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地给钱 第16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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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287章 调查结果
到达宁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以往这个时候,慕娅已经在床上躺着了。今天或许是玩得太开心吧,又或许是午休的时候睡得很好,到现在还是精神抖擞的,大有玩到晚上十点都不困的架势。
宁家的主屋里却是一片的漆黑,只有院子里的路灯亮着,不过主屋的大门是敞开着的,说明屋里有人。
佣人前来开门。
章晓抱着慕娅下车,还有点不放心地问着:“宁总在家吗?”
佣人答着:“少爷在屋里,他让我在这里等着三少和章小姐。小小姐的粥也煮好了,在餐厅里,现在温度应该恰好。”
章晓看看一片漆黑的屋里,不解地问着:“宁总在家里怎么不开灯呀。”
佣人亦扭头看一眼主屋,摇头答着:“我们也不清楚,少爷在家里的时候,都不喜欢开灯。”
章晓微愣,有人喜欢黑漆漆的吗?
慕宸走到她的身边,与她一起往屋里走去,一边低声解释着:“致远的确喜欢黑色。”
章晓嘀咕着:“平时一身黑就算了,晚上还不开灯。”他的世界有多黑呀。
慕娅害怕黑,快要进屋的时候,她紧紧地搂住章晓的脖子,怯怯地说道:“妈妈,怕怕。”
“别怕,妈妈抱着呢。”章晓安抚着她,抱着她进了屋,寻着灯的开关打开,屋里瞬间便亮了起来。
慕娅搂着妈妈脖子的手才松开。
宁致远还坐在沙发上,屋里瞬间亮起来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反应。
章晓抱着慕娅径直走到他的面前,把慕娅放站在地上。慕娅双脚着地后,一边扭头看向宁致远,一边用手搂住章晓的腿。见到可爱的外甥女,宁致远脸上的阴沉缓和些许,勉强地挤出一抹笑容,伸手便想抱过慕娅,嘴里柔声说道:“慕娅,来,舅舅抱抱。”
慕娅不要他抱,用手拍开他的手。
“慕娅,叫舅舅。”
章晓弯下腰去轻哄着不要宁致远抱的慕娅,“慕娅有好几天没有看到舅舅了哦,现在见到舅舅,应该给舅舅一个拥抱的。”
慕娅在章晓的面前转过身去,面对着宁致远,明亮的大眼有着迟疑,又不停地眨动着。
慕宸站在一旁也哄着:“慕娅,叫舅舅呀。”
数次张了张嘴,慕娅在宁致远的注视下,终是开口叫了一声:“旧旧。”
叫得不是很清楚,宁致远也欣喜若狂,不顾慕娅的意愿,就把她拉近前,抱了起来,低头去亲慕娅的小脸蛋,慕娅扁着嘴,明显是不喜欢他亲她。还用小手去拍打他的嘴巴,宁致远也不在意,欢笑地说着:“慕娅会叫舅舅了,慕娅,再叫一声舅舅,好吗?”
慕娅不肯开口了。
宁致远抱起她,走到宁桐的遗像前,对宁桐说道:“桐桐,慕娅会叫我做舅舅了,你听到了吗,她会叫舅舅,她会说很多话了。”
“妈妈。”
慕娅见到宁桐的遗像,总以为是章晓,或者是把章晓当成宁桐,她探下身去要拿起宁桐的照片。
宁致远拿起妹妹的照片给她,她两只手紧紧地捉住了相片的边缘,不敢松手。遗像是裱了起来的,她要是拿不好就会摔落在地上摔碎框框。
“妈妈。”慕娅看几眼宁桐的相片,叫着妈妈,又扭头望向章晓,也叫着妈妈。
这一幕让慕宸的心情跟着沉重,对亡妻的思念瞬间以排山倒海的姿势涌来。
他沉痛地走过去,把女儿抱过来,望着亡妻的遗像,沉痛地说道:“慕娅,这个才是你的妈妈,你的亲妈妈。”
慕娅分不清什么是亲妈妈,她反正是看到宁桐的相片也叫妈妈,对章晓也叫妈妈。她以为宁桐的相片是章晓,又以为章晓便是相片中的宁桐。
两个人,她都有亲切的好感,在她幼小的心灵里,妈妈是最亲切的。
宁致远慢慢地走开,让这对父女俩好好就妈妈这个问题讨论讨论。他给章晓使了个眼色,示意章晓跟他上楼去。
“慕宸,慕娅的粥在餐厅里。”章晓跟着宁致远上楼的时候,轻声地提醒着慕宸,不要忘记喂慕娅吃粥。
慕宸的沉重,对宁桐的思念,冲击着章晓,她对他稍微生出来的点点心悸,被她硬生生地掐灭。
那是她的表姐夫呀!
敛回了看慕宸的视线,章晓专心地跟着宁致远上楼,进了宁致远的位于二楼的书房里。
章晓进去的时候,宁致远又坐在书房里的沙发上了,脸色一片沉凝。见他脸色不好,章晓的心情也跟着变沉。她拜托他调查的事情,肯定有了结果,结果……很残忍吧。
“哥。”
章晓轻轻地叫了宁致远一声。
宁致远嗯着,示意她坐下。
等章晓坐下后,他望过来,抿着的唇瓣动着,低冷地吐出话来:“章晓,我向来直接,不喜欢拐弯抹角,把你叫到这里来,我也就直说了。你请求我帮你调查的事情已经有了结果。”
章晓凝着脸色,等着他往下说。
宁致远反倒有点迟疑了。
等了两分钟都没有等到答案,章晓问着:“结果如何,你直说无防,我能承受得起。”
宁致远的迟疑让章晓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那起事故看来真与她的父亲有关呀。
“肇事司机外号叫做小六子,真名叫做廖六,在堂兄弟中排行第六,他的父母没有什么文化,就帮他取名廖六,大家习惯叫他小六子。今年才十九岁,刚考取的驾照,便闹着父母给他买了一辆车,他的父母都是工薪阶层,但过于溺爱他,倾其所有都买了车子给他过瘾。这个人就是个小混混,读到高一便弃学,整天跟着一班社会小青年鬼混,父母也拿他没办法,只要他不闹出什么大事来,都是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最近两年里他搭上了两位有钱人家的少爷,那两位少爷家里富裕,出手阔绰,整日里花天酒地,更喜欢被一群混混族拥着当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