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枭雄,我边女神多亿点怎么了 第27节
“是!”
张伟和于洋二人立即带着二分队、三分队的弟兄,走出阵地,向前方推进。
此时不断有零星的丧尸冲向他们,但再难形成之前那般庞大的尸潮,已经没有了威胁,只需边打边前进即可。
“彪子、文涛,你们带四分队、五分队垫后。”
“收到!”
“大哥放心。”
两人立即去传达命令,组织队伍。
“如月,我把一分队交给你带,和彪子他们边打边退,你能不能做到?”
“少瞧不起人,交给我吧。”冷如月冷冷地下一句话,转身就去传达命令。
望着她的背影,刘煜点点头,以她这么牛逼的异能,应该能压服一分队的“亲兵们”,没人会抗拒她的指挥。
然后他又对身边的萧梦云说:“梦云,让后勤部的人开始收拾吧,寻找丧尸尸体中的晶核,能找到多少就找多少。”
“没问题。”
萧梦云其实已经行动起来了,在她的指挥下,后勤部的大队人马一边撤,一边对丧尸的尸体做开颅手术。
她指挥地井井有条,简直比刘煜还有条理,没有出现一点乱子,一切都井然有序。
因后方那映红天空的大火还在持续燃烧,所以能尾随他们追击的丧尸并没有多少。
所以没过多久,他们便过了桥,抵达了对岸桥头。
...
三沙岛又称三沙区,全岛总共二百多平方千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珠水环岛而过。
岛上绿茵遍布,绿化做得极好,不少顶级高校学府落座于此,还有雕塑公园、音乐厅、美术馆等各种具备艺术气息的场所,平日中游客极多。
除此之外,岛上还遍布着各式各样的星级酒店,以及高档社区、公寓、别墅群,是名副其实的富豪集中地!
当前,刘煜率人杀到这里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刘煜问身边的萧梦云:“梦云,你家在哪儿?”
萧梦云:“飞龙山庄,但距离这里有点远,就在全岛最高的位置,我们只能等明天再去了。”
“嗯。”
刘煜点点头,白天对付丧尸尚且吃力,更遑论夜晚?
现在最重要的是找个地方安置,等待明日白昼降临。
“需要找个地方安营扎寨,那边的公园怎么样?”
刘煜发现了旁边的绿化公园。
“恐怕不妥,公园无险可守,万一有成规模的尸群摸上来,再有夜色掩护,那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萧梦云指向不远处的街道:“我建议,先把那条街上的丧尸清理一下,然后占据一些易守难攻又能住人的建筑,比如酒店,然后以分队为基准随时保持联络,度过今晚。”
“嗯,不错。”
刘煜颔首,印证了她是有最基本军事常识的。
就在他正准备下令时,陈锋忽然来到了面前,令他不由道:“陈队,有事?”
陈锋抬起头,正视刘煜的双眼说:“刘长官,我想了很久,现在我想带领手下人,彻底加入您的兄弟会,希望您能够收留我们。”
现在想加入了?
刘煜一愣,萧梦云隐晦地碰了一下他的胳膊肘。
刘煜马上大笑起来:“哈哈,好,好啊!陈队长,你能加入刘某人的队伍,这是刘某的福气,简直三生有幸。”
“刘长官,您千万别这么说,您救了我们,这份恩情,我们除了替您效力之外,已经没有别的方式了。”
陈锋正色道:“我刚刚问了一圈手下弟兄们的意见,他们都同意,如果刘长官愿意接受我们,那我们以后就是您的人了。”
“怎么会不同意呢?有你相助,那我简直是如虎添翼!”
刘煜高兴地走上前,握住陈锋的手说:
“对,江湖上有人给我起了个诨号,称我为‘飞天玉虎’,我看过去我还不配这个称呼,因为我没有翅膀。
而现在有了你和你手下的弟兄们,那我这诨号可就彻底做实了,因为你们就是我的羽翼!”
“请长官下令!”
陈锋立即站直身体,向刘煜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刘煜眸子转动,看得出来,此人已经把军队的一切刻到了骨子里去,即便退役当了雇佣军,依然保持着军人的种种行事作风。
“长官太生分,跟他们一样,叫大哥!”
“大,大哥。”
陈锋略有不适应,但还是叫了。
“好兄弟。”
刘煜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样,现在战斗部一共有五支分队,我准备成立第六、第七分队,由你担任第六分队的队长,你看如何?”
“但凭长官,大哥吩咐。”
“嗯,我还想将你手下的弟兄都委以重任,让他们来担任教官教导整个队伍。同时组建一些特殊部队,比如驾驶战车、武装直升机,让他们来负责,你觉得如何?”
“我没有任何意见!”
“好,那你先去和大家一起休息吧,一会儿还有战斗任务,到时候一起来开会。”
“是。”
陈锋转身离开后,萧梦云皱眉问他:“阿煜,你这是不是太急了?他刚加入,你就把他手下的人分开,不会有问题吗?”
望着陈锋远去的背影,刘煜背负双手,慢悠悠地道:“呵呵,梦云啊,你或许有很多优点是强过我的,比如动员能力、组织能力、调度能力等等,但有一点我敢说,你绝对比不上我。”
“什么?”
萧梦云露出了好奇的目光,她倒是很想知道刘煜哪点比自己强。
“呵呵。”
刘煜笑而不语,故意卖关子。
“你快说呀。”
见他不说话,萧梦云急了。
“不说,除非你答应我,今晚我们就入洞房。”
刘煜嘴角上扬,趁机要挟。
“哎呀你这臭男人!”
萧梦云俏脸一红,拍打了他两下:“我既然选择了你,那不还迟早是你的吗?”
“夜长梦多,你必须今晚就...”
“行行行,答应你啦!答应你行了吧?”
萧梦云妩媚地白了他一眼,但其实她知道,刘煜这样的人是绝对吊不了胃口的,不把肉吃到嘴里绝对不放心。
“嘿嘿,好媳妇。”
刘煜一把将她揽入怀里,然后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继而道:“那就是看人,我看人,向来很准!”
“看人?”
萧梦云趴在他怀里,嘴里咀嚼着这两个字。
“没错。”
刘煜感慨起来:
“我这些年,走过了太多的地方,在坟头睡过觉、跟死神跳过舞、在枪林弹雨中闯过来、在刀山火海中蹚过去...经历的风风雨雨,那简直太多了。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见过了各种各样的人心,黑的、白的、半黑半白的、全黑只有一点白的,全白只有一点黑却瞬间被染黑的...”
通篇废话在女人面前吹牛逼,他就是想说自己见过的人多了,看人那自然就准了。
不过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非凡人自然有非凡的经历。
他穿越前当兵的日子一成不变,出海当雇佣兵后那真是闯进了大风大浪中,见识了全新的天地。
转战各种战乱地带,什么人没见过?
不过他这种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在刀头舔血的人,通常都没啥好下场!
因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就说若没有金手指,那他弹尽粮绝后只要不自杀,那些围攻他们团队的默绝对不会放过他。
“就拿我身边的人来说吧,小伟、洋子、彪子、文涛,这四个人,为啥我就把他们从黑厂里带出来了?”
刘煜继续说着,而萧梦云则嘴角带着笑意,静静听着他吹牛逼。
“小伟,曾经的宅男一个,没钱出来打工被黑中介骗入黑厂,一直是最挨欺负的那个人。
但他特别善待小动物,在自己没钱的情况下还买火腿肠喂流浪狗、流浪猫,这样的人心地善良,不过也从侧面说明了他社会经验少。
把他收为手下好管教,性格也容易塑造,深深地影响他,他会有足够的忠诚。
之前把他带出来混江湖,我还在想是否做错了,但现在末日来了就不用想了。
洋子,身上有纹身又有打架的案底,去不了正规工厂,之前当保安时把公司领导的侄子打进了医院,导致他在保安圈出名了,最后只好去黑厂上班。
这小子天生的桀骜不驯、飞扬跋扈,我见他一次打他一次,一个月打了他二十九顿,最后他发现连我单手都打不过,彻底对我心服口服,从此只认我一个大哥。
这种人就像老鹰一样,只要你能驯服他一次,那从今后他轻易不会背叛,绝对是忠心耿耿!
彪子,在家里那头惹了事,吃了官司,仇人的能量不小,以至于他只好藏身黑厂避风头。
这家伙心狠手辣,做事还很绝,本来我不喜欢他,但直到我发现他十分有孝心,每次开支开的那点钱都不够他花,他却都想办法让人捎给他那瞎眼老娘,于是我决定拉他一把!
这种人只要不死,那迟早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伸出援手,他一定会感恩戴德。
文涛,其实他比我大两岁,我该叫他老宋。
这家伙年少炒股成名,本该有个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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