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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长生不灭何必飞升成仙 第139节

  当项燕看到一柄短剑,居然能在自己的偃月刀上刺出了一道浅痕。

  他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一丝诧异。

  能够拥有中原绝兵,这人在秦军中绝不是普通的小角色。

  “伱是什么人?”

  项燕在问话的同时,用力的把刀柄朝下砸去。

  随着地面轻轻晃动,堂前燕布施的方术“鱼龙混目”也随之消散。

  很快。

  以三人为中心,围满了乌泱泱的楚国军人。

  而面对项燕的提问,金蝉没有开口回答,他的目光从始至终一直都在寻找“登楼”。

  “爷爷,秦国的孬种,直接烹了就行何必废话!”

  人群之中。

  只见一位与金蝉、嬴楼同岁的银甲少年,拿着一柄银色的长枪走了过来。

  他的体型与项燕所差无几,但乌黑的长发和一双炯炯有神的虎目,无一不彰显他年轻旺盛的气血。

  仅仅只是握着长枪站在那里,便能散出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羽儿,你还没有和中原绝兵交过手吧!去,杀了他,这柄鱼腹就归你了。”

  项燕坐在手下搬来的椅子上,朝着名为“羽”的少年说道。

  “区区的中原绝兵而已,也不一定够资格配我!”

  说罢。

  只见少年横握长枪,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他的眸子里根本就没有金蝉的存在,自信到目空一切。

  “羽儿,这是中原绝兵,万不可大意!”

  项燕无奈的叹了口气。

  自己这孙子天生神力,十五岁便被楚王封将,甚至刚入军营便能掌握兵气,为楚国屡立战功。

  但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于心高气傲。

  放眼整个中原,竟无一人能入得了他的眼。

  “爷爷,我若一击杀不了这小子,我便亲自送他们出营!”

  项燕明明是好意提醒,但到了少年的耳中却变成了小瞧自己。

  “霸王枪,朝天!”

  少年大吼一声,然后单手握枪将其置于身后,一脚向前迈出狠狠的踏在地上。

  只听轰隆一声,土地居然被少年这一脚踩出了一个巨坑。

  数道裂缝从少年的脚下向四周蔓延而开。

  霎时。

  整个楚国军营战鼓喧天,无形的威压笼罩在这方领土之上。

  就连远在大营后方的昌灵君,都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这便是兵气吗?还是第一次见到。”

  金蝉拿出鱼腹,看着少年那如霸王一样的身姿,开口低语。

  国运、绝兵、兵气。

  这三件东西,便是中原能坐拥最肥沃的土地,但四海八荒却无一势力敢入侵的理由。

第144章 项羽,败!两件中原绝兵的对峙

  百人成势、千人成阵、万人成城。

  十万雄师破楼兰,攻城拔寨、建功立业。

  百万铁骑灭王朝,可吞日月、可定山河。

  兵气。

  将士们斗志和军心的凝结,甘愿为之效命的体现。

  在中原境内的土地上,只有那些所向披靡,决胜千里的名将们才能有资格拥有。

  相传中原七国中,能够凝聚百万兵气的大将军仅有四人。

  秦国白起、楚国项燕便是其中之二。

  哪怕强如王翦、赢疾、史内腾这种雄才伟略、威名远扬的名将,也只能凝聚五六十万的兵气。

  小一辈例如李信、王贲的极限也就只能达到十万兵气左右。

  但让金蝉感到诧异的是。

  眼前这个年龄甚至比嬴楼还要小的少年,居然已经凝结出了二十万磅礴的兵气。

  “霸王枪,朝天!”

  少年单手握着枪柄末端置于身后,一双锐利的眸子里涌出丝丝雷光。

  如小蛇一般的青筋在脸上鼓起,银色的甲胄居然都有了崩裂的趋势。

  霎时间。

  整个楚国军营旌旗猎猎,战鼓隆隆,万马仰天嘶吼,磅礴的战意在少年的身上如潮水般涌出。

  一旁的项燕双手环抱在胸,嘴角高高扬起,满脸欣慰的看向自己的孙儿。

  在他的眼里,自己的这位孙儿千古无二,日后一定能成为第一个突破百万兵气的将军,凌驾于中原四大名将之上。

  “金哥,这小子日后必为举世无双的大将,我们还是暂避锋芒为好!”

  堂前燕把手悄悄伸进怀里,神色紧张的冲着金蝉说道。

  “等等!”

  金蝉制止了堂前燕。

  手中的鱼腹剑自这个少年出来后,便传来了阵阵类似于狂暴和兴奋的躁动。

  这种共鸣的感觉,或许是意味着另一件中原绝兵登楼就在附近,并且有极大的可能和身前的这个少年有关。

  长呼一口。

  只见金蝉双手握住鱼腹的剑柄,两腿分开微微下蹲稳住身形,抬头直视前方,双眼之中无一丝的畏惧和怯懦。

  “天下之人见我无不闻风丧胆,你倒也算是半个英雄了!”

  少年对金蝉的勇气“赞许”道。

  而说罢。

  手中的霸王枪在头顶画出一道弯月,以力劈华山之姿,朝着金蝉砍了下去。

  仅仅只是风压,就把几十米开外的楚军盔甲撕裂。

  另一边的金蝉,虽然在霸王枪下显得渺小而又单薄,但脚下却没有后撤半分,挥动人皮鱼腹便迎击了上去。

  轰隆一声巨响。

  震的土地龟裂、人仰马翻。

  这一击,不但惊动了楚、齐联军的大营。

  就连百里外的函谷关关楼上,正在独自饮酒的白起,都察觉到了两人的存在。

  “有点实力,但仍旧有些稚嫩!”

  白起猛灌一口烈酒进肚后,便不再理会两个小辈间的战斗。

  回到楚国营地。

  枪剑碰撞的一瞬间,金蝉瞬间便觉得双手的骨头碎成了麦粒般大小的残渣。

  五脏六腑搅乱成了一团,一股带着少许腥味的甘甜从喉咙往上涌出。

  虽然人皮鱼腹与银色的霸王枪不分上下,但两人的力量却是天壤之别。

  要不是金蝉的肉体能不断的重塑,若是换成普通人恐怕早就成了一滩烂泥。

  “咦?”

  游刃有余的少年,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

  这世上除了爷爷外,这还是第一个在“朝天”下没死的人。

  见此一幕。

  自傲的少年怎能甘心,怒吼一声。

  瞬间便加大了手下的力度,把兵气提高到了三十万。

  随着霸王枪的力量增大。

  金蝉的内脏被皆数震碎,上半身的皮肉躯壳里肉泥和血浆翻涌,而断成一节一节的肠子,就好似扁舟一样,在血浪中摇荡。

  十指鱼腹。

  只见鱼腹剑突变,一根根黑色的手指沿着红色的剑身,先缠绕住了霸王枪的枪头,然后又朝着枪柄蔓延,缠在了少年的手臂上。

  咔嚓~~

  跟随着少年立下赫赫战功、无坚不摧的霸王枪,居然出现了一丝裂痕。

  “哼,邪魔歪道!”

  中原的将士们只崇尚绝对的武力,道法、奇门、诡辩一类的偏门统称为邪术。

  哪怕是道门正统的天师来了,这帮兵痞子也不会给任何好脸。

  “兵气,四十五万,朝天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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