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唔做大佬很多年 第189节
说罢,盛天步转身走出大仓,返回大奔。
天养生、孟波紧跟盛天步。
前后车窗大开。
盛天步坐在后排,孟波开车,天养生坐在副驾驶位上。
三人都未说话,只是在吸烟。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便到五分钟。
天养生眸中寒光一闪,道:“看来他不同意,我进去做掉他!”
“嗯。”盛天步应道。
封于修这类执迷武道的家伙,就是神经病,很难揣度他的想法。
盛天步能做的,就是投其所好,尽可能做到最好,但最终能否收服,还是得听天由命。
封于修会做什么决定,谁都不能肯定。
若能拿下,那当然最好,可若是拿不下,这种随时都能爆的炸弹,最好还是除掉。
天养生从枪套抽出格洛克,正要打开车门。
就在这时,嘴角还残留血迹的封于修,缓缓从大仓走了出来,径直来到车旁,打开后排的车门,坐了进去。
盛天步不由笑了,道:“阿波,开车。”
“好。”
孟波发动汽车,踩下油门,朝尖沙咀而去。
路上。
封于修表情多了些情绪,变得有些像个人,问道:“你说我能达到你那种程度吗?”
天养生、孟波很想笑,但他们都忍住。
当然不可能了。
天哥那种变态的身体素质,每隔一段时间,好像都能强化一次,根本不是正常人,你怎么可能学得来。
盛天步道:“你天生残疾,连双腿长短不齐这种对武者来说,最致命的缺陷都克服,还有什么是你不能办到的?以战养战,不断提升,终有一日,你同样可以做到返璞归真。”
封于修便不再多说,陷入长久的沉默。
就在快返回尖沙咀时。
他的眼眸才重新变得锋利,道:“好!”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非但不杀我,还肯指点我功夫,同时允许我每年挑战一次,能做到这种程度,你的目的,我大概也猜到。”
“我可以为你做事,但是有一点,我必须提前说明,我击败你那一日,就是你的死期!我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你若是害怕,现在杀掉我还不迟!”
盛天步笑了,随意道:“我也很想知道,到底有没有那一天。”
封于修不再多说。
盛天步麾下,再添一员虎将。
返回尖沙咀后,封于修的衣食住行,交给天养生安排去了。
盛天步还有事做。
近期返回,的确是为封于修,但没想到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才返回港岛,就解决这件事。
明日上午,他又要返回奥门。
但在此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那便是临时召唤杨度过来,商讨报纸事宜。
报业集团哪怕做到最顶,也赚不来多少钱。
就如马氏兄弟的东方报业集团,再过三十年,做到上市,也不过十亿左右的市值。
若在以前,这对盛天步无疑是一笔巨款。
但对现如今的盛天步来说,一份三十年后才市值十亿的产业,没有太大的搞头,根本没必要在这种小事上浪费时间和精力。
做媒体真正的作用,是引导渔轮,拥有独立发声的喉舌!
这件事半个月前,盛天步就已经交代让杨度办,若是能买下一家最好买下,因为能省掉很多麻烦,员工、渠道全都是现成的,不需要自己再张罗。
——
杨度道:“老板,我已经按照你的吩咐,全资买下一家报刊,这家报刊名叫《星光日报》,老板是个鬼佬,原本就打算卖掉港岛的产业衣锦还乡,谈判过程不是很顺利,就是多花了80万,《星光日报》撑死也就400万,那鬼佬见我们想要,狮子大开口,要价600万,几番砍价,才降到480万。”
盛天步打断杨度,道:“钱不是问题,跟你说过,只要你觉得符合条件,多点钱拿下也没什么,你说下《星光日报》,还有港岛整个报纸行业的大概情况。”
“是,大佬。”
杨度迅速把知道的内容说了一遍,最后道:“其实靠报纸搵钱的办法很简单,就像《明报》的查先生做的那样,连载小说!”
“只要小说能抓住读者,就能迅速提升销量。最重要的是,要是小说足够精彩,销量还能稳住。那些喜爱小说的读者,最终会转化为《星光日报》的忠实读者。”
盛天步不由笑了,这不就是网络时代写手的翻版吗?
唯一的区别是写手在网站发表,这个时代是在报纸发表,但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写一章发一章的连载模式。
杨度喝了口茶,续道:“查先生的《明报》最初销量也极其惨淡,用了很多办法都上不去,最后硬生生靠着查先生的一支笔撑了下来,最终成为销量最大的三份报纸。”
“这件事,我已经开始做,正在寻找优秀的小说作者。”
盛天步随意道:“那找到了吗?”
“没有。”
杨度顿时泄气,摇头道:“我想要找的,是查先生那种妙笔生花级别的作家,但是查先生只有一个。”
“倪生倒是也不错,但跟查先生的小说相比,差得太远,他的小说很猎奇,想象力天马行空,但可读性不如查先生,除此之外,他还很贵,千字都敢要价500,我打算调低标准……”
杨度正在说,盛天步已经拉开抽屉,将厚厚一沓早已打印好的小说,推向杨度,道:“那暂时先不用找了,这段时间我写了一部小说,名叫《诛仙》,就连载它。”
128.第128章 ,《诛仙》问世
“这部小说预计120万字,我已经写完100万字,再有20万字,就能完结,几日都能完成,不必担心连载时稿件跟不上。”
杨度原本正在说自己近期规划,可怎么也没想到盛天步忽然来这一出,惊讶的眼睛大瞪。
“盛先生,你、你早就准备好了?”!
盛天步点头,随口解释道:“要我是马氏兄弟、查先生,我也不会卖,因为不论是《东方日报》,还是《明报》,都是一只生蛋的金鸡,更是他们安家立命的基业。”
“买不到最好的,你买日销十万册的报纸,还是日销五万册,没有太大区别。”
“至于提升报纸销量,连载小说的确是最简单的方式。”
盛天步要写剧本,因此早就将剧本技能提升到宗师级,而小说、剧本一脉相承,再加上原有的记忆,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小说技能提升起来。
再然后就是选题,这个时代是武侠的时代,那就顺应潮流,但又不能仅仅止步于武侠民。
《昆仑》、《沧海》这些后武侠时代里的杰作,放在查先生面前,根本不够看,绝对会被碾压成渣,因为那些作品本身都有很多模仿查先生的痕迹。
那就跳出武侠,选择稍微有些仙气,剧情还足够好的,那便是《诛仙》。
盛天步也不是时刻忙碌。
就拿这几日待在奥门来说,有占米坐镇,外加阿基、天养义、天养志辅助,根本没他什么事,便抽时间找打字员,他只需口述,打字员敲打出来就好,很简单。
《诛仙》号为“网文三大奇书”,构思巧妙,气势恢宏,情节更是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塑造了不少令人难以忘怀的经典形象,诸如碧瑶、张小凡、陆雪琪。
更重要的是,这部小说架空出一个独具魅力的东方仙侠传奇世界,放在这个武侠横行的时代,绝对能令读者耳目一新。
盛天步道:“要不要看下这部小说?”
杨度忙道:“要,要。”
紧跟着他便掀开《诛仙》,迅速阅读起来。
杨度作为一名资深编辑,眼光极其毒辣,一眼就能看出一部小说的好坏,只看十分钟,约莫八千字。
“这?!”
杨度眼睛大瞪,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看盛天步一眼,心下掀起惊涛骇浪。
不是说做老板的不能写小说,查先生不也是嘛,可问题是,自己这个老板可是盛天步,大名鼎鼎的江湖大佬。
他写小说?
哈说出去,有几人会信?
关键他还写得这么好,要是其他人得知真相,恐怕要跟自己一样,惊得眼珠子都要跳出来吧?
杨度看盛天步一眼,又迅速低头,继续阅读。
转眼又过大半个钟头。
不知不觉间,杨度已经看了五十分钟,盛天步没有打扰,结果这家伙就这么如饥似渴的看下去,似乎完全忘记面前的盛天步。
盛天步也在看书。
咚咚!
盛天步摇了摇头,用手轻轻敲打了下桌面,提醒道:“杨总编,伱可以将这部小说带回去再看。”
“啊!”
杨度惊叫一声,回过神,这才意识到自己看的太入神,居然都快有一个钟头,赶忙道:“抱歉盛先生,我看得太入神,未注意时间。”
盛天步摇头,表示没事。
杨度放下书稿,感觉喉咙有些干,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润润喉咙,兴奋道:“老板,这部小说很优秀,甚至可以成为经典!文化底蕴虽然不如查先生,但胜在构思巧妙,世界观奇特!”
“仙侠小说,真正的开山之作,应该算是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其后鲜少精品,这部仙侠大作绝对称得上‘精品’二字!”
“只要在《星光日报》上连载,肯定能提升销量!!”
“老板,你、你真是太厉害了,没想到还有这等文笔才情,绝对是文武全才!”
盛天步打断杨度的吹捧,道:“行了,带着书稿回去,做你的事,笔名上面也有,就叫‘牧野’。”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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