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界法神从哈利波特开始 第15节
第33章
有求必应屋位于霍格沃茨城堡八楼的巨怪棒打傻巴拿巴的挂毯对面。
进入这间屋子的方法非同寻常,使用者必须集中精力去想需要的场地,并三次走过那段墙,之后墙上便会出现一扇非常光滑的门,通过这扇门才能进入有求必应屋。
叶霆曾经亲身尝试过有求必应屋,按照他的理解,这间屋子本质上不是一个单一的房间,而是许多不同的亚空间。这些亚空间原本都是混沌一片,在有求必应屋的魔法下,凭借使用者的想象塑造成了许多各不相同的房间。
有求必应屋中最大的一个亚空间是一个垃圾场,所有被霍格沃兹的师生用消失咒清除的东西都堆积在这里,而根据原著所说的,伏地魔的魂器之一——拉文克劳的冠冕也藏在其中。
使用者在想象需要的场地时,有求必应屋的魔法会在已塑造的房间中进行筛选,然后将最符合条件的房间与门连接。
而当所有以塑造的房间都不符合要求时,魔法会将一个处于混沌中的亚空间塑造成符合要求的房间。
这样看来,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有求必应,毕竟作为原型的混沌亚空间总数是有限的,当所有这样的亚空间都被用完之后,有求必应屋就不会再有新的房间,以后的使用者即使有了新的愿望也无法做到要有求必应。
但是不管怎么样,有求必应屋的魔法确实超乎想象的强大,即使是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相位重合魔法也无法在复杂度上和有求必应屋相媲美——这可是一个涉及空间、意识感应和伪创世之力的复合魔法。
虽然叶霆对于魔咒的学习才刚刚到了二年级的地步,但他还是能判断出,仅凭借现代的魔咒是无法创造出有求必应屋的,这之中一定涉及了更复杂和本质性的魔法。
而想要学会这样的魔法,只有通过学习古魔文,然后对魔咒和古代魔法展开进一步的研究才可能有所收获。
所以,叶霆的当务之急是好好学习古魔文,以便掌握制造飞天扫帚的炼金术,此外,他还要想办法赚到足够的金加隆,在对角巷购买作为研究素材的飞天扫帚。
但是这些都不是他目前可以完成的。
金加隆方面,他可以回到麻瓜世界之后,利用魔法还有前世的知识赚到足够的英镑用来兑换金加隆。
另外,他也只有在离开霍格沃兹之后才能前往对角巷,这样看来,一切都只能放在圣诞假期之后才能完成了。
目前,叶霆得天天抱着本厚厚的《高级魔文翻译》来啃了,最基础的《古代魔文简易入门》他已经看完了,再进一步他就可以真正上手一些简单的炼金实验。
在叶霆眼里,古魔文这门学科是一门综合了语言学、宗教学、哲学、历史学、民俗学、编程学的知识,魔文的含义和组合虽然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但更多的涉及到了许多神话历史中的意像,这些意像才是魔法有别于科学之处。
哈利波特世界中,魔法的本质来自于魔力。
巫师和魔法生物们,正是由于天生就有魔力才和普通生物区分开来。
魔力的存在,使他们能够对物质世界造成模型反科学、反逻辑的影响。
而正是由于魔力的不同,所以巫师中的阿格玛尼斯才无法变身成为魔法生物——阿格玛尼斯的本质是通过变形魔法把人的身体变为动物的身体,这涉及到通过魔力让物质变化成另一种物质。
但是魔力虽然能够转变物质,却很难转变魔力本身。
包括巫师在内,魔法生物们拥有的魔力各不相同,所以当阿格玛尼斯试图变身成为魔法生物的时候,变形魔法就只能将巫师的身体变为魔法生物的身体,但是巫师的魔力不能变成魔法生物的魔力,这样阿格玛尼斯就会因为魔力和肉体不适配而导致变形失败。
总的来说,魔力会遵循一定的、独特的规则影响物质世界,这个规则被巫师们具象化之后就是魔文。
这就好像是计算机语言一样,最底层的机器语言就相当于世界的规则,虽然机器语言可以直接用来编写程序,但是因为太过复杂,所以无法直接使用。
于是就有人——或者是神——通过处理器把机器语言组合成为指令,通过这些指令把机器语言进行了简化,成为了汇编语言,也就是魔法的规则,这种规则可以通过魔力而被使用。
但是对于魔法生物来说,魔法的规则还是太过复杂,以至于它们理解,只能通过魔力进行相当粗糙的利用。所以,就如同汇编语言通过进一步的指令化而形成编程语言一样,这些魔法规则被某些先贤进一步简化成为了古魔文。
第34章
众所周知,即使是在人人都会使用电脑的时代,也只有专业的程序员才了解编程语言。
古魔文也类似这样,在巫师界,也只有少部分的巫师才能搞懂古魔文的原理,其他巫师根本无法学会复杂的古魔文,更不用说用古魔文施法了。
然而,即使是学会了古魔文的天才巫师,想要用古魔文施法也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就算是再强的程序员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凭借一台什么应用程序也没有的电脑发邮件——他必须要花时间编写出相应的程序才行。
于是,会古魔文的巫师们通过把古魔文进一步组合包装,简化成为了咒语——这就好比程序员编辑程序并且封包一样,普通人只需要用鼠标点击就能使用程序,而普通巫师只需要按要求念出咒语就能使用魔法。
普通的咒语就如同被封包的程序一样,无法进一步的编辑组合。但是,只要能够学好古魔文,就能像成为巫师中的“程序员”,搞清楚咒语的原理,也能够制造魔法物品或者创造新的魔法。
通过研究,叶霆在一定程度上发现了魔法的本质。
假设宇宙原本的物理规则是唯物的、遵循逻辑的,那么魔法的规则是唯心的、反逻辑的。
这两者的差别在于:魔法是有“目的性”的,但物理规则并没有“目的性”。
是否有“目的性”就是“主观”和“客观”的区别。
这就好比一段咒语,“荧光闪烁”,从物理规则看来,这只是一段音波或者墨水分子的组合,它和“幻影显形”、“神锋无影”的区别只在于排列的不同。但是,在有“目的性”的学科,比如文学中,这些文字的区别不仅仅在于拼写,而是有着主观的含义的不同,这些含义是“人”赋予的。
这种情况在魔法里也一样,这些咒语的含义是主观的,是魔法规则赋予的,那么当“规则”本身是主观的、有目的性的时候,那么就可以证明——要么这个规则是“人”制定的而非自然形成的;要么就能证明,这个规则存在的系统——也就是世界,本身并非唯物,而是唯心的。
物理规则的控制变量在魔法中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起作用。
说了那么多,其实主要表述了叶霆对于《哈利波特》中魔法的理解,也表露了叶霆对于自己未来的打算。
那就是通过对于魔法的研究,掌握魔法的原理,进而掌握真正的法则。
这就是叶霆对于自己强者之路的规划。
他有着无限进步,无限变强的天赋,有着时间和空间的才能,还有着强大的学习能力。
原本,他大可以专门修炼体术。
由于可以无限制的进步,他只要专注于此,就能够成为像琦玉老师,或者龙珠里的主角们一样的战士、体术强者。
他也可以不断摸索自己的时空天赋,专修这两者,走异能路线,最终成为能够掌握时空法则的大佬。
但是出于自己的兴趣和好奇心,叶霆还是走上了法师的道路——最困难的道路。
法师不像战士一样可以进行不需要太多思考,拳拳到肉、热血爽快的战斗。法师的战斗全是算计,法师的强大全都源于知识。
法师不像异能者一样通过天赋操控元素,修改物质,掌控精神,对于自己的能力如臂使指。如果异能者是通过鼠标、手柄和触屏来操纵现实的话,法师就是通过代码和键盘,用最复杂的方式来改造世界。
但是,法师又是最强大的,因为他是研究者——只有法师才能了解世界的真实,才能浏览规则的纹理。
法师又是创造者——虽然法师和战士、异能者一样都能造成毁灭,但是只有法师才能做到真正的创造,他们研究规则,并用规则改造世界。
在上辈子,无论是看小说、看漫画还是玩游戏,叶霆最喜欢的角色永远是法师,并且对战士、牧师等等不屑一顾。前者是不用脑子的野蛮人,只能造成毁灭,不能创造价值;后者是神明的舔狗,不加思考的盲信者,靠着他人的赐予才能作威作福。
而这一世的他,终于有几乎成为真正的法师,并且已经拥有了成为法师中最强者的天赋。
妨碍法师进步的永远不是魔力,而是智力。
人的学习和记忆能力是有极限的,而这种极限是制约法师进步的最大枷锁。
人掌握的知识越多,就需要花越多的时间进行复习,学习进步的速度也越慢。
因为这个,法师不得不选择专精,这就好像在大学里,普通人只能选择一个专业——那些选择辅修和双学位的无一不是学霸。
即使在魔法昌盛的DND世界,那些顶尖的法爷们为了更进一步,要么投靠魔法之神,成为神的选民;要么自己想办法点燃神火,高举神座;要么就改变自己的血统,成为巫妖、灵吸怪、脑魔等拥有更高智力的生物。
君不见DND位面,托瑞尔世界最伟大的人类奥术师,耐色瑞尔魔法帝国的奠基人伊奥勒姆,最终也把自己转化为了长老主脑巫妖(灵吸怪BOSS+巫妖)。
但是叶霆不同,他的学习能力,他无限进步的天赋让他能够不拘于学习和记忆力广泛涉猎。
最终,他相信自己能够通过对各种魔法的研究而完全掌握世界的规则。
到那时候,他光凭智力就能够超越一切。
第35章
在叶霆正为了亲手制作自己的飞天扫帚,而努力学习古魔文的时候,格兰芬多那里传来了新闻:哈利·波特得到了一把光轮2000飞天扫帚。
这把飞天扫帚是欧洲著名的扫帚公司:光轮比赛扫帚公司的最新产品,基本代表了飞天扫帚的最高水平。
目前霍格沃兹四个学院的魁地奇球队所使用的主流扫帚是老式的横扫五星,只有个别人能够使用横扫六星,可是即使是横扫六星,在性能上也无法和光轮2000相抗衡。
在听说这个消息之后,罗杰来找过叶霆一次,他提出想要在学院里申请众筹,为叶霆也买一把光轮2000,但是被叶霆拒绝了。
“魁地奇可不是仅仅是依靠飞天扫帚性能就能的运动。”叶霆不屑的说道:“即使给我一把彗星260,我也能打败任何对手。”
说是这么说,但实际上他只是觉得买一把光轮2000太浪费了。这个学期之内他就能做出自己的扫帚,现在买的光轮2000以后也只能吃灰。
……
不知不觉,叶霆在霍格沃兹已经生活了两个月。
城堡里两个月的学习生活,与身边的朋友——特别是赫敏、张秋还有佩内洛的相处,让他越来越把霍格沃兹当成一个家一样的地方。
这一世的前10年里,他在伍氏孤儿院中的生活固然并不坏,但是再世为人,脱离前世生活的空虚以及长期生活在低龄儿童之中的孤寂让他的内心一直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直到那一天,他见到了邓布利多,了解到了世界的真实,接着来到了霍格沃兹。神奇的魔法以及赫敏、哈利、张秋这些“熟人”的存在才让他感觉到了,对生活更大的热情以及一些微妙的温馨。
虽然他还在内心还是会时不时以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俯视这些人,把他们当成NPC,但是仍然有人真正走入了他的心中,能够让他认真的对待。
对于霍格沃兹的老师们而言,有叶霆这样的学生是幸福而又痛苦的。
无论是任何课程,他都能提前掌握课堂上所能学到的内容。
事实上,如今叶霆的学习进度已经到达了三年级的水平。这让老师们觉得有些惭愧——斯内普教授例外——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并不能教给叶霆什么,所有知识都是他自学掌握的。
由于已经完全学会了一年级的课程,所有的作业对他来说都是小菜一碟。
每节课布置作业的当天晚上,叶霆就会给出作业的答案,这些答案往往会被他的三个舍友参考抄录,然后在第二天传遍整个霍格沃兹。
这就导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霍格沃兹的教授们每周都会面对一大堆高度雷同,答案完全正确的作业。
但是这种快乐的抄袭并没有持续多久,在从某些讨厌叶霆的斯莱特林那里搞清楚情况之后,从斯内普教授开始,所有的教授都免去了叶霆做作业的要求,这个特殊待遇让霍格沃兹的一年级学生们一片哀嚎——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他们再也没办法得到这样完美的参考答案了。
当然,叶霆在这两个月里还发生了许多故事,总而言之,在不知不觉间,霍格沃兹第一个节日,万圣节就要到了。
万圣节前夕,一早醒来,叶霆就能闻到,走廊里飘着一股香甜诱人的烤南瓜的气味。
这天早上,拉文克劳要和格兰芬多一起上弗立维教授的魔咒课。
在这堂课上,弗立维教授宣布:他认为他们可以开始使物体飞起来了。
在之前的课堂,自从同学们看见弗立维教授控制着纳威的癞蛤蟆在教室里到处乱飞,他们就一直眼巴巴地希望尝试一下这个魔法。
弗立维教授把全班同学分成两个人一组开始训练。
而叶霆照例在自学,目前他在看的书是《魔法图符集》,他并没有学完《高级魔文翻译》,但是类似《魔法图符集》、《魔文词典》、《魔法字音表》这样的基础书籍已经完全难不倒他了。
至于赫敏,作为另一个被老师们认可的学霸,她和往常一样被安排一个人练习,其实老师们都知道,她所谓的一个人练习,就是和叶霆一起对练。
“好了,千万不要忘记我们一直在训练的那个微妙的手腕动作!”弗立维教授像往常一样站在他的那堆书上,尖声说道。“一挥一抖,记住,一挥一抖。念准咒语也非常重要——千万别忘了巴鲁费奥巫师,他把f说成了s,结果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胸口上站着一头野牛。”
学生们爆发出一阵笑声,教室里充满了欢乐的空气。
忽然,只听“呯!”的一声,一头巨大的野牛凭空出现在教室里,把小巫师们吓了一跳,大家纷纷跑开来,然后围观起这个冒着臭味的大家伙。
第36章
“哦,这是谁干的?”弗立维教授大声问道,但是显然他并不生气。
“是我,教授。”人群中,叶霆举起了手:“我还以为这只是个笑话。显然,这是个天才的魔咒,至少比漂浮咒复杂的多。”
他念了一句消失咒,这只正准备对着讲台发起攻击的野牛瞬间消失在教室中,然后又念了一句复原咒,被野牛撞得乱七八糟的桌椅瞬间恢复了原样。
“漂亮的魔咒。”弗立维教授欣赏的向他点了点头,评价道:“虽然听起来像个玩笑,但野牛咒本身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咒语,不过我们现在不谈这个。”
他拍了拍手,宣布练习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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