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精灵少女不可能是邪神 第316节
只是伊莉莎一个人,肯恩就无法应对。
先不说等级压制。
她可以使用瑟维斯熔断术!
这就意味着肯恩即使是使用艾米莉亚的权能——门徒级别的权能。
在梦境之外,如果硬碰硬,肯恩在三个回合之内就会被枭首。
更别说那让伊莉莎都放弃反抗的存在。
归源教——
肯恩认真的看向维多丽雅。
这名少女的能力,确实极其强大。
比她精神力弱小的,甚至是短时间内比她的精神力弱小的,都会被她控制!
不管是找出归源教的痕迹,还是击败归源教上,她都能帮上大忙!
肯恩冷静的开口问道:
“你打算怎么样合作呢?”
“共生契约。”
维多丽雅说出这个词的时候,脸上还有些犹豫。
但她还是说出来了。
魅魔公主开口说道:“在契约结束之前,我们都会是一体的,你可以接受吗?”
“可以。”
肯恩认真开口道。
两人认真的讨论着契约的事情。
他们的话语,被门口站着的高挑身影听入耳中。
肯恩的“姐姐”——朱莉安娜目光冰冷的看着脸上不再有轻松,只有严肃的肯恩。
她现在的样子像肯恩一样面无表情。
她冷冷的咀嚼着两人诉说的信息,自言自语道:
“姐姐?”
第233章 打开的匣子与不知名的邪神!
“在签订契约期间,我们是不分你我的。”
维多丽雅看着肯恩那占据自己全部视线的身体,认真的解释道。
她还是第一次和人签订这个共生契约。
虽然她知道这个恶魔契约,这是来自血脉的记忆传承。
两者在契约的作用下同生共死。
而且两人的生命力也会共享,在互相认可的前提下,甚至可以使用对方的私人物品,比如说储物戒指——
维多丽雅转头看向自己身后倚靠着的储物戒指。
她现在实在是太小了!
自己的储物物品——储物戒指都拿不起来!
这也是她主动将这个契约提出的原因之一。
第二点。
她需要一个值得自己信任的对象来签订共生协议。
朱莉安娜不行。
朱莉安娜身上的谜团太多了。
即使是能清楚那个高傲的女人不会反悔,但这个对象还是被维多丽雅直接pass掉。
因为维多丽雅和朱莉安娜难以形成互利关系
假如朱莉安娜想要做的事情,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也可以完成。
而维多丽雅想要做的事情,朱莉安娜毫无兴趣。
如果是朱莉安娜对维多丽雅想做的事情感兴趣。
那么不需要维多丽雅的共生,只需要她自己就可以完成那些事情。
肯恩不同,他有自己所寻求的东西,也有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两人一切合作,是真正的共惠共利。
不分你我。
而除此之外。
肯恩很值得信任。
毕竟自己都主动爬到他床上了,他还有兴趣折腾自己。
虽然欺负她这一点很坏。
但他在实际上没有做错什么。
所以维多丽雅愿意和他签订共生。
她的家人都想着她死。
没有朋友。
她使用能力可以让他人成为她的同伴,但这样做成的同伴和行尸走肉也没什么不一样。
听话。
但是枯燥。
而且最重要的是,当她知道自己要和肯恩对共生的时候,自己也没什么抵触。
明明以前保持着对他人的警惕。
但是在朱莉安娜家中的舒服的两周,而肯恩有时候使坏让她端茶送水之类的,除此之外也没什么事……
另一边,肯恩看着陷入沉思的维多丽雅。
他转头好奇的开口问道:“也就是说,即使是脑海中的秘术,还有身上的力量也都共生?”
肯恩其实比维多丽雅还要纠结。
他身上藏着的秘密很多。
比如说《亵渎邪神契约》。
比如说亵渎邪神的欺骗仪式。
还有肯恩——在艾米莉亚那里的祭司级别注视!
那是邪神的注视。
维多丽雅虽然是恶魔种族混血,但她的性格偏向和灵魂肉体都接近普通人。
只要被注视。
污染随着邪神目光注射入维多丽雅的身体中。
那么维多丽雅必死无疑!
这不是简单的肉体被破坏了!
污染可以污染一个人的肉体,灵魂,记忆,甚至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
“不会的。”
维多丽雅开口:“如果是需要自己的灵魂波动激活,或者是根据血脉作为凭证使用的这种物品,这些都是在主观意识确认后才会使用,而且针对个人的能力也不会生效在另一个人身上。”
这红眼睛的公主故作轻松的耸了耸肩,开玩笑道:“不然这个共生契约一开,你也一起变成妖精,那还大费周章的签订契约做什么?”
“我没问题了,来吧。”
“嗯。”
接着,肯恩看到维多丽雅没有使用什么高深的咒术,也没有神秘的去摆放仪式用的东西。
她轻轻一拍储物戒指,一杆黑色的碳素笔和黄色的笔记本出现在她的手中。
维多丽雅用左手食指在右手指端轻轻一滑。
鲜血从指端流出。
她没有丝毫停顿,马不停蹄的用冒血的手指握在笔上。
肯恩感觉到眼前一晃。
维多丽雅的身上多出让人看不清的模糊气场。
就像是大火上的蒸汽一样。
她掀开笔记本,抱着笔走到笔记本前,接着笔尖和笔记本接触。
肯恩只感觉到眼前似乎一花!
只是一瞬间。
那笔记本上用娟秀的字体写满了字迹。
“将你的名字签在这里。”
维多丽雅似乎很疲劳的样子,她手臂轻轻一抹,那神奇的笔消失在肯恩的目光中。
肯恩走到维多丽雅身上,将笔记本拿起来,仔细阅读着里面的内容,同时开口问道:“不管是什么样的笔都可以吗?”
“没有区别,只要能签上你的本名,说起来……”
肯恩听着魅魔公主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同时仔细阅读着这“共生契约。”
上一篇:方舟,我真的是正经作者!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