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类种,打你! 第35节
肯尼斯默然。
答案已经很明确了。
索拉清楚,自己不爱肯尼斯。
肯尼斯这个人,在索拉看来,古板,固执,自大,还有着舔狗的属性。
索拉不是魔术使世家的嫡女,无法继承魔术刻印,对着肯尼斯这样顺风顺水的魔术使是既羡慕又嫉妒。
嫁给肯尼斯,也只是家里的联姻的需要。
但——
魔术使,是与人类相差甚远的生物。
越是专研魔法,便越走向非人化。
身为魔术使家族的人,索拉也渴望过和普通人一样的恋爱,但索拉也清楚,那只是渴望。
索拉的未来,只能是作为联姻对象,嫁给某个魔术使,作为生儿育女的苗床。
相比之下,嫁给一个爱着自己的人,已经是足以令索拉满足的结果了。
“肯尼斯,你能保护好我吧?”
肯尼斯心里一喜。
肯尼斯无法保证自己能与圣杯战争中活下来,甚至没打算从圣杯战争中活下来。
但那是肯尼斯做好了深度干涉圣杯战争的打算。
但只要不直面从者,肯尼斯自信能够保护好索拉。
若带上索拉,让她看看自己战斗的英姿?也不错吧。
ps:第一法的设定,其内容对于一部份特权阶级的魔术师来说似乎是常识。虽然第一魔法的使用者已经去世了,但据传他的直系人物仍然勉强存命中。
没错,本书里钦定就是切嗣爸爸了。
ps:所以,肯尼斯稍微知道点关于圣杯的事,但他知道的也不多,切嗣则是全部知道。
ps:这一卷写的有问题了,写同人不应该改设定的,改设定还不如原创。
ps:请看到这卷最后,我保证这些都很尊重原著设定的。
第七章 遗物
简单的告别了索拉后,肯尼斯回到了自家的魔术工房。
为了圣杯战争,肯尼斯做了充分的准备。
花费家财置购了多种魔术礼装,还购买了三台肯尼斯专用的魔术炉。
魔术,是使用咏唱,符文等手法,以魔力为代价,跳过事物发生的起因和过程,直达结果的手段。
比如生火,日常中,生火需要可燃物,需要温度,需要空气,但对于魔术使来说,运用魔力,咏唱火的咒语,无需上述的一切就能生火。
哪怕在真空中,也能燃起火焰——虽然只要断了魔力供应就会马上熄灭。
视魔术使对于魔道的理解程度,成熟的魔术使燃起1单位的火只需要1单位的魔力,青涩的魔术使做到同样的效果或许需要10单位魔力。
因此,对于魔术使来说,魔力充足几乎能做到一切。
有着三台魔术炉供应魔力,肯尼斯认为那已经足够了。
有着这种程度的魔力供应,只要处于魔术工坊中,就算是被从者袭击,肯尼斯也自信能进行最低限度的防御战。
『但这样还不够,想保证索拉的安全,要更加保险的策略才行。』
肯尼斯咬着手指,徘徊在魔术工房中苦苦思索办法。
猛然间,想到什么办法的肯尼斯,做到了自己常用的书桌面前,提笔在纸上写着什么。
『如果将令咒的所有权给索拉,索拉遇到危险就能召唤英灵了,但这样会让索拉被其他参与者盯上。』
『令咒的存在过于明显,很难瞒过其他人,那就将令咒放到自己身上,由索拉为从者提供魔力——』
『尽管索拉的魔力不高,从者的属性可能会下降,但由于索拉提供了魔力,一旦遇到危险,我完全可以以令咒将从者转移到索拉面前。』
『而且,如果召唤出不听话的从者,令咒在我这,魔力由索拉提供,率先面对危险的应该是我。』
『我他娘的真是个天才!』
想到就做,肯尼斯打算对令咒进行解析,猛然发现。
在书桌前,站着一个身影。
入侵自己的魔术工坊,还能让自己毫无感觉?
肯尼斯心中发冷,第一反应就是逃——暗中催动魔术礼装的同时,他抬头看了过去。
外表看上四十或者更大的年纪,头发灰白色,脸上长着同样颜色胡须,一双红玉色的瞳孔望着肯尼斯。
肯尼斯长出了一口气,瘫坐在了原地。
“别吓唬人人啊!老头子。”
和来者见面,这还只是第二次。
整个魔术界,见过这位的寥寥无几,但没听说过这位的几乎没有。
魔道元帅、宝石翁、万华镜、时之翁以及——至今为止,明面上仅存的魔法使。
基修亚·泽尔里奇·修拜因奥古。
“做好准备了吗?”
“在您初次见我,并且将我指派到降灵科开始就在准备了。”肯尼斯回应道。
降灵科,最顶端的降灵技术便是召唤神灵降临,紧排在神灵降临之后的,便是召唤英灵。
肯尼斯当然做不到这个程度,也没听过有谁能做到这个程度。
但身为降灵科一级讲师的肯尼斯,自认对于英灵的了解要超过创建圣杯战争的御三家。
宝石翁继续开口了。
“小子,去帮我试试现第一魔法使的成色。”
“如果你认为他有着足够的力量和足够的觉悟,就帮他拿起圣杯。”
宝石翁顿了一下,紧接着继续说道。
“如果——没有,那就杀了他,最低限度是绝不能让第一魔法使捧起圣杯。”
说到最后,宝石翁的话语中满是森然的杀意。
肯尼斯狠掐了自己一下,让自己恢复平静,心中感叹。
不愧是从神代至今,参与过讨伐朱月的第二魔法使,仅凭杀意就让自己看见了数幅死亡的幻象。
宝石翁忽然问道:“对了,你选好了想要召唤的英灵吗?”
说到这个,肯尼斯脸上洋溢起自信的表情。
“从朋友那里,找到了伊斯坎达尔大帝的战袍碎片,就准备用哪个当圣遗物召唤从者了。”
伊斯坎达尔,又叫做亚历山大大帝,驰骋欧亚大陆的征服王。
英灵会因为功绩和知名度而增加力量。
而征服王,无论从功绩还是知名度,在古往今来的历史中都是数一数二的。
更别说,征服王还有着身为宙斯之子的传说,还被埃及冠名为法老。
圣杯战争无法召唤神灵,那么作为半神,征服王无论从那个角度来说,都会是超顶级的英灵。
“征服王?确实是顶级的英灵,只是——”
听到宝石翁这么说,肯尼斯自信的脸瞬间有些崩。
一个定理,转折词前面的都可以当废话听。
“只是,身为王者的英灵并不适合你,你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完全服从命令的英灵。”
肯尼斯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降灵科,目的是为了将所降之‘灵’的力量据为己有,对于英灵,肯尼斯抱着的态度不是敬意而是渴望。
但,身为降灵科的讲师,肯尼斯当然清楚——对于超过自身操纵范围的‘灵’,要小心谨慎行事。
有着令咒的三次命令权,不是达成召唤者与召唤物的‘从属’,而是达成合作关系,应该不难。
当然,肯尼斯也想要能够完全服从命令的英灵,但问题是。
英灵都是能在人类史留下功绩的强者,都有着自己的骄傲,仅凭三次命令权,怎么可能屈从于人类?
而没有自身骄傲的英灵,大多是侥幸成名的二流罢了,就算凭借令咒的威胁达成从属,又能顶什么用?
“相比召唤哪位大帝,不如试试这个如何!”
肯尼斯没有看清,一把断剑忽然就出现在自己面前。
大约是第二法关于空间的应用吧,肯尼斯没有在意,只是简单的询问道:
“这是……”
“Beagalltach,爱尔兰费奥纳骑士团首席迪木卢多的佩剑,传说中被野猪折断的那一炳。”
“以此为圣遗物,肯定能召唤出那位骑士吧。”
“强度大概比不上征服王,但以剑为凭借,十有八九能召唤到saber这个最强职介,应该能弥补一二。”
“最终召唤谁,由你自己决定。”
回过神来,肯尼斯眼前已经空无一人,只留下声音回响在空中。
与此同时。
在宿舍的韦伯同学,看着手里署名‘肯尼斯’的包裹,有些发懵,又有些兴奋。
ps:有人看吗?吱个声呗
下一篇:就这样,我成了聊天群群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