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吧女神 第1128节
这些年他跟老博尔迪联手,垄断了石蜥山的各类大小生意,商业网络延伸到了靠近翡翠堡的山区。商场交际让弗洛多年纪轻轻就有了肚腩和双下巴,也让他的心思有了些微变化。
“能用金浦耳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弗洛多最初是这么想的,交金浦耳灾。不过他终究是个善良的半身人,以及爱护领民的领主。知道金浦耳免除的只是他个人的战争义务,他的乡亲和领民,乃至他认识的半身人朋友们,仍然会被征召为士兵。
没有自己的照顾,没有自己作为纽带把大家团结起来,半身人们在这个血肉磨盘里会是什么下场,弗洛多很清楚。
“看来还是得我去一趟”,最终弗洛多没有放弃自己的责任,至少他不想被山姆和皮克看轻虽然这意味着跟他们为敌。
真是可惜,戈麦斯还是没找到,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弗洛多还在担心另一个伙伴,当年离开克斯特后就再没看到戈麦斯了。按常理推断那家伙有很大可能跟着当初的疯王贝利诺一起完蛋了,可弗洛多的感觉很清晰,戈麦斯还活着。
弗洛多苦笑着自语:“那家伙应该不会像我一样,在为自己和上千个半身人的命运担忧。”
唐古斯北方,紧靠荒凉原野的一座监狱里,矮小瘦弱的半身人从满是血水的地板上站起来,吐出一块肉,毛茸茸的脚板踏在一个没了半边脖子,也没了气息的壮硕犯人头上,左右张望,尖细嗓门发出了猛兽般的咆哮。
“谁!?还有谁——!?”
犯人们面面相觑,没人敢吱声。
戈麦斯从一个犯人手里抢过啃了半边的麦饼,大摇大摆的离开了。那个犯人盯着禁制绳索密集得像是马甲套在身上的小小身影,手臂和额头青筋直跳,却不敢迈出一步。
疯狗戈麦斯,就算超凡力量被束缚起来了,也没人能击败这个家伙,他是监狱里最不能惹的大人物之一。
回到牢房,戈麦斯把麦饼掰成两半,丢给了正蹲在角落里忙乎什么的地精。
“还在给监狱长修幻景机?”
戈麦斯鄙夷的道:“除了增加点放风时间,你根本没在那个混蛋身上捞到什么好处。”
地精正是跟戈麦斯一起被抓到的魔导工匠奈斯盖,他头也不回的说:“又干架了吗?最近监狱长都在透风,说要从监狱里挑选合适的人去军团。你这么活跃,当心被送上战场哦。”
戈麦斯耸肩:“监狱长可舍不得我,有我在监狱他能省一半心。”
奈斯盖叹气:“那个监狱长又不是神祇,可以无视皇帝还有秩序教廷的神意。”
见戈麦斯无所谓的躺到床板上,奈斯盖也不多嘴了,拍拍手里的幻景机:“又完成了一件活,现在我就交给监狱长,顺便打听一下情况。”
监狱长办公室里,肥头大耳的监狱长说:“最近你跟那个戈麦斯都小心点,不要跳得太猛了。上面正在从监狱里选人塞进军团里……啊哈,修好了吗?”
监狱长搓着巴掌,喜滋滋的接过幻景机,试了一下毫无问题,赞扬道:“你的手艺果然值得信赖啊,奈斯盖。”
他用施舍般的怜悯语气说:“正好,我还有些事情得靠你解决。”
听监狱长说要他当私人代表,跟外面的奴隶商人谈生意,奈斯盖惊恐的道:“您知道我只擅长摆弄魔导机械……”
“没有关系……”
监狱长说:“你只需要露个面,让那些商人知道我身边还有一个地精就行了,那样他们就不敢再狮子大开口。”
“但是……”
奈斯盖想说自己更不擅长商业活动,可面对监狱长的冰冷目光,拒绝之类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晚上就会来一批奴隶商人,是来这里买奴隶的”,监狱长再道:“拿出你的所有气势,让他们都明白,有一个老道的地精在场,没有哪个商人能蒙骗我。”
戈麦斯和奈斯盖是在克斯特东部被抓住的,罪名是偷盗、抢劫和杀害帝国士兵,被判了一百年监禁。
在这座监狱里,戈麦斯依靠暴力晋升为囚犯老大,而奈斯盖擅长修补磨导器,也跟监狱长混得很熟,两人的监狱生涯并不算艰苦。
不过熟归熟,一旦帝国有了命令,哪怕只是个小姑娘来传讯,监狱长都得乖乖低头。
奈斯盖很不安:“真要连犯人都要卖吗?”
“这哪里是卖呢?”
监狱长抖着脸上肥肉,翘着腿说:“是奉献,是我这个虔诚信徒向女神做出的奉献。”
他一巴掌拍在奈斯盖的小小肩膀上,咧嘴笑道:“帮我好好把关,别让那些商人占我的便宜。”
“我知道你只擅长修魔导器,可你是地精啊!只要是地精,在买卖上肯定有天赋!相信自己!”
奈斯盖喃喃的道:“地精的天赋……感觉自己完全没这种东西。”
“总之好好表现吧”,监狱长说:“让我满意的话,等战争结束了,我就会给你自由。”
战争……
说到战争,奈斯盖忽然生出恍惚感。
上一次的战争尽管短暂,还是让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至少自己成了囚犯。
这一次的战争,又会让世界发生什么变化呢?
第一千四一章 北方的少年与暗月之光,黑暗中的罪恶
夏日的大草原水草丰美,碧绿连天,四角翅牛欢快的撒着蹄子,楞把两轮大板车跑出了四轮马车的动静。
牛车停在连绵丘陵下,三个少年男女从大板车上下来,揉了好一会屁股才站直了。
“前面不准我们这种牛车过去,只能送你们到这了。不远,就小半天路程。”
老车夫收下车费,热心叮嘱着:“南边这些年变化太大了,你们刚从山里出来,一定要小心。特别要注意那些搭腔的陌生人,他们可不怀好心哪。”
有头亚麻色短发,眼睛很亮的少年应道:“谢谢啦,村里长辈都交代过,我们会小心的!”
另一个高瘦少年说:“老爷爷是好人呢,就算是在外面,还是好人多啊。”
靠着亚麻短发少年更近一些的棕发少女嗔道:“勒亚斯!人家还是大叔,怎么就老了啊?”
花白头发的车夫笑道:“我是老了哟,再年轻点,说不定也要追求尤莎,向塔斯米提出决斗啊。”
叫尤莎的少女羞得红脸跺脚,叫塔斯米的少年挠头:“为什么要跟我决斗啊?”
高个子少年自然是勒亚斯,用胳膊肘撞塔斯米:“连尤莎的生命赞礼都收了,还在装傻?”
塔斯米看向少女,张大了嘴巴:“那、那个手链就是生命赞礼吗?哎哟!”
少女脚尖踹上他的膝盖,转头慌乱的道:“你、你想得美呢!不是!”
塔斯米赶紧拉着勒亚斯一块道歉,看着三个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笑闹,老车夫感慨的道:“年轻真好呀……”
告别了车夫,三人爬上丘陵,看着远处地平线上那巍峨的高塔和层层叠叠的建筑,尤其是那道像透明巨碗般扣在大地上的防护结界,同时发出了无比震撼的感慨。
“那就是狮王城啊……”
“好大!比高文王国的王都大好多……”
“浮空船!那是浮空船!那么多!”
来自高文王国西北小山村的三个少年,终于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东费恩的北方重镇狮王城。
在他们的心目中,这座城市就是世界另一半的中心。至于传说中的帝都瓦伦丁,就像上个世代的迩香一样,是凡人不可企及的地上神国。
“别愣着了,我们快赶路吧,不然晚上进不了城。”
尤莎先回过神:“村子还等着咱们拯救呢,可得好好努力啊!”
勒亚斯是个开朗少年,总是在笑:“尤莎负责加油就好了,努力什么的,是我和塔斯米的事。”
塔斯米握着拳头说:“交给我一个人都没问题!”
尤莎摇头叹气:“自大的男人啊……”
嘴上这么说,脸上却也充盈着和塔斯米一样的自信光彩。
他们的村子正在衰亡,天气并不干旱,山里却土地干涸,井水枯竭,鸟兽绝迹,已经持续一年多了。
村里的长老说这是山脉之心衰老了,到南方找到生命之泉,就能让大山重新焕发生机。
作为村子新生代里最出色的三个人,塔斯米、勒亚斯还有尤莎担负起了这项重任,去南方的中心狮王城寻找生命之泉。
他们都是见习超凡者呢,虽然钱不够,没能在王都的公会完成冒险者认证,可从山村到狮王城的好几千公里路程,他们只花了两个多月就赶到了。一路上驱逐亡灵,打退狼群,救助旅人,已经有了丰富的历练。
塔斯米,见习战士,掌握了锋锐术和重击术两项能力,曾经是一级战士的老村长都说自己年轻时也未必能战胜塔斯米。
勒亚斯,见习游侠,弓箭用得出神入化。初级鹰眼术让他看得更远射得更准,初级风灵术让箭矢射得更快更远,邻村的老游侠都称赞他有成为长弓游侠的潜质。
尤莎,见习神官,拥有纯洁至善的心灵,已经获得了生命女神的关注,可以施放治愈微小伤口的神术。来狮王城也是寻找生命女神的教会,希望能进入教会修行。
他们这样的三人小队,已经写下了吟游诗人都会传唱的冒险故事,在群山若干个村子里都是大人物了。再加上他们的决心,还有什么困难克服不了,什么挑战解决不了呢?
看啊,狮王城就在眼前了,他们的祖辈还没谁来到离家乡这么远的地方。
三个少年下了丘陵,走上大道。
塔斯米将父亲给他的家传紫铜剑挎上腰间,对勒亚斯说:“把你的魔导枪背在背上,不能让这里的人小看了咱们。”
勒亚斯有些犹豫:“惹出麻烦就不好了,那可是连英雄都害怕的武器啊。”
尤莎附和塔斯米说:“亮出来才会减少麻烦啊。”
听起来很有道理,勒亚斯解开裹布,亮出了叔叔送给他的魔导枪。
这是件怪异的武器,看起来就是没了弩身的魔导弩,在磨得油光水滑的胡桃木枪托底端,还蚀刻着“菲尼26式荣耀版,多诺米斯工坊”的字样。
别看造型怪异,质地不是可以传给后人的感觉,但这是村子里最强大的武器。勒亚斯只需要放出风灵术,就能让魔导枪里的铁弹丸射到上千米外,打穿一指厚的铁甲。
勒亚斯使用这样的武器还很费力,连续发射十来发就两眼发花浑身发软了。
他叔叔曾经在六年前参加过狮王城之战,在那场决定世界命运的南北之战里,叔叔作为高文的王国军士兵,跟瑞姆和坎达斯两个国家的士兵团结一心,打退了南方人的百万大军,让他们没能侵入北方。
而后忠诚神廷变成秩序教廷,三个王国服从曙光帝国的统治,乃至曙光女皇和秩序女神那些事情,离他们这些北方山民太遥远,完全没什么感觉。
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生活没有多大变化,所以那场战争必然是北方人获胜了。勒亚斯叔叔说的那些事情也必定是真的,这枝从南方人手里缴获来的魔导枪就是最直接的证据。南方人的确很可怕,居然发明出了这样的武器,能打赢这样的敌人,肯定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勒亚斯的叔叔从战场上回来后,很少提起那场战争。知道他们要去狮王城找生命之泉,才把这枝魔导枪拿出来,说了一些跟南方人有关的事情,必然还有更多不愿提及的往事。
走在大道上,遇到的行人越来越多。就像他们预料的那样,勒亚斯背着的魔导枪引得人们频频回头,也让勒亚斯乃至塔斯米的胸脯挺得更直了。
“我觉得……”
尤莎感应更敏锐一些,皱着眉头说:“这些人的反应好像跟我们想的不太一样,他们盯着塔斯米你的剑也是一样的表情。”
塔斯米骄傲的道:“这是魔导金属做的剑啊,是从我曾曾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他们当然羡慕喽。”
尤莎还想说什么,可目光马上被行人们黏走了。
塔斯米和勒亚斯也一样,看着一辆辆没有轮子,悬浮在空中疾驰而去的飞行器,瞠目结舌。
“我们在王都见过的”,塔斯米可没忘记这玩意,在王都见到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羡慕之心到现在都没消散。
勒亚斯说:“是啊,王子骑着这种魔导器在街道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