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欢喜开启诸天之旅 第217节
观察着郑娟母女的情况,应该还没有被混混欺负。
不管什么时代,都有那种喜欢欺凌弱小的人存在。
要是碰见的话,自然要展示下文化人的拳脚。
“给,你收好。”
“对了小周,我就知道你姓周,但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郑老太太递过包装好的两串糖葫芦,开始有意无意的充当起来僚机。
她想给身边低头沉默寡言的闺女物色个不错人家。
闺女已经过了十八岁。
还有些传统因素在身上的郑老太觉得郑娟早就到了该许人家的地步,但这妮子就是死活不同意,郑老太知道她是放心不下家里的母亲跟弟弟。
俗话说的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要是真结了婚,以后再想这么接济家里就比较困难。
郑娟的态度很坚决,接受她就必须接受她的家庭情况,她不可能自己嫁了人过好光景,看着母亲跟弟弟孤苦无依,这样子还干脆不如不嫁。
“我叫...”
“周秉昆。”
跟老太太简单聊了几句。
陆泽观察四周没有发现特殊情况,便骑着车子离开。
老太太呢喃自语道:“周秉昆,这个名字我怎么感觉在哪里听人说起过,娟儿你有没有印象?”
转过头去,发现闺女那双好看的眼睛愣愣望着陆泽离开的方向。
正坐在后面台阶上的郑光明双眼有些无神,他只能看见模糊无比的景象,瘦小男孩此时忽然开口:“姥姥,这几天来看电影的人都讨论过周秉昆这个名字,好像还是个什么大作家呢。”
大作家?
郑老太脸上带着深深的疑惑。
那个年轻人这么厉害呢?
“娟儿。”
“你是不是也知道什么啊?”
郑娟终于缓过神来:“啊?”
“就是最近在吉春市里流行起来的一篇短诗,很有名。”
“作者的名字...就叫周秉昆。”
......
陆泽刚刚进院子就听见了北面堂屋里传来了阵阵笑声。
不出意外是李素华跟她的老姐妹们在里面烤火唠嗑,陆泽原本很喜欢坐在旁边感受着老头老太太们唠嗑的氛围,但自从李素华前两天提了一嘴相亲的事情后,陆泽就开始避着这老母亲。
在李素华看来,儿子工作有了着落。
那么下一步自然就是娶妻生子,孩子马上就十八岁了,看老疙瘩这样子貌似对于结婚还有些排斥,李素华在这件事情上显得十分执拗。
要是过了两年到了二十多岁再结婚,那岂不是耽误了孩子?
跟后世的情况不同,这个年代的父母们都想要孩子早早的成家立业。
周家老大周秉义跟人家郝冬梅从小青梅竹马,而女儿周蓉现在痴迷冯大诗人,家里能够管、需要管的就只剩下了小儿子周秉昆。
“秉昆哥回来啦!”
“秉昆哥你赶紧进来,我妈跟婶子都在讨论你呢。”
一位身着花棉袄、竖着两个常常马尾辫的虎妞女孩连忙跑出了堂屋,拉着陆泽的胳膊就往屋子里走,这女孩是乔婶儿家的闺女,乔春燕。
她在人世间里算得上是非常出众的女配角之一,从头到尾都有不少戏份。
严格来说,周秉昆跟乔春燕同样属于青梅竹马长大。
但前者对乔春燕完全就是当妹妹看,根本没有把她当成女人。
前半段剧情里的乔春燕人设很好,热情、大方、善良还乐于助人,但是剧集进行到后面的时候她似乎完全的变了一个人,自私自利。
跟于虹、吴倩差不多,都很令人讨厌。
只能说,共患难要比同富贵更加容易一些。
陆泽进到堂屋礼貌的跟乔婶儿打了个招呼就想离开,在火炉旁边坐着的李素华连忙给小儿子使了个眼神,但陆泽还是摇了摇头。
“我杂志社的工作还剩下一大堆呢。”
“我得赶紧去忙。”
乔春燕似乎没有注意到陆泽不动声色的把胳膊抽了出来,女孩脸上露着灿烂的笑:“秉昆哥真厉害,咱们光子片现在都在讨论你这个大作家大诗人,我们澡堂里洗脚那些男的,都装模作样的读着你的诗呢。”
乔春燕是她们家里唯一留下的女孩。
她这次被分配到了大众澡堂工作,据说上手很快,干活很是利索。
这个时代的人们对于读书人还是有着很足的尊重。
乔春燕不知道这发小是怎么进的报社,她只是知道现在的秉昆哥是个非常厉害的人物。
乔春燕母子在周家待了一会儿后离开。
晚上吃饭的时候,李素华望着对面的老疙瘩,妇人开口道:“昆儿,你觉得春燕咋样?”
不用多想,陆泽便知道李素华的意思是什么。
他直接回答道:“春燕这个妹妹现在人很好,热情大方。”
“你就只是把春燕当成妹妹啊?”
“对啊,那不然呢?”
李素华神情有些扭捏,下午的时候老姐妹就来到家里坐着说话,话里话外自然都是在谈论两个孩子的事情,李素华是看着春燕长大的,对于这个女子她还是比较中意。
长得不孬、为人性子还好,最主要的是她对秉昆很不错。
但现在小儿子似乎对人家春燕并没有什么意思。
李素华想起来今天出门的时候街坊邻居对于自家秉昆的称赞,那些没什么文化的妇人们都知道周家出了个文化人,她的脸上很有光彩,与有荣焉。
“昆儿,你跟妈交个实底儿。”
“你是不是有中意的女子了啊?你要是有看上的女孩尽管跟妈说,现在家里你爸爸不在,就是妈做主,要是人家姑娘真不错的话,可以先接触接触。”
女人不管多大的年纪,那颗八卦的心一直都在。
陆泽神情里满是无奈。
他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次催婚竟是在这个世界还不到十八岁的年纪。
他自然不喜欢乔春燕。
原著里的乔春燕跟曹德宝一面就对上了眼,还钻了被窝。
这俩人无疑才是真正的‘良配’。
“我没...对...我有喜欢的人了。”
“您以后要是遇上那种想要提亲说媒的,就赶紧推了吧。”
李素华眼睛瞬间亮起,连忙开口询问道:“是哪家的姑娘啊?家在不在咱们光子片?人家是做什么工作的?家里几口人?是城市户口还要农村户口?”
这一连弹珠般的发问令陆泽头有些大。
“就是...我看上人家,人家还没看上我呢。”
“等后面八字有一撇的时候我再跟您说啊。”
李素华连忙起身拉住了想要走的陆泽,老妇人接着道:“还有件事情,你这工作的事情得跟你爸写封信说说情况,要不然我这心里一直没底。”
自家儿子忽然从那个闷葫芦成为了光子片有名的人物。
李素华脸上有光,但心里还是有些不太踏实,自家三个孩子里只有老三学习成绩一直不咋地,现在真真确确进了杂志社工作,她还是觉得跟远在山城的丈夫沟通下比较好。
陆泽摆了摆手:“不用写信。”
“我爸他本来就有看报纸的习惯,要不了多久他就能在报纸上看见我的消息。”
......
周蓉这段时间过的很不开心。
她想要去到贵州寻找真爱冯化成的计划泡汤,周蓉来到这边下乡以后细想,觉得是蔡晓光那个混蛋最终出卖了自己,不然周秉昆那熊货怎么可能知道这么隐秘的事情。
周蓉在乡下每天的生活过得很不开心,她来到这里以后给冯化成写了信。
但根本没有得到回信。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一脸愁容的周蓉听到耳畔响起的朗诵,快速转过头去,只觉得刚刚听见的这两句诗很有韵味,连忙朝着拿着报纸的女人喊道:“楚秀,你刚刚念的什么诗?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楚秀是个鼻头带着微微雀斑的女孩。
她扬了扬手里的报纸:“这是刚刚快递员送来的吉春省报,我刚刚读的诗是在省报头版上面刊印的短诗,名字叫做《热爱生命》。”
“呜呜呜。”
“不知道这个叫做周秉昆的作家长什么样子呢?”
听到这番话,周蓉直接傻眼。
“你刚刚说...周秉昆?”
楚秀默默点头:“对啊,你认识吗?周秉昆就是这首《热爱生命》的作者,真的厉害呀,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情感抒发这么直接的短诗,越读越有味道。”
周蓉连忙起身来到楚秀身边,夺过她手里的报纸就阅读起来。
周蓉拿着报纸的手微微颤抖,眼神里满是不可置信,呢喃自语:“不可能,我一定看错了,怎么可能是周秉昆那个家伙呢?不对,一定是有重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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