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我东王公,打造神话天庭! 第171节
只需再炼化鸿蒙紫气,便可晋升混元!
一想到这里,哪怕是三清兄弟之中,心境最为超然的老子,也不禁有些激动!
“如今的我们,距离证道,只差一个契机!!”
“不过,那个契机究竟是什么呢?”
“小妹气机愈发圆满,看来,近日便能破关!”
不周山,伏羲守在女娲闭关的洞府前,一脸期待。
他很想让小妹看到自己这些年的变化!
准圣后期!
距离圆满只差一线。
要知道,在通天塔开启之前,他才刚突破到准圣中期不久。
短短十万年的时间,就提升一个小境界。
简直就是骇人听闻。
若非有通天塔帮助领悟法则,换做以往,他甚至都不敢想。
不光是他。
洪荒整体实力也跟着提升了一大截。
普通先天大神都突破到了大罗圆满,准备冲击准圣之境。
中上层次的先天大神,甚至已经冲入准圣初期。
至于顶尖大神,基本上都已踏入准圣后期,开始冲击准圣圆满!
“可惜,小妹因为闭关,错过了这场盛事……”
“否则,我们兄妹联手演道,所得提升,或许比现在还要大!”
想到这里,伏羲就觉得惋惜。
“还好小妹就要出关了!”
“等她出关之后,便带她去通天塔走一遭,晚是晚了点,但多少也能跟上顶尖大神们的节奏……”
就在伏羲喃喃自语之际。
“嗡——”
女娲洞府之中,忽然弥漫出一股恐怖的威压,伏羲甚至感受到了大道的气息。
“这……?”
伏羲一怔。
旋即似想到什么,神色大喜:
“难道修为踏入那一步了?!”
“还没有。”
紧闭的洞府陡然打开,其内传出女娲清淡的声音。
随后,一身白衣,姿容绝世,气度无双的女娲,出现在了伏羲面前。
“恭喜大兄,突破到了准圣后期。”
女娲看了眼伏羲,俏脸微微一笑,勾勒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伏羲则仔仔细细端详了一番女娲,旋即忍不住问道:“准圣圆满?!”
“嗯。”
女娲点头。
随后又补充道:
“当日在幽冥界,亲眼目睹陛下为后土娘娘造化肉身后,令我对造化法则有了新的感悟,闭关十数万年,终将造化法则体悟到了十成圆满……”
“如今,距离证道也只差一步!”
闻言。
伏羲大喜。
比自己突破到准圣圆满还要高兴。
“小妹接下来可是要去天庭?!”
“兄长如何知晓?”
“这么说来,小妹要走法则证道路线?!”
“不错,不过,并非是要显化大道于大罗天!”
“??”
天庭。
天帝高坐诸天之上,威势愈发隆厚,侍立于在大殿两侧的众仙神,甚至都不敢仰面直视天帝。
太恐怖了!
尤其是虚神界开辟通天塔活动以来,天帝身上的威势,与日俱增。
每每侍立在天帝面前,他们都有种心惊肉跳之感!
位列众仙神最前方的阴阳大神君,以及乾坤大神君,更是感受深刻。
‘陛下怕是又破境了吧!!’
两大神君猜测的没错。
通天塔开启之后,每天都有亿万生灵入内闯关,或者修行,论道……
这些可都是东阳修行的资粮。
在众生的智慧,经验等方面的反馈下,东阳的修为很快便有了提升。
两万年前,他顺势突破到了混元四重天,也就是混元大罗金仙的极致!
且经过两万多年的调理,境界已然稳固。
接下来,正准备冲击混元五重天!
混元十二境,一境一重天。
同时,这十二重,又分为三个阶段。
前四重,为混元大罗金仙。
中四重,为混元无极大罗金仙。
后四重,为混元太上无极大罗金仙!
混元四重天想要突破到五重天,其间的难度,不下于准圣想要证道混元。
几乎是从一个大境界突破到另一个大境界,需要极为庞大的积累与底蕴,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
‘但有了她,可就不一样了……
东阳望向南天门外,对着太白金星吩咐道:
“把他们兄妹带进来吧!”
太白金星离开后没多久,便领着伏羲女娲兄妹进入凌霄宝殿
兄妹两人见礼之后。
伏羲低着头,不敢直视东阳。
如今天帝的威势如日中天,恐怖到了极致,哪怕一道目光,都不是他能承受的!
倒是女娲……
尽管心中紧张,但还是强压下这股情绪,勉强仰视着东阳。
“准圣圆满!”
“造化大道已然熔炼而出……”
“不错!”
“看来你这么多年的闭关苦修,没有白费!”
听到东阳的夸赞,女娲俏脸顿时露出开心的笑容,心中更是暗暗庆幸,这十万多年的苦修没有白费!
“你这次前来,可是为了证道?想好如何证道了吗?”
“嗯,已经决定好了,此番前来求见陛下,是想同陛下借取两件宝物!”
129鸿蒙紫气之秘,女娲抉择!
“哪两件宝物?”
“九天息壤与三光神水。”
这两件宝物,都非凡品。
尤其是九天息壤……
除开天庭之外,女娲还没在其他先天大神那里见-到过。
至于三光神水,其他大神那里虽然有,但并不多。
而这种东西,对于天帝而言,则-更是稀疏平常。
本着一事不烦二主的想法,女娲出关后,便带着兄长直奔天庭而来,欲要借两件宝物,以作证道之需。
“你知道鸿蒙紫气的用法吗?”
出乎女娲预料的是,天帝应下之后,并没有急着给她宝物,反而问了另一件事。
女娲愣了下。
旋即说道:“知道,以巨量功德引出鸿蒙紫气,以其为媒介,勾连天道,元神寄托天道之上,从而证道混元,从此无量量劫不灭,永恒逍遥自在……”
“那你可知道,一旦借用鸿蒙紫气证道,你便是天道奴仆,生杀予夺,皆在天道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