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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练武,你练成了大罗金身? 第411节

  并且,每个人来的时候,脸上都布满了笑容,手上或多或少的都提着些礼物。

  “恭喜,恭喜李捕头,终于是脱离苦海了~”有人经过站在门口的李公甫身边,一边将手中的礼物递给了门房,一边拱手道喜。

  “同喜,同喜。”李公甫站在门前,满面红光,一身鲜亮的衣裳在人群之中格外的显眼,与平常那副样貌大不一样。

  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

  突然。

  “王大官人到!赠丹参、金银花……白银五十两……”一道颇有些趾高气昂的声音,陡然在人群之中响了起来,引得所有人都纷纷驻足回头观看。

  不过一会儿。

  就看到了一个有着富贵态的男人,身边跟着两个提携着礼物的仆役,从一驾马车上走了下来。

  “竟然是王大官人亲临,这许医生好大的面子。”

  “那当然,要知道,在去年春季的时候,不知为什么,王大官人的一个心爱的小妾染了一个怪病,要不是许医生出手,恐怕早就已经走上黄泉路。”

  “高!真是高!”

  “当然了,要不然许医生今天大喜之日,能来这么多人?再看看周围的马车都已经来了几驾了……”

  “……”

  一时之间,随着那富态男子的到来,人群之中陡然就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之声。

  王大官人,原名为王富贵,是这临安城内一个鼎鼎有名的富商,除了那丰乐楼的老板沈大官人之外,王富贵就是第一。

  “沈大官人到,携礼百年人参一支……天山雪莲一枚……”

  “李大官人到,携礼百二十年何首乌、深山野灵芝……”

  一时之间,嘈杂的青石巷内,就响起了一阵阵播报的声音,并且愈往后,播报的声音就越大。

  好似在较劲一般。

  而站在门房处的李公甫,听到这些声音,笑的嘴巴都快要咧开了,嘴里止不住念叨着“发了发了”的话语。

  许仙义诊确实是一件好事,李公甫也不好意思阻止。

  但人终究是要考虑实际情况的。

  尤其是对于一个成年人而言,如果许仙就一直这么义诊下去的话,先不论能不能吃得起饭,就连结婚都是一件难事。

  因此,在这些时日之内,李公甫可是为这件事操碎了心。

  毕竟,他那亡妻,也就是许仙的姐姐,生前最大的愿望,在死前都一直念叨着的事情,就是能够看着许仙结婚的大喜之日。

  今日,终究算是功德圆满了。

  并且,多年义诊的行为,终于是取得了应有的回报,已经远远超出了李公甫的预期,他的俸禄终于是可以保住了。

  只不过。

  李公甫也知道,虽然这些临安城内的居民,也送了很多礼物,但其中真正的大头,是那些有钱的富商所送的礼物。

  但即便如此,按照李公甫对自己亡妻弟弟的了解,这些得到的药材和钱财,多半又会给转移到他的义诊上。

  这就是个死循环。

  现在李公甫唯一的指望,就是在那弟媳怀上老许家的孩子之后,许仙能变得成熟一点,顾家一点。

  不再那么任性。

  不过,李公甫迄今为止,还没有想明白,那白素贞到底图许仙什么?

  如此这样的一个知晓琴棋书画的大美女,竟然能够看得上许仙这样一个除了医术有些高明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亮点的普通书生。

  不过,他也懒得想了。

  就凭许仙和白素贞现如今的腻歪程度,李公甫看见了,都嫌齁得慌,甜的掉牙,他甚至于都怀疑两人上一辈就是夫妻。

  只不过因为孟婆汤没有喝够,导致前世的记忆没有被忘干净。

  所以才发生了这一连串的事情,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两人就发展到喜结连理的程度了。

  除此之外,李公甫想不到其他能够安慰自己的理由。

  就在李公甫的脑海里,不断的闪过一条条稀奇古怪的思绪的时候,时间也一点一滴的流逝了过去。

  该来的宾客,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不该来的,也都没有来。

  正所谓同行是仇家,尤其是许仙这种义诊的行为,再加上高明的医术,几乎对整个临安城的医学生态都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如果不是材料的掣肘,再加上有着李公甫和县衙的背书,许仙早都被那些医馆的老板雇人给乱棍打死了。

  因此,在许仙的大婚之日,那些医馆老板不来捣乱,都已经算得上是谢天谢地了。

  突然。

  “诶,姐夫,你那忘年之交,怎么到现在还没有过来,是你没有邀请他吗?”李公甫的耳边突然出现了一道清脆的声音,伴随着声音出现的还有一抹青色的衣摆。

  毫无疑问,此人就是小青。

  “不知道,但小沈已经答应我了,现在还没来,应当是有自己的打量吧。”李公甫说着,突然就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随后立即好奇的扭头看向了小青:

  “不过,你这丫头,最近那么关心我那个忘年之交是怎么回事?不会是……”

  “要你管?”小青闻言,就像是被踩到了小尾巴一般,立即就炸开了毛,径直打断了李公甫的胡言乱语,随后便悻悻的走回到了院子当中:

  “我先回去帮忙了,你在这迎接客人吧。”

  “行。”李公甫点了点头,算是听到了。

  不过他看着小青的背影,心中的好奇心不仅没有因此散去,反而愈发浓厚了起来。

  虽然才仅仅只是相处了几个月的时间,但是李公甫对于这个弟妹的妹妹的性格,可谓是有了一番深刻的了解。

  虽然样貌很是惊艳,但却完全是一朵带刺的玫瑰。

  

  生人勿进!

  在前面相处的过程当中,沈炼屡次登门,但是小青一直都没有用正眼看过前者,今天却突然又这么关心对方。

  十分有九分的不对劲。

  “不会吧?”李公甫突然啪的一下拍了一下额头,因为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在十几天前,他从魏管家那里得知,沈炼不知为何要出一趟远门,出去了大约七天的时间才回来。

  而小青呢?

  也刚好是那一段时间家里有事,就回去了一趟。

  并且在沈炼刚回城没有几个时辰的时间,快要天黑的时候,小青也从家里重新回到了临安城。

  两个人都选择同一天出远门,并且还是都在外面待了六七天的时间,而且还是几乎一前一后的回到了临安城。

  巧!

  实在是太巧了!

  但是这世上,哪里有这么巧的事情?

  所以,最终的答案,在李公甫看来,就只有一种,别无其他的可能性。

  “不过,细想一下,这种事情倒也正常。”李公甫托着下巴,轻声呢喃着,心中越想,越是感觉那个答案的可能性极大。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反过来亦然。

  而沈炼,身高八尺,样貌硬朗,年纪轻轻,刚加冠不久,就已经修炼到了先天之境,并且家里还有着万贯家财。

  但从来不像是那些富商一般,以俯视的姿态看人。

  这样的一个男人,哪个少女在了解之后,能够不动心呢?李公甫如果说转换个性别,他也难保自己不会不对沈炼动心。

  而且,想到这里,李公甫对于小青之前见到沈炼时的行为,也有了新的理解。

  那是不想看到沈炼吗?

  不!完全不是!

  纯粹的就是害羞。

  对,就是害羞。

  否则要是小青真的看不惯沈炼的话,以李公甫对小青性格的了解,他知道小青早都开始赶人了。

  哪里还会特意躲起来?

  “看来,有时间的话,我得将此事和小沈说道说道,如果此事真的能成的话,倒也算是成就了一桩机缘。”李公甫一击掌心,便将此事记在了心里。

  倒不是贪图沈炼的家财万贯,而是真心实意的为小青好。

  小青这个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做为一个长辈,李公甫已经看到了许仙和白娘子喜结连理,对于这个古灵精怪的小青,自然也希望对方能嫁一个好人家。

  不至于以后吃一辈子的苦。

  但一般来说不太可能。

  因为在这种时代,讲究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而小青呢?虽然样貌很是惊艳,但是性子太急,而且平常打扮的跟一个刺客一样。

  没有哪个人家,愿意自己的儿子,和这样的女子喜结连理。

  但据李公甫所知,沈炼在家里,应当有着很大的自主权,应当在自己的婚姻上有着一定的话语权。

  因此,这段姻缘,未尝没有撮合成功的可能。

  只是。

  “小沈是把这件事忘了吗?不应该啊。”李公甫走出门房,踮起脚尖,视线跨过了密密麻麻的人影,企图找到沈炼的踪迹。

  可是,却没有丝毫的发现。

  虽然才相处了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但李公甫已经将沈炼这个空降而来的捕头,当成了自己的忘年交。

  因此,李公甫才会出言邀请沈百炼,来参加许仙的婚礼,还特地写了一个请柬,送到了沈府上。

  但看今天这架势,都已经日上杆头了,是没有来参加婚礼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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