子一直裹到脚踝的袄子,买一件,管许多年呢,而且买大一点,咱们一家三口都能穿……到时候谁要出门去,谁就穿那皮毛的袄子,再买个毛皮靴子,这样冬天就不怕冷了。”

“袄子也是要买的!”雷的母亲说道,“咱们部落里的毛皮,又黑又脏,还不保暖,也不知道圣地那边的女工是怎么做的,竟然能把动物身上那又脏又臭的皮毛,做成那么柔软漂亮的袄子,不过红尾鸟绒的衣服也得买……”

她拉着女儿的手道,“你都没有一件漂亮衣服,是应该买几身了。”

雷的姐姐红着脸,不肯答应,“我穿什么漂亮衣服,就是买,也该给弟弟买才是。”

谁知雷却张开双臂,对姐姐说道,“姐姐,难道我的校服不好看吗?这可是粮城里最漂亮的衣服!

“你就听阿妈的吧,多买几件漂亮的衣服,等以后有机会了,我带着你去圣地逛逛!”

一家子其乐融融,少女羞红的脸颊,是如此的美艳,远处,米凡放下了望远镜,问身边的人道:“就是她?”

她看了一眼身边的楚定邦,喃喃道:“有点高啊……”

“不高,不高,刚刚好。”男子忙不迭地说道,像是生怕她棒打鸳鸯。

看出他小心思的米凡笑了一下,“我说这些天你怎么魂不守舍的呢,原来是有心上人了。

“我这边倒是无所谓,但是先给你说好了,咱们华夏可不讲究什么强买强卖,包办婚姻。

“你要是真喜欢,就去追,追到手了再跟我说,我给你们主持婚礼!

“但你要是仗着自己是副城主,强抢民女,可就别怪我不讲究你我之间的情谊,直接汇报给领主了!”

“那不能,那绝对不能啊!”楚定邦拍着自己的胸口,只差没指天发誓,“我绝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眼看雷一家三口,忙完了地里的事情,楚定邦顾不得和米凡再说些什么,忙架起自己的牛车,朝着那边赶去。

等到了走路的几人身边,再故作惊讶地道:“这么巧,萤,你们这是要回城吗?不如坐我车吧,我送你们一程!”

萤看见他,不自觉地别开眼睛,不敢对上他的视线,雷却是没看见姐姐脸上的表情,“副城主?”

第258章 NO.265:副城主楚定邦

一个城市里既然有城主,自然也少不了副城主。

粮城里的城主只有一个,那就是米凡,副城主却不少,管财政的,管教育的,管军事的,管商业的,管人口的,甚至连卫生都有一个专管的副城主……而楚定邦这个副城主,主管的就是城市规划与建设,说的通俗一点呢,就是粮城的包工头。

楚源毕竟只有一个,不可能所有建筑,都靠他用普通的大木屋拼凑起来,通过生存栏制造的大木屋,除了便捷以外,其实在领地里的材料赶上来以后,并没有太大的优势,受制于面积的限制,很多功能都无法展开,因此整个粮城的建筑,除了饿最开始的原生领民聚居区是楚源放置的大木屋组成的以外,其他基本上都是楚定邦带着他手底下的施工队修建的。

甚至于连城外农田的划分,也是他帮着城里的农业部门分割出来的。

雷认识他,是因为楚定邦到学校里招募过不少次员工,建筑队的工作,虽然看起来难度不高,似乎有把力气就能干,但要是完全没文化,就只能做些纯卖力气的活,楚定邦将视线瞄准学院,是因为在学院读书的学生,一来大都是粮城的“自己人”,可以放心用,二来则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与培训,学生们大都有了一定的学习思维以及举一反三的能力,不像那些外面招募来的部落民,跟纸青蛙似的,戳一下动一下。

只是因为粮城的人材缺口很大,各个部门都需要有文化的人,因此雷在学院里,经常能看到楚定邦和几个副城主唾沫横飞,吵得闹翻天的模样,在众多的副城主当中,要说他最崇拜谁,那肯定是非楚定邦这个副城主不可。

因为他听其他人说,城里的那些副城主,都是投靠了领主大人的其他领主,只有咱们这位副城主,是实打实的“自己人”,和他们一样,原本只是一个最普通的领民,是纯靠勤奋努力,坐到了和外来领主们平起平坐的位置。

从外貌上,也很容易看出他们的差别来,原生领民和部落民之间,还是有一定差别的,但这种差别,一定远小过人类领主们和部落民以及原生领民之间的差别,后两者再怎么说,也是劳苦大众,无非就是以游荡为主的部落民,体格更好,皮肤更黑罢了,但原生领民常年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甚至忍饥挨饿的生活,皮肤也白不到哪里去。

领主们就不同了,这些自现代社会而来的人类领主,几乎可以说是有一个算一个,都白白嫩嫩到给人一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感觉,当然,他们的大领主楚源除外——所有见过楚源的人都表示,领主大人是那样神圣不可侵犯,光是远远的看到他,就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威严感压迫着自己的心灵。

楚定邦就是当年楚源带着招募出来的原生领民们试图给屋子里修个土灶时主动站出来表示自己能干这活的楚十三。

他的经历说起来还颇为传奇,从一个什么技能都没有的白板角色,到琢磨着土灶的修建方法,一路带出一支建筑队来,最后辅助楚源修建起了最大的抵御恶魔蜘蛛的建筑,葬蛛岭,或者说的更准确一些,拒蛛关——一道借助天险将恶魔蜘蛛抗拒在外的关卡,再然后,就是米凡建城,他自请跟随,主动离开已经安稳下来的华夏领地,转而去建设一座甚至还不存在的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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