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护驾! 第22节
在李诺的强烈要求下,宋慕儿最终还是乖巧且遗憾的表示,这次她会保密的。
吃过饭后,宋佳人就送宋慕儿回家了。
李诺回房继续看书。
初来乍到的,关于这个世界,他需要了解的东西还有很多。
法家入门的确挺难的,但一旦入门,不说攻击,起码防御和自保的能力会大大的提升,哪怕只是第一境,也能解锁禁锢之术,倘若当日在县衙门口,李诺有法家第一境的力量,根本用不著娘子出手,那一箭根本奈何不了他。
同样是初境,诸子各家包括武者在内,有且仅有法家能够做到这一点。
塑体境的武者,没有真气护体,还做不到刀枪不入,儒家也要到第三境之后,浩然真气才能有足够的防御,至于其他几家,能力更偏向于辅助。
论个人实力,最起码在前期,法家绝对独树一帜。
等到修行到高境之后,各家算是各有所长,都具有无比神异的能力,倒也没有绝对的强弱。
比如农家可以操控天气,兵家可以大幅提升兵卒的士气和战力,医家百病不侵,甚至可以断肢再生,墨家能以一人之力,操控成千上万的机关傀儡,攻城略地,无往不利……
当然法家也不弱,第四境就能掌控徒刑之力,画地为牢,将人活生生的困死在原地,第五境执掌流刑之力,强制移动对方,同阶武者,根本无法近身,而到了第六境,一个“死”字,就能让人即刻暴毙……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就算不修这些家,他也得了解了解,免得被人阴了都不知道
今天睡得稍微晚了点,直到看的困意来袭,李诺才熄了灯,上床睡觉。
一刻钟后,一辆马车,缓缓行驶在长安街头。
此时早已过了宵禁的时候,但对于这辆马车,沿途巡逻的街使,却无一人敢拦,马车经过身边时,还会恭敬的站在路边,目送马车通行。
不久,马车停在李府门前,一道人影从上面下来,吴管家笑著迎上去,说道:“老爷回来了。”
他脸上的表情有些遗憾,说道:“少爷刚刚睡下,老爷要是早一刻钟回来就好了。”
儒雅英俊的中年男人走进李家,回到书房,提笔书写片刻,吴管家看著纸上的两首诗,脸上露出笑容,说道:“昨夜宋府发生的事情,老爷也知道了……”
今天早上,他从宋府的下人口中得知了昨夜寿宴上的事情。
少夫人为宋老夫人准备的寿礼,被人暗中换成了石头,关键时刻,少爷接连赋诗两首,不仅解了当时的危局,还哄了宋老夫人开心,得到了众人的一致称赞。
他有些开心的问道:“老爷,少爷这两首诗,写的很好吗?”
中年人点了点头,说道:“算不上多好,但有些意思。”
吴管家欣慰的说道:“老天有眼啊,老奴就说,老爷的儿子,怎么可能是傻子呢,少爷小时候,经常一个人在老爷的书房玩,难不成是那时候学会这些的……”
中年人看著纸上的两首贺寿诗,片刻后,问道:“你把那天晚上少爷遇刺的事情,再详细的说一遍……”
吴管家开口道:“那天晚上,老奴已经睡了,听到少爷的惊叫,立刻就赶往少爷的房间,发现那丫鬟手持匕首,正欲谋害少爷,幸好老奴及时赶到,少爷只是受了轻伤。
之后少爷的举动,似乎有些反常,先是用头撞柱子,第二天醒来之后,又从屋顶往下跳,对于以前的事情,也都统统不记得了,自从少爷醒过来后,人就变的聪明了,不仅会算数,还会判案写诗,就像是换了一个人,如果不是老奴偷偷看过少爷屁股上那颗痣,怕是真会以为少爷被人掉包了……”
他是从小看著少爷长大的,对他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很熟悉,偷偷进行仔细的检验之后,他无比确信,少爷就是货真价实的少爷。
中年人陷入沉默,并未再说什么了。
这时,吴管家想到一事,面露难色,开口道:“对了,老爷,少爷似乎是想修法家,这几天,一直在长安县衙断案,甚至还学起了《大夏律》……”
中年人有些意外,问道:“为什么忽然想修法家?”
吴管家无奈的说道:“说来是个误会,那天少夫人误以为少爷对那女刺客图谋不轨,揍了少爷一顿,少爷似乎心中不忿,一直缠著老奴打听变强的办法,他没有武道根基,于是老奴告诉了他百家之道,他自己从中选了法家。”
中年人微微点头,说道:“诸家之中,法家的确是提升最快的,实力也是诸家之最。”
吴管家问道:“老爷,现在怎么办,要不要阻止少爷,修法家的话,实在是太危险了……”
中年人摆了摆手,说道:“随他去吧,他自己喜欢便好。”
吴管家闻言,也不再说什么了。
修法家固然危险,但有老爷在,便能护住少爷周全。
只是,当少爷知道真相之后,又该怎么办呢?
他不禁为老爷和少爷担忧。
中年人站起身,缓步走到窗前,望著那座已经熄灯了的院落,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轻声道:“法家啊……”
第28章 你很会算是吧?
天色刚亮,李诺起了个大早,从床上坐起来,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这两天过的格外充实,连带著睡觉也特别香,一觉睡醒,精力十足,美中不足的是,本就不多的寿命,又少了一天,匆匆吃过早饭,他便带著吴管家,直奔长安县衙。
不多时,长安县令裴哲打著哈欠从后衙走出来,有气无力的对李诺打了个招呼,“公子,这么早啊……”
两个人一个是上班,一个是挣命,积极性当然不一样。
李诺笑问道:“裴大人昨天晚上没睡好吗?”
裴哲捶了捶腰,昨天家里那母老虎怀疑他又偷偷跑去青楼了,他说没去,她非要自己证明,为了洗清嫌疑,他证明到后半夜才睡去,本来想多睡一会儿,有衙役禀报说衙门还没开门,李诺就来了,他只好出来迎接。
李诺见长安县令困得眼睛都睁不开,摆了摆手,说道:“裴大人去睡觉吧,不用管我。”
裴哲捂嘴打了个哈欠,说道:“不了不了,公子都到了,下官岂有再睡之理,衙门还有很多公务要处理呢。”
该说不说,除了被惊扰了美梦,他还得感谢李诺。
作为一县之令,又是京县县令,他要管的事情太多了,虽说还有县丞和县尉辅佐,但在裴哲眼中,那两个家伙,全都是靠关系上来的无能之辈,而且两人拉帮结派,根本不惧他这位县令,完全不帮他分担公务,已经多日没来县衙了。
而李诺……,和李诺相比,裴哲有时会觉得自己是靠关系坐上这个位置的无能之辈。
从几百人中一眼看出凶手的本事,每每想起,裴哲都觉得心中震撼。
他不仅善于查案,还喜欢查案断案,简直就是为修法家而生的。
咦,等等……
裴哲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瞬间清醒了一些,目光望向李诺,试探问道:“公子,你不会是要修法家吧?”
李诺点了点头,说道:“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裴哲愣在原地。
法家,法家可不兴修啊……
虽说法家判案就能变强,但要是判错了案,修为可是会不进反退的。
这还不是关键,古往今来,法家低境的弟子,还能在朝廷活跃,但一旦修到四境之后,危险性就会大大增加,历来法家强者,大都下场凄惨,不得善终,导致现在的法家,几乎已经名存实亡了。
而且……别人修法家也就罢了,你作为大理寺卿的儿子,凑什么热闹?
虽说法家修的是心中法,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路,但归根结底,还是要秉持胸中正义,锄强扶弱,惩奸除佞的。
他不会不知道,大夏最大的奸佞是谁吧?
倒反天罡,倒反天罡啊……
但这种话不是他能说的,面对李诺的疑问,裴哲尴尬的笑了笑,说道:“没有没有,公子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昨天李诺就让裴大人安排好了今日的案子,县衙开门之后,与案情相关的人员,已经在公堂之外排队等待,李诺没有耽搁时间,走进公堂,开始审案。
与此同时,宋府。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翻看著手中的两本小册子,微微点头,说道:“这次的功课,你们都完成的不错,尤其是慕儿,连这道雉兔同笼的问题都解出来了,这道问题,是伱自己解的吗?”
宋慕儿很诚实的回答道:“是我问李诺哥哥,李诺哥哥讲给我听的。”
对此,老者并没有说什么,他每日除了给她们留基础的功课之外,还会留一道难题,让她们自己思考,培养她们的算学能力。
不管是自己解出来的,还是通过询问他人,只要她自己懂了便可。
老者继续说道:“那你讲给老夫听听,这道题应该怎么解?”
这道雉兔同笼问题,其实是最简单的“方程”问题,学习过算学的儒家弟子,很容易便能解出来,但对于一个六岁的小童来说,还是很有难度的。
宋慕儿不假思索的说道:“假如我们中午要吃麻辣兔腿和红烧鸡腿,现在要用掉所有兔子和鸡的一条腿,然后再用掉一条腿……,最后的答案就是十八只鸡,九只兔子。”
老者听完一愣。
这种解法,虽然和《算经》上通行的方程解法不同,但似乎更加巧妙,就连孩童都能轻易的理解。
不过,这种取巧的方法,也仅限于雉兔同笼这种简单的问题。
倘若再增加一项或者几项,此法便不可行了,还是要用到“九数”之一的“方程”。
正好借著此题,让她们提前学习九数,于是他顺势说道:“今天,老夫教你们“方程”。”
宋慕儿疑惑问道:“先生,什么是方程?”
老者解释道:“方程程,课程也。群物总杂,各列有数,总言其实。令每行为率,二物者再程,三物者三程,皆如物数程之,并列为行,故谓之方程……”
两个小姑娘表情逐渐变得迷茫。
刚才宋慕儿讲的是如此的简单,就连一直坐在一旁的宋凝儿都听明白了,但是此刻先生说的,她一句都听不懂。
她撅了噘嘴,小声嘀咕道:“什么呀,先生的算学,还没有一个傻子讲得好……”
声音虽小,却还是被老者听到了。
想他钻研算学一生,精通九数,教出了无数学生,其中甚至还有算科状元,如今在教授算学上,竟被一个小童说不如傻子,即使是童言无忌,还是让他觉得毕生所学受到了侮辱。
大夏的几位算学泰斗,平日里都是谁也不服谁,今日居然被说不如一个傻子……
耻辱,耻辱啊……
但他又不能和两个小姑娘置气。
怀著郁闷的心情,教完今日的课业后,望著两个一模一样的小姑娘,他心中忽然一动,从书桌的一个木匣中,取出给孙女买的一朵花钿,送给宋慕儿,说道:“慕儿昨天的功课完成的不错,这是给你的奖励。”
虽然自己有很多好看漂亮的花钿,这朵花钿比不上其他的好看,但宋慕儿还是很开心。
因为宋凝儿没有。
宋慕儿开心了,宋凝儿就一定不开心。
这是双胞胎姐妹间颠扑不破的定律。
老者留下一道课业,笑看著两姐妹,说道:“今天的课就到这里,下次谁的功课完成的好,老夫就会给谁奖励……”
看著两姐妹离开,老者不屑的一笑,“你很会算很会教是吧,老夫倒要看看,这次你怎么教……”
两姐妹回到一个院子里,一名丫鬟问道:“慕儿小姐,凝儿小姐,中午你们想吃什么,奴婢去让厨房准备。”
有些不开心的宋凝儿想了想,说道:“我要吃麻辣兔腿和红烧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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