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之主 第173节
在蓝杨村居然能收到两次施舍?
今天真是邪门。
得尽快穿过这条村子,再收到一次施舍,他就该回去了。
叫花子想找一条人少的路径,忽然觉得身上不太对劲。
脓疮上的脓汁不见了。
所有的脓疮正在以可见的速度消失。
谁?
谁干的?
叫花子看向了崔提克:“你吃了我的脓疮?”
崔提克一怔,没想到对方能看出他的技法。
看出来也无妨,崔提克笑道:“我治好了你的病,你该感谢我,你的疾病真的很鲜美。”
“鲜美?你是病修?”叫花子直勾勾看着崔提克。
崔提克不笑了。
在整个普罗州,知道他道门的人寥寥无几。
这个叫花子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见识?
崔提克决定杀了他。
叫花子看着崔提克,问道:“你吃了我的脓汁,拿什么来报答我?”
崔提克准备立刻动手:“我治好了你的病,你难道不高兴么?”
叫花子摇头道:“那么绿的脓汁都被你吃了,绿水湾的水,还绿么?”
崔提克一哆嗦,瞬间低下了头。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不可能杀了眼前这个人。
自己甚至都不该直视眼前这个人。
“你,你是……”
叫花子笑了:“你现在知道我是谁了?”
“你,你是,绿水湾的主人。”
“还有呢?”
绿色的脓汁在崔提克身体里翻滚,崔提克感知到了对方另一个身份。
“你,你是,我,我道门的始祖……”崔提克步步后退,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额头碰着地面,乞求叫花子的宽恕。
“伟大的始祖,我没有不恭敬的想法,虽然有了不恭敬的举动,但那是我不知道您身份的情况之下,
我恳求您的原谅,我恳求……”崔提克整个人都在颤抖,身上不停涌现出各色疱疹,疱疹在不断的破碎,绿色的汁液遍布全身。
周围有行人经过,但他们此刻看不见崔提克,也看不见叫花子。
此刻的叫花子和崔提克还在蓝杨村,但在叫花子的影响下,他们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感知范围。
“我以为道门里的修者绝种了,没想到还有你一个,”叫花子嗤笑一声道,“本来应该让你留下来给他们陪葬,可我看你天赋不错,就饶你一命,
快走吧,走远一些,越远越好。”
崔提克踉踉跄跄起身,撒腿就跑。
满身的脓汁不断的流淌,他不停的在自己身上吸吮,不让一颗脓汁落地。
落地就是亵渎,这是对道门始祖的亵渎。
叫花子继续往村子南边走,这次他选了一条人少的路。
只要走到村子尽头,没有人再施舍他,蓝杨村将遭遇一场可怕的瘟疫。
而这场瘟疫将蔓延至整个绿水湾。
在正常情况下,蓝杨村不会有人给乞丐施舍,叫花子估算的没错,他一直走到新地边缘,再也没有人给他一粒米或是一个铜板。
乞丐默默看着村子,脸上露出些许笑容。
身上的脓疮一颗接一颗冒了出来,脓疮的顶端还带着星星点点绿色的脓液。
他看到有不少年轻人正去新地打猎,决定先在他们身上下手。
叫花子的身形再度从人们的视线中不知不觉消失,就算现在有人想施舍他,他也不会再给对方机会。
他身上的脓疮逐个破裂,绿色的脓汁正要蔓延到空气中去,忽然吹来一阵冷风,把脓液都吹散了。
谁?
这是绿水湾!
谁能吹散了他的术法?
叫花子恶狠狠看着四周,目光中的凌厉突然消散了不少。
他没见到对方,但是听见了他的声音。
叮了咣当,叮了咣当!
叫花子一阵颤抖。
他怎么还在附近?
他不是走了么?
他来我也不怕,我是按规矩办事。
“一车好货老招牌,够本就杀随便挑!你想不想买点什么?”
货郎的声音出现在了叫花子的耳边。
虽说早有准备,可叫花子还是打了个寒噤,回应道:“今天没什么想买的。”
“没什么想买的就回家吧,在外边闲逛什么?”
叫花子回答道:“按规矩,我每年可以出来一次。”
“没说你不能出来,但按规矩,有三个人施舍过你,你就该走了。”
叫花子辩解道:“只有两个人施舍过我,两个鸡蛋,几个馒头,都在这里。”
“三个人,我都看见了,有个人治好了你的病。”
叫花子还在辩解:“这不算施舍。”
“算,给你治病还不算施舍?”
“他没给我东西,我没收到他的东西,这不能算。”
“我觉得能算。”
“这不能算。”
“我觉得能。”
“这不能……”
“别特么给脸不要。”货郎语气变了。
叫花子不再争辩,他的身形悄无声息的消失,好像他从来没有来过蓝杨村,除了被崔提克吸走的一部分,就连一滴脓液都没留下。
货郎站在荒野之中,背靠着推车陷入了沉思。
绿水丐为什么来蓝杨村讨饭?
明知道蓝杨村不会有人施舍他,故意想让绿水湾遭难?
绿水湾是他的地界,他这么做图什么?想灭了自己家门么?
内州。
估计是内州给了他某种许诺。
对方出的价码不低,能让绿水丐甘心放弃自己的地盘。
当然,也不能武断,也有可能是外州。
收到许诺的可能不止绿水丐一个,还能有谁?
货郎推着小车,朝着荒野深处走去。
……
李伴峰从绿水城归来,直接到了宋家大宅的原址。
原本的宅院被李伴峰用压路机给铲平了,重新再盖一座宅院肯定来不及,好在蓝杨村的壮丁不少,只要给钱,有的是人愿意出力,宅院盖不起来,但是木屋盖起来了,前前后后盖了好几排。
最前边一排正中间,最宽敞的一座木屋,是一座舞场。
舞场两边,是酒馆。
酒馆旁边,是饭馆。
饭馆旁边,是马五存货的大仓。
一名在新地打猎归来的猎人,在这一区域的消费顺序是这样的。
先去马五那里出货,兜里肯定有不少钱。
有钱了肯定得吃顿饱饭,旁边就是饭馆。
吃饭的时候,众人凑在一起闲聊,说一说新地里出生入死的过往,一顿饭肯定不尽兴,必然要去酒馆里小酌几杯。
小酌过后,酒劲上来了,光是跟朋友吹牛就不尽兴了,还可以换个地方吹点别的。
舞场就在酒馆边上。
如果玩不惯这西洋东西,想来点传统的?
传统的也有。
马五把吉庆班搬到了舞场后边。
吉庆班的班主一开始是拒绝的,后来李伴峰天天去吉庆班讲学,教姑娘们唱歌,一连去了五天,班主不再拒绝马五的好意,搬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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