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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生了,她们也是 第104节

  秦暮之慌慌张张的洗干净脸蛋,束好披散的头发,在制服和常服里纠结了一下,选了一件好看的黑色裙子,裙摆刚好过膝,露出修长好看的小腿来。

  他会喜欢吗?秦暮之抿了抿嘴唇,从脑海里驱散了这个问题,人家是来找自己聊秦可卿的,并不是来和自己谈天说爱的,思考过后,秦暮之还是没有选择涂口红,也许这样会显得自然一点。

  苏起说的那个冰室不远,就在秦暮之楼下几百米,选择了平底鞋的秦暮之走的很急,熟悉的人见到秦暮之现在的样子,可能会很惊讶也有能让这位仙子般的女子着急的事。

  调整一下呼吸,秦暮之理了一下头发,感觉自己的状态还行,轻轻推开门,服务生迎上来。

  “我找人。”秦暮之语气恢复了平淡高冷,束起来的头发给她添了知性认真的气场,但她心中的紧张和慌乱却渐渐上升。

  是他了,那人坐在落地窗旁,翻阅着冰室内的饮品菜单,他察觉到了什么,回头看见了秦暮之,便站起身走过来,习惯性的接过秦暮之的包包。

  “倒是麻烦你跑一趟,想着你住着近些可能会方便一点,辛苦你来一趟。”男子带着温和的笑意,晃了谁的眼。

  她跟着他走,听不清他的话,只觉得头晕目眩,眼睛却又移不开了。

  这是第一次和他单独相见。

  “那我是你第一个想起来的吗?”她呆呆的问了一个听起来不知所谓的问题,却又害怕得到失望的答案。

  男人被问住一秒,有些莫名其妙地笑道:“秦可卿的问题我不找你还能找谁?”

  满意的回答。

  秦暮之低下头,芳心乱颤,这人太犯规了,别再笑了。

  苏起帮秦暮之点了一份小甜品。

  “先吃东西再聊还是?”苏起看了眼时间,他倒是不急。

  “吃完东西再聊吧。”秦暮之点点头,这样子两个人呆在一起的时间能久一点。

  “毕竟辜负美食是最大的罪过。”苏起和秦暮之异口同声。

  两个人对视一眼,鬼使神差的同时笑了起来,秦暮之眼睛弯弯,清澈的好像苏起二十八岁那年遗忘的湖水。

第210章 前尘往事秦暮之初次明了的喜欢

  “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

  “又是什么新套路吗?”她警戒的看着他,不给他半点得逞的机会,苏起好无赖的,总喜欢坑骗她。

  秦暮之自认自己确实比苏起要稍微笨一些,但是她至少不会见到一个洞就跳,她还没那么蠢。

  “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因为我喜欢你。”苏起笑起来,停下手中的笔,吟吟的盯着秦暮之。

  她一下子心跳有点乱,皱起眉毛扁着嘴低头,执拗的不肯看他,也不去承认心里莫名奇妙的悸动。

  “在哪里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话。“秦暮之才不搭理他。

  “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疯帽子的话,刚刚那个问题没有准确答案。”苏起指了指手中的笔记,他正在书写一些小故事,“我在给秦可卿写一本童话,所以最近在看爱丽丝,格林童话之类的书。”

  “你就喜欢折腾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秦暮之胡乱摆弄着自己的手指,她好烦他的笑。

  “喜欢你就像乌鸦像写字台,没有道理。”苏起低下头,他答应了秦可卿,这本故事书这两天内要写完,他可没那么多时间闲聊。

  只有黑发姑娘呆呆的坐在苏起面前,心底的心跳好似擂鼓,她眼神慌乱,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做。

  他是认真的吗?到底是不经意还是意有所指?他是不是已经知道了我的心意?不对,我压根就没有什么心意,哪有什么别的想法,那我是答应还是拒绝呢?

  秦暮之去拿了根冰淇淋,傻傻的坐回椅子上舔,看着远处澄澈的海水发呆,他们正在外伶仃洋的一个小岛上,是两个人今天一大早坐渡船过来的。

  这些天两人约的勤,也是秦暮之这辈子第一次和异性如此高频率的认识互动,她感觉到两人之间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但具体是什么又说不出来。

  晚上从岛上坐船回去,分别的时候苏起递给了秦暮之一本书。

  “喜欢这种童话书?我这里还带了一本,伱可以拿去看看。”苏起看着秦暮之一整天都有点魂不守舍的样子,也猜不出发生了什么,只能猜这姑娘是不是比较喜欢这种类型的故事?

  苏起递过来的是《小王子》,秦暮之合上那本童话书,紧紧的抱在怀里,她小学的时候看过这本书,后面的年月里也有多次翻阅,但秦暮之心想,这次她会在这本书里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回到家里,秦暮之重新翻开这本苏起口中写给大人的童话书,她自认是个成熟可靠的大人,也确实很喜欢这本童话书。

  秦暮之喜欢故事里的这个小王子,喜欢书里面的玫瑰园,喜欢狐狸,喜欢那些小小的星球,喜欢他刚刚将书递给自己时两人触碰在一起的指尖,更喜欢那一刻自己快速慌乱的心跳。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这些和他有关的东西,但却是一天比一天要更喜欢他了。

  或许喜欢真的是没有道理的事情?

  她读着这本小王子,一个字又一个字的在心里读着。

  狐狸说:“对我来说,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只是一只狐狸,和其他成千上万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世界里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你的世界里的唯一了。”

  秦暮之用手拂过这些文字,她不是喜欢抒情和多愁善感的人,她讨厌现在这样伤春悲秋的自己。

  也许自己也被他驯养了?秦暮之摇摇头,她不是轻易会向别人低头的人,她不会是一只待人驯服的狐狸,她不需要自己被别人需要,她觉得自己是那种可以独立在野外生存的猫,也可以是小王子里那些一颗颗的星星。

  在我的这颗小星球里面,你就是温柔跟璀璨,即使旁的宇宙再浪漫,我也终生不换。

  手机响了,多愁善感的妙龄女孩匆忙的接了电话。

  是苏起,他说他打电话打晚了。

  你怎么不再晚一点啊,省的我直接把你忘记得了,那样还省事的多。

  那样你不会生气吗?

  很累嗳?

  和你聊天总是不累的。

  他的语气温柔,带着低低的鼻音,有些好听的深沉,不是那种可以装出来的感觉,是那种很舒服的嗓子。

  秦暮之拉了拉自己的肩带,她在房间里只穿了一件bra,到也不担心有人看见,只是跟他聊起天,就总是会莫名觉得热和燥。

  他拉着自己扯了很多啊,说这些天秦暮之来亲戚,要注意各个方面的保护,温热水呀,保暖呀,一些忌口,哎呀,这个人说这些烦不烦啊,莫名两个人才认识几个月,却像个老妈子一样。

  他又开始唠叨自己,要自己好好吃饭睡觉,要自己多读书多走走,还要自己去和别人玩,这家伙好像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当要人陪的小孩子?有没搞错?

  今天的天气真的好,有着美美的月光,光闯过秦暮之漂亮的眼睫毛,在她绝色的瞳子里落下好看的阴影,秦暮之玩着自己的头发,在自己的指尖绕了好几圈,她把鞋子踢掉了,听着电话里的声音轻轻动着脚趾头,在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嘴角已经扬起来来了。

  她有一句没一句和苏起拌着嘴,轻轻把头靠在窗边。

  “你就不多说什么,今天和你出海,你就在那写了一天的字。”她扬起眼眸,看着窗外的月亮。“亏我还期待了那么久。”

  “哦?那我该做些什么来安慰失望的秦暮之小姐。”苏起笑起来。

  “那你就一直陪着我好了。”她突然一下脑袋发烧,看着那本小王子就把这话说了出来。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我这边是愿意陪你的,那你是怎么想的,秦暮之。”

  “我也不知道我这怎么想的。”她不再掩饰,低下眼帘,抱住膝盖,看着可爱的脚趾,声音小小的。“好像我好像,真的有点喜欢你,我也不是很明白。”

第211章 前尘往事秦暮之最后的那段时光

  苏起的书房很大,有着兼具他个人办公室的用途,办工桌刚好摆在了落地窗前,可以清晰的看见小区楼下的风景。

  已经是七点多的晚上,有零星几个吃完饭的小孩子开始呼朋喊伴的打闹起来,外界是一片昏黄的灯光,这几年经济复苏的不错,海珠市的夜景夜色越发有了新一线城市的样子,在这个宜居的海滨城市,人们都习惯晚上吃完饭出来到处走走吹吹海风。

  其实跟京城东京伦敦纽约那种大城市相比,苏起要更熟悉海珠市这种偏佛系的生活,毕竟他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自然会更喜欢这种人味更浓的小城市。

  秦暮之坐在办公桌旁的沙发上,闷闷不乐的在那里发呆,也不知道在气什么,苏起叫她也不硬,就那么安安静静气乎乎的坐在沙发上。

  “要不要吃点东西。”苏起指了指桌子上的饼干盒。

  秦暮之把头扭到另一边,很生气瞪大眼睛看向窗外,明显不想跟自己讲话。

  孕期的女人脾气变化莫测,苏起哄了蛮久依然没哄好,也无所谓,像这样呆在他身边生气也行,只要别跑出去就行。

  苏起今天的工作不少,要抓紧时间赶完,毕竟他的生活里不可能全是情情爱爱,他的重头还是要放在工作上面。

  苏起的房间一下子安静下来,时不时有饮水机换水时咕咚的一声,楼下偶尔传来苏洛和秦可卿的吵闹,从苏起的落地窗那往外看正好可以看到一楼的客厅,安浅媚正坐在小沙发上,看着旁边的苏洛和秦可卿在那说着悄悄话。

  “大概会是怎么样的一个效益,感觉近年来的科技进步有些匪夷所思的快,会不会冲击线下的互联网体系啊。”苏起喃喃自语,看着项目报表思考着。

  “哼,反正某个家伙靠吃软饭也能活得风生水起。”秦暮之转过头看了某个家伙一眼,然后又别扭的转过头去。

  “我可没吃软饭,秦暮之,你不要自己气自己。”苏起皱起眉头,这家伙老是对他的前一段婚姻耿耿于怀,跟她说过很多次了,他自己也不想回忆那段时光。

  秦暮之又不说话了,只是瞪了苏起一眼,气势汹汹的,意思很明显——老娘也能包养你!

  苏起低下头去处理其他的事务,最近李瑜兮那边有一档子项目要和他们公司合作,过几天去京城的时候顺便绕路去看一眼自己那个瑜兮姐吧,省的她天天唠叨自己有了媳妇忘了姐。

  又有新工作室想要签约?主打智能家居和二次元文化?苏起转了转笔,他手下现在这个小公司有些潜力,不乏各种中小品牌过来联名合作,苏起倒是对这种商业合作没什么兴趣,先把自家本事功夫提起来才是道理。

  苏起抬头看沙发上的秦暮之一眼,自己这老婆不说话的时候也太安静了,搞得苏起差点以为房间里没人了,秦暮之看起来也没有要做别的事的样子,就真的是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发呆,双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的小腹上。

  “明天带你去海边走一走吧。”苏起站起来摇了摇脖子,起身去给自己和老婆拿了点水果。

  秦暮之的头发很长,轻轻的搭在背后放到沙发上,苏起将姑娘的放在自己怀里,抱住姑娘。

  “伱干么,你不是不理我嘛。”秦暮之软软的,抱起来暖暖的,说起话来冲冲的,像是炸毛的小猫。

  “秦暮之是个傻丫头,她很别扭,也很敏感,有时候闹脾气也很可爱。”苏起揉了揉暮之的头,孕妇真是个可爱的生物。

  “你就知道说这些。”秦暮之抬头亲了亲苏起的下巴,往他怀里缩了缩:“多抱抱我,最近心里莫名没底,有些发慌。”

  苏起紧紧抱住秦暮之,他爱她,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你说,人会有下辈子吗?”秦暮之悄悄问他。

  “下辈子你要早些遇到我,让我能早些爱你,说定了的。”苏起吻了吻妻子的眉心。

  得了承诺的秦暮之睡着了,心想不用下辈子,这辈子就要好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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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暮之离家出走了。

  苏起起床的时候,拿起床头柜的手机习惯性刷一刷。嗯?秦暮之的消息?发送时间凌晨三点半?

  凌晨三点半还不睡,她这刚怀上的新妈妈,怎么还半夜爬起来玩手机?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苏起心头一紧,刚当上妈妈的女人总会有着各种各样的情绪,精神状态处于一生中最贫弱的时候,是非常敏感的,一点小事就能乱想半天,麻烦程度甚至大于叛逆的青春期少女。

  ‘心情有点烦,出去走走,过几日回来,跟可卿妈妈她们说不用担心’秦暮之发来的消息很短,但是信息量很多。

  她半夜三点时感到心情烦闷,没有告诉别人,甚至妹妹秦可卿也没有告诉,自己一个人往外跑,跑到了海珠市外,至少三四天内不会回来。

  我滴姑奶奶欸,苏起急了,连忙穿好衣服就往屋外跑。

  苏起赶到保安室时才记起来自己还穿着睡裤,不管了,事情紧急,丢点人也无所谓了。

  “帮我调一下我家附近凌晨三点开始的监控。很急。”

  “数据和视频已经发过去了。”保安那边也不废话,这种高档小区的物业工作效率都很快,现在这个俊雅的男业主皱着眉头一脸焦急的模样,不用想就出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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