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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请住手 第52节

  “这……要好一些,这位小公子很厉害。”丫鬟海棠莫名脸色羞红,这诗看着像即兴发挥的,但总得有参照物才行,刚刚只有我一个女孩子离他最近,吓!莫不是参照的我?

  江鹤竹继续念起了下一首: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念完,整个大厅一片沉默。

  诗首的“赵客”和“吴钩”应该是指某人和某种武器,很陌生,但下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两句的霸气豪爽、不图虚名的逼格,简直太豪迈、太狂放了,实在是太对武者胃口,太给人想象的空间。

  “知己啊!此诗乃老子的一生写照!那位小公子如此懂我?想我霸王刀孙大驴一生豪迈……”

  当先抢位置的壮汉被挠到了痒处,满心感慨,仰天长叹。

  江鹤竹和上官范庆也微微叹了口气。

  这诗好像没写完,但也太上头了。

  “我要见那位小公子,和他切磋心得……”有人冲着楼上大喊。

  然而这时,一道更大的嗓门惊慌失措的从楼上传来:“不好了!那位小公子把小梨花姑娘劫走了!”

  “呃……”

  楼下黑压压的人群,瞬间呆若木鸡。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难道是这个意思吗?劫了花魁跑路?

  “咚!”

  辛卓扛着肩头的花魁,干净利索的跳下后窗,按照慕容休给的撤退路线,施展轻身功夫,弹跳闪烁,直奔后面黑漆漆的荒园。

  他和小梨花的见面场景,乏善可陈,这花魁长得不能说丑,但也不是很漂亮,属于那种化了妆后很漂亮、卸了妆一般的类型,但眉眼、举止中又带着一种让人心痒的看得见吃不着的普信。

  见到他时,花魁眼前一亮,微微施礼:“小公子……”

  “你是小梨花?”

  “是奴家!”

  “是你就对了!”

  辛卓一手刀下去,扛着就走,忍你很久了,非要做什么诗,老子混伏龙寨的。

  此时醉心楼中一片轰然,想必那些人都没料到自己会劫人,急了?

  辛卓不由加快奔掠,前面是条巷子,几个闪烁到了头,正要转弯,却与一人撞了个满怀。

  鼻尖嗅到一股熟悉的香味,诧异的看去,便见苏妙锦那窈窕的身姿和俊俏的脸蛋,惊慌失措间,踉跄着倒地,左腿翘起,右腿曲卷。

  辛卓有些恍惚,竟会遇到她?这一幕和当初在伏龙寨,何其相似?

  眼见苏妙锦就要摔倒,辛卓腾出右手,一把揽住她的腰肢。

  衣袂飘飘、长发飞舞间,苏妙锦也看清了他,不由怔住了:“伱……”

  “小姐!”

  “仓朗朗……”

  身后护卫和丫鬟这才发现,齐声大叫着奔来。

  辛卓鬼使神差的扶起苏妙锦,挠了下她的手心:“女孩子晚上出门,最好和丫鬟护卫走在一起,难不成还想被我劫一次?哈哈……”

  弹跳间,消失在夜色下。

  “小姐你怎么样了?”

  一群八品境护卫终于赶到,作势就要追赶。

  “不必追了!你们打不过他。”

  苏妙锦理了一下耳边秀发,只觉被辛卓挠过的手心,一阵酸麻,甚至半个身子都麻了,不由暗骂一句“小贼”。

  “小姐这人是什么人,怎么还抗了人……”贴身丫鬟冬灵心有余悸的打量苏妙锦,生怕她被伤了。

  苏妙锦下意识看向醉心楼方向:“去醉心楼问问,发生了什么事?”

  ……

  辛卓按照约定,专捡着偏僻地走,很快达到了城墙西北角的狗洞前,慕容休抱着个昏睡的小男孩、提着一堆瓶瓶罐罐,已经等了好一会了。

  “大当家的,怎么样?有没有遇到麻烦或者城内的高手?”

  “还行,没人认出我,倒是醉心楼内有两名高手,一个次七品的公子哥,一个可能七品或者次六品的青年……”

  辛卓指的是江鹤竹和上官范庆,他自然看出了两人的血气最盛,想了想,“对了,还有个小丫头,找她问路,跟了我一路,小鼻子小眼,嘴角有颗催命痣,烦的要命。”

  “嘴角有颗痣?”慕容休一愣,“单眼皮、个子抵我这里,爱穿着锦制的黄色桃花襦裙……”

  辛卓点头:“你怎么知道?我有种把她打哭的冲动。”

  慕容休:“……”

第60章 夫子的大道华经

  

  扶风城今夜无眠。

  不仅是因为“沐兰节”,更因为那两首诗和“醉心楼”花魁被劫事件。

  两首诗的确是妙手佳品,头一首堪称夸赞女人的顶级之作,后一首恰好挠到了人群占比率极大的武者群体的心尖。

  这一下子就包揽了大部分人的兴趣,传唱度自然极广,仅一个时辰就传遍全城,还有更多的人赶往醉心楼观摩。

  而这两首诗的作者,却劫走了勾栏的花魁,这简直是丧……喜闻乐道之事,勾起了很多人的遐想——

  一个文武全才的少年佳公子,爱慕青楼花魁,却因那花魁被人霸占了,一怒为红颜,协美私奔。

  没错!没文化的带走了花魁叫劫持,无耻。有文化的自然是叫双向奔赴,雅事一件。

  唯独醉心楼的人和慕容家的知底细的护卫、管家们气炸了肺,派人满城寻找。

  衙门捕快、四大家族的高手听闻后,也开始留意城内动向。

  “少堂主,那个小公……山贼,怎么会这般……真是令人想不到!”

  出了醉心楼,行走在拥挤的人群中,丫鬟海棠双手揉搓在一起,心情复杂。

  上官范庆拍着折扇,哈哈一笑:“有趣有趣,简直是花红柳绿、马到成功,没想到这边挫挫小地方,还有这等有趣的山贼,我要再押那小子两千两!”

  “……会向瑶台月下逢。”

  知府衙门后宅,醉心楼内的两首诗,已经被誊抄,交到了苏妙锦的手上,她已经念了三遍。

  “这小贼的确是个有才学的,武艺高强、会盘头发、聪明、才学……”

  她看向窗外不远处的院落,从伏龙山回来、浪荡着大喊大叫要去找小梨花的弟弟苏泽凤,不由一叹。

  年纪相仿,一个官宦弟子、一个是食不果腹的小山贼,差距竟如此之大……

  ……

  甭管扶风府中怎么样,巧妙的钻出城墙,绕开周边游弋捕快和边军斥候的辛卓和慕容休二人,跃马扬鞭,直奔猛虎寨。

  回去比来时还快,用了仅一天多一点时间,第三天晨曦初露到了北峰山脚下。

  这边刚上山,韩七娘便飞一般的迎了下来,满脸焦急之色:“大当家的,你们可算回来了,再晚些,怕是要出大事了!”

  辛卓心中一动,跳下马来:“怎么回事?”

  韩七娘好奇的看了眼已经醒来、吓的脸色发白的花魁小梨花和孩童,擦擦额头汗水:“昨日半夜时分,陈家和慕容家的高手找了过来,幸亏莺儿姐想了个办法,一面把元、宋两家人挪到了山洞最深处,

  一面让全寨八九百人站在山上朝着两家扔石头,小孩和妇女站在最前头,边扔边说,俺们不曾犯事,你们不能欺负俺们。”

  “然后呢?”辛卓问。

  韩七娘说道:“他们只有二十多人,又是黑灯瞎火的,就暂时放弃了,莺儿姐说,今早肯定顶不住的,幸好你们回来了,不然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那些人还在西山脚,快要上山了。”

  辛卓和慕容休对视一眼,松了口气,真及时。

  “大当家的,不如这样……”慕容休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咱们放下话去,就说小梨花和这孩子在咱们手上,然后安排一个山洞,让他们钻进去找人,再放错筋软骨散,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没错吧?”

  辛卓仔细打量他,发现他不像是在开玩笑,说道:“伱这么说也没错,但太刻意了,这不是把人当傻子吗?对方那么多人稍微有了提防,下药也白搭。要记得自然、和谐,不经意间的阴人,才能出奇制胜,演技这种东西太重要了……”

  ……

  相距猛虎寨山头五里,一处较高的山头,两棵千年老树树梢之上,赫然立着两人。

  都是儒衫长袍,山风习习间,长发飞舞,此时双脚浮于枝头,枯叶微弯,筷子细的枝儿没有半分折断的痕迹,这份轻身功夫令人瞠目。

  其中一人正是矮冬瓜似的梨夫子,撸着胡须、眯缝着眼:“先是分别袭击了宋家和元家的小子丫头,越级胜之,接着面临慕容和陈家合力进攻,这关键时刻,老夫倒是好奇他要如何操作?”

  旁边一人身姿绰约,乌黑长发及腰,眉目间有种清丽自然的美态,赫然是个女夫子,轻声道:“年仅十六,收服扶风府子弟慕容休,趁叛军攻城,知府和各家家主犒军,城内节日,以贼身堂而皇之的夜入府城,俘虏花魁与孩童,这份胆量与气魄,倒勉强值得夫子一观。”

  梨夫子道:“秦夫子你怕是有所不知,还是辛卓那句‘六对一千,优势在我’,太过好笑,夫子正好听见。”

  秦玉流淡淡道:“雉童狂妄之言罢了,夫子只不过恰好修大道华经入了瓶颈,需观摩红尘。

  这小子说起狂言后,却真敢直面上千捕快,胆大包天的要挟,这正与大道华经中‘争与不争,蝼蚁偷生强于争’之意相合。”

  梨夫子眨了眨眼:“原来如此,那岂不是辛卓最终必死,才能符合下面一句‘蚍蜉撼树,大道不自量’?”

  秦玉流蹙眉道:“话虽如此,但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蝼蚁尚有一线生机!”

  “呵,若不是老夫揣摩了夫子的意思,拦住了慕容家主,那家伙又是个大嘴巴,一定支会其他三家。

  辛卓怕是最终难逃一死,哪有什么生机?真当知府衙门和数百年世家的底蕴是闹着玩的?”梨夫子继续撸着胡须。

  秦玉流摇头:“不见得,这小子似乎已经打听到城中最高实力不过六品,山林又太广,不好合围。那日晚间我观他站在后山很久,又不时看向我秋宫阁、水月庵方向和后山懒江。

  怕是顾虑到了水月庵和我秋宫阁的存在,而且打定了主意,事不可为,就钻入三千山洞,从后山湍流之处跳下去,可一日千里,很难抓到!

  小小年纪,身为贼匪,为了生存,倒是费尽了心思。”

  “是个狡猾的小贼!但他怕还是忽略了水月庵和秋宫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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