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五十年,我成了血族大佬 第34节
伊丽莎白疯狂挣扎。
很嫌弃父亲的举动。
主要是墨菲斯侯爵真的太肥胖了,身高一米九,体重八百磅!
整个就一球形生物!
但是千万不要小看这个胖侯爵,他的实力非常强大,在七大氏族家主中,墨菲斯侯爵是能排进前三的恐怖强者。
之所以那么肥胖,也是修炼了一种血族高级秘术的原因。
“咳咳,好的!”
墨菲斯侯爵连忙松开手,脸上的肥肉如海浪般颤抖了几下,露出一脸讪笑,“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担心死我了。”
伊丽莎白小嘴嘟起,一脸不开心:“谁说没事?我有事!”
“什么?”
墨菲斯侯爵顿时震怒,“那个狂徒刺客伤了你?伤在哪了?让父亲看看!”
“什么刺客?”伊丽莎白美目一瞪,气哼哼道,“有事就一定得是外伤吗?我伤心了,这也叫有事!我都依你的意思去参加舞会了,你快把我的书还给我,不然我真的生气啦!”
“好的好的。”
墨菲斯侯爵连忙点头,旋即看向旁边的侍女,声音恢复了往日的威严,“愣着干嘛?还不赶紧去把伊丽莎白的书都搬回来!”
“属下遵命!”
几位侍女立刻领命离开。
虽然墨菲斯和安格斯都是七大皇室氏族的家主,但是很显然,两者间的性格差异太大了。
安格斯是出了名的疯子,墨菲斯在女儿面前却像个活宝!
……
“对了,你刚刚说什么刺客啊?”
伊丽莎白这才想起来,好奇地问道。
墨菲斯侯爵表情极其严肃,沉声道:“你应该还不知道吧?就在你离开杰森堡没有多久的时候,杰森·雷弗诺就被人给刺杀了,刺客是一位侯爵血族!”
“啊?”
伊丽莎白忍不住惊呼一声,也被这个消息吓了一大跳,“那个自以为是的杰森伯爵,就这么死……死死死啦?”
她有些后怕,身子往后缩了缩。
墨菲斯侯爵点头,表情很郑重地道:“所以我才这么担心你,害怕你有事,毕竟你的几个贴身侍女绝对不可能与侯爵抗衡……还好你没事。”
伊丽莎白闻言,顿时得意地挺起胸膛,扬起精致的琼鼻:“现在知道宅在家里的好处了吧?哼哼,看你还敢不敢让我出门去,等哪天我被人刺杀了,你就抱着我的尸体痛哭后悔去吧!”
“唉~”
墨菲斯侯爵看着宝贝女儿,眼神宠溺而疼惜,他忽然叹了一口气,幽幽道,“伊丽莎白,虽然我不想你天天埋在书堆里,但是现在尼卡拉确实云谲波诡,最好不要外出。”
“几年前,布鲁赫氏族的继承人马斯顿伯爵被神秘人灭了满门,至今没有查出凶手来。”
“而今又一个雷弗诺家族继承人被刺杀……我怀疑这两件事都是同一个人干的,这家伙专挑我们皇室家族的继承人下手,自然也有可能盯上你!”
墨菲斯侯爵眼神中闪过一抹凶光:“我当初的选择是对的,一直把你留在我的城堡中,没有同意你搬出去一个人住,看看吧,马斯顿·布鲁赫和杰森·雷弗诺就是前车之鉴!”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如果那两个家伙像伊丽莎白一样待在家主城堡,那方青砚几乎很难杀他们。
“父亲,你不用担心我,我从来不会去得罪别人,又有谁会来杀我呢?”
伊丽莎白感受到了墨菲斯侯爵的担忧,她笑着安慰父亲。
“哈哈哈,伊丽莎白你也太看不起我了,只要他敢来,为父就能让他有来无回!”墨菲斯侯爵欣慰地大笑道。
……
翌日。
方青砚走在夜色笼罩的街道上,人来人往,非常热闹,他穿梭于其间。
夜晚是血族最活跃的时间段。
他朝着墨菲斯侯爵城堡的方向而去。
“进入城堡倒是简单,但是想要在一位六翼侯爵的眼皮子底下,从伊丽莎白的身上取走钥匙……难度就太大了。”
方青砚心中开始琢磨计划。
其实亲王陵墓倒也不是非去不可,相比之下,他更想找个地方安静的修炼。
而且伊丽莎白是老伯爵的女儿。
就算方青砚要取钥匙,他也不会用偷盗、强抢、欺骗……这些手段。
“钥匙的用途虽然是开锁,但是对伊丽莎白而言,那枚钥匙是她父母留给她唯一的遗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我要拿就光明正大的拿,让她心甘情愿地主动交给我。”
方青砚抬起头,看了一眼矗立在眼前的侯爵城堡,嘴角微微翘起。
公主殿下,又要见面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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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方青砚在侯爵城堡大门外,就被两名侍卫给拦住了。
“干什么的?这里是墨菲斯侯爵的府邸,尊常人等不得入内!”
侍卫大声喝问,并且开始轰人。
方青砚微微掀起兜帽,露出一张带着笑容的英俊脸庞:“你好,我叫爱德华·德古拉,请问这里缺人吗?”
两名侍卫闻言,顿时一愣。
这才仔细打量了一圈面前这个长相帅气的年轻人。
“你是来投奔侯爵府的?”
侍卫狐疑地问道,“你以前追随的是哪位大人?”
作为七大皇室氏族,墨菲斯城堡隔三差五就会有人来投奔,这并不稀奇,而皇室氏族们也非常欢迎有能力或者有实力的人加入。
说得通俗点就是“求职应聘”,虽然皇室氏族行事作风霸道、强硬,惯用暴力进行统治,但是普通贵族们依旧对加入皇室趋之若鹜。
就比如卡斯坦因伯爵,在他还是子爵的时候,就投奔了布鲁赫氏族,而后立下无数功劳苦劳,被提拔了很多次,还被赐下了封地!
这样的人,两名侍卫见惯了。
毕竟普通贵族想要出人头地的话,最好的方式就是投奔皇室!
“我曾追随布鲁赫氏族的卡斯坦因伯爵。”
方青砚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忧伤,“但几日前,老伯爵去世了,封地被收回,我陷入了无家可归的窘境……”
说话间,递上了自己那枚印着卡斯坦因家徽的胸针,艾伯特的爷爷、父亲,包括他自己都戴过这枚胸针。
“生死无常,节哀吧。”
侍卫接过胸针,象征性地安慰了一句,而后将东西递给同伴,“你去核实下,如果身份属实的话,问一下大管家还收不收人。”
同伴点了点头,拿着胸针转身进了城堡。
方青砚气定神闲地看着他们的动作。
如果是一个平民的话,早就被轰走的,但是普通贵族也是贵族,最低等的男爵也能享受到平民享受不到的礼遇。
……
几分钟后,侍卫出来了,将胸针还给方青砚。
“身份无误,你叫爱德华是吧?大管家说了,给你三个选择,第一加入城堡护卫队;第二是做一位殿下的侍从,打杂帮工;最后一个选择是,图书管理员。”
侍卫颇为礼貌地对方青砚说道。
方青砚眨巴眨巴眼睛,没有做驸马的选项吗?
咳咳~他认真考虑了一下三个选择。
最后直接否决了第一个和第二个。
不论是做保镖还是做保姆,都要时常与人打交道,稍有不慎就会惹上麻烦……方青砚不想被打扰。
“能和我具体说一下,图书管理员的工作吗?我不会战斗,也不会伺候人,想找个清闲点的工作。”
方青砚问道。
两个侍卫闻言,顿时都露出嫌弃的眼神,觉得方青砚太没有梦想了!
直接排除了两个最有前途的选项。
做护卫就有机会立下战功,得到提拔;做侍从就有可能获得主人的赏识,一飞冲天。
图书管理员光是听上去就知道,没啥机会出人头地。
所以两人都在心里给方青砚打上了“咸鱼”的标签。
“咳咳,公主殿下的书库太大了,藏书太多,所以需要有人定期打理……奉劝你一句吧,如果真想将来有什么出息,最好的选择就是加入护卫队。”
护卫骄傲地挺起胸膛,“真正的男人,就应该身披铠甲,手持利剑,杀敌立功!”
“说得好!这才是血性男儿的选择!”
方青砚点了点头,严肃道,“所以,我要做图书管理员。”
护卫:“……”
他又不是脑子容易发热的中二少年。
打打杀杀有什么好的?安安静静修炼、变强,不香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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